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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兴工强县”战略,扎实开展“质量兴县”活动质量兴则工业兴,质量降则工业衰。要兴工强县,首先要兴企,企业要兴旺,要做大做强,质量是核心、是生命。按照县委确定的我县未来5年“1234”工作思路,“兴工强县”是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三大战略的首要战略,而“质量兴县”正是落实“兴工强县”战略的重要抓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质量兴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质量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科技、教育和管理水平高低的综合体现,也是企业生存和竞争取胜的关键。在我县“兴工强县”战略克难攻坚的关键期,认真开展以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兴县”活动,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县域经济竞争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相继出台了《*县〈质量振兴纲要〉实施意见》(*府发〔1*9〕28号)、《*县质量奖励办法》(*府发〔20*〕38号)、《*县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府办发〔20*〕6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通过全县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稳定提升,全民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标准化工作和质量基础工作不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稳步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基本到位,打假治劣成效显著。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县质量总体水平与先进地区和实现“加快”“率先”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质量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品牌实力不强。目前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仅2家,获重庆名牌、国家名牌的企业一家也没有。二是产品质量水平较低。近年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全县产品综合合格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个别企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部分产品仍存在质量问题。三是标准化水平偏低。全县采用国内先进标准和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到4%,农业标准化种植推广率不足20%。四是服务行业用户满意度相对较低,全民质量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以上问题,反映出我县企业质量意识淡漠,整个社会尚未真正形成崇尚产品质量的风气,与实施“兴工强县”战略,打造“品牌*”的要求极不相称,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大力推进“质量兴县”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用质量打造新优势,用质量塑造新形象。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把“质量兴县”活动引向深入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县质量兴县工作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并举、优质与强量并推、把关与服务并重,既要强化市场监管,下决心解决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着眼持续发展,大力实施“兴工强县”战略,力争早日将我县打造成为三峡库区一流的经济强县。重点实施“三大战略”、抓好“两项工作”:
第一,实施名牌战略。要以支柱产业为重点,以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为目标,力争到2011年,创中国名牌1个,重庆名牌3个,国家免检产品2--3个,重庆著名商标2个,启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累计15--20家企业获得GB/T19000、ISO18000认证。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争创中国名牌产品、重庆品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驰名商标、重庆著名商标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积极选择符合条件或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科学制订规划,实行激励政策,促进名牌战略的顺利推进。要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名牌意识和品牌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走质量兴企、名牌兴企的路子,以质量育品牌,以品牌占市场,增强企业市场竟争力。
第二,实施标准化战略。要积极引导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使有标生产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工业产品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率达100%,“双采”率达80%以上。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化步伐,逐步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和相关农业标准,在广泛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力争把*红心柚建设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把绿竹生产、无公害栗子优质稻生产、包鸾肉牛养殖、武平山羊养殖等建设成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把三明油脂、高家镇藠头、包鸾生猪养殖、许明寺蛋鸡养殖、青和大米生产等项目建成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片。力争到2011年,全县农业标准化推广率达到50%。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发展,创建一批名、优、特农产品。
第三,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一要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业质量现状,帮助企业寻找制约产品质量的关键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意见。二要强化检测手段,一方面企业要添置必备的检测设备,严把原材料进口关和产成品出口关,另一方面社会检测机构要提高检测水平,做到公平、公正、快速、准确,为质量监督提供技术保障。三要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积极推广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为企业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吸引优秀人才提供可靠依据。
第四,抓好质量基础工作。以企业为“质量兴县”活动的主体,加强质量基础工作,对全面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至关重要。一是要引导和帮扶企业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开展ISO9000质量认证工作。二是要健全计量检测体系,加强对计量器具、设备的管理,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方法,确保生产全过程的量化监控。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和“C”标志认证等。三是要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等方式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每年选择一批企业技改项目作为县重点技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项目用地、项目推介、货款贴息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第五,抓好打假治劣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打击制假、售假工作责任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质监、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产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依法惩处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一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三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必须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建委、国土部门要严格建筑工程审批程序,加强对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和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工商、经贸、卫生、旅游、交通、文化等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各类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同时通过开展“质量月”、“质量万里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性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质量监督管理。
(三)完善机制,协调配合,确保“质量兴县”活动取得实效
质量兴县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要借助我县丰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资源资源优势,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质量兴县新局面。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商、财政、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农业、经委、商委、建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兴县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质量兴县”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相应地把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建立质量兴县活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每一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具体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通报目标完成情况;二是建立质量兴县活动督查制度,每年对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和企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督查;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对质量兴县活动中的重大情况在全县及时予以通报。
第三,设立质量奖励。认真落实《*县质量奖励办法》的规定,对在质量兴县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我县申报获得中国名牌、重庆名牌、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弛名商标、国家质量管理奖,且税收逐年增加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四,强化协调配合。县质监局要在质量兴县活动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引导督促作用,并定期向县质量兴县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经贸、工商、药监、交通、卫生、建设、农牧、旅游、文化、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质量兴县”活动的顺利开展。各企业要以开展质量兴县活动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自身质量水平。各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质量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全国乃至全社会的工作重点。总书记、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7月2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8月23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吴仪副总理到会并对全国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5日,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召开,市领导王鸿举、周慕冰出席会议,并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市系列文件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从9月到12月,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这既是质量兴县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特殊战役。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努力,我县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主要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所好转。