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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在刚刚步入20*年,全局上下正以高昂的斗志踏上新征途之际,我们适时召开全局案件检查工作会议,这既体现了我们多年来始终坚持的“三个第一”的一贯态度,也表明了我们立足早部署、早开局,牢牢把握今年办案工作主动权的坚定决心。对我们这次会议,省纪委领导十分重视,省纪委三室张主任亲临会议指导并将作重要讲话,对张主任提出的要求,我们要认真领会和贯彻。刚才4个单位交流了去年办案工作的经验做法,路局纪委表彰了办案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后面,路局纪委检查室和检察分院将分别总结部署工作。
刚刚过去的20*年是全局查办案件工作保持强势、再创佳绩的一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体制、新布局、新编制后的情况变化,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强化执纪执法职能,在反腐败主战场上,勇于斗争,善于斗争,取得了查办案件工作新的战绩。从全局看,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查办案件工作在保持强劲势头中收获了扎实成果。面对反腐败斗争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连续多年办案势头不减、战果丰硕的情况下,主动克服体制改革、布局调整带来的客观影响,大力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作风,强化措施,优化力量,激昂斗志,全力出征,继续保持了惩腐办案的强劲势头。全年共立查案件91件,其中大要案40件,占44%;经济类案件69件,占75.8%。路局纪委、监察处自办案件27件。全局查办案件总数特别是大要案件数继续位居全路部属单位前列。二是基层办案工作在发挥能动作用中实现了较大突破。针对管理体制改革后办案工作格局和主体力量的变化调整,局属各单位纪委自觉把握定位,明确职责,把查办案件作为提高独立作战能力的主要标志,充分发挥主动能动作用和办案协作区联动作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大显身手,展示作为。年内基层各单位共立查案件64件,办案数量和水平较往年有明显提高,实现了突破性进展。三是查办案件工作在增强整体合力中巩固了双赢局面。围绕惩腐办案这一共同任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同心协力,精诚合作,力量互助,优势互补,继续巩固了查办案件的双赢局面。去年在纪检监察组织取得扎实成果的同时,两级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4件,较上年上升60%,取得了优异成绩。四是查办案件工作在促进全局改革发展中产生了综合效应。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局中心工作,本着政治、经济、社会“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要求,通过查办案件,不仅从严惩处了破坏改革、阻碍发展、影响稳定的各种行为,进一步营造了一个政令畅通、积极向上的内部环境,而且也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46万元,促进了新体制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加强和规范,为全局改革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这些办案成果的取得,来之不易。它是我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和检察干警不辱使命、不畏艰辛、团结奋战、忘我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路局党委、纪委,向战斗在反腐败第一线,为全局查办案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的全体同志表示感谢,并向在这次会议上受到表彰奖励的办案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
关于今年的办案工作,在这次会议上,路局纪委和检察分院将分别做出具体部署。希望大家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及早动手,抓好落实,切实保证今年全局的办案工作继续保持一个扎实推进、捷报频传的发展势头。下面我着重强调七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面临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部党组关于建设和谐铁路和第六次大提速战略部署,为实现“十一五”铁路发展规划打基础、攻难关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局改革和各项事业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谋求新发展的重要一年。认真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充分发挥反腐倡廉的服务保障作用,任务十分艰巨,意义尤为重大。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必须充分认清和正确把握今年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1、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和谐铁路建设,对今年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铁道部党组立足于服务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了建设和谐铁路的战略任务,强调要建设一个“运能充足、装备先进、安全可靠、管理科学、节能环保、内部和谐”的铁路。必须指出,内部和谐是建设和谐铁路的基本条件,就是要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创造职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更大幅度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的新局面。而各种腐败现象不仅严重阻碍着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健康发展,同时也诱发着各种问题和矛盾,严重破坏着党群干群关系,是最不和谐的因素,是建设和谐铁路和和谐企业的一个大敌。为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必须站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和谐铁路和和谐企业的高度,认识和把握今年的反腐倡廉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切实以强烈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以查办案件新的成果,有力推动和谐铁路和和谐企业建设的进程。
