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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再召开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会议,进行再教育、再动员,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卫生部、卫生厅近期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精神,回顾总结中心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确政策界限,充分把握机遇,努力使自查自纠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我主要讲两方面问题:
一、前段时间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以来,我们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特别是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明确工作重点,从强化责任意识入手,建立了治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中心领导同中层以上干部、重点部门、重点人群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并建立了领导联系点制度、信息交流、情况通报、请示报告制度、专项工作周报告、“零”报告制度等。为进一步再宣传、再发动,使人人参与学习,人人受教育,人人都提高,让职工明确自查自纠的相关政策界限,我们充分利用报告会、党课、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厅治贿工作最新精神、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组织学习省检察院李长华副检察长专题讲座、观看《忏悔录》、《火红的旗帜》专题片等,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教育以及全员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政策范围、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通过互联网、内部办公网、疾控信息、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自查自纠的宣传力度,组织全体职工问卷调查,开展了知识竞赛,编排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计划表,增设了2个举报箱,制作了3块宣传牌,重新公布了卫生厅治贿专用账户和自查自纠时限。
(二)明确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在强化教育的同时,我们连续6次专门召开会议,明确自查自纠工作重点,逐级落实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共设计6类摸底调查表,针对所有科室共发放了220份,对2001年以来中心各部门、各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仪器设备采购、生物制品、药品采购、各类消耗品采购、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社会及企业捐献等共6大类280余项进行调查摸底,认真汇总梳理,从制度建设、程序运行、台帐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查找问题。同时,对2001年以来已经结案的案件和人民来信调查情况进一步梳理、核实,共收相关举报信函和电话9件,大部分已经审理结案。在梳理过程中,对个别有疑惑的重点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复核。
(三)完善机制,加强督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强化教育的基础上,对各种经济来往和交易行为进行认真查摆,找准“人、财、物”、日常工作以及督导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责成各有关部门及时健全、修订相关的规章制度。一是加大督导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开展了两次督导检查,对财务、后保、审计、药剂仪器管理、免疫预防、生物办、基建、物资供应、杂志编辑部、诊疗部、齐宇公司等重点部门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中发现,各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均能够深入进行宣传发动,严格落实学习计划,做到了学习材料人手一册,特别是有关重点部门的职工建立了学习笔记;各部门都能够按照中心部署,严格落实方案,认真填报各类摸底调查表格。同时,注重督导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有些执行较好、运行比较规范的制度,如万元以上物资集中采购制度、招标采购前随时抽点专家制度、物资采购成立4人联合采购小组等模式,都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控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坚持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职代会和政务公开基础上,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及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如基建房产科结合大楼建设,及时出台了《基建管理手册》,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了《工地例会制度》、《日常巡查制度》、《工程签证制度》、《材料验收制度》等制度,审计监督部修订了《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免疫预防管理所、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起草修订了《生物制品管理办法》,拟待进一步广泛讨论、修改后正式实施。
(四)坚持“两不误、两促进”。工作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手抓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手抓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做到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和业务工作齐头并进。上半年,围绕“一个确保”中心任务,认真落实综合性防治措施,以艾滋病、肝炎、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为主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稳步推进,重点传染病疫情比较平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时得力;卫生检测检验能力进一步提高,顺利通过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证和职业卫生检测项目计量认证,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人才队伍建设迈出可喜的一步,“泰山学者”岗位特聘专家已经到位,全省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班顺利开班,选聘的部分中层干部已经到位;综合业务大楼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中心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职工群众思想比较稳定,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氛围逐渐形成。
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以来,为了抓好落实,卫生厅先后三次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在举报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方面,省卫生厅纪检组和治贿办共接到举报投诉210余件,均按规定程序予以转办或自办,逐件提出核查处理意见;线索清楚、问题明显的正在认真组织核查,部分案件已经办结。根据各市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在卫生系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共涉及101人,与往年案发情况相比,单位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案发数量比例略有上升,业务科室负责人比例有明显增加。卫生厅近日通报了5起案件。卫生部督导组于8月29日至9月2日对省卫生厅、济南市、东营市、烟台栖霞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12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卫生部转办的举报信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督促。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总体认为山东省卫生系统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均建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机构,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二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干部职工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知晓率达到100%。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查纠工作。全系统全面开展了对2001年以来的基本建设、医用设备、药品(疫苗)采购、高值耗材采购、集中招标采购、接受捐助、卫生机构许可审批等八方面的情况的摸底调查。四是边查边改,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单位采取多项措施,坚持边查漏洞、边整改、边完善,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卫生部督导反馈意见中和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中,两次对我们中心从用人机制上抓起,建立采购人员定期轮岗制等一些好的做法给予了通报表扬。
