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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更新支农理念。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到近80%,没有农村的繁荣,就没有全市的繁荣;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小康。因此,农村工作始终是我市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是每个部门包括金融部门在内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各类利益实体讲求效益的新形势下,把支持与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在支持中发展自己,在发展中加大支持力度,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各金融部门要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善于把握大局,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探索服务发展的有效路子。首要的是要解决理念问题,也就是认识问题。从我市来讲,我想,至少要树立这么四个理念:一是共同发展的理念。要看到,除了国家在我市落户的一些大型企业外,金融部门发展的最大市场还是在农村。据不完全统计,20*年全市农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占到24.4%,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到全社会的43.9%,农村储蓄存款占到全市所有储蓄存款的59.1%,这是一个具有持久效益、潜力巨大的市场,谁在这方面认识得早,能够抢占先机,谁就能争得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服务新农村建设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是一致的,不仅是地方发展的需要,也是银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只有农村发展了,全市才能快速发展,金融部门才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是一个相互依存、互促共进的利益共同体。二是“放水养鱼”的理念。这是一句老话,但在现阶段,赋予了新的内涵。这就是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思想观念、法制意识、市场意识都有了明显转变和提高,资本积累也有了一定基础,求富、快富的愿望非常迫切,兴产业、增收入的路子正在不断拓宽,这就给我们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创造了良好的前提。因此,要牢固树立“放水养鱼”的理念,在支持农民致富中实现金融部门效益的最大化。说透了,就是要通过服务新农村建设,既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又为我们金融部门培育发展的“增长极”。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做到先放水,才能有养鱼的条件。这个理念必须得到强化。三是多予搞活的理念。在新形势下,服务新农村建设,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首要的是要多予,只有增加“三农”贷款的投放量、扩大贷款的覆盖面,才能提高收益面。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农村存款增幅147%,贷款增幅118%,存贷差达2.93亿元。20*年,全市农村农业贷款增幅比存款增幅低16.3个百分点,存贷差达4.13个亿。今年元至8月份,全市农村农业贷款增幅比存款增幅低
7个百分点,存贷差拉大到7.21亿元。这充分说明金融部门的资金对农村的扶持与农民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这次金融部门提出的具体扶持举措,应当说已开始有了较大突破。说明我们的经营理念、服务观念正在转变。今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还要进一步做更加有益的探索。所谓搞活,就是要研究政策,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搞活经营。要善于充分发挥利率空间的优势、还贷时限的优势,以调动农民发展的积极性为前提,采取灵活的信贷经营方式,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用途的农户贷款需求,灵活确定相关信贷制度,在利率优惠上既做到让利于农,又能扩大覆盖面,更能有效拓宽金融部门经营的领域和收益的范围,进而实现整体效益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支持“三农”的力度,也才能搞活自身的经营。四是诚信服务的理念。一方面,要教育引导广大受益农户、企业诚实守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清息还贷;另一方面,作为金融部门,也有一个讲诚信、讲服务效率的问题。我们好多生产经营项目,为什么起步时势头很好,但以后的经营中发生一些问题?关键的一点,就是资金注入不及时,错过了发展机遇期,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机遇稍纵即逝。因此,支持新农村建设,金融部门不仅要选准项目,更要在机制上、制度上大胆创新,提高服务效率,做到放贷支持与企业发展、农民产业开发相同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龙头企业,金融业要扶上马、送一程,提供良好服务,支持企业发展壮大。这里还需要强调的是,要把放贷支持建立在服务“三农”的基础上,按照利益共同体的要求,不仅在资金上要支持,而且要通过服务,规范经营管理,为其发展多出点子、多想路子,走出一条相互信任、利益均沾、互惠双赢、互促共进、共同发展的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路子。
第二,要把握信贷重点。没有重点,工作就没有突破口。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也要注意把握好重点,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要把握好支持服务的重点方向。主要是面向三个层次,即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确定的实力型、成长型、待哺型村子中有潜力的村。从当前来讲,就是要围绕果、菜、草、畜四大产业开发和“四个百万”工程,重点向“五带两区一园”倾斜,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抓点带面思路相配套。二是要把握好支持服务的重点领域。原则上是哪里要求最迫切,就向哪个方面倾斜。总体上看,就是要把支持的重点放在产业开发、市场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技能培训等方面。各金融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进行科学合理的定向定位,从而形成重点领域支持服务的正确导向和效益优势。三是要把握支持服务的重点对象。一个是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再一个是农村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协会、乡村企业等;第三个是有经营眼光、有经营头脑、有经营实力的种养大户、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及与“三农”服务有关的经营户,从这三个层面上切实加大支持服务的力度,以有效服务、重点支持、重点突破为抓手,推进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
