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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强化措施,研究部署今冬明春“打非”工作,努力促进我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现在,我就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09年全市烟花爆竹监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有批发经营企业17户,其中二级批发企业2户,均已颁证;有三级批发企业15户,已颁证13户,另2户在办证过程中;零售经营户有1*0户,均已颁证。
(二)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
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安监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这条主线,深入研究和完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体制、机制,依法规范进货渠道,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适度竞争”的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领导,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20*年至今,没有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扭转了我市曾经被全省挂牌督办的烟花爆竹死亡事故多发的态势,确保了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理顺了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体制,为对应省安监局的监管工作,将市烟花爆竹一级批发企业变为市二级批发企业;各县(区)烟花爆竹二级批发企业变为三级批发企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只设置零售,不再设置三级批发。
二是取缔了一家烟花爆竹三级批发企业。原昭阳区泰安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因安全隐患突出,经市、区安监局多次督促,拒不整改,2009年3月6日,市安监局按照有关法规做出批复,取缔了该公司的批发经营资格。
三是增设了一家二级批发企业。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和全市烟花爆竹监管实际,市安监局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竞取”的原则,于2009年4月21日通过投票竞取,昭通市华泰商贸有限公司以最高票增设为二级批发企业,加上原有的昭通市恒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全市已设置两家二级批发企业。
四是全市烟花爆竹仓库建设基本达到标准化要求。对储存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市、县安监部门督促企业重新选址,新建库房,并组织专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安全“三同时”审查。目前已有13家批发企业经验收审查合格,投入使用,基本达到了国家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
五是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为实现齐抓共管的大格局,成立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从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了烟花爆竹“打非”督查工作组。今年春节刚收假,市安监局龚明湘副局长带领市、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昭阳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收缴土火炮47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80件。今年8月以来各县区采取有效措施,重拳出击,共捣毁非法生产土火炮窝点78个,行政拘留25人,收缴烟花爆竹非法产品1650件,没收土火炮1100万头,收缴火药73公斤,引线760公斤,银粉30公斤,氯酸钾200公斤,硝铵28公斤,生产工具81套。
六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营秩序。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和完善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确立了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四项制度”,严格进货审批、封签管理、定点进货和进出库登记。
七是强化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主题,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咨询活动,散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传单,广泛开展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系列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地与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行为,切实增强了全社会安全意识,使安全教育深入人心。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有三点深刻的体会: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前提;二是联合执法是打非工作的根本途径;三是建立长效监管体制和机制,是标本兼治的有效手段。
(三)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现状仍不容乐观,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零售经营户点多面广,较为分散,安全基础薄弱,全市仍存在一些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镇雄、昭阳、威信等县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曾经十分猖獗,事故也较多。近几年来,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的强有力领导和有关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采取了有力措施和手段,严厉打击了非法行为,违法非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目前全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仍存在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家庭小作坊和地下黑窝点。这些家庭小作坊和地下黑窝点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安全隐患极大。特别是一些非法生产户认为烟花爆竹是传统作业,生产周期短,利润高,置生命于不顾,甚至还存在“宁愿炸死,也不愿饿死”的思想,不要安全、不要生命。二是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越往基层,监管工作难度越大,根本原因在于基层一线力量不足、队伍不稳、装备和经费缺乏。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应急设备和应急演练欠缺。三是责任追究未能有效落实。对出现的事故,责任追究不到位,未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事故查而不绝,禁而不止,致使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上情况表明,我市的“打非”工作还不够彻底,还不够充分,监管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安全监管形势还不容乐观。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一些省、市接连发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5月3日,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已发生多起。要下定决心,依法整治。凡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取缔,并追究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凡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并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当地县、乡(镇)、村领导的责任。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领导批示,省、市政府领导也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各县区、各企业务必严守法规,做好工作。前些年,我市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屡发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因此,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树立忧患意识,始终坚持常抓不懈。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是建设“平安昭通,和谐昭通”的重要内容,也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迫切需要。各县区务必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同志们,我市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倍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作。我们一定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抓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