2、全面实施铁路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我局改革和各项事业,对今年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艰巨任务。以全面实施部党组关于东部铁路率先实现现代化和第六次大提速的战略部署为标志,今年我局的各项工作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条件,也面对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从全局看,要巩固安全生产已取得的成绩,适应电气化铁路运营和开行时速200公里列车的要求,安全工作压力更大;要完成铁道部下达的新的更繁重的生产经营任务,在挖潜扩能空间越来越小的情况下,增运增收、节支创效工作难度更大;要确保电气化铁路改造运营和新技术装备投入使用的顺利实施,提高我局现代化水平,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更高;要深入推进体制改革、布局调整、辅业重组等重大举措的落实,有效解决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企业改革涉及的层次更深;要克服深刻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等客观影响,巩固全局人心同向的大局,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课题更新。如何把握住新的发展机遇,经受住严峻考验,卓有成效地推进全局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客观上给包括执纪执法工作在内的全局各项工作都提出了更加艰巨的任务。面对新形势和任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要彰显职能,有所作为,必须把从严惩处破坏改革、阻碍发展、影响稳定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神圣使命,切实通过查办案件工作,努力为全局各项事业的发展清除各种障碍,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3、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有效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滋生蔓延,对今年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现实课题。有效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滋生蔓延,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反腐败五年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今年是实现反腐败五年工作目标的最后一年,抓好今年的反腐倡廉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近几年来,全局各级组织围绕惩治腐败,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必须看到,我们惩处的腐败分子只是一部分,还有一些腐败分子并没有揭露出来,而且腐败现象也日益表现出性质上的贪婪性、手段上的智能性、领域上的弥散性、规模上的群体性等一些特征,这充分表明了当前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和斗争仍然十分激烈。同时,伴随着社会的深刻变革,铁路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当前我们正处于新旧体制过渡、新旧布局调整、新旧技术更替的磨合时期,企业的管理和约束机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行为不可能在短时间得到有效规范和约束,这在客观上为新的腐败问题的滋生提供了空间和条件,也预示着今后一个时期仍将是腐败现象的易发期和多发期。面对这些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能否承担起惩治腐败的艰巨任务,在我局范围内努力实现有效遏制违纪违法行为滋生蔓延的目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要应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挑战,必须以更加高昂的斗志和更加坚定的信心,致力于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务求取得新的成果。
二、明确办案目标,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
根据对今年反腐倡廉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的分析,要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必须继续按照“稳定数量多办案、提高质量办铁案,增强份量办大案”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查办案件过百件,大要案不低于50%,经济类案件不低于60%”的预期目标。继续提出和确定这样一个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不仅是管理体制改革近两年来全局办案工作实绩的总结,更主要的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1)这是适应全局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前面讲过,今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各级组织、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围绕实现全局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必将会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而我们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需要为全局中心工作奉献出的最直接、最具体、最有价值的成果就是惩腐办案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好今年的办案工作,实现办案的预期目标,是新的形势之所需,工作大局之所求。(2)这是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彰显职能、展示作为的需要。对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而言,惩腐办案是其他任何组织和部门无法替代的核心职能,是赢得应有地位的重要因素,是体现自身价值的主要标志。我们要彰显职能,体现价值,赢得地位,就必须责无旁贷地履行执纪执法职责,牢牢扭住惩腐办案这一中心任务,多办案,办铁案,办大案,切实在反腐败主战场上,打赢查办案件的每一场战役。(3)这是体现新体制下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的需要。在新体制、新布局、新编制条件下,要体现纪检监察工作不会削弱,而且不断得到改进和加强,一个主要标志就是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实现今年查办案件的预期目标,实际上也是新体制下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和锐意进取精神的展示。