目前,全省前一阶段治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就自查自纠工作而言,有的单位及人员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浮于表面,简单化,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够,特别是有些单位领导干部、有关重点部门、职能科室及其人员、广大医务人员还没有全面领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290号文件的政策精神,少数人心存侥幸或担心政策不落实,没有充分抓住国家给予的政策机遇,导致自查自纠主动性不强,工作进展缓慢,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成效尚不明显等问题。这些现象都不容忽视。
二明确认识,切实增强自查自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现在距离9月30日自查自纠的截至时限只有3天时间了,时间紧迫。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指导思想,坚定治贿信心,抓住时机,把握政策,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治贿工作开展。
(一)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关于全国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各类文件、领导讲话中已经讲的非常明确,但个别人还存在一些糊涂、甚至错误的认识,在整体把握上还不够准确,在这里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坚持教育大多数,解脱大多数,惩处极少数;坚持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三项工作整体推进;坚持既要扎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又要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保护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要抓住机遇,珍惜时间,充分把握好、利用好政策。经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同意,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广大医务人员争取到了3个月的自查自纠期限这么一个特殊政策。凡在自查自纠期限内主动说清问题、如实上缴不当所得财物的,都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于处理。9月30日以后执法执纪机关查出的问题,将不再执行这条政策。
自专项治理工作启动至今,卫生厅多次和有关执法执纪机关沟通联系,并于9月23日通报了与省检察机关沟通协调有关情况。会上,王天瑞厅长深刻分析了卫生系统商业贿赂产生的原因,一是以往法律不健全,没有把收红包、回扣作为商业贿赂范畴,按照《刑法(六)》修正案,医疗卫生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收受了回扣、手续费、提成的,如果数额较大,就不再是违纪违规的问题,而是属于违法犯罪的问题;二是相关政策不配套,各类医院在管理模式、药品加价等方面均是按照计划经济条件下来运作,还没有健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相关政策;三是受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影响,各类医院放开搞活,权力下放,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四是卫生行政部门行业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尚未形成成熟的监管模式;五是部分医疗卫生工作者是非荣辱观念混淆,收受红包、回扣成为业内潜规则和较为普遍的现象。医疗卫生系统是法律监督的重点,商业贿赂确实比较严重,从已经查结的案件来看,犯罪面广,人员多,涉案数额大,受贿方式和手段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购进医疗设备中的商业贿赂现象十分严重,二是窝案、串案较严重,逮住一个就是一窝一串,三是从涉案主体上,一把手为多,年龄偏大的多,文化素质高的多,科主任占的比例相当大。四是药品价格层层加码,群众不堪重负,五是高值耗材和一次性耗材中的问题特别严重。
这足以说明医疗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形势相当严峻。据了解,各级检察、工商、公安机关目前已经掌握了不少证据,之所以放缓了办案的步伐,以外围调查、收集线索为主,是因为卫生部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为卫生行业争取到了“宽厚”政策,确定了一个自查自纠的时限,在这里,有必要向大家重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上,决心大,措施得力,效果是显著的。一些省部级腐败分子的落马,已经充分显示出党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决心。这次对陈良宇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再次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中央的决定彰显了依法治国、依章(党章)管党的决心,显示了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表明了任何人都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不论他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在这里,要向大家讲明的有两点:一是检察机关这段时间一直没有闲着;二是检察机关一定会依法办事,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检察机关已经掌握的有些案子涉及人数众多,为了保证群众看病治病,体现法律的尊严和政策得以执行,检察机关都把所有问题立了案,暂时不治,暂时不抓,就是给他们机会向组织悔改,给时间让他们引进人才,不致造成人才空缺,保证群众看病,但立了案的早晚要解决。截至目前,全省卫生系统专项账户已上交428余万,济南和省直只占29万余元。但这与检察机关掌握的线索和情况差距还很大,为此,厅党组感到压力非常大,作出明确指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既要把治理商业贿赂解决好,又要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行业利益,既不能“走过场”,也不能留“死角”,更不能搞“人人过关”,影响社会稳定大局。
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做到“认识、责任、工作”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要解决罪与非罪的问题,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明确“9.30”这个概念。9月30日前后对问题的处理截然不同,目的就是通过全面而彻底的自查自纠,把绝大多数问题解决在行业内部,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二是责任到位。党政主要领导为治理商业贿赂第一责任人,做到问题要清楚、界线要明白、责任要落实,要层层落实到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和重点人群以及重大案件的发现和纠正上,实行责任追究制,不管治理商业贿赂是走过场还是收不了场,都要严厉追究责任;对于各单位中的科室集体受贿的,由各单位负责查摆清楚,写出报告,于9月30日前报厅治贿办备案。三是工作到位。围绕五方面治理重点,突出领导干部、重点科室和重点人群三个重点,领导干部既要分清是集体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又要分清是公务行为还是业务行为。要切实搞好三个结合,即集体自查自纠和个人自查自纠相结合,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与研究解决措施相结合,自查自纠、查办案件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抓好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重在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厅直及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珍惜好有限的几天时间,利用好大好政策,克服侥幸心理或消极观望情绪,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通过主动自查自纠解决问题、轻装上阵。对于那些在治理商业贿赂期间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特别是5、6月份以后收受贿赂的,按照法律法规,必须严惩严处。
下一步的工作要以王天瑞厅长提出的“搞好三个结合”为重点,一是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措施,各部门都要针对发现问题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和督导力度。但是,到目前为止,治贿办安排的各科室修订、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至今未提交研究,会后请纪委和治贿办进一步加以落实。三是要针对薄弱环节,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以干部教育、培训以及轮岗、轮换等为切入点,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构建教育、制度与监督并重的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从10月份开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就进入总结提高和案件查办阶段。在这一阶段,我们重点是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和做好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行整体规划,分类研究,分步实施,以促进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同志们,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的一项重大而英明的决策。前一阶段,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但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我们面临的任务仍然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特别是最后几天的自查自纠工作,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