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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市委常委会第49次会议精神,吸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教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刚才,市食品药品、质监、工商和卫生等4个部门和上城区、余杭区和临安市等3个单位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沈坚同志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面,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而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关注人和社会全面发展,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把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作为突出任务,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大项目,作为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的重要内容。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强调“安全发展”。总理指出,一些地方连续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严重损害人民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习近日在*调研时强调,要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对食品研发、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思路。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是发展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内涵,不安全的发展绝不是科学发展,其发展的结果将一切都等于零”这一理念,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生命健康来换取一时的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2.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城市形象包括城市的文化程度、精神风貌、行为言论、服务水平、职业道德、人居环境、生活水准、公共关系,还通过产品质量这一重要载体予以体现。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产品的质量信用是宝贵资源,是城市含金量最高的评价内容之一。*必须提升产品质量,用更多高品质的“*制造”、“*服务”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名片。在这方面,我市要汲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深刻教训。要看到一旦疏于防范,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必将严重损害城市形象,恶化城市投资环境,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使城市发展处于低迷状态。因此,我们要不惜代价,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美誉度,保持*经济社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3.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食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的基本目标,不重视食品安全的企业肯定不能生存下去。这次三鹿奶粉事件,使我国的乳制品行业遭受了历史上最严重的信任危机,奶制品销售量大幅度下滑,部分奶制品企业面临被兼并收购的风险。食品行业是*的传统优势产业,在全市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我们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增强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督促企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起点,切实把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生存的根本、发展的源泉、品牌的灵魂,打造食品领域的百年老店。
二、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是:以食品生产、消费领域和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创建一批亮照经营示范街(社区),提升一批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一批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取缔一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用一年的时间确保全市现有食品加工和经营企业达标规范,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确保广大市民菜篮子拎得放心、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市区、县城、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食品加工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偏远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部达到《*市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加强食品加工获证企业的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保持生产必备条件;严肃查处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打造一批“食品安全放心企业”;肉制品和豆制品合格率明显提高,全市加工食品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建立完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市、区、县城、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主体基本达标;按照《*市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流通领域的小食杂店规范达标;按照《*市商品交易市场商品准入规范指导意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快速处置办法》、《*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实施意见》等要求,加强引导规范,净化市场,实现上市商品源头监控,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按照《*市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意见》要求,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的予以严肃查处,完善和规范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创建一批亮证经营管理的小餐饮示范单位,提升一批小餐饮规范经营单位,整改一批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小餐饮,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的小餐饮经营单位。至20*年底,各区(管委会)要完成主城区创建50条示范街(社区),县(市)要创建2-3个小餐饮示范点;通过教育引导和严管重罚的整治措施,主城区(城镇)小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现象得到基本消除,城郊结合部(乡村)小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经营单位配有基本设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基本达到无视觉污染;建立消费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专项整治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一是组织准备阶段(20*年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制定辖区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开展调查摸底。二是集中整治阶段(20*年11月中旬至2009年6月底)。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根据整治要求,加快工作进度,负责取缔无证无照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取缔达标无望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对经过整改可以规范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造,使企业达标规范,并取得食品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证照。企业改造、规范期限为半年,半年内不达标的坚决取缔。春节前要关掉一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三是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7月至2009年9月底)。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查漏补缺,落实长效监管措施,迎接整治验收。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近几年来,各级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抓得非常紧,成效十分明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但是食品质量安全仍然是基层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我们要继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安全第一,稳定为大。这方面敏感性要强,行动要果断,失职就是犯罪,坚决实行问责制,像抓安全生产那样抓好食品安全,拎着“乌纱帽”对老百姓负责。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调查摸底、分析梳理的基础上,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一是加大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所有食品加工企业都必须严格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目前食品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于那些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对于一些经过整顿基本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引导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取证取照,纳入规范化管理。二是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严格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加强食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管理。配备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在销售场所及时公示合格及不合格食品的品牌、批次和检测结果等信息。二是督促食品销售企业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和台账制度。食品销售企业要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限、供货商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和退市制度。严格控制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对不合格的食品一经查实,依法责令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售出商品,并坚决退出*市场。四是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3.抓好消费环节监管。一是推进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是对2071家无证无照小餐饮、200M2以下餐饮店、家庭式农家乐、政府统一规划区饮食小摊点、城郊接合部(乡村)小餐饮经营单位(含兰州拉面店)进行整治。二是严肃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三是对无证无照从事餐饮经营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4.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营养知识,增强群众对假劣食品的鉴别能力,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出现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市场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涉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同时避免不当报道引起市民不必要的恐慌。
5.强化政府服务引导。市政府已决定暂停征收1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减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担。增添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视同技改,纳入财政资助范围。引导食品企业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企业按照自愿合法原则,能整合的尽量整合,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审批制度,建立食品生产许可证申领联合审查前置服务机制。对取缔的无证无照经营的小作坊、小餐饮的失业人员,政府主管部门要关口前移,提供转岗再就业选择。
四、严格落实专项整治责任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1.地方政府负总责。按照“以块为主、属地包干”的原则,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通过签订责任书形式层层分解任务,严格按照计划和时间要求推进。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确保本辖区任务全面完成。春节前全市要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明年上半年再开展一次,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而出现问题的政府领导要追究责任。
2.监管部门各司其责。食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牵头,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由市工商局牵头,食品消费领域专项整治由市卫生局牵头,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指导。对于部门存在职责交叉情形,市政府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分管副秘书长为主协调,日常协调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到无缝对接,不留监管盲点。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联通和资源共享。对在监管中发现的属于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对重点、难点问题,要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执法部门绝不能因为担心“越位”、“错位”而放弃职责。
3.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企业要树立诚信意识,履行社会责任,视质量为生命,切实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使命。强化食品供应链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过程严格规范,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原辅料进入生产环节。切实履行食品质量责任,对不合格食品全部召回,对有关生产线停产整顿,对受害的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企业自律和外部监督,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同志们,食品安全关乎民生、任重道远。各地各部门要团结协作,严阵以待,打好这场专项整治硬仗,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为把*建设成为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