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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就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作了动员讲话。的重要讲话,阐明了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一、要明确行动主题,突出整治重点
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洁净与否,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该地方的文明程度和综合水平。在历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上,广大代表都提出要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体现了加强城区管理的迫切要求,追求文明的强烈愿望。县委县政府也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开展过集中整治,但一直以来都没有走出“治了乱、乱了治”的怪圈,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区“脏、乱、差”的现象越来越成为广大有识之士心头最大的遗憾,经营城市是需要名片的,厦门能荣膺国际花园城市,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它拥有文明、洁净这张名片。我县拥有举世瞩目的客家土楼,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经过长达八年时间的申遗努力,今年8月份,联合国将组织专家对我县土楼申报世遗工作进行现场考评,并于明年提交联合国世界遗产大会表决通过。根据其它地区申报世遗的工作经验,申遗所在地的环境状况将直接影响专家组考评结果。为确保我县土楼顺利通过世遗专家组的考评并通过世遗大会表决,成为世界级文化遗产,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以“迎土楼申遗,扬客家文明,美客家故里”为主题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明确提出这次整治活动要结合“山水*,客家故里”县城发展规划,按照“整洁美观、经营规范、交通通畅、文明有序、和谐发展”20字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改变“脏、乱、差”现象,最终实现“绿色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的奋斗目标。
为增强此次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县委县政府在组织人员对城区现状进行深入详实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重点,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一是清理“三占道”。即占道搭建(如电话亭、书报亭、水果亭、人行道与车道间的三角形砌体等)、占道经营(如机动车修理、洗车、废品收购、建材、服装鞋帽、水果、饮食店、熟食摊等)、占道堆放(如建筑材料、水果、建筑废料、废旧物品、垃圾等)。二是整治交通秩序。打击非法出租车、不戴头盔驾乘摩托车、机动车乱停乱放、人力三轮车载货、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行为。三是整治集贸市场。规范集贸市场管理,确保集贸市场整洁,摊点摆放有序,禁止病、死禽畜进入市场。四是整治建筑工地。规范建筑废料堆放,查处乱抛弃行为。五是整治广告牌、户外装饰和商店破旧遮阳蓬,清理非法设置、影响观瞻的广告、户外装饰和遮阳蓬。六是开展公共场所、特种行业以及文化市场、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七是清理河道垃圾。八是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二、要把握方法步骤,强化整治措施
整个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时间是从3月20日到25日。这阶段主要工作是:由凤城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能,在城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清整治对象、范围、重点等,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经调查摸底,城区脏、乱、差的路段,主要集中在环城路、财政局门口、胡文虎小学门口、汽车站一带、墩下路、温泉路(东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占道搭建、占道经营、占道堆放,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户外装饰、广告随意搭盖悬挂,市场管理不规范,使用沥青松脂等有毒有害物宰杀家禽家畜屡禁不止、污水横流等。
第二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是从3月20日到4月30日。这阶段主要工作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强大合力。一是由县委县政府、县直各部门、凤城镇、各社区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安排部署;二是由宣传部门牵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舆论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区综合治理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由凤城镇和相关单位深入整治现场散发宣传材料,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争取他们积极配合,自觉按照要求自查自改。
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时间是从4月1日到20日。这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城区主要路段进行全面的整治,彻底清理占道经营、违章搭建、乱堆乱放等“脏、乱、差”行为。整治以联合执法形式开展,从凤城镇、城建、公安、交警、工商、经贸、城管、环卫、卫生、水利、文体、交通、公路、环保、国土、县人武部等单位抽调127人,分两组同时进行。以南门街为界,南门街以西以及下坑小区为第一组,由两位县领导带队,南门街以东至*门为第二组,由两位县领导带队。每组配龙马车1部、铲车1部,铁锤、钢钎、铁锹等工具若干,并配4名临时工人。其它单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度,相关单位必须密切配合,服从安排。同时,龙凤花园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划归社区管理,整治工作由城管、环卫部门指导业主和物业公司自行开展。
第四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时间是从4月20日到30日。由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组织补缺补漏、完善提高,做到不达到目标,决不收兵。5月1日起启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
要使每一个阶段都达到应有的目标要求,必须突出抓好八项工作:
