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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规格高、规模大,市直一、二机构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的党委书记、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土地所长,38家重点企业负责人,以及6个办事处的支部书记和15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支部书记都参加了今天的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依法打击干扰破坏城市建设的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建设施工环境,确保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推进。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整治城市建设环境的决心
今年以来,面对国家宏观调控新形势和我市城市建设新任务,通过全市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城市面貌进一步改观,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与良好发展大局不协调的现象,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屡禁不止,违法占地、非法建设、暗箱操作时有发生,个别工程受到严重的非法阻工。这些问题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障碍,也成为广大群众强烈要求解决的一个严重问题,必须下定决心,彻底解决。全市上下一定要深刻认识这次城市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果断、有力地打好这场专项整治攻坚战。
一要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治城市建设环境的重要性。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通过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招商引资,一批外资、内资项目纷纷落户市区和各乡镇,成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群众就业的增长点。令人不可容忍的是,个别单位、个别人对这些好不容易落地的项目提出许多无理要求,强买强卖、强运强包,有的甚至要求投资者缴纳所谓的“管理费”,否则就不让工程开工建设。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破坏了建设施工环境,而且严重损坏了*形象,更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部分投资者的信心。全市上下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城市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真正做到让投资者安心、舒心、放心。
二要从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治城市建设环境的紧迫性。按照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工业强市、商贸物流中心的发展定位,今后几年的中心城区和小城镇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但从目前建设环境看,形势极不乐观。如被征地群众补栽、抢栽地上附属物,对征地补偿费漫天要价;个别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欺行霸市,扰乱建设市场,几乎达到了没有一个工程不遭阻工的地步;个别建设单位不履行招投标程序或违规招投标,非法分包、肢解工程;不履行规划审批程序,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建设规费;在城乡结合部,甚至是市区内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随处可见;个别工作人员与开发商相互勾结,贪赃枉法,损公肥私等等。对这些问题,如果熟视无睹、放任不管、姑息迁就、任其蔓延,那么正常的城市建设秩序就会遭到破坏,城市建设产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效应就会受到影响,中心城市和小城镇的建设步伐就会放慢,既定的城市建设目标就难以顺利实现。必须痛下决心,硬起手腕,严厉打击阻碍城市建设的各种不法行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城市建设环境。
三是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治城市建设环境的必要性。我们讲维护群众利益,是指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绝不是个别人、小团体的私利。阻挠建设、妨碍施工的少数人,狼狈为奸、损公肥私的少数人,暗箱操作、喜欢猫腻的少数人,他们根本不顾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追求的只是个人、小团体的私利,实质上是在侵犯他人利益、践踏社会公平、破坏市场秩序。在利益问题上,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角度,从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出发,坚决制止和打击不择手段侵犯公众利益的行为,对此,全市上下广大干部群众要有正确的认识,自觉主动地参与城市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
二、明确任务,抓住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这次城市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计划用半年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整个活动,以《建筑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招标投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市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决定》等文件规定为依据,以“优化发展环境,打造诚信*”为目的,以严厉打击当前严重扰乱破坏城市建设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为重点,挖出一批涉嫌阻挠建设施工、破坏建设市场程序的违法犯罪人员,打击处理一批严重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城市建设环境。
一要加强宣传发动,大造声势,形成浓厚氛围。最近一段时间,要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目标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市区各施工现场、各办事处,以及市直相关单位要广泛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市政府网站、电台、电视台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城市建设的发展与变化,正面报道支持城市建设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为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认真排查深挖,全面拉网,确保实情见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首先把目前影响建设环境的基本情况搞清楚,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重点是五大问题:一是聚众阻工,严重扰乱施工秩序;二是违规操作,不履行规定程序;三是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四是盗抢工地建筑材料,伤害施工人员,损毁工程设施;五是敲诈勒索,收取所谓的“保护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惩处犯罪分子,收缴非法所得,坚决刹住影响建设施工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歪风。需要强调的是,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排查深挖工作,不仅要面向普通群众,而且要面向所有党员、干部。对极少数严重违法违纪、扰乱城市建设环境的党员、干部,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党纪、政纪的,要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绝不姑息迁就。
三要坚持依法打击,重拳出击,决不心慈手软。应当看到,在破坏城市建设环境的人员中,尤其是聚众阻工、乱提要求、漫天要价的案件,多数人对闹事行为的危害性、严重性认识不足,真正在幕后策划和组织的只是极少数人。同样,对一些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的工程,是属于个别人员利欲熏心、欺上瞒下、相互勾结、损公肥私。因此,我们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过程中,要确立打击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注意区别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和一般群众,最大限度地团结大多数,孤立和打击少数骨干分子。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政法部门对于那些严重危害城市建设环境,触犯刑法的各类犯罪分子,特别是黑社会邪恶势力,必须依法从重从快地予以打击,决不能心慈手软,姑息养奸。
四要落实长效管理,建章立制,保持良好秩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犯罪,不是目的,而是优化城市建设环境的重要手段。我们在破获一批案件,打击一批邪恶势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教育转化大多数人员的基础上,要认真研究长效管理的办法,从根本上减少影响城市建设环境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现象的发生。要着力从工作标准、行为约束和纪律制度三个方面,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工作标准方面,要梳理已出台的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文件,制定、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保障投资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行为约束方面,要制订和完善村规民约,陆续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活动,发挥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在城市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纪律制度方面,要制定对破坏建设环境的党员、干部的处理办法,明确划定警戒线,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带头支持城市建设。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建立组织,强化领导。经市政府研究,成立城市建设环境专项整治领导组,全面负责城市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副市长、公安局长唐晓亮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高必民、市监察局长张洪澄为副组长,市政府法制室、督查室、市公安局、建委、公用事业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信访局、检察院、法院及各办事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案件协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结合各自实际,明确部门职责,制定专门方案,认真落实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各项任务。
二要明确职责,强化配合。专项整治活动总体上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治本为主;坚持打击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坚持教育群众与管好干部相结合,以管好干部为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原则,遇到问题和困难时,多沟通、多协商,绝不能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公安部门是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力量,要勇挑重担,保障有力;建设、土地、公用事业等部门要发挥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履行职责,协同作战;纪检、监察部门和市政府法制室要主动介入,对少数涉及影响建设施工环境的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法院、检察院和司法、信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分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确保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要狠抓落实,强化督查。城市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也是对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战斗力的考验。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要提出严肃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坚决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城市建设环境专项整治领导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工作扎实有效、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同志们,搞好城市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是“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建设城市精品、突出城市特色”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