要实现今年办案的预期目标,在新形势下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寄希望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具体说,寄希望于在座的每一位同志。为此,我着重强调三点要求:
一是要继续发扬敢于斗争的精神。查办案件,实质上是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没有硝烟的战斗和饱尝艰辛的斗争,要赢得这场战斗,没有无畏的斗争精神和必胜的信心是不行的。为此,要求我们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要站在忠诚于党的事业、致力于和谐铁路建设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查办案件工作,始终保持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斗争精神和“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必胜信念。而要达到这一要求,结合当前我们的思想实际,特别要注意克服和防止三种倾向。即:注意克服和防止由于多年来办案工作势头不减、要求不变而带来的厌战思想;注意克服和防止由于实际存在的发现线索难、初核难、取证难、处理难而带来的畏难情绪;注意克服和防止由于怕影响单位声誉、怕办不成案难以收场、怕得罪人等而带来的惧怕念头。切实振奋精神,激励士气,为查办案件工作注入不竭的思想动力。
二是要牢固树立真抓实干的作风。相对于其他工作而言,查办案件是一项硬碰硬、实打实的工作,更需要有一种真抓实干的作风。近几年来,我们局的查办案件工作之所以保持着强劲发展势头,一条最基本的经验就是这四个字:真抓实干。过去少数单位办案工作被动,打不开局面,见不到成效,最根本的原因也就是缺乏真抓实干的作风。因此,必须在全局纪检监察和检察系统牢固树立“有案不查就是失职,不想查案或不坚决查案就是不称职”的思想共识,牢固树立真抓实干、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事实也充分证明,只要真抓实干,就会有排查线索的方法,就会有突破案件的思路,就会有打开局面的措施。总之,一句话,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容不下丝毫的唯唯诺诺、虚虚夸夸、瞻前顾后、缩手缩脚的做法。
三是要切实增强齐抓共干的合力。实现全年办案预期目标,不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的共同任务,必须聚合各级办案的力量,调动各级办案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齐抓共干的办案工作格局。为此,要求办案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要发扬连续作战、唯先誓夺的精神,乘势而进,再创佳绩;多年无案可查的单位要痛下决心,迎头赶上,迅速改变办案工作的被动局面。特别是路局纪委要以身作则,自我加压,确保自办案件超过全局立案总数的20%,在办案工作中发挥好带头作用。
三、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和经济类案件
要实现今年查办案件的预期目标,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必须既要保证办案数量的相对稳定,也要注重提高大要案、经济类案件的所占比重,切实把办案的“数量、质量、份量”有机统一起来。只有把办案的重点和矛头指向大要案和经济类案件,才能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才能更好地体现查办案件工作的成效。
1、要重点查办大要案,从严惩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在整个办案工作中,要坚持把从严惩处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摆在突出位置,对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必须施之重典,挥之重拳,集中力量,从严查办,力争年内揭露和突破一些有较大影响和震动的重要案件。首先,要把着眼点放在排查案件线索上,扩大大要案案源。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对于信访举报和其他信息资源反映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特别是有较为翔实内容和情节的问题,必须作为案件线索认真分析疏理,切实做到在表层问题的分析中排查案件线索,在蛛丝马迹的疏理中发现案件线索。另一方面,要注意发挥执法监察、经济审计和各专项检查的作用,对各专项检查中揭露出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要抓住不放,从严排查。切实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始终有充分的线索和丰富的案源。其次,要把着力点放在大要案线索的初核上,提高大要案的成案率。当前,大要案线索的初核率和初核成案率不高仍然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因此,要抓好查办大要案工作,必须把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初核转立案上。既要提高初核率,不能疏忽和放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也要在初核中,深挖细排,获取翔实证据和第一手材料,提高成案率。今年在落实大要案线索排查、汇报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大要案线索初核情况的分析总结制度,特别是对查否查无和未能立案的重要线索初核情况,要认真分析,有教训的要汲取,有失误的要问责,有主观责任的要追究,切实从制度上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的开展。
2、要突出查办经济类案件,从严惩处生产经营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查办经济类案件,始终是办案工作的突出重点,也是企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内在要求。去年尽管我们整个办案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经济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往年有所减少。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不仅会影响整个办案工作的“含金量”,而且也会影响办案的经济效果,削弱办案工作对生产经营和经济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为此,必须把查办经济类案件,从严惩处生产经营各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突出出来。应当看到,不仅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滋生蔓延的势头没有得到遏制,而且随着布局调整、辅业重组等项改革的深化和经营领域的不断拓展,客观上也为不法行为提供了一些“可乘之机”,大量的新问题也将随之产生。对这一问题,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思想准备,切实把注意力牢牢地放在车皮车票、财务资金、建设工程、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牢牢地盯住体制改革、布局调整、辅业重组等关键环节,哪里有违纪违法案件,就把拳头打向哪里,努力夺取查办经济类案件新的成果。
