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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我市土地利用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略)
一是企业规划意识不强,随意性较大。
二是容积率偏低,投资强度不足。
三是竣工投产滞后,产出率低。
四是因用地和拆迁等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而影响企业开工。
(一)开展闲置土地清理,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在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收紧“地根”,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清理闲置土地就是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也作了明确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闲而不用是土地资源的最大浪费。目前报批工业用地项目,主要是靠通过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来获得建设用地折抵指标。近年来,我市通过土地整理共获得折抵指标21597亩,宅基地整理获取建设用地复垦指标1615亩。但大家知道,土地整理难度已越来越大,新增有效耕地面积已十分有限,且上级分配给我市的折抵指标报批建设用地的额度,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放开。去年仅为1132亩,今年也将与去年持平。因此,如何来解决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紧缺这对矛盾,如何来解决土地供应这一缺口,如何使土地资源不再是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唯有靠不断挖掘土地潜力,走节约和集约用地这条道路。而闲置土地清理是挖掘土地潜力的关键环节,也是盘活土地存量的有效途径。
(三)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对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初步掌握的土地利用情况,全市目前不包括闲置厂房,经农转用而闲置的土地有2000余亩。如能合理利用这些土地,将可带动投资1.6亿元以上,产出的效益也将十分可观。通过闲置土地清理不仅可依法加强土地管理,防止出现新的闲置土地,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同时也可切实解决“有地无项目用,有项目无地用”的矛盾,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去年,我市在南马工业功能区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从南马工业功能区的试点看,我市完全有可能抓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各镇乡、街道和经济开发区、江北新区、横店电子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身先士卒,积极投入到此项工作中来,促进企业更新观念,讲大局、顾全局,珍惜土地,做好节约集约用地这篇大文章。
三、闲置土地清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处置原则
全市闲置土地清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四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闲置土地集中清理工作,并依法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着力盘活存量土地,实现粗放型用地方式向集约利用型用地方式的转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建立科学合理配置资源的新机制,努力缓解我市用地紧张状况,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次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将遵循以下四条原则:一是依法处置的原则。对清理出来的每宗闲置土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置。二是政府主导与企业主商讨相结合的原则。在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处于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但在制定处置实施方案时,注重与企业主面对面商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促进开发、防止资源浪费的原则。特别是对收回的闲置土地,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土地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尽快使其进入有关程序,重新确立土地使用权人,防止资源的浪费。四是公开处置的原则。通过相关渠道和形式,将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典型案例和不配合调查处理的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在加大依法处置闲置土地的同时,要着手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防止土地资源流失,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土地优化配置。一方面,企业申请土地指标不仅要与企业规模大小挂钩,还要与企业的利税挂钩,实行亩产税收的考核。另一方面,在供地方面也要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对属限制性、禁止性的项目不供地,对投资不到位的不供地,对不符合供地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意向性供地一律解除协议,重新安排使用;对可以供地的项目,要按照集约用地原则重新核定土地供应量。对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影响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的项目,该调整供地的要重新调整。
四、闲置土地清理工作的认定范围和处置方式
我市这次清理闲置土地主要是指工业闲置土地。根据有关规定,工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建设的土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应认定为闲置土地:(一)出让合同未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未规定动工建设日期的,自出让合同生效之日或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满一年仍未动工建设的土地;(二)已动工建设但已建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不含出让金)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且未经批准终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土地;(三)已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建设面积虽已超过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不含出让金)虽已超过百分之二十五,但连片闲置的土地面积超过十五亩且满二年未开发建设的土地;(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市政府批准认定的闲置土地的处置,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土地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按照认定闲置土地时的土地基准地价百分之十的标准收取。
闲置土地处置的总要求是:该动工的要限期动工建设,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收回的要收回,该调整使用的要重新调整使用。具体可以选择下列四种方式进行处置:
(一)延长动工建设时间。土地使用者按照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后可批准延长动工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政府协议回收。土地使用者与政府签订协议,将土地使用权交还市政府,依照协议规定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
(三)安排临时使用。对闲置土地由市政府安排其它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建设,土地出让期限顺延,基准地价上调的原土地使用者应补缴差价。市政府安排临时使用期间,原土地使用者免缴土地闲置费。
(四)折价收回。符合规定情形的闲置土地,由政府依照其规定折价收回。
五、闲置土地清理工作的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
