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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三项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世界地质公园创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等几项重点工作。刚才,会议传达了相关文件,希望同志们按照文件内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围绕如何做好上述几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任务,以下几点:
一、关于砖瓦窑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对粘土砖瓦窑厂进行专项治理整顿,既是“三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今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头戏。元月16日县政府召开了砖瓦窑厂整治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2月21日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又对整治工作作了重点部署。两次会议以来,大多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能正确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迅速行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制订方案、研究措施,开展调查摸底、丈量核实等前期工作,为下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从县整治领导小组检查掌握情况看,安字营、柳泉铺、侯集等部分乡镇对县政府工作部署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开展工作,而且私自批准修建新窑、整修旧窑,这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是极端错误的。目前,县国土、公安等部门已联合执法,对窑体进行了强制拆除,在这里对上述乡镇特提出批评。
开展砖瓦窑厂整治,是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据国土资源部门统计,目前全县拥有各类砖瓦窑厂85座,由于缺少规划,盲目发展,甚至非法挖田、挖坡占用了大量耕地,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耕地质量明显下降。并且从砖瓦窑厂排出的有害气体及粉尘,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产品和品质,给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危害。如不大力整治,将对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资源、生态环境等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今年,全县砖瓦窑厂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关闭28家,其中5月20日前第一批关闭12家;10月底前第二批关闭16家。治理整顿关闭的重点是312、207国道,244、248省道,柳泉铺至老庄战备路,镇平至二龙路两侧5公里以内的粘土砖窑厂。具体工作中,要把治理整顿砖瓦窑厂同“中国*世界地质公园”的创建申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5个“必须关闭”原则:①国道、省道、县道两侧5公里以内的必须关闭;②风景名胜区内及周边5公里以内的必须关闭;③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必须关闭;④未经审批建设的必须关闭;⑤虽已审批占用耕地,但无自采土源的必须关闭。整治措施上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砖瓦窑厂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弄清每一座窑厂的建窑时间、占地面积、取土来源、审批情况以及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等情况。对每一座窑厂逐一登记,要有一表(调查登记表)一图(窑厂所在乡村地籍图)。二是对照政策,查处整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关闭的砖瓦窑厂要做好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分流等善后处理工作。对拟关闭的窑厂,工商部门要及时吊销营业执照,国土部门要收回《采矿许可证》。对限期关闭的砖瓦窑厂,国土资源部门要就关闭事项与乡镇政府和企业法人签订责任状,确保到期关闭。三是对拆除关停窑厂,及时组织复垦整理。国土资源部门对关闭的窑厂要进行逐一实地检查,确保关闭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及时组织复垦,恢复土地耕作条件。四是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县直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合作,相互配合。国土资源、环保、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和电力等部门要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粘土砖瓦窑厂的专项整治。拆除生产设备、烟囱和窑体、平整复耕土地工作,由关停企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使用证、采矿许可证的发放、回收和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工作;环保部门负责企业环保评价和审批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治理整顿过程中各类违法、抗法事件的处理;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效绩落实情况的督促监察。五是实行目标考评,确保任务完成。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难度大、涉及范围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县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是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隐匿不报、弄虚作假或完不成专项治理整顿任务的,将对相关乡镇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以确保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六是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国土、公安、环保等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不得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要加强对砖瓦窑厂的跟踪检查,防止已经关、转的砖瓦窑厂死灰复燃,禁止违法取土、毁田取土、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这里还需要明确的是:这次未列入关闭范围的砖瓦窑厂严禁继续违法占地取土,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违法占地取土的,除依法予以严惩外,对违法责任人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原有砖瓦窑厂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利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以外荒坡地、沙丘土地、废弃地、河道湖泊淤泥制砖的,必须于20*年4月10日前按程序报经县政府批准,完善合法手续,做到布局合理,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二、关于“三项整治”工作
