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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县委确定召开这次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教育报告会,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更好地推进
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天上午,中纪委*同志围绕两个条例作了精彩的报告。刚才,大家观看了廉政教育电教片。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启发、有收获、有提高,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问题。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如何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是一个很重要的政治问题。我们党是用马列主义、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反腐倡廉的必然性。党的历史是一部革命和建设的奋斗史,也是一部反腐倡廉的斗争史。多年来,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实践中,初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方面,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反腐倡廉放到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中把握。在反腐倡廉的任务方面,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一起抓的格局,牢固树立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在反腐倡廉的工作方针方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在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方面,坚持战略上整体规划,战术上分阶段实施。在反腐倡廉的政策方面,坚持对人的处理持慎重态度,处理好严肃执纪执法与宽严相济、县别对待的关系。在反腐倡廉的依靠力量方面,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依靠人民群众和广大党员监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的法制建设方面,加强廉政立法、守法教育和执法检查,使反腐倡廉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坚持全党一起抓,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方面,坚持两个条例,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特别是,今年初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重要思想和作出的重大部署,充分说明党中央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问题上,认识在不断深化,措施在不断加强,斗争在不断深入。
从我县情况看,当前,我们已进入了一个加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县委实施四大战略,做好三篇文章,抓好招商引资年的总体部署,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巩固和发展了全县政通人和、人气兴旺、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特别是近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自身职责,狠抓查办案件、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这是县委对当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评价。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严重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些全省、全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我县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如有的领导干部对市场经济发展中必须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措施不力;有的党员干部贪图安逸、追求享受、铺张浪费等违纪违法现象还存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廉洁勤政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信访举报数量和在检举控告的比例有所上升;有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有些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引发了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首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抓不好,我们就难以做到“三个代表”,就谈不上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就不会有战斗力和凝聚力,就难以担当起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县的重任。只有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做到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其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中心城县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根本在于加快发展,关键在于创造环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每一位党员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才能为中心城县的发展创造廉洁、高效、公正的外部环境,确保中心城县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问题,是中心城县现代化建
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党员干部只有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才能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兴衰存亡,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全县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自觉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
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县各级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免疫力,为中心城县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法规两道防线。领导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又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对象;既是教育者,又是受教育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至关重要。一是教育要从严。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政勤政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解决好“参加工作为什么,当了干部做什么,身后留下什么”这一重要问题。要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积极树立和宣传身边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激励、示范的作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同时,深入剖析一些反面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做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时刻以此警醒自己,不断提高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要继续坚持近年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如:每年对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一次专题性党风廉政教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谈一次心;县委常委每年参加一次下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县纪委常委每年与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一次谈话;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建立廉政档案,实行廉政承诺等。这次报告会,既是一次党课学习会,也是一次警示教育会。县委要求,近期,各级都要围绕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普遍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二是管理、监督要从严。要严格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要监督,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也要注意,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要从对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出发,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及时提醒、打招呼。特别是当领导干部职务升迁、权力增大时,负责要务、别人有求时,家有大事、门庭若市时,临近退休、放松要求时,等等,都要找干部本人谈谈心,及时敲警钟,防止在这些问题上栽跟头。三是执纪要从严。严格党的纪律,特别是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自觉与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要坚决纠正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坚持诫勉教育,进行诫勉谈话,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绝不姑息。
(二)要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反腐倡廉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把治标与治本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程中。实践证明,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完善制度,创新体制,扩大民主,健全法制,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也是我们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取得的一条成功经验,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从“权、钱、人”等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入手,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通过程序规范和教育监督,使各个层次的党政干部既能放手做事,又能干净做官。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规定,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等工作。二是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对所有可以用市场机制替代的行政审批项目,都要通过招标投标等手段来操作,以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对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建立审批权力的科学分解和相互制约机制,以提高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作,完善机制,放大功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积极推进财政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罚缴分离、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堵塞财政管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漏洞,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五是加强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产权交易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努力构建制约、防范、惩戒三大机制。总之,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立科学、严密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铲除和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长期的根本性制度,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切实把反腐倡廉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总责,努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责任,层层分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致使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各级党组织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碰硬,严肃执纪,严厉惩处各类腐败分子。同时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各职能部门和牵头部门是推进反腐倡廉的主体力量,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机关效能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各级各部门和机关干部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扮演着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处于特别重要的位置,也担负着重大的责任,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将对*的发展产生影响。应当肯定,我县机关各部门和广大机关干部的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也必须看到,目前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新形势下,个别部门和机关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乱”、“四难”又有所抬头。出现这些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主观方面的原因,是人为的因素。对这些问题,各级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解决。一是要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从现在开始,由县纪委牵头,组织部、机关党委、人事局、监察局联合开展一次机关作风大检查。要按照“四个不准”的要求,重点督查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下决心治理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生硬,办事超时限,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或打扑克等问题。二要严肃查处“三乱”、“四难”问题。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认真治理“三乱”、“四难”、“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市民投诉中心要切实发挥作用,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是要不断优化机关服务。要在落实好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基础上,提倡换位思考,多为基层着想,多出台便民利民的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努力做廉洁勤政的表率
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预防腐败,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权力观。能否正确地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是一个必须长期经受的根本性考验。当前,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做到三个“时刻牢记”。
第一,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对权力的来源还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领导给的,有的认为是自己奋斗的结果等等,这些都是十分错误的。同志早就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说到底都是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不论是选举产生的,还是上级任命的,都是根据群众的意愿做出的选择。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担任什么职务,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首先要想到,没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没有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没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支持和配合,没有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奋斗,个人本事再大、能力再强,也成不了大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第二,时刻牢记权力就是责任,始终敬业奉献、勤政为民。权力意味着必须更自觉、更主动地承担起社会的责任,职务意味着必须比常人要付出更多的辛苦,做出更多的奉献。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权力即责任,权力即义务,权力即服务。我们必须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中心城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实现群众的切身利益服务。要始终抓住发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立足本职,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创造一流业绩。要切实抓好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坚持公开接访和主动下访,深化“察民情、解难题、化纠纷、促发展”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三,时刻牢记权力是把“双刃剑”,自觉抵制腐败,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可以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另一方面,也可能利用权为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的私利,产生腐败行为。权力不仅是组织对个人的一种考验,也是自己对自己的一种考验。领导干部在各种诱惑面前,能不能站稳脚跟,关键在自身的道德情操和党性修养如何。只有加强学习,提高道德修养和党性觉悟,才能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想得开、看得淡,而不去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更不会利用手中的权力与民争利、牟取私利,做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傻事。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出格。在加强监督方面,当前有三个“圈子”要特别注意。一是“生活圈”。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自己不注意、不检点,很容易发生问题。据中纪委统计,近几年处理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38%的人犯错误与家属、子女有关。一些领导干部借口工作忙,对家属、子女的思想状况不过问、不了解;有的对家属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些不法分子正是看到这一点,采取“迂回路线”、“夫人路线”、“公子路线”来影响领导干部。不少人就这样栽了跟头,结果不仅毁了自己,而且祸及全家。二是“工作圈”。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应该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防止形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和违背党的纪律要求的其他关系。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部属和下级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领导班子成员、身边工作人员和下级不出问题。当发现下面的同志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处理,不能当“老好人”。三是“社交圈”。领导干部要慎交友、交好友,切不可什么朋友都交,什么酒都喝,什么事都办,什么地方都去。和谁交朋友、怎样交朋友,要头脑清醒,不失原则,保证“社交圈”干净。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各部门、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抓住机遇,扎实苦干,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