一是要明确职责。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由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指挥、部署,整治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协调、后勤保障和整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凤城镇要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宣传部门要统筹安排这次综合整治宣传策划工作,下达各单位宣传任务,营造整治氛围。城建部门要落实整治行动所需的执法工具、聘请工人等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整治行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打击阻挠联合执法的行为。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占道建设经营户的核查,对部分有营业执照却占道建设经营的,要提前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执照。工商、交通、经贸、环保、水利、公路、交警、消防、水利、民政、卫生、文体、环卫处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共同参与整治工作,并服从安排调度,配合其它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此外,有对外出租店面的企事业单位,要负责落实店主门前“四包”责任。
二是要大力宣传。电视台、报道组、广播电台、今日*杂志社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城区环境整治工作目的、意义、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播放、刊登整治通告,及时报道城区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曝光不文明行为。凤城镇和相关部位要按照要求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并组织人员散发宣传材料,将县委、县政府的整治工作要求宣传到户。交警大队、城市监察大队、环卫处要分别派出一部宣传车,在城区范围高密度巡回宣传。整治工作要重视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深入店面、摊点、居民户做好思想工作,争取他们自觉配合整治工作。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达到“人人关心爱护城市、人人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严格执法。整个整治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各单位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整治过程中做到大胆执法,敢于碰硬,尤其对“三占道”现象要毫不留情,坚决予以全面、彻底取缔。同时,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加强各种证照的管理,对已经批出去的相关证照加强跟踪管理,对影响市容市貌、违规经营的,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吊销的要依法吊销。对不听劝导的,联合执法人员要坚决查处,对阻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安司法机关要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四是要加强配合。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相关部门只有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才能取得实效。凤城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围绕城区综合整治工作总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配合,对存在交叉管理的,要主动协调,绝对不能推诿、扯皮。整治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及时解决部门之间的不协调问题,确保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五是要堵疏结合。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因地制宜,堵疏结合。对店外店、店外摊,一律要求业主撤回到店内经营;集贸市场周边乱摆摊设点的,一律引导回到市场内经营;占道洗车、修理的要引导其搬迁至城外;占道收购废品、堆放建筑材料的一律要求撤回到店内经营;对出租车、三轮车,要按交通、交警部门的要求规范管理、定点停放。对占道经营的水果、蔬菜摊点等最突出问题,凤城镇、城建局、工商局、经贸局要尽早拿出规划,以便尽早确定搬迁地点,缓解整治压力。
六是要加强领导。为确保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余德辉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胡健,县人大副主任李荣光,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范甲荣,县政协副主席马建林为副组长,凤城镇、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凤城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抽调敢抓敢管的领导和干部参加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城区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七是要严肃纪律。首先,要坚持公平。整治工作要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论涉及谁,都要一视同仁,严禁说情、循私。对说情和循私的,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并由纪检、监察和效能办进行查处。其次,要服从调度。集中整治期间,相关单位人员一律要服从整治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及时完成整治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第三,要加强督查。县效能办、两办督查科要介入整治工作,对整治过程和工作效能进行跟踪监督,对工作不力和完不成任务的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效能告诫。
八是要全面铺开。各乡镇也要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集中整治城区环境的有利时机,在各乡镇掀起整治集镇环境的高潮,参照县里的做法,彻底解决集镇“脏、乱、差”现象,特别是有土楼申报世遗的乡镇和国省道沿途乡镇,更要高度重视环境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不力,影响申遗工作和*声誉的,县里也将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是手段,长效管理是目的。在集中综合整治结束后,凤城镇和县直各部门要启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一)要落实职责。
1、凤城镇职责。要加强居民文明行为教育,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违反城市管理的各种行为;负责落实环卫站管理范围之外的各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公共卫生,要合理布局垃圾场点,及时清理垃圾场点垃圾,解决“垃圾围城”问题;配合环卫站全面、彻底清扫二级环卫路面,做到路面干净、无乱堆乱放、水沟畅通、无污泥浊水;负责南市场的整顿,规范摊位摆放,禁止占用街道经营,做到市场内外卫生整洁有序,确保六一路通往体育馆的道路畅通;禁止城区居民放养家禽、家畜,坚决禁止养生猪“回潮”现象;倡导辖区移风易俗,禁止大操大办丧事;将物业公司纳入社区管理,加强对居民小区环境监管。
