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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保险欠费清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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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保险欠费清理发言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社会保险欠费清理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分析我市社会保险欠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及时征缴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险的支付能力,确保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全面推进和谐*建设。刚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雷朝荣局长通报了全市社会保险欠费清理情况,市财政局、地税局的负责人也作了表态发言。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分析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会保障是老百姓的“安全网”、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成果共享、维护社会公平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十七大报告把劳动保障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和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对做好新时期“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障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近年来,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下,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下,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快,体制逐步完善。社会保险事业从无到有,覆盖面由小到大,覆盖人群越来越广,保障功能由弱到强,全市已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张”医疗保险覆盖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使全市参保职工和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得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面不够广;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低;社会保险基金积累小,抗风险能力弱;特别是各项社会保险的严重欠费,造成了各项社会保险确保发放和待遇兑现困难。根据核查,全市由于国企改革政府承诺欠费、县级财政欠费、企业欠费以及国企改革中执行政策不到位等诸多因素造成全市社会保险欠费情况十分复杂、欠费数额逐年不断增大,20*年12月31日,各项保险总欠费达*万元,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的发放和待遇兑现,其中社会保险欠费最多的是宁洱县,其次是西盟县。为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从建立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出发,加强社会保险欠费清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全面推进和谐*建设。

二、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把社会保险工作纳入政府总体规划和议事日程,定期在政府工作会上研究分析社会保险工作,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强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重点的制度建设,确保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欠费清理回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各级政府要站在讲政治、关注民生,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应收尽收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企业(单位)欠费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严重危害。要把清理社会保险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制定具体措施、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方案。各县(区)的社会保险欠费清理工作要在市政府社会保险欠费清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好清欠工作。要在前一阶段调查清理欠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单位)欠费具体数额、欠费性质,分类或分户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方案,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欠费依法及时、足额征收。

(二)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我市自20*年开始,市人民政府就与各县(区)政府连续签订了社会保险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等指标纳入对县(区)政府进行考核。20*年省政府和省劳动保障厅分别与市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签订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市劳动保障局分别与县(区)政府、县(区)劳动保障局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做到了目标、任务责任明确,全市形成了上下一条心,一级抓一级,齐心协力抓社会保险工作的良好局面。各县(区)要抓住目前已形成的良好工作机制和工作环境,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使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要继续完善和落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与基金调剂、经费补助相挂钩的激励工作机制;二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以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认真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民工工伤及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的人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清欠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贯彻落实《*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加强社会保险征缴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要求,社会保险费必须应收尽收,不得拖欠和减免。近年来,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不断加强,特别是《*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实施以后,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出现良性发展。但是,目前我市社会保险征缴还未做到应缴尽缴,历史欠费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历史欠费的追缴工作。

一是要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年省政府对市政府考核目标要求社会保险费当期征缴率要达*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历年欠费回收*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历年欠费回收*万元,失业保险历年欠费回收*万元。到11月为止,五项社会保险费全年当期征缴率均没有达*,基本医疗保险历年欠费回收*万元,完成任务的*;基本医疗保险历年欠费回收*万元,完成任务的*;失业保险欠费回收*万元,完成任务的*。各县(区)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抓住市人民政府加大社会保险欠费清欠工作力度的机会,积极研究制定相应的征缴、清欠办法,确保今年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是要切实解决好养老保险欠费和医疗保险欠费问题。截止20*年12月31日,全市养老保险累计欠费*万元(含封存*万元),欠缴主体主要是中央、省属企业、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改制和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10年清算费用、企业改制改革前的养老保险欠费;基本医疗保险欠费累计达*万元,欠费主体主要是中央、省属企业、财政供养的单位。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如果不解决好社会保险欠费的拖欠问题,将严重影响全市社会保险的正常运转。各县(区)一定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清欠方式,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地税、财政和劳动部门部门要创新思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力度,力争全市社会保险欠费清欠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是要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目前参保单位少报缴费基数、人数的现象仍然存在,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时有发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研究,要进一步整合劳动监察与经办机构联合稽核的力量,采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监察双管齐下,加大力度,依法严查企业瞒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行为,对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除责令补缴外,要依法进行处罚。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关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抓好“三方协调”机制的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三方协调”机制工作会,研究社会保险扩面、稽核、征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税务、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社会保险欠费征缴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重点企业征缴、清欠工作,避免越积越多,要抓紧今年最后一个月的时间,全力以赴做好征缴清欠工作,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当期征缴率达*以上,确保新欠小于清欠。劳动保障部门要牢固树立“广保障、增待遇”思想,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地税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服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清欠足额到位;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要足额安排劳动保障事业各项经费,要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财政应承担部分足额安排到位,保证各项社会保险费财政不产生新欠费。

(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社会保险征收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有缴费能力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依法行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杜绝财政、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地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有缴费能力的企业欠费。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用,大力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征收扩面宣传活动,为扩面征收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当期征缴、清欠工作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税务、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当期征缴、清欠工作力度。要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征缴工作力度,特别是对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路桥三公司、景谷供电公司、景谷林产品公司、景谷林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生物力量公司、江城农场、镇沅林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天壁水泥厂、景谷泰毓建筑公司等企业,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是制定清欠的具体措施。(1)属于政府欠费的,各县(区)要根据欠费险种和欠费总额制定出分年度清欠计划,纳入财政预算进行清欠,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各级政府清欠任务,从2009年起,各项社会保险费财政应配套部分必须足额安排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决不允许产生财政当年新欠费。(2)属于企业欠费的,对有能力缴费而恶意欠费的企业(单位),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税务、劳动、财政部门依法、依政策进行清欠;(3)对经研究认定为死欠费的进行封存处理,主要包括两类,即:第一类是企业不存在和无力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企业欠费,第二类是原自收自支企业单位,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供养的单位欠费;(4)企业改革中的政府承诺承担的欠费和企业改革前的社会保险欠费,应由承诺县(区)和涉及县(区)人民政府承担解决,不能作为欠费长期存在;(5)改制、破产企业未进行退休人员养老金十年清算县(区),要按改制时的政策,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清算和缴纳。

同志们,我市社会保险欠工作条件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健全社保体系,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