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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基金管理委员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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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基金管理委员会发言稿

刚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08年工作情况和2009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审议审批了200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会议还对新增补的管委会委员进行了聘任,增选了管委会副主任。同志对200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作了总结,对今年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得到了各位委员的赞同,我完全同意。回顾过去五年,我认为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五年来,住房公积金归集额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递增,归集余额由2.6亿元增长到9.3亿元,增长了3.5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由0.3亿元增长到2.7亿元,增长了9倍;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由49%提高到65%,增长了16%。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各级房改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战线上的干部职工为此付出了艰苦的劳动,做出了突出贡献。2009年是我市经济发展史上非常关键的一年,市委五届三次会议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的发展任务,确立了“双千亿、双翻番”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发挥三大优势,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三化”进程,实现跨越发展的思路。各级政府、各级房改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围绕实现上述目标和战略,以及本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抓好落实,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突出工作重点,大力提升住房公积金在城镇化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

城镇化进程首先是城市人口扩充的过程,增加城镇人口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住有所居”。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宗旨就在于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为购房人提供住房贷款,支持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在城镇化战略中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和突破点,是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城镇化战略中地位和作用一步好棋。大家知道,出口、投资和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我认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管理力度,根本目的就是在于启动消费,最终在于拉动经济发展。近几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较快,但总体上看还不尽人意。截至2008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运用率35.6%,住房公积金贷款占存款的比例28.47%,分别处在全省第13位和15位。因此,市中心在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潜力是巨大的。去年,市委、市政府下了很大的决心,出台了文件,要求全市乡镇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此项政策惠及4.6万人,目前已全部落实。这4.6万人可以说是城镇化进程的先头部队,他们进城购房的意愿非常强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寻求突破的重点。本次会议上,市中心就发展个贷提出了许多的积极的措施,再次提高了夫妻一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推出了用住房公积金余额逐年还贷的办法,为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农村中小学教师购房提供贷款支持,并准备尽快做到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辖区内购房,凭有效缴存凭证均可在购房所在地申请贷款等措施,这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的具体体现。但这还不够,中心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出台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支持职工住房消费,通过发放贷款,消化沉淀资金,提高资金运用率,从而大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在城镇化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突破发展瓶颈,大力加强中心自身建设

打铁先得自身硬,大力加强中心自身建设是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的基础。要加强中心自身建设必须解决发展的“瓶颈”问题,那么制约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发展有哪些“瓶颈”问题呢?我们与中心领导进行了反复研究,主要问题在三个方面,即:管理体制不顺,办公(营业)场地不足,信息化建设水平滞后等,这三个问题都是棘手的问题,都是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有些是需要相当一段时间努力才能够解决的,但都是必须值得重视和加以认真解决的。

首先要解决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2002年国务院颁布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其核心问题之一就是设区的城市只设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所有县、区住房公积金都要纳入市中心统一管理。随后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文件。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分流困难,逾期项目贷款收回缓慢,此项工作进展一直不理想。到2006年8月,建设部、财政部、监察部、人民银行再次出台了文件,要求落实《条例》,进行整改。省政府、省建设厅多次督查,2006年10月,市政府决定先收回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事权,我们称之为“事权上划”。两年多来,按“事权上划”的原则,市中心围绕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但总体看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管人管事分离,管人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管人,二者脱节。人员分流进展难,逾期项目贷款回收力度不足,少数县主管部门插手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有的县违规超配干部,这种状况到了非下决心解决不可的地步。据了解目前全省未完成机构调整任务的仅我市一家,会后,市中心要以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为契机,抓紧调研,充分借鉴兄弟地市的经验,积极与市人事部门联系,加强与县区领导人的沟通协调,尽快完成人员分流、债务清偿等工作。在市县区机构改革中进一步理顺关系,在此期间各县区不得在管理部超配干部,更不准进人,否则,以违纪查处。

其次要解决办公(营业)用房不足的问题。市中心及所属管理部、办事处没有一个符合要求的营业(办公)的场所。现用于营业(办公)的场所或者与房改办合署办公或者是租赁外单位用房,已有的营业办公场所都是按行政性办公要求设计的,无营业场所或者营业厅。市中心从去年开始多次出现职工缴存、支取、贷款在办公室楼道排队的现象,对此职工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效能建设,与省建设厅要求“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的要求相差甚远。省建设厅在会议上多次要求市中心改善办公条件、营业场所。近几年来,全省70%以上的中心都通过自建、购买、置换等形式解决了营业场地问题。有了营业大厅,引进商业银行进驻,职工一进大厅,即可以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为职工提供极大的便利。新建、购买、置换新的营业办公场地需要一大笔资金投入,但从长远看是发展的方向,是必需解决问题。到2009年底,市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将达到10多亿元,服务对象达到14万人,解决营业用房刻不容缓。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市中心应加强调查研究,拿出方案向政府报告。