3、要着力查办窝案串案,从严惩处群体性违纪违法行为。在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中,窝案和串案危害最大,影响最坏。针对当前群体性腐败现象增多的实际,要不断加大查办窝案串案工作的力度。要结合铁路生产经营实际,善于从易发群体性违纪违法问题的系统、领域、职业和经济活动中,及时排查和发现窝案串案线索,注意研究和把握窝案串案成案的规律性,提高办案工作的针对性。要对已发现的窝案串案线索及时组织初核,构成案件的集中力量及时立案查处。同时,要努力提高驾驭整个办案工作的能力,既善于从整个窝案串案着眼,揭露一件件个案,又善于从查办个案着手,突破整个窝案串案,体现最大的办案效果,推动整个办案工作。
四、强化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基层办案工作
自*年我们在全局纪检监察系统提出“查办案件过百件”年度预期目标,到体制改革前的2004年这个期间,全局办案工作每年都保持着总量过百、稳中有升的态势。应当实事求是的说,完成如此繁重的办案任务,原三个分局承担着近80%的工作量,是一支主体力量,发挥了主体作用。而分局撤销后,要继续保持办案的强劲势头,这种主体力量的责任和作用,已经历史地、客观地落在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身上。近两年来,尽管多数单位纪委能够认清肩负的责任,积极发挥主动能动性,在办案工作中取得了突破性成果,但是从全局看,基层办案主体作用的发挥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少数多年无案可查单位的工作,仍然是全局办案工作深入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必须把推动基层办案继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关于基层办案工作,涉及的内容很多。这里,重点提出四点要求:
1、要积极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办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对一个单位的办案工作具有着决定性作用。过去少数单位多年无案可查,有的主要原因就是党政主要领导认识不足、支持不力。因此,必须把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作为强化基层办案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前提条件。一方面,各单位纪委要经常地向党政主要领导宣传中央和上级组织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要求,宣传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促使党政主要领导充分认识惩腐办案的重要性,旗帜鲜明地支持查办案件工作。一方面,对查办案件,包括案件线索分析和初核情况,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他们对办案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而对党政主要领导确实不重视、不支持甚至阻碍办案、单位纪委又难以做工作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向路局纪委汇报反映。路局纪委将通过思想教育、函询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做好这部分党政主要领导的工作,帮助和督促他们改变思想态度。总之,通过我们上下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一定要使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成为查办案件的坚定支持者,为办案工作提供有力的领导保证。
2、要切实履行纪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纪委书记是一个单位办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案工作能否上去,一定意义上讲取决于纪委书记愿不愿、敢不敢、会不会、能不能办案。其中愿不愿、敢不敢办案是根本问题。为此,要推动基层办案工作,各单位纪委书记必须充分认清和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树立敢于办案的斗争精神,带头增强善于办案的实战能力,在办案工作中真正发挥好主导作用。为保证纪委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这里,我想着重强调两点:一要确保纪委书记主要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继去年8月部政治部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站段党委工作的几点要求》(组函[20*]3号)后,去年12月初部党组又下发了《关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加强和改进铁路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铁党[20*]9号),两个文件其中都有一个明确要求,就是基层党委书记在全面负责党委工作的同时,要具体分管组织、宣传、稳定等工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用主要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最近路局党委也将根据部党组的《若干意见》,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对这些精神要求,各单位必须贯彻落实。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做到专职专用,原则上不得兼职,不能承担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其他工作。二要加强对纪委书记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路局、路局党委修定的《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预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今后路局纪委将建立年度办案工作报告制度,每年由各单位纪委书记以“述职”的形式,将单位办案工作和个人职责落实情况书面报告路局纪委;建立办案工作问责制度,主要对年内未完成办案预期目标任务的单位纪委书记实施函询问责,责令作出检查;建立纪委书记诫勉制度,对三年内单位无案可查或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连续两次被上级组织或检察机关查处的纪委书记实施诫勉,受到试勉后一年内工作仍无起色的,建议路局党委给予组织处理。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我们就是要解决纪委书记在其位不谋其政、有其职不作其为的问题,解决甘做“太平官”、“和事佬”的问题。