这次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将采取上下联动、普查摸底、依法处置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个清理处置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年4月17日前后)。做到宣传发动到位、人员机构到位、政策措施到位。主要任务为:一是召开今天这个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全市闲置土地特别是工业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江北新区、横店电子工业园区)和主要工业功能区所在镇乡、街道等重点区域要召集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今天的会议精神,将涉及此次闲置土地清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整理汇总公示于众,并加强宣传解释,使企业认清目前国家对土地政策的宏观形势,明确政府对土地清理处置的规定和措施;讲清闲置土地清理不是整企业老板、与企业过不去,而是要使企业依照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入区企业“三率”等要求,促进企业更快更大发展,使企业理解我市这次土地清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从而能予以支持配合。二是成立专门机构。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各套班子领导参加、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市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抽调相关部门骨干力量组成办公室工作小组,实行集中办公。各镇乡、街道及经济开发区、江北新区、横店电子工业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专门负责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三是出台《*市工业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试行)》。今天已发给大家,各地要严格依照该实施办法,认真扎实做好清理处置工作。四是公布群众举报热线,电话号码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时间:20*年4月18日—5月15日)。做到全面地毯式普查、摸清底子。主要任务为:一是以经济开发区、江北新区、横店电子工业园区、各镇乡、街道工业功能区为重点,对全市*年以来占地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工业企业用地情况进行逐宗清理普查,不留死角和空白,特别对闲置土地要进行认真核查,摸清宗数和面积总量。我想,这次清查也要包括摸清闲置厂房的有关情况,虽然这次对闲置厂房处置未作出明确要求,但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镇乡、街道要想方设法,督促帮助企业“消灭”闲置厂房。二是向用地单位发放《土地使用情况调查表》,核查企业的开工率、土地利用率、投资强度、产品销售、纳税等情况。三是建立“一地一册”的闲置土地工作台帐。对清理出来的每宗闲置土地逐项造册登记。根据调查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闲置土地的认定工作,并明确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限,落实相关责任人。
第三阶段为依法处置阶段(时间:20*年5月16日—7月20日)。做到依法合情合理,实行分类处置。主要任务为:一是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召开闲置土地清理专题会议,对前一阶段情况进行通报。对实践中已出现而实施办法中未规定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探寻解决方案。深入闲置土地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面对面找企业主商谈处置方案,允许企业自查自纠。同时,要向闲置土地企业送达《责令限期开工(恢复建设)通知书》,催促企业限期开工建设,及时投产。二是实行分类处理。针对每宗地块的不同情况,分类制订处置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处置措施,盘活闲置土地。三是确定责任单位,切实解决因政府、部门等原因致使土地闲置的实际问题,促使有关企业尽早开工投产。
第四阶段为总结完善阶段(时间:20*年7月21日—8月20日)。做到查漏补缺、健全机制。主要任务为:一是建立闲置土地跟踪检查制度。对于目前已盘活利用的闲置地,要做好阶段性的自查总结,并督促落实后续监管工作;对于仍未落实处理意见的闲置地,要抓紧落实处理意见,制定处理方案,全力推进闲置土地的利用。二是建立闲置土地储备档案。利用闲置土地做好选商引资工作,防止出现第二轮土地闲置。三是做好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的土地变更登记工作。四是探索建立预防闲置土地发生的长效机制。各地要搞好总结,强化对新供土地的监管,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处置新发生的闲置土地。
六、扎扎实实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
在这次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中,希望大家在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时态度要坚决,宣传解释工作要到位;企业主工作要做细、做实、做透,要讲究方式方法;要注意消除误区,使企业积极支持配合;不要欺软怕硬,要敢于动真格;不能有头无尾、虎头蛇尾,决不能拖拉扯皮、敷衍塞责,更不能半途而废、前功尽弃。为此,就扎实做好此次清理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乡、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把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作为当前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闲置土地做到摸清家底、盘活存量。为此,要克服三种思想倾向:一是消极等待思想。对清理闲置土地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处置政策未能认真钻研,强调客观困难,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存在畏难情绪,等待观望。二是重扩张、轻挖潜的思想。普遍习惯于扩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注重存量土地的盘活挖潜,对节约、集约用地的紧迫性认识不足。三是土地调控意识薄弱。对全市闲置土地清理,特别是对强化土地调控能力的认识不足。我们要在工作中认真克服这些不良思想倾向,轻装上阵,打有准备之仗、打成功之仗。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具有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情况复杂、沉淀问题多、涉及各方面利益再调整和再分配、处置难度大等特点。为此,必须强化领导、集中领导,既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又要明确责任,严格工作质量、时限等要求;既要树立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决心,又要有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的充分准备,确保清理处置工作取得实效。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一抓到底。
(三)明确政策,依法处置。一方面,严格要求,狠抓落实。要始终坚持“一要抓紧、二要从严”的要求,严格掌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从严清查、从严处置、从严验收,绝不走过场。另一方面,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区别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灵活处置,大胆探索适合本区域的新路子。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四个结合”:一要与选商引资工作相结合。对适宜发展工业的闲置土地,重点是抓好选商引资,集中发展大项目、有实力的项目。二要与强化土地储备相结合。不断加大对重点地区、重要地段的土地回收力度,通过协议回收等方式作为储备土地,使政府掌握更多的土地支配权。三要与长远的发展目标相结合。各地要着眼未来发展,对暂时无项目的,积极探索政府调控的新路子,把闲置土地的调控权集中到政府手里,坚决不允许继续让少数人长期积地或者炒地牟利。四要与保持社会稳定相结合。在处置闲置土地过程中,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涉及抵押的应征求抵押银行的意见,按规定需要进行听证的应进行听证,依法维护原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与原土地权利人、新土地使用者以及村集体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配合,搞好督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国土部门要做好闲置土地处置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把关;市财政部门要做好各项资金的征收划拨和跟踪检查;各镇乡、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全程监管,确保处置方案落到实处。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进一步简化手续、放宽政策、做好服务,创造有利于盘活闲置土地的各种条件。要强化跟踪督查,加大监督力度,对好的要表扬,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批评;对不配合清理工作的单位要敢于督促,要公开曝光;对闲置土地处置率低,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并在建设用地指标额度分配上予以扣减。总之,要做到奖罚分明,确保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事关*全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上下务必要形成共识、精诚团结,精心部署、严肃纪律,敢于动真、善于碰硬,依法行政、真抓实干,扎扎实实把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圆满顺利地完成清理处置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