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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20*年工作,部署2009年任务,动员全市安全监管战线的同志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努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持续好转,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受梁副市长的委托,我代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
一、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年,是我市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较大、影响较广、成效明显的一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安全发展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这个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
——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连续五年下降。20*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30起,死亡163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6.5%,死亡人数下降3%;
——连续五年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考核指标。死亡人数低于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控制考核指标5人。
——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四项”相对指标明显下降。20*年亿元gdp死亡率为0.91,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是6.85;万车死亡率是3.6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1.86;与2007年相比亿元gdp死亡率下降16.5%,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下降15.22%;万车死亡率下降11.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66.78%。
一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思茅、景谷、宁洱、景东、澜沧、镇沅6个县(区)死亡人数未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各部门同心协力的结果;也是安全监管战线的同志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20*年主要工作简要回顾: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20*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一同规划、部署、检查落实,保证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各项相关工作共同推进;并及时分析、研究、解决我市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保一方平安。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先后召开了5次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市委书记高旭升、市长沈培平等领导先后4次深入我市重点矿山、企业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市委、政府领导亲自陪同国务院百日督查组到我市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市委书记亲自汇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从安全生产的地位、目标、机构、经费等方面解决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装备等方面切实给予加强,一是解决好安监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切实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全市县(区)级以上安监系统人员编制由96名增加到154名,增加60.4%。乡(镇)级专兼职安监人员由117名增加到216名,增加93.2%。二是加大投入,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条件。全市安监执法车辆编制由原来的13辆增加到25辆,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各级政府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政府各职能部门也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在行政审查审批等工作中把好安全关,在部署、安排、检查、考核分管范围的工作中,同时部署、安排、检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每年市政府领导都出席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企业又将责任目标逐级分解到乡镇、村民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企业及作业岗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明确了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据统计,20*年全市共签订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责任状共4625份(不含相关部门和客运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的责任书3.7万份),其中市政府与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签订37份,各县(区)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企业签订591份,各乡镇和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及企业签订3995份。
(三)着力排查治理隐患,广泛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和市政府的部署,我市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安监、公安、建设、教育、交通、海事、水利、经委、农机、供电、民航等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职责。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月统一调度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推进各级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年4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政府印发了《*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对我市督查中提出的28项隐患,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国务院督查组的反馈意见,对安全生产隐患比较突出的采石场进行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了思茅区小型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国务院督查组和省安监局领导的肯定。20*年以来2475户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共排查出一般隐患9646项,排查出重大隐患68项。1703个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单位)共排查出一般隐患6090项,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隐患整治率达100%,进一步优化了全市安全生产环境。我市被省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4户企业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按程序报省政府摘牌。
(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求,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大力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活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关闭或取消资质。认真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11月10日至15日市政府组织三个检查组对全市十县区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全市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1716个,其中,打击“三无”生产1700个、打击“死灰复燃”8个、打击“超层越界”等生产8个。
进一步规范我市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等单位组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审核小组,负责对2007年以来我市的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审核复查,指出各县(区)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县(区)依法尽快解决,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20*年共查处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30起,罚款469万元,事故结案率达100%。市安监局首次对20*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的18户企业挂“安全警示牌”,进行为期一年的挂牌警示。
(六)深化安全整治,优化安全生产环境
我市从实际出发,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了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
——煤矿:继续深入开展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进一步做好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胜利煤矿等低瓦斯矿井安装了瓦斯监测系统,推行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采取措施防止煤矿井下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非煤矿山: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深化安全整治,继续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强力推行井工矿机械通风、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等安全技术。深刻事故教训,狠抓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尾矿库隐患整改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对每一座尾矿库的隐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根据整改难度的不同规定相应的督办等级。督办部门按照《*市尾矿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专家组检查基本情况表》要求严格进行督办,到目前为止,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危险化学品: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有效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对8户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全市检查化工企业482户,发现隐患938条,其中重大隐患6条;整改隐患920条,整改率达98%;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开展反“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监控,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加强爆炸物品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储存仓库安全隐患的整改,对安全距离不达标的镇沅、景东、江城、孟连、澜沧民爆器材仓库进行了搬迁。改建了思茅区、澜沧县、孟连县三户烟花爆竹仓库。
