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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回顾前段时间执法检查工作,分析当前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扎实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执法监察工作,切实把国土资源管住管好。
刚才各分局就前段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进行了认总结,可以肯定地说,今年以来我局各级在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方面,加强了领导,强化了措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局党组是满意的,特别是今年集中治理国土资源秩序为契机,继续加大了执法监察力度和信访办理力度,截至目前,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件,立案件,申请法院执行件,查封大型设备23台共整治非法采矿点80余处,对*船厂村、*村的非法采矿点进行了查处,遣散了人员、查封了设备;对*矿区40余人次私开乱挖的小煤井,*6处非法开采的粘土矿进行填平夯实,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力的震慑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1-5月份共受理信访84件,*60件、*19件、*3件、*2件,已处理76件,处结率达91%。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和信访人员辛勤付出、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对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人员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认清当前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用地管理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省厅下发的20*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以及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考核办法,联系我局下步工作实际,就扎实做好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清醒看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巩固治理整顿成果的第一年。我们必须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要正确把握国务院《决定》下发后土地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决定》重点是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核心是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当前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而且是长期的。省政府今年给我市的用地指标不到1000亩,而近几年我市年新批用地平均三四千亩,省政府给我市的用地指标远远不足,而且我市正处在经济建设及招商引资关键时期,用地需求量非常大。如果正常的用地批不下来,势必让许多违法者廷而走险,引发大量的违法用地,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近日,针对一些地方违法用地、未批先占、非法买卖租赁集体土地现象有所上升等实际情况,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用地管理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二)要正确把握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随煤炭、钢铁、石油等资源价格的不断攀升,资源开发利润增加,许多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非法无证开采、非法转让、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非常猖獗,其非法开采的形式、方法非常狡猾,查处困难。非法开采不但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和浪费,也给安全生产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带来大量隐患。
(三)要正确把握《信访条例》实施给信访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修改的《信访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实行。新修改的《信访条例》与旧的《信访条例》相比,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对做好信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我市国土资源信访形势也不容乐观,今年到日前为止全市国土资源信访案件44件,但反映市级以上受理的案件与去年同期(94件)相比,信访数量有所减少,但重复访、越级访有上升趋势。今年进省访15件(信9件、访5件电话1件)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起,到部访3件(信2件、访1件)。按
照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专项治理第二阶段的要求,到了“事要解决”的阶段,4月底中央和省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专项工作督察组要到各地督察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目前我市还有3起(“高接高”连接线、*反映*商品批发城、*村反映公路占地)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没有得到彻底处理,仍有可能引发重大信访。我们务必要认清形势,加快信访处理进度,协调有关部门利用法律、经济、思想教育等多种方式,深入扎实的做好信访工作,确保督察中不发生任何问题。
(四)要正确把握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面临的新形势。体制改革后我们面临的任务更重了,承担的责任更大了,工作的要求更高了,特别是对区、乡镇实行垂直管理后,执法体制还需有待于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我们执法监察队伍自身还存在不少问题: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很强,存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存有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的手段、方式、方法、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加大力度,认真做好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
(一)敢于碰硬,认真执法
总理指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根本要靠法制。”*副省长也强调“国土资源部门特别是执法监察队伍要敢于碰硬严格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只有这样才有地位才有权威”。实践也证明,没有严格的执法就没有良好的秩序。尤其是当前,我市国土资源特别是土地违法呈现出点多、面广等特点,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如果任其发展,将后患无穷。
(二)搞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政策研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和“3·19”矿法宣传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宣传时机,进行广泛性和经常性宣传,真正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抓好典型宣传,对一些顶风而上,久拖不决,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公开曝光,给违法者揭揭短,让违法者现现眼、出出丑,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要切实搞好对各级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要搞好6.25之前的支部书记、村主任培训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管理、保护、利用资源的责任意识。
(三)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是要坚定信心,下决心在今明两年把国土资源违法气势打下去。(1)广泛宣传。(2)严肃查处。依法严查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加快处理,每月通报一次。(3)办好支部书记、村主任培训班。(4)法规科要加强政策调研,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超前提出措施和政策。要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研究,对山上、水边和农村宅基地的违法问题尽快提出处理意见。使查处衔接顺畅。要加强与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制止村发包土地、矿产的问题。
二是深入扎实的搞好动态巡查。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把工作重心前移,通过落实动态巡查制度,预防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苗头,尽可能的减少执法成本。根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科学划分巡查防范等级和层次,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要普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动态检查、全程监督的做法,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重点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公路干线两侧,村庄周围和乡镇园区用地等,认真落实市每月不少于2次、区每月不少于3次、乡镇每周巡查1次的动态巡回检查制度,市局每年组织2次以上重点抽查和互查。同时要建立完善巡查登记薄,填报好动态巡查记录表,对新增建设用地以及在建项目要登记在册,注明审批情况。