开展以“空心村”、砖瓦窑厂、工矿废弃地为主的“三项整治”工作是缓解我县补充耕地计划指标不足,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有效途径。今年,“三项整治”工作目标是整治土地面积5682亩,实现新增耕地5000亩。按照这一总体目标,县政府结合实际,已将任务分解下达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会议之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早着手安排部署,建队伍,压担子,定质量,迅速开展工作。一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三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三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从而增强参与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村为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总人口、总户数、宅基地宗数及面积;村内空闲宅基地宗数及面积;新批宅基地不交旧宅户数、宗数及面积;村镇规划制定及执行情况;各村的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个数和面积。通过实地踏勘、核实计算,建立整治资源统计台帐,摸清整治对象底数,为集约挖潜提供依据,为科学利用奠定基础。三是制定规划,分步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摸清底数、建立统计台帐的基础上,以当地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为指导,结合当地资源状况和经济条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治规划和计划,以“减少闲置浪费,少占耕地,不损害群众利益”为原则,选择经济条件好、群众基础牢、班子有战斗力、“空心村”面积大的行政村,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搞好试点,并及时召开现场会,通过典型示范,促进整治工作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四是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要向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整治情况。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工作,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治理规划、计划和情况报告,每月进行一次实地考核,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整治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进展缓慢、完不成治理任务或整治结果达不到标准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给予通报批评。县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总结经验,推动整治工作平衡发展。
三、关于规范和整顿矿产开发秩序暨资源整合工作
规范和整治矿产开发秩序是国务院和省市为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当前,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然十分混乱,无证采矿、乱采滥挖、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经常反复,造成矿区治安案件多、信访案件多、安全生产隐患大。因此,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今年进一步加大规范和整顿矿产开发秩序和矿山资源整合工作力度。这次整顿的目标是通过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建立健全规范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机制。资源整合的任务是削减50%的矿山企业,实现资源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一是要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及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国土部门要对全县所有矿山企业进行逐个排查,对无证非法开采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对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按无证予以处罚。二是全面查处越界勘查开采和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对全县范围内越界勘查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越界勘查、越界采矿的要责令其退回到批准的勘查、采矿范围内,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密封或回填越界工程,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对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变更、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在对转让方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受让方按无证勘查、开采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三是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国土、环保、安监部门对在禁采区进行开采、严重污染环境、未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拒不停产、停而不整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或注销其相关证照。四是集中解决采矿权布局不合理问题,开展资源整合工作。对矿产开发集中区的小矿要采取收购、合并、兼并、关闭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鼓励小矿走集中、规模、联合发展的道路,通过整顿和规范,力争在今年9月底以前将老庄钼矿区49个硐口整合成2——3家企业依法开采经营;杏花山石子矿整合成3——5家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经营。五是健全完善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实行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新设采矿权,全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对原来无偿获得的采矿权到期需要延续、变更或保留的,必须进行矿业权价款评估,并按规定缴纳评估确认的价款,方可办理矿业权登记。六是尽快建立矿山环境恢复补偿制度。要加强矿山尾矿库和采矿沉陷区的管理和治理,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保证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对废弃的矿山和老矿山的环境恢复治理,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多渠道融资,加快治理与恢复。七是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企业设立等各种管理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及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案件,移交纪检和检察机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不够移交条件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停职反省,责令辞职等相应处分。
四、关于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创建工作
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创建工作是全市重点工程之一,5月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要进行评审考察,这是一项硬任务,死任务,必须无条件、不讲代价去完成。前段时间,按照我县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我们就国道整治、地质环境恢复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创建工作标准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目前我们必须解决的是国道沿线附近因采矿造成的山体裸露问题、马路市场问题、道路清障问题和植树绿化问题。交通、建设、公安、工商、国土、旅游、文明办以及沿线各乡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通力协作,必须在4月30日前打赢这场硬仗,保证顺利通过评审验收。经检查,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①梁洼桥两侧、贾宋路口以及曲屯街的煤、灰、柴、草乱堆乱放问题必须尽快挪走;②312国道沿线5公里内的砖瓦窑厂必须关闭拆除,必要时国土和公安部门要联合执法强制拆除;③遮山裸露山体的治理恢复挂绿工作,要尽快落实项目、资金等问题。时间跟不上的话,可以覆盖临时绿色遮掩网,决不能让光秃秃的山体一览无余;④遮山、柳泉铺、晁陂、曲屯等沿线乡镇的马路市场问题,工商和沿线乡镇要强力攻坚,坚决取缔;⑤柳泉铺街的危房要改造重建,半拉子工程要在规定时限内完工;⑥收费站旁边堆放的木材必须挪走;⑦县城南边的乱石堆、侯集路口的垃圾场、徐桥的白色污染等问题,文明办、环卫局等部门要强化监管和整治力度,确保全面整改到位;⑧石佛寺路口的石雕水泥管材和晁陂的木材、石雕、钢门、铁窗等产品一律划线经营,退回线内摆放;⑨曲屯兴国寺村的乒乓球台拆走;⑩遮山、柳泉铺、县城区、晁陂、曲屯等沿线部位的机动三轮乱停乱放,抢拉生意和个体业主乱搭乱建、店外经营问题,文明办牵头,建设、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下大力气整治,严防死守,大打一个翻身仗,确保面貌明显改观;⑾空缺的两个大型宣传版面,旅游要尽快制作,规划好位置,4月20日前架设完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南阳伏牛山边界地质公园创建工作十分重视。县政府决定在4月30日前,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由县领导带队,旅游、国土、公安、建设、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参加,每2天检查1次,对沿线乡镇评比排队,任务完成好的表扬,差的通报批评。同时,督查中心每半月发一期督查通报,确保4月中旬以前不折不扣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创建任务。