2、城建局职责。规范城区建筑工地管理,杜绝占道堆放基建材料现象;抓好市政工程建设,及时维修城区破损路面、人行道、沟盖板,定期检修公厕、排污设施、汤池及其它公共设施;抓好公交车辆管理,做到车内环境整洁,车内贴文明用语,规范车体外的商业广告,规范乘务员文明言行举止;强化户外广告管理,做到严把审批关,户外广告设置科学、美观、合理;牵头清除有碍市容、有碍交通的公用电话亭、书报亭、水果亭及设置在人行道与车道间的三角形砌体;抓好城区夜景工程的管理;及时维修交通护栏
3、工商局职责。要加强商店管理,要求商店做到室内清洁明亮、商品排列整齐、明码实价、无伪劣产品、服务态度良好,店内保持六面光;坚决取缔店外店,禁止商品摆放超出店门;牵头做好取缔使用沥青、松脂等有毒有害物宰杀家禽家畜摊点工作;会同公安、文化等部门定期抓好文化市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工作。
4、交警大队职责。要加强对城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划好机动车辆停放点,严禁乱停乱放行为,做到管理有章、停放有序、整齐划一;加强对主要街路车辆的管制,在城区的东门桥头(西侧)、财政局门口、南门街十字路口、电力大厦门口等地段设立值勤岗,确保交通安全、顺畅、秩序良好;加强驾乘摩托车人员的管理,严禁无证驾车、不戴头盔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为,严禁载客三轮车乱收费、乱掉头。
5、经贸局职责。要抓好中心市场的管理,确保中心市场整洁、规范、有序;配合有关单位取缔使用沥青松脂等有毒有害物宰杀家禽家畜的摊点。
6、公安局职责。要会同文化、工商等部门定期开展城区文化市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工作;做好城区灭犬工作;加大巡逻力度,及时打击城区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7、国土资源局职责。要抓好东市场管理,确保东市场整洁、规范、有序。
8、民政局职责。要会同凤城镇及有关部门遣送城区流浪乞讨人员及精神病患者;会同凤城镇等有关部门做好城区殡葬管理工作。
9、环保局职责。要加强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10、交通局职责。要抓好汽车站的秩序和卫生整治;清理不具备条件、占道经营的洗车点及修理店;规范客运车辆的停放;会同工商等部门查处无证照出租车。
11、公路局职责。要抓好城乡结合部公路(城区四大出入口)的整治,做到整洁干净、无路障、无坑洼、无乱堆废料,水沟通畅、水沟以内无杂草。
12、文体局职责。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整治管理工作。
13、电力公司职责。要加强城区路灯管理,配合做好城区灯光夜景工程,确保所有路灯、夜景工程能正常使用;确保城网改造符合整体规划,并做好改造保洁工作。
14、水利局职责。要抓好城区河道巡逻,禁止占用河道建设工程;抓好河道水面保洁,及时清理水面垃圾。
15、环卫站职责。要负责城区范围内所有垃圾场点的清理;负责城区街道、大路两旁水沟泥沙及杂物的清运,保证晴天每天对城区主要街道洒水二次以上;负责对沿河路外围和东门桥、沙岗桥、西门桥等地段积压垃圾的处理;加强对城区公厕、汤池管理,定期彻底冲刷,清除公厕、汤池内外乱贴乱画的广告和不文明标语;定时定点收取垃圾,要做到垃圾日积日清;保证责任范围内街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高度清洁;清理西门桥到垃圾中转场道路两旁漏、撒的垃圾,并清扫垃圾场入口的水泥路面。
16、城市监察大队职责。要全面清除街、路(含人行道)乱堆放、乱搭盖、乱张贴、乱摆摊设点等“四乱”现象;彻底清除陈旧、破烂和不规范的遮阳布及占街放置的太阳伞;彻底清理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严格实行基建运输车辆入街线路的审批制度,加强“滴、撒、漏”运输车辆的查处;全面落实门前“四包”工作(包绿化、包秩序、包卫生、包沟盖板);提请工商部门对城区内占道经营的洗车场给予取缔营业执照;严格商业广告管理,及时拆除变形、废旧广告空框架、影响市容市貌以及内容不健康的广告;加强巡查,对在城区范围内违规乱搭乱建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17、园林所职责。要抓好凤城公园、南山公园及城区范围内公共绿地和人行道树木的日常管理;做好城市园林绿地的规划、设计以及施工等工作;指导并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社区的美化、绿化工作;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花卉摆设设计和管理。
18、防疫站职责。要加强对城区服务行业和经营、加工食品、饮品的厂、店、摊点的监督管理,要求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按规定着装白衣帽上班,使用公共夹等。查处不符合经营、生产条件的厂、店、摊点。
19、爱卫办职责。要定期检查督促城区卫生工作;组织城区卫生大扫除,并按县委县政府《关于重新划分*城区以部委办口为单位挂钩包干街路卫生责任区和河道卫生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包干单位落实责任。
20、火车站职责。要抓好火车站周围环境卫生;抓好站区绿化;规范车辆停放,加强秩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凤城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任务落实到各社区和每个干部身上,确保各项工作到点、到岗、到人。
(二)要实行责任区包干责任制。
继续实行县直部委办口各单位挂钩包干城区街路卫生责任区和河道卫生管理责任制。按永委〔20*〕9号通知精神,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负责对所包干路段进行卫生公约、城管法规等的宣传;二是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或清除垃圾、杂草等突击活动;三是负责通知该路段单位、商店、住户落实门前卫生责任,抓好“门前四包”;四是负责检查监督所属责任区路段(河道)卫生工作,开展包干路段区内的评比,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所挂钩路段实现“六无”,即无乱倒垃圾、乱丢杂物和乱泼污水;无乱堆放杂物、无违章搭盖建筑和乱挖掘现象;无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乱涂乱贴;无乱停靠车辆;无损坏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挂钩河道做到无垃圾、无堆放废渣土、无漂浮物、无树头树叉障碍物、防洪堤两岸无杂草、杂物。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巡查报告制度,由凤城镇和各职能部门按职责每周组织巡查一次以上,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向县文明办报告,县文明办会同效能办督查落实。由县文明办牵头,县委、县政府督查股,县效能办组成督查组,每旬组织现场督查一次,每月在政务公开栏、电视台通报一次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工作不落实,限期未能改正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
同志们,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我相信,只要全县上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我们的目标就一定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