第三,要拓宽融资渠道。目前,各个金融机构的行业政策随着市场的变化都在随时调整。因此,一方面,要注意适应新的政策要求,积极有效的运作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要注重拓宽融资的渠道,加大资金的运筹总量,为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比较宽松的资金调剂渠道。特别是人民银行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加大对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合作性银行资金的有效调控,发挥好再贷款的结构性调整引导作用,在强化再贷款管理的同时,确保支农资金的总量需求。同时,各县(区)和财政部门要注意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衔接,努力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特别是要注意通过政府的协调、财政的贴息等有效作为,促使各金融机构加大资金运筹总量,加大支持的力度。要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创新融资方式,完善担保体系,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着力构建以金融部门为主、全方位融资、多层面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格局。
第四,要优化信贷环境。建设新农村,关键是要建立资金聚集的长效机制,核心是要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真正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面都要为金融支农工作、为农村金融工作创造宽松、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各部门要率先垂范,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企业要完善信用征集、评价、管理、监督等制度,促进企业信用建设;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搞好内控建设,不断提高信贷审批效率,改进信贷审批机制,实行“阳光操作”,放宽限额管理,构筑支农的“绿色通道”;各级都要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全民诚信意识,推动全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确保“三农”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各级党委、政府要全力支持金融机构的工作,帮助解决金融部门在拓展业务、延伸服务等方面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真正形成新农村建设与金融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五,要抓好具体落实。当前,我市新农村建设在资金投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农村有需求但力量不足,财政有意愿但财力不足,银行有资金但手段不足。这次座谈会比较好的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初步达到了各个方面相互融合、有效对接、互促共进的目的。目前,最关键的是要抓好这些具体措施的落实。要把这次会议上形成的《意见》和《办法》尽快印发下去,广泛宣传,并尽快启动经济金融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对接点,提高企业和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各县(区)要尽快围绕这些《意见》和《办法》,抓好具体的衔接工作,包括产业、项目、企业、农民个体的一些基础性工作,使这次会议确定的政策措施能够尽快落点到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各金融部门要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做进一步的完善提高工作。立足于快捷高效,从具体环节入手,认真做好改革、创新和完善,形成支持新农村建设群众满意、基层满意、金融部门满意、上级部门满意的良好运行机制。要建立银企直接对接、快速互促共进的工作机制。今后,要由政府牵头,定期不定期组织带领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直接深入到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乡村,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现场办公,与企业负责人和农民面对面研究支持项目,敲定贷款额度和时限,确定具体的责任义务,变客户跑银行、跑政府为送服务、送贷款上门;还可以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开展双方共同参与的座谈会,增进相互间的了解,提供具体的信贷信息和信贷需求,实现有效对接。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部门,不仅要研究金融政策,更要研究经济发展规律,切实做到既懂业务,更懂经济,从而提高服务与支持的科学性。在这一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中,充分体现我们金融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良好素质和价值。要建立良好的督查考核制度。今年,对金融部门支持“三农”工作,要进行深入扎实的具体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支持的资金幅度和时效性以及贷款对象和基层群众的反映,并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报告或专题汇报,以促使金融机构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到真帮、实扶、有效果。
总之,这次会议开得很及时,很必要。时间虽短,但内容具体实在。相信通过我们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金融部门服务支持主力军作用的充分发挥,全市新农村建设一定会有一个明显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