五、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县政府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十分重视,早在去年4月份就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恒俭同志为组长,发改、林业、农业、交通等部门为成员的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收集了大量基础性数据。今年,规划修编工作要全面启动。修编工作要注意把握五个原则:一要坚持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原则,保证现存基本农田不减少,必要时要通过调整布局进行补划;二要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衔接的原则,统筹规划,为新农村建设留足发展空间;三是要坚持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原则,采取调整、变更地块、地类的办法,合理布局,统筹谋划各领域用地;四要坚持占补平衡原则,在避开农综开发区的基础上,划定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区和基本农田整理区,确保补充耕地指标能有地方落实;五要坚持以20*为基准年的原则,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要变更到20*年底。为确保按照上级要求完成这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做到机构、人员、任务、经费四落实。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已制订了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方案,各项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以方案为准。
六、关于乡镇国土资源所规范建设工作
乡镇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服务“三农”工作的前沿阵地,担负着广大农村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重要职能。乡所的规范化建设,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去年,县政府对23个乡镇国土所进行了收编,使之成为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直接隶属县国土资源局管理,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县乡垂直管理。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的职能作用,今年要在加强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一是要完善管理体制。县国土资源局要主动协调人事部门尽快把人员收编到位,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按照新的体制高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鉴于基层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国土资源局要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在年底前对乡所人员进行培训一遍,努力把基层所建设成一支政治思想觉悟高、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国土管理队伍,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队伍保证。三是要严格执法。乡所处于国土资源管理第一线,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其行为代表了整个国土队伍形象。因此,每个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各项纪律,在工作中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吃拿卡要,不违反原则,做一名忠实的国土卫士。四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基层所垂直管理后,不得给基层所下达包村和经济创收任务,使基层所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五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国土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搞好基层所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要选择确定3—5个乡所作为规范化建设试点,力争年底实现达标,通过3年努力,使22个乡所全部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运行轨道。
七、关于坚决制止违法批占土地的问题
20*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部分乡镇政府借改革之机,在集镇或交通要道两侧违法批占土地,用于建设商业门面或农民住房,有部分占用的还是基本农田。今年开春之后,纷纷开始占地建设。在安字营、彭营、张林乡、原黑龙集辖区内等几个严重的乡镇和部位,违法占地行为大有“遍地开花”之势,影响非常严重,性质极其恶劣,检察院对部分乡镇的违法批占土地行为已经介入调查了,我想值得提醒的是,各乡镇要从思想深处警醒起来,重视起来,回去后立即着手整改,收群众多少钱,立马退多少钱,发出去无论是黄皮的还是绿皮的“土地证”,发多少本就追回来多少本,坚决制止这种违法势头。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同纪检监察和公检法机关建立的联合办案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切实加大打击土地违法犯罪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行为,公安部门要做好配合,直接拆除,公开曝光,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依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经严肃处理后,确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必须附具国土部门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结果和纪检监察部门或公检法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落实意见,而且征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等费用都按最高标准缴纳。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也要充分发挥“特派员”职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对各类违法占地行为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制止,制止不住的及时上报,配合县局依法查处。要坚决通过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从根本上遏止违法乱批乱占土地行为的蔓延。
同志们,20*年第一季度即将过去,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形势严峻,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机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圆满完成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任务,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