3、要健全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形式和工作制度。当前,组织和制度不健全是制约基层单位办案工作的两个突出问题。仅从组织形式看,有的单位尽管保留着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两个小组,但工作不规范,作用难发挥;有的新组建单位没有及时组建两个小组,仍然靠专职纪检干部“单打独斗”,甚至有的单位纪委会组成人员也不健全,应由纪委会决议的事项有时是一、两个人说了算。这些问题,不仅是关系到办案力量能否整合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为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抓好组织建设作为办案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这次会议后,凡是纪委会成员不健全的单位,要按程序及时增补,凡是未组成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小组的要及时组建,需要调整的及时调整。同时,要健全完善纪委会议事内容、规则和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小组的工作规范,并相应地完善纪检监察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从而在组织和制度上保证查办案件工作的有序开展。
4、要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业务能力。要抓好查办案件工作,仅仅有强烈的愿望是不行的,还要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应当看到,由于新职纪检监察干部增多等方面原因,目前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查办案件的业务能力确有一个急待提高的问题。不少同志不仅有线索不会排查、有线索办不成案子,甚至对一些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的基础业务常识也不掌握。为此,各单位纪委必须把提高队伍查办案件的业务能力作为一项紧迫任务,认真抓好落实。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建立和落实日常学习制度,组织大家系统地学习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专业知识,重点学习与查办案件相关的铁路经营、金融财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础常识,切实解决好“应知应懂”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实践锻炼。通过多排线索、多开案子和积极参与协作区办案工作,组织大家实践锻炼,在办案中学习办案,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切实解决好“会干能干”的问题。路局纪委也将通过举办查办案件专业培训班、抽调人员参与办案、开展疑难案例研讨和模拟办案实战演练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业务培训,从而促进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以适应查办案件工作的实际需要。
五、讲求办案策略,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水平
今年全局查办案件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而办案力量又相对不足。要实现全年办案的预期目标,保持办案的强劲势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必须把讲求办案策略、提高办案效率继续作为办案工作的关键来抓,积极研究内在的办案工作规律,探索运用灵活的办案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1、要改进方法,善于用灵活的谋略突破案件。查办案件的过程实质上是调查与反调查、控制与反控制激烈斗争的过程,不仅要斗勇,更要斗智。斗勇需要“敢字当头”,斗智需要“谋高一筹”。为此,各级办案人员都要树立“谋略”意识,对查办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分析把握案件的内在联系和案件的个性特点,本着“因案施策、因人施策”的要求,从筛选线索进行初核,到立案调查都要形成完整有序的办案思路和方案,都要讲求灵活有效的调查方式和方法,并随着案情的发展和调查的深入,不断调整,及时完善。特别要针对当前不法分子作案预谋性、手段防查性强的特点,在更多地运用缜密调查、迂加切入、四面出击、异地“两规”等方式方法的同时,要研究新的办案谋略,注意更多地运用法律攻心、证据攻心、政策攻心等措施,不断创新办案工作手段,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的技战术水平,保证在办案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
2、要深挖细排,善于用翔实的证据突破案件。证据是查明案情的根本依据和突破案件的根本条件。查办案件的一切活动和各种手段的运用,都必须围绕获取翔实证据这个核心来进行。为此,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和检察干警在办案中要树立强烈的证据意识,坚持深挖细排,切实用翔实的证据突破案件。一是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既要收集证实违纪违法以及从重、加重的证据,也要收集从轻、减轻以及无违纪违法的证据;既要收集言辞证据,也要收集实物证据;既要收集直接证据,也要收集间接证据。二是要有固定证据的意识。在调查取证中,要切实做好证据的固定工作。固定证据的方式要科学、规范、妥当,防止人为的证据变化和流失。对大要案件的询问、扣押等活动,可同步录音、录像、照相,用视听资料固定和保全证据。三是要有运用证据意识。要选择适当时机,以适当方式出示证据,加大刺激力和冲击力,促使被调查人和犯罪嫌疑人做出如实陈述。同时,要注意进行推理分析,深入调查,善于用原有证据,发现新的线索,获取新的证据。四是要有审查证据的意识。对收集到的正反两方面的证据要进行比较和鉴别,合理地排除矛盾,从而使证据相互印证或形成证据链,为突破案件奠定坚实基础。