——交通安全:推广丘北经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深化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和水上危险品运输等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
——消防安全:开展了“平安奥运、云岭会战”、“红盾”行动、“百日双防”战役、冬季防火等一系列火灾隐患整治行动。
——其他行业领域:继续抓好建筑施工、电力、民航、农机、特种设备、水利、旅游、教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督查检查工作。
(七)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一是加强预案体系建设,推动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建设,使生产经营单位预案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适用性。20*年12月23日市政府在思茅地区胜利煤矿开展了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二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市矿山救护队被列入8支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由省财政连续5年给予每年50万元的装备经费补助;我市建立了省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省政府配备了200万元的救援物资。三是引导和组织*市矿山救护队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一方面帮助企业排查治理隐患,促进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搞好事故防范;另一方面熟悉掌握有关企业生产系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为救援工作打好基础。20*年4月14日至5月19日,*市矿山救护队对十县(区)及糯扎渡水电项目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检查了44户矿山企业,查出隐患431条;8月8日至18日*市矿山救护队又对签订矿山救护协议的19家非煤矿山和7家煤矿共计26家矿山企业的生产现场和各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233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下发了预防性巡查建议书,当地安监部门将巡查建议书中的安全隐患以整改指令下发,并督促整改,有效地加强了隐患治理工作,促进了企业的生产安全。
(八)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认真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以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通过电视讲话、发表署名文章、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等形式,广泛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亲自参与6月8日安全生产咨询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咨询活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各种新闻媒体围绕活动主题进行采访报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全面反映全市安全生产的情况,全市有四户企业在《*日报》上专版刊登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文章。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知识竞赛活动,普及生产、生活中的安全知识、急救知识和技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了有56户企业共1586人参加的“保奥运安全签名承诺”活动;糯扎渡电站筹建处等重点企业组织安全知识竞赛5场次,参加竞赛人员达12000余人。由于安全生产月组织有力、成效显著,我市被国家安监总局授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称号。
(九)加强综合协调,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市安委会。各级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工作,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本系统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指导有关责任单位抓好隐患治理工作。市安委办出台了安委会联席会议等一系列制度;百日督查期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2007年以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回头检查”;充分发挥安委会和安委办的作用。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较大事故仍呈多发势头。全年发生较大事故8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21人,受伤22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2起,死亡7人,受伤1人。二是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上还有差距。有的部门和单位在部署工作和解决重大问题上措施不力。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流于形式,安全管理混乱,事故隐患较多,风险较大。三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薄弱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依然存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从业人员培训滞后,现场作业不规范,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今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市场需求不足,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下滑,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安全投入减少,安全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经费难以保证,解决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难度更大。四是建设施工企业事故频发。20*年建筑、道路、水利、电力施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4人,比2007年分别上升33.3%,27.2%。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的40%、死亡人数的37.8%。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克服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省、市政府立足保增长、保发展、保民生,加大了在农业、水电、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一大批重点项目将开工建设,繁重的建设任务,有可能出现赶进度、抢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的情况,遏制建设施工事故多发势头难度更大。五是安全监管力量和技术装备不足,制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六是安全生产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在某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的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态度不坚决,效果不理想。有的地方部门在处理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关系时,认识上有差距。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在新的一年里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
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到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此重点抓好以下九项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制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继续抓好《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委办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各级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统一领导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的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领导职责;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分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的认识,增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作业过程中。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力度
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消防、渔业船舶及农机、水利电力和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关停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企业。
煤矿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煤矿瓦斯治理实施办法》,持续深入地搞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推广先进的开采工艺和瓦斯监控技术,加强“一通三防”工作,建立完善集中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落实“防突”措施;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力度,促进煤矿提高生产规模,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非煤矿山继续以“三推行二强化一整治”工作为重点,按照“全面启动、重点扶持、逐步推进”的要求,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完成整治任务;继续抓好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检查,督促企业限期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加强地下矿山采空区和边帮、顶板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推广思茅区采石场专项整治的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矿产资源整治,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淘汰一批资源浪费、安全隐患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的小矿山,规范矿业生产秩序,为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走上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打好基础。
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指导意见》,制定落实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深化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化工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加强对储存企业的监控,扩大危化品运输区域联控。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加快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化工企业的关停转产和搬迁。要以行政许可为抓手,严把进口关,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必须实行“三同时”,试生产项目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要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淘汰落后工艺,改造老旧设备,对设备设施老化,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隐患大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淘汰。要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并实施有效监控。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合监管。