三要解决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2006年10月,县区管理部(办事处)“事权上划”后,中心与管理部先后投入20多万元解决电算化问题,摆脱了手工记帐的落后状况。但信息化建设与建设部、建设厅的要求差距很大,与全省兄弟地市相比非常落后。至今未能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联网。建设部、建设厅要求在2010年前实现住房公积金全国、全省联网,对此中心要加快工作节奏,积极筹划论证,尽快实现住房公积金市级联网,实现联网后中心可以对县区住房公积金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有利于风险防范,有利于业务拓展,有利于信息共享。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中心经过充分论证后,单独编制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

关于加强中心自身建设问题,在此我还要特别强调一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班子建设问题。目前市管理中心管理着近10亿元资金,同时也承担着全市廉租住房保障的双重任务,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好班子是关键。近年来,房改办(中心)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务实”是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的。调整后的房改办领导班子要继续发扬老班子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要在保持和发展“团结、廉洁、务实”的基础上,开拓进取,开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住房保障事业的新局面。

三、完善决策机制,大力提高管委会决策水平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强制推进的政策性住房储金,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是职工工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是职工的“血汗钱”。到目前为止,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余额已超过10亿元,管好、用好这笔资金,事关大局、事关民生、事关十多万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和财政监督”的原则,因此,作为住房公积金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管委会要认真贯彻《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按照“四统一”的管理原则,实行管委会议事制度,规范管委会决策程序,提高管委会的决策水平。市中心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日常工作坚决贯彻管委会的决策,大事要及时向管委会汇报,要将中心工作进展情况,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情况,定期向各位委员通报,以使各位委员及时了解掌握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方面的信息,为提高管委会的决策水平创造条件。财政、审计部门要发挥行政监管的职能,定期、不定期对住房公积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管委会提交管理检查报告,从而提高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更好地防范资金风险。

四、关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问题

2008年,是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全省民生工程目标管理的第一年,我市各级房改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在廉租住房补贴发放方面,当年全市实施保障家庭5738户,享受补贴人数15714人,发放补贴资金1800万元,完成省下达我市民生工程??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286%;

二是在廉租住房建设方面,全市组织申报新增中央投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2个,计划建设廉租住房8096套,计38.69万平方米,申请中央投资补助资金1.32亿元。其中,当年计划开工2084套,计9.8万平方米,中央下拨投资补助资金3450万元。市县各级政府积极落实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廉租住房建设稳步推进。

三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全市各级房改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编制了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

市下发了《市关于贯彻〈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联合市法制办开展了《宿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实施效果调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经市政府批准扩大了保障范围,适当提高了补贴标准,住房保障效果不断增强。四是在住房保障深入推进方面,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日常管理得到加强。全市都明确了房改部门为住房保障工作的主管机关,还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廉租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经常研究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于全市各级房改部门的共同努力,去年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在全省民生工程系统考核中,被省建设厅评定为“优秀”档次,授予市房改办“廉租住房保障先进单位”称号。对于去年的住房保障工作,应当说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住房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更好地改进、完善。近日,省建设厅对我市廉租住房建设进行了专门督查,召开了专门的座谈会,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工作不到位问题提出了批评。

结合此次检查提出的问题,围绕做好今年住房保障工作,我想应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从去年我市12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看,普遍存在下达的计划不能按时开工,开工的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在6月9日全省廉租住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个别项目还被通报批评。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土地征迁难落实,配套资金不到位。县区领导同志一定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抓好廉租住房建设,在当前形势下,这不仅是民生工作,也是政治任务,对廉租住房建设各级政府一定要转变思路,过去是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现在是实物配租为主,辅助发放补贴。我们要适应这种转变,借助中央、省不断加大廉租住房建设资金补贴的机遇,通过努力,使住房困难职工住上满意的房子。最近,市政府对全市廉租住房建设进行一次督查,应当开工未开工的项目,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的,各县政府都做了承诺,关键要真抓、真落实。

二是要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搞好住房保障工作,关键是落实好资金,这也是政府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按照国务院国发〔2007〕24号文件规定的资金来源,财政应当列入预算的要列入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全部用于住房保障。

三是做好2010年项目计划编报工作。最近,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皖政〔2009〕61号),明确了今后三年廉租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同时提出了“配建”、“共建”、“租售并举”等多种政策渠道。可以说,这个文件的出台为我们加快的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广阔的操作空间。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61号文件精神,当务之急就是积极做好2010年项目计划的编报工作。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加大项目落实力度,充分用足、用好中央支持政策,进一步推进廉租住房建设,为改善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多做实事。

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基础工作,尤其是要抓紧制定完善实物配租方面的制度,注意提升住房保障数据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保障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五是要加强工作研究和创新。住房保障是一项新工作,实际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越是难度大,越富有挑战性,也就越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创新方法,努力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住房保障工作路子,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