3、要捕捉战机,善于从关键环节上突破案件。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要案和窝案串案,重在抓战机,求速胜,贵在出奇招,用奇兵。否则,不仅会贻误战机,给作案人毁证、串供和外逃以可乘之机,而且也会使案子办成“夹生案”,中途夭折。过去,我们有的单位在对个别案件的调查中,难以深入展开,最终没有办成案子,原因就是没有捕捉住办案时机,没有选准切入点,没有在关键环节上打开缺口。因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必须树立“战机”意识,无论在案件线索排查、线索初核和立案调查的全过程,还是在内部询问、外围取证的各个环节中,都要及时准确地把握住调查的时机,做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步步为营,环环相扣。特别是办案工作的组织指挥者,必须对案件的特点和案情的变化要有敏锐的洞察力,牢牢盯住案件调查的关键环节,当断则断,当变则变,不放过每一个出奇制胜的办案时机。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掌握办案的主动权,打胜每一场查办案件的战斗。
4、要攻坚克难,善于从要害问题上突破案件。当前,查办案件在询问、调查和取证等方面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取证难已成为办案的主要矛盾。要提高办案效率,及时突破案件,必须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勇于在突破实质性的要害问题上下功夫、花气力。因此,要求各级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既要善于抓住关键嫌疑人、关键证人和关键证据,找准主要问题,攻克关键环节,又要善于利用嫌疑人自身思想行为的矛盾、证人证言之间的矛盾,举报、自供和他证之间的矛盾,在复杂多变的案情中把握主要矛盾,突破要害问题。同时,在调查取证时也要善于抓住主要的实质性问题,切忌在非决定性环节和细枝末梢上纠缠。这样,才能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六、确保办案质量,不断增强办案工作的综合效果
质量是查办案件工作的生命。没有质量,办再多的案件也丝毫没有意义。围绕提高办案工作的综合质量水平,过去我们曾经提出过“五个并重”的指导思想,即:政治思维和法律思维并重,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并重,惩治与保护并重,严明法纪和体现政策并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并重。这“五个并重”应当说涵盖了对办案工作质量、依法办案水平和办案综合效果的要求。为此,要继续坚持“五个并重”的指导思想,并切实把它体现在和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全过程。
1、要坚持依法办案的要求。依法办案作为查办案件工作内在的本质要求,必须贯穿于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检察机关案件侦查、批捕、起诉的各个环节之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坚持用先进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执纪执法行为,指导查办案件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办案的实际水平。关于依法办案,联系我们的实际,下面,我想着重强调两点:首先要严格程序规定,保证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在办案工作中,必须注意克服和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切实以程序运作的规范性保证实体裁决的公正性。一方面,要通过完善信访受理、线索初核、立案调查、案件审理等制度规范,使办案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另一方面,在案件线索初核、案件调查、调查取证和“两规”使用以及案件审理的各项工作环节中,要坚持严格的程序规定,不简化办案程序,防止由于程序不规范造成实体不公正而导致冤案、错案发生。这里,尤其需要提醒各基层单位注意的是,必须把办案程序的合法性突出出来,重点要解决简化办案程序和“查审”不分的问题。这也是当前提高基层办案质量水平的主攻方向。其次要严把审理关口,保证案件定性的准确性。在办案工作中,要坚决纠正当前实际存在的“重案件检查,轻案件审理”和“重反贪侦查,轻起诉审理”的问题,切实把案件的审理和审查工作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案件的审理、审查工作。同时,案件审理、审查工作也必须认真贯彻“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严格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正确定性量纪,使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真正发挥好审理、审查工作的“关口”、“窗口”和“出口”的作用。
2、要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宽严相济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执纪执法政策,也是提高依法办案水平、讲求办案质量效果的内在要求。实施宽严相济的政策,就是对各类案件要区别对待,既有力打击和震慑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又充分重视依法从宽的一面,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都要从提高依法办案水平、讲求办案最佳效果出发,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执纪执法政策。首先要体现依法从严的要求,做到该严则严。要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管是谁,只要违纪国法,都要立案查处。特别是对违纪违法数额较多、情节较重、主观恶性大、对社会和企业危害及影响严重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切实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其次要体现依法从宽的要求,做到当宽则宽。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违纪违法数额不大、情节轻微、有自首或立功情节、认错和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退赃的,要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切实体现办案工作的政治效果。
