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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市财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和上级财税部门以及*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年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年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局党委作工作报告:
一、充分肯定成绩,坚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自觉性
20*年,全市财税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财税工作中心,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强化责任,反腐倡廉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全市财税系统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来抓,列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财税工作全过程。为适应财税管理体制调整和班子成员变化,市局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党委成员责任范围;组建了市辖区地税局(分局)纪检组,配齐了纪检组长。各县(市)区局也完善了纪检组织网络,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鄞州地税局在下属分局(所)明确纪检组长、象山县财税局明确科(所)兼职纪检员、宁海县财税局在基层分局(所)落实行风廉政信访联络员。系统各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市局党委首次与所属各直属单位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县(市)区局(分局)党委(党组)也与所管理的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委(党组)负责人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市委“五个一”要求;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机关中层和财税基层领导干部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做好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各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能,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局开展了纪检监察工作考评,慈溪市财税局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余姚市财税局加强基层党风廉政规范化建设。全市财税系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和责任网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强化教育,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系统各局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教育的各阶段工作都能按规定要求认真安排,从而使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局的“三个先行”做法得到了市委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的肯定,鄞州区财政局的“三联”活动在全区推广。全市系统注重加强反腐倡廉的经常性教育,安排干部学习两个《纲要》,观看《郑培民》、《任长霞》等教育片,听取王延勤同志和全省系统先进模范事迹报告,组织“十佳财税干部”巡回演讲,参观“西柏坡精神”、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图片展览,组织党员干部到樟村、梁弄祭扫革命烈士墓,邀请有关教授专家讲党课,组织观看“廉风吹浙江”、“信天游”、“肖占武受贿案”等影视和廉政文化建设图片展;余姚、慈溪市财税局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江北区财政局开展“读书修德”征文活动,市局稽查局、海曙地税局和江东地税局组织干部到望春、黄湖监狱接受现身说法教育,镇海地税局开展“三知”教育,宁海县财税局开展“一有二讲三注意”教育活动。各项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增强财税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系统各局党委(党组)都能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制度落实,按照廉政谈话制度规定,市局党委对各区地税局(分局)“一把手”、机关八个处室的负责人分别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全系统各级分管领导干部都能对责任对象谈话1次以上,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135人次,领导干部任前谈话93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落实了廉情报告制度,全系统有131名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各区地税局(分局)明确了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有145人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认真落实礼品上交登记制度,全系统共上交礼券、礼卡计10万余元,礼品80余件。加强纪检干部培训,市局组织2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各单位也注重纪检监察岗位实践锻炼。
(三)强化监督,财税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按照市委要求,市局党委及时修订了《局党委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意见,制定了《局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地税体制垂直管理后,市局及时制订了《关于认真做好市辖区地方税务局资产及经费划转工作的通知》、《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各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干部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暂行规定》等文件,各区财政、地税局(分局)按照市局文件的要求,及时理顺了工作关系,保证内部各项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系统各局也注意从实际出发探索加强行政管理的新方法,宁海、象山、慈溪财税局和鄞州、镇海地税局实行了ISO9001税收质量管理,鄞州、镇海、北仑等地税局探索税收管理员绩效考评;奉化市财税局强化内部监督工作,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宁海、象山县财税局采取了公车标示等措施,加强对公车的使用管理。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都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开设互联网主页,畅通监督渠道,全系统外聘社会监督员869名,内设党风廉政联络员,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积极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试点,“两权”监督制约得到了加强;市局对5个区局(直属分局)进行了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建议书;对14个县(市)区局(分局)、50个基层税务分局(所)及市局机关、直属单位进行了行风及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当场纠正存在的问题;奉化、余姚市财税局开展不定期行风建设检查,宁海县财税局每月检查并公示效能建设情况。加强对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去年市局对收到的22起投诉举报件都作了认真调查核实,对查实的2起问题在全系统作了通报,并对涉及的3名同志给予相应的处理。开展了制止财税干部参与投资办矿等问题的登记清理工作,全系统无发现干部参与投资办矿的情况。基础管理工作的加强,监督制约力度的加大,有效推进了依法理财、依法治税。
(四)优化服务,财税部门的形象进一步提升
全市财税系统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依托各种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服务工作。12个县(市)区财税(地税)局(分局)开通了网上申报系统,2.7万户纳税人采用网上办税,近10万户纳税人实行电话报税。为改善服务条件,全市系统共投入3788万元用于办税(事)服务厅等建设。进一步理顺了12366税收咨询服务工作关系,实现了与县(市)区局联网互动。市和县(市)区局机关处(科)室转变服务观念,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按程序、时间、权限、要求规范办理财税事项,认真抓好AB岗工作制、否决报备制、外出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落实,主动到重点企事业单位调研,倾听意见,解释政策。各基层地税分局(所)落实了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亮证上岗制、服务承诺制,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制、综合柜员制、税收政策辅导制进一步落实,并推出了预约服务、限时服务、上门服务、短信提醒等,为企业、纳税人和服务对象提供了更为周到的服务。江东地税局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直属分局、鄞州财政局等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全系统普遍开展“服务明星”评比、“党员效能岗”考评等活动,努力营造“热情、文明、优质”的服务氛围。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市系统有市级文明单位20个,基层文明单位29个,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44个,市局首次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各县(市)区财税部门积极参与当地行风评议和服务考评,并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保税区地税分局在管委会开展的综合服务工作考评中,连续5年名列前茅;江北地税局在区政府组织的“千家企业评议机关”活动中,排名第一;北仑地税局在区政府组织的服务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一等,在驻区有关垂直管理的15家单位中名列第二;慈溪市财税局在慈溪市政府组织对14家重点行风评议单位评议中,排名第三位。
(五)深化落实,反腐败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