烟花爆竹要突出打非、禁钾、防“三违”、反“三超一改”的监管主线,提高全市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道路交通要继续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推进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监控平台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查处治理客运超载、机动车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行为。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为载体,继续推广丘北经验,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水上交通要继续抓好渡口渡船等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砂石运输船舶、施工船舶、客渡船舶和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船舶的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要继续排查治理重点建设项目安全隐患,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密防范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工地坍塌、模板支撑垮落、人员坠落等事故。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层层转包、以包代管。
消防要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消防法》。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加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治理力度。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商贸、民航、电力、民爆和通讯行业、渔业、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领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有针对地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安全文化。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进农村、进家庭等“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强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法制宣传教育,运用多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各类先进典型。二是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县、乡镇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监督、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水平。四是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加快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一是要突出执法重点。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矿山行业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尾矿,烟花爆竹行业违规使用氯酸钾、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以及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抗拒执法等违法行为;打击生产经营单位超能力、超定员、超负荷和道路交通运输超载、超速、超限等违规行为。二是要强化执法手段。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有功人员要子以奖励;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分兵把口,分头负责案件受理、调查、审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过程控制。三是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执法重点、方法步骤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执法行动为契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四是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运输、非法经营和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
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建立完善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三级挂牌督办等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情况登记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六)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按照“预测准、拉得出、用得上、救得下”的原则,构建符合本市特点,具有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功能,具有事故抢险、救援和把事故损失降到最小的能力的应急救援体系。一要扎扎实实地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二要继续抓好预案体系建设,做到政府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和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具体预案相配套、相衔接,并确保预案质量。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演练管理办法,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三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综合、专项演练。今后每年各县(区)必须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四要加强技术保障,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建立应急救援装备台账,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制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管理办法。抓好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形成反映灵敏、传递及时、依据可靠、决策正确的通讯信息网络。五要抓好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行业、部门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装备水平,继续建设好*市矿山救护队。六要抓好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和重点县(区)的应急指挥中心。七要搞好事故救援工作,做到科学、有力、有序、有效。与此同时,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的教育和实战训练。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应急装备水平和队伍的作战能力,搞好事故预防和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对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的力度;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仅要查清事故原因,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根据事故的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处相关领导者的责任。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执法一定要严厉,该作司法处理的坚决依法严惩,该关闭的坚决依法关闭,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坚决依规吊销,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一定要让违法业主付出沉重的代价,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要按照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决定,今后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法人代表要立即辞职,对非公企业法人代表、实际出资人要实行责任追究。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不得瞒报、延报、谎报事故。安监部门要加强监督,对发现存在瞒报、延报、谎报事故行为的责任人和相关单位领导,要依法予以严处。
(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在企业、关键在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难题,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练内功。一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层次落实”的原则,将企业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要求具体化、明确化。二要指导督促企业打牢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抓好安全教育培训,逐步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三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创立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四要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引导和督促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要坚持对新建企业严格要求,做到高起点,采用先进、安全、可靠、节能的技术与装备;对老企业要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使用安全保障能力强、安全可靠程度高的工艺、技术、装备、材料,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与装备,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科技含量,提升本质安全程度。五要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风险抵押金、雇主责任险和安全费用提取政策,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六要继续加大乡镇安监站的建设,为其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
(九)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能力强,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的安监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着力在形成“四种风气”,严格“四项纪律”上下功夫,见成效。即:“形成刻苦学习的良好风气、形成勤奋工作的良好风气、形成团结和谐的良好风气、形成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严格政治纪律、严格财经纪律、严格人事纪律、严格行政纪律”。要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对安监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拓宽工作视野,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要继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制度执行和监督制约,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继续严格执行省局党组提出的安监干部“九不准”规定,坚决防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的发生。要继续加强对全市安监干部的服务意识教育,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牢记人民重托,不辱神圣使命,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