3、要强化办案的治本作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查办案件始终是手段,不是目的。查办案件的真正目的和全部意义就在于在从严惩治腐败的同时,充分发挥治本功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此,首先要把查办案件同深化廉政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今后,路局和各单位纪委都要建立并落实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及时编发案例通报和查办案件纪实,利用报纸、电视台、局域网等途径,通过以案说纪、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体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实际效果。路局纪委也将在上半年会同有关部门,以去年以来查办的几起典型大要案为反面案例,编辑制作电教光盘,以充实警示教育的资料。其次要把查办案件同反腐败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一查两报告”制度,针对办案中揭露出来的制度和管理方面的问题,通过查办案件《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整章建制、完善管理的建议意见,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查办案件的治标成果转化为源头治理的治本措施,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七、切实强化措施,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查办案件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协调动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深入扎实地推进查办案件工作,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强有力的制度措施做保证。
1、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委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党委的领导下,各级纪委要自觉承担起对办案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特别是纪委书记要切实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办案工作上,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抓好部署安排,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抓好组织落实,作为第一位指标抓好工作考核。纪委副书记要明确责任,全力以赴,既挂帅又出征,具体组织抓好办案工作。要发挥办案协调工作制度、与审计部门工作沟通联系制度和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协调,积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保持和巩固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和强劲势头。要发挥办案协作区的组织作用,建立完善协作区办案工作协调制度,整合区域内办案资源和力量,使之真正成为集中各单位兵力、查办和突破案件的有效组织形式。在办案工作,要通过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深化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实施、各部门密切配合,职能明确,管理有序,考核到位,齐抓共干的办案工作机制,切实从组织上保证查办案件工作的深入发展。
2、加大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激励和考核力度。要继续以实施《查办案件预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载体,以预期目标任务和初核率、成案率、大要案、经济类案件比例和案件质量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办案工作的考核。从今年开始,在路局同局属单位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路局将加大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考核比重,凡年内无案可查或未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单位,要相应的扣减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兑现奖励。要坚持把办案工作的考核结果,切实作为评选单位纪委工作和纪委书记业绩的主要依据,凡年内未完成办案目标任务的,单位纪委和纪委书记一律不能参加纪检监察系统的评先选优。要坚持以正面激励为主,继续实行查办大要案“一案一奖”和评选优质案件制度,大力表彰奖励办案先进集体和有功人员,努力在全局纪检监察系统营造一个恪尽职守、锐意进取的浓厚氛围。
3、继续坚持协同作战、联合办案的路子。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案情复杂疑难的案件较多,查办案件任务十分艰巨。要适应办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必须坚持各级执纪执法机关和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路子。特别是纪检监察组织和检察机关要加强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增强整体合力。在办案工作中,坚持做到相互支持,团结共事,不能相互脱节,动作失调,更不能相互戒备,推过揽功。同时,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不能借用办案手段和超越职权,切实保证各自职能、职权的独立行使。只有两项职能在有机结合中充分发挥出来,才能形成重拳,才能更好更强更快地突破案件。
4、不断加强办案队伍的自身建设。要适应当前和今后查办案件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无论是纪检监察组织,还是检察机关都必须着眼于提高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纪执法公正的办案队伍。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和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直不阿、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用实际行动自觉践行党的忠诚卫士的神圣职责。其次,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引导大家在学好查办案件基础业务知识、打牢基本功的同时,要强化对现代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运用,不断提高能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实战能力。第三,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积极培养真抓实干、严谨缜密、勇于攻坚、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办案的优良风气。特别是要引导大家围绕加强新形势下的办案工作,注意研究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针对性、创造性和实效性,从而更好地完成查办案件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