三是突出重点。(1)对各乡镇的园区要盯紧盯死。(2)对企业、机关干部上山下海的要盯死。一发现有动工的要坚决制止。(3)对山上水边要盯死。要加强对山上、水边、风景区等特殊区域的巡查。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对在建的项目坚决制止,并将摸排调查情况于8月底之前报市局。(4)摸排重点违法户,确定监控重点人。按区域列出现违法者。对重点监控人的动态要通过各种渠道掌握起来。(5)对继续非法开采、采取游击战、夜袭战的违法者,采取措施重点监控。四是严格建设用地批后的跟踪管理,根据国务院28号文的有关规
定和局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对于建设用地批后供而未用,闲置荒芜以及补偿不到位、欠交出让金、擅自扩大容积率和投资强度达不到要求的均要纳入执法监察范围。五是健全和完善执法监察信息网络,注重发挥乡(镇)土管所的前沿作用,快速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六是各分局要努力做工作取得区政府的支持,走与政府联合执法的路子。同时积极做区政府的工作,对开采资源要疏堵结合,要针对莱芜公路建设高峰期和莱钢需要,要抓紧批部分沙石开采点。还有必须的建设用地,要把项目占国家、省的指标。七是适时搞好市局、分局联合执法活动,由市局执法支队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局、分局执法人员集体行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在土地方面,对非法批地、非法占地、征地补偿不到位、改变土地用途、乱批乱划宅基地、闲置荒芜土地等各类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从严处理,对案件的处理不仅要处理事,而且要处理人。在矿产资源方面,要深入扎实地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工作的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滥采乱挖等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罚,要让违法者知道痛。
(四)、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完善办案制度。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公安、监察部门派驻人员到我局办公,与我局执法人员一同执法,联合办案。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备案制度、会审制度、督办制度、错案追究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区、乡镇政府的监管力度,将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作为各级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凡是发生重大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要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的扣减该区、乡镇的用地指标、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国土资源管理模范区评比指标等,切实加大基层政府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市局与分局,分局与乡(镇)土管所都要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目标考核任务,要给予通报批评。三是从严执纪。要严格落实执法监察人员管理规定,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对有案不查,执纪不严,有吃、拿、卡、要、报等不良行为,严重损害执法队伍形象的,一经发现,调查属实,立即调离执法工作岗位,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公开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做好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20*年1月至6月是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事要解决”阶段,要狠抓信访案件的处理和核查。一是在排查摸底上下功夫。要把去年以来发生的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和省以上交办的信访案件作为重点,进行反复排查,逐一登记,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加大解决力度。二是在集中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对第一阶段处结的信访案件,认真组织核查,切实做好上访人员的息诉罢访工作,对尚未处结的信访案件,要抓紧处理,尽快解决。对今年新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其他的信访案件也要集中时间和精力,下大气力集中解决。对一些处理难度比较大的“钉子案”,要逐一分析研究,逐案明确解决责任,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错误不纠正不放过、上访不停止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是在落实信访制度上下功夫。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日调度、周汇报和月通报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再出现赴京、进省、来市和集体上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要严格落实逐级上访和依法分流制度。信访案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对群众的初次来信来访实行“三见面”(与领导见面,与承办单位见面,与写信人见面)及案件回访制度,切实把信访工作做细、做实。严格落实蹲点包案和领导接访制度。对信访量大的乡镇和信访反映问题比较多的村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重心下移,下派工作人员,蹲点调查,包案到人,限期解决。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领导每
月至少一次到基层公开接访。四是在做好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各项准备工作上下功夫。认真抓好《信访条例》的学习,搞好专职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抓好《信访条例》配套措施的制定工作,尽快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以及排查调处、公开听证、案件终结、督促检查、工作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和办法,全面清理、完善有关政策措施,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完善的尽快完善,切实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落实及国土资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是加强领导,切实把执法监察当作“龙头”工作来抓。各级要牢固树立“执法是龙头”观念,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垂直管理直接抓,从工作的摆位、人员的配备、财力的投入等方面,都要放到重要位置。二是提高素质,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选好人员,把思想素质好,自身要求严,执法业务精,廉洁自律好的人员选配到执法队伍,将一些不适合执法岗位要求的人员坚决调离执法岗位,从严落实编制,配足配强人员。三是要抓好业务培训。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执法人员培训,有效利用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尽快提高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积极开展“执法业务标兵”、“国土资源卫士”活动,对业务精、素质高,严格执法,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要优先评选先进、优先晋级、晋职。对工作失职,滥用职权,有吃、拿、卡、要、报等不良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四是搞好保障,保证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是一项得罪人、工作苦、风险大的工作,各级要关心爱护执法工作人员,要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要加大投入,及时配备车辆、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等办案工具。要提高执法人员待遇,落实好办案补贴,统一好执法人员着装,定期为执法人员查体,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同志们,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关切,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特别是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到位后,执法监察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与要求,为此,我们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土资源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为服务莱芜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