市和县(市)区两级财税部门对党委政府赋予的源头治理工作思想高度重视,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落实,有关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进一步扩大了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规范了预算编制程序,财政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强。拟订了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总体框架,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在原有10个单位的基础上又新增市计生委等6家单位,支付金额已达7865万元;会计核算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预算、工资、政府采购数据共享,去年共受理资金76亿元。强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管理,规范市级非税收入分成管理,建立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报告制度,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促进财政性资金的应收尽收。加强了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信息管理,完善公开招标、协议供货等管理办法,开展供应商履约及投诉等情况检查;实现政府采购市区联动及专家库等资源共享,各类专家已达600余人;开展“万场电影千场戏进农村”等服务项目采购,市本级服务类采购已达到3823万元;协助市政协开展政府采购民主评议,全市政府采购金额48.6亿元,增长率为79.93%,节约率为9.38%。探索“三重一大”保廉工作,拟定了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意见,明确了实施范围、评价方法、工作体系,开展了“高校基础实验室”、标准海塘建设等项目的绩效评价试点,对周公宅水库建设实施跟踪审计,实行部分城建、基建项目委托评审招投标。巩固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理工作成果,市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纪委对未偿还的拖欠公款进行督促追缴。
二、正视存在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年来全市财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还比较严峻,腐败现象发生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尽管全市财税系统去年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但全国税务系统和全市范围内的腐败案件仍有发生,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不够有力。有的单位由于近年来没有发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从而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危机感逐渐淡化,对干部思想状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心中没底,抓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落实的力度有所削弱,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个别领导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事,是纪检部门的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存在着“两张皮”现象;有的职能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相关部门配合不力,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合力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有的领导干部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够敏感,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停留在浅表层面,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措施不够有力。
(二)违纪现象还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干部特别是少数年轻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自觉,导致理想信念模糊,角色错位,对一些社会现象缺乏客观正确的分析判断,有的甚至在公众场合或上网聊天时,不负责地发表一些有损政府声誉、有损公务员形象的偏激、出格的言论;有的干部廉洁自律、艰苦奋斗意识淡薄,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现象有所抬头,个别干部为亲戚经商办企业动用公款,造成不良后果;有的干部仍然违反规定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执法期间接受相关人员宴请,违反规定向工作对象购置二手车;有的干部执行“四条禁令”不够严格,上班时间还在上网看电影玩游戏,个别干部对赌博问题认识模糊,有时不分对象不分场合地小搞搞,有的同志对午餐禁酒执行得不够坚决;少数干部工作纪律松驰,办事拖踏,遇事推诿,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口气大”,群众还时有反映。
(三)监督还不够到位。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有的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存在着软性要求多、刚性规定少,有制度规定、无落实保障等问题;抓制度落实上还缺乏足够的力度,程度不同地存在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得力的问题,制度的监督保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监督缺位、错位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同志对实行监督认识模糊,既怕被人监督又怕监督别人,存在监督上级怕丢“帽子”、监督同事怕丢“份子”、监督自己怕丢“面子”、监督下级怕丢“票子”的思想,想方设法规避监督;有的领导对下属监督管理不严,工作中只提原则性的要求,不注意深入实际监督检查,点问题蜻蜓点水,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警觉,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特别是对主要领导的监督制约还缺少有效的办法和机制,监督的主体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监督的氛围还不够浓。
以上列举的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少数党员和干部身上,但如果掉以轻心,任其发展,不仅会影响财税部门的工作,而且还会损害财税部门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我们要针对这些存在问题,认真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三、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0*年全市财税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级财税部门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导,以学习贯彻党章为主题,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求实、务实、落实”为主调,紧密围绕财税工作中心,扎实推进全市财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增强教育促廉效果
开展“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专题教育活动。要把学习党章、贯彻党章作为今年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条文,努力做到熟悉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来促进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组织、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教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到廉洁自律,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恪守不碰“高压线”;教育干部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统筹安排教育内容、教育时间,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课教育、公务员培训、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环节。建立廉政培训制度,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和新录用的干部进行廉政培训和反腐倡廉知识测试。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拓宽教育平台,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大力推进财税廉政文化建设。紧密联系财税工作实际和财税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下基层活动,努力夯实廉政文化建设基础,营造“以廉为荣、敬廉崇廉”的良好风气。
继续抓好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决纠正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问题,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歪风,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坚决纠正公车私开、私车公支等问题,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保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二)继续完善惩防体系,强化制度保廉功能
构建具有财税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要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财税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五环并举,制度反腐和文化反腐双管齐下,自律和他律互补,改革治本和从严治标共抓,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把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落脚点,紧密结合财税系统干部队伍现状和财税业务工作实际,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并认真抓好落实,力求取得阶段性成效。
坚持制度创新推进制度落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贯穿于”工作方针,围绕财税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探索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继续巩固和落实市委、市府提出的“四条禁令”,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等制度,继续执行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的规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健全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查办渎职犯罪的专项工作,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及公安、国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财税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严防干部职务犯罪。