但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是一些乡(镇)、行业和企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一些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生产条件差,存在产品质量档次不高、标准水平低,可靠性不强等问题;有的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严重,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突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隐患多。二是生产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少数生产经营者特别是一些小作坊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三是监管和执法存在薄弱环节。有的监管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个别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少数监管环节相互衔接不够,重复执法和执法不严同时存在。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而且危及企业生存,进而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效益。8月30日和31日,我县董家、保合接连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虽然没有发生大的伤亡,但却给我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正视问题,采取坚决有力的综合措施,多管齐下,下决心切实解决。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这对于全面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贯彻科学发展,努力提高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构建平安*、品牌*、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明确目标,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这次专项整治,采取“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提高整治实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升我县质量形象。要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县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集中体现在8大任务,25个工作目标上。“8大任务”,就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餐饮消费安全、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药品质量安全、猪肉质量安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等8个方面的专项整治。25个工作目标,就是要通过8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到今年底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三合镇、名山镇、高家镇和县城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饮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产值10万以上规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食品加工企业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的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三合镇、名山镇、高家镇和县城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县城及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
——餐饮消费安全整治方面。彻底整县城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实现查处率达100%;食堂和县城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
——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此项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
——猪肉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县城猪肉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95%;县城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此项工作由县商委牵头负责。
——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全县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产品质量不高、无证生产等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五个百分点。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全县非法进口(包括从县外)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此项工作由县商委牵头负责。
(三)明确方法步骤,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全面动员,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至9月20日,由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向相应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督促其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为“拉网检查,整改提高”阶段。从9月21日至10月15日,由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任务、目标,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重点攻关”阶段。从10月16日至12月15日,由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拉网式检查结果,进一步明确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第四阶段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从12月16日至12月31日),由各乡(镇)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市政府验收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次验收成功。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要抓好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抓住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整治任务和目标。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都要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产品、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目标一经确定,就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要抓住关键环节,坚持标本兼治。这次专项整治不仅要管当前,狠抓突出问题,还要管长远,做到标本兼治。一是突出重点整治。要将整治行动的重点放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放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重点部位,放在食品和与健康安全相关的重点产品,做到重点整治,严厉打击,确保实效。二是查处大案要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质量案件,要集中力量办理,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严判。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三是坚决打掉“保护伞”。要坚决打破地方保护,打击商业贿赂、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
三要用好法律政策,坚持依法整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强调了各个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了对违规违法生产企业的处罚力度,强调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从加强源头监管、强化基础、完善应急机制、加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论信息工作、强化领导责任等方面,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另外,全国和我市还有不少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这些都是我们搞好这次专项整治的有力武器。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中注意学习和运用,依法开展整治,严格按政策办事,决不能以罚代刑,更不能一罚了事。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分子,要依法严惩,决不故息。要以《特别规定》为依据,以《产品质量法》为准绳,以提升质量水平为目标,把《*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目标要求落到实处。
四要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重大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要坚决摒弃本位主义、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主义,全力维护和顾全大局,做到政令畅通。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抓紧建立以预警通报、应急处理和追溯召回“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一旦发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准确研判,妥善处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看好自己的领域,把好自已的门,管好本辖区和本行业的产品。要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防止出现监管漏洞。这次专项整治难免会触及部分企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对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积极应对,坚持原则,妥善处置,尽力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
我在这里再次重申:各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我们必须用铁的纪律来保证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我们虽然不搞评比,但年底要组织验收,对成绩显著的乡(镇)政府、县级部门以及先进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实行行政问责制。凡本乡(镇)、本行业、本部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坚决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要抓好企业自律,强化源头监管。生产企业要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对自已生产的产品质量要认真负责,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部门必须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等。对自律意识强、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要大张旗鼓地扶持。对不履行及时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相关义务的企业,由农业、卫生、质监、商委、工商、食品药品、检验检疫等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并按《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六要加强指导协调,强化组织保障。县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县专项整行动的领导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抽调精兵强将,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分片抓好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督查工作,定期对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报,牵头抓好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和基础工作。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有力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不仅要听汇报,还要直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要靠前指挥,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完善相关工作措施。要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确保组织到位、保障有力。会后,请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工作方案于9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2月31日前向县政府报送工作总结。
七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非常重要。各乡(镇)、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发生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快速反应,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统一口径,及时实事求是信息。县内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报道。要大力开展质量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充分展示“品牌*”、“诚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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