(三)规范信访严肃办案,发挥查案促防作用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关注信访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既要注意从信访中发现违纪违规和腐败案件的线索,又要善于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敢抓敢管、干净干事的积极性。处置信访件一定要及时认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级转办、交办、督办的案件,要做到件件有着落,并在规定的期限办结。
把握查办案件工作重点。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非法谋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干部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财税干部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票证印制、税控器具采购推广等方面以权谋私、接受或介绍商业贿赂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和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的案件。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要从财税工作性质出发,把握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把严格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查办案件全过程。要重视和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保护职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并重,惩处与教育结合,对各级干部在廉政勤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早打招呼,使各级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促防功能,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综合作用。
(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深入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拟定绩效评价的基本框架,扩大重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点范围,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范围,要在试点基础上将市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并逐步推进到基层预算单位和基本建设项目。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市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系统,完善指标管理,规范和优化预算执行管理流程。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扩大政府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着力提高服务类采购的比重,简化政府采购的审批程序,不断提高采购的效能,扩充采购评审专家库,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评审机制。配合做好“三重一大”保廉工作,规范大额度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共基金和专项资金的监管,积极探索重大活动资金监管办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加强对保留审批项目的监管,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认真抓好税收管理员和执法责任制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强化对财税机关和公务人员的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要通过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内部审计,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贯彻,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5+1”文件和市委去年底出台的12项干部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稳妥推进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努力建立科学规范、充满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
(五)依法加强执法监督,深化政风行风建设
继续深化和优化服务。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内部运作,完善财税部门内部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减少工作环节,方便服务对象,认真纠正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效率低下、不负责任甚至互相推诿、刁难服务对象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完善“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严格依法执行税务稽查程序,认真落实各项稽查工作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净化市场经济环境。
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坚决制止“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禁向服务对象借钱和借占交通工具等,严禁到任何单位报销私车保险、修理和燃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参与税务中介业务、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乱摊派、乱收费、推销商品等不正之风。重视做好基层分局(所)的反腐倡廉工作,加强财税基层的“廉洁工程”建设,强化廉政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外防偷骗、内防不廉的机制,认真落实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形成良好的税容税貌。
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市局财政处室要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工作规则和业务办理流程,财政资金拨付要严格工作程序,处室及岗位之间既要支持配合,又要监督约束;继续加强内部审计,确保部门管理的财政资金安全运行。要继续抓好税收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减免税审批、税款入库、税务稽查处罚等环节的监管,防止违反规定批准企业缓税、欠税,少征不征税款及滞纳金、乱提代征代扣手续费、截留转引国家税款等损害国家利益问题的发生。财税机关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督。今年要对地税体制垂直管理后各区地税局(分局)的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一步采取有效管理措施。要围绕财税行政权力运行中问题多发环节和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在解决干部以权谋私问题的同时,注重对工作作风、质量和效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不断规范财税工作秩序,促进“阳光工程”建设。认真抓好内部事务公开,深化财务管理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机制,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行为。积极参与行风评议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纳税人、服务对象的监督,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在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督作用,对行风评议名列前茅的要继续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得力、不正之风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的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涉及影响财税机关形象的典型问题要予以曝光。
(六)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努力增强履职能力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全市财税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抓好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强化对财政、税收、计算机知识、法律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面,争做“学习型”干部。
深入调研求真务实。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要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做到眼睛向下推工作,扑下身子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干,力求有新成绩、有新建树。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分析新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阶段性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做到边解决问题,边总结经验,边摸索规律,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实效性。
勇于履职善于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扬公正无私、刚正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要进一步提高保障和促进财税工作顺利开展的能力,提高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准确把握违纪违法活动特点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本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督促和落实。在坚持事前事后监督的同时,把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到财税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去,努力提高监督实际效果。
同志们,今年全市财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财税工作中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推动我市财税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