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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在打击违法采矿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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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在打击违法采矿会议上的发言

同志们: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打击私挖滥采力度,使私挖滥采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效果是明显的。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在我市屡次发生私挖滥采情况,有的是明目张胆,有的是长期以来通过私挖滥采来达到暴富。这种挑战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的行为,既盗劫了国家的资源,也损害了老百姓的平等利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搅乱了全市正常的社会秩序。有鉴于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冬季专项”行动,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打击和治理各种乱采乱挖的行为。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动员和安排,进一步统一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细化各项措施和责任,形成全市联动的打击态势,保证我们的正常生产秩序,促进社会风气好转,使全市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得到平稳较快和谐的发展。

刚才,李峰助理宣读了两办《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冬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高保民书记对“11.5”河口私挖滥采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国土、公安、河口三家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态有深度,讲的很好,希望落实到行动上;郭书记由于工作原因,今天没有到会,他的讲话已书面印发,大家要认真贯彻执行。下面,就这次专项行动,我再强调五点意见:

一是打击态度必须更加坚决。古交的私挖滥采行为形式很多,但大致分为三类:一种是明目张胆私挖“黑口子”,有的甚至是把政府已封闭的坑口、矿点又挖开。我们已封闭的矿井有封闭的日期、留有照片和资料、了公示,还敢再挖开,这就是明目张胆;第二种是借“四荒”治理、兴建养殖场、新农村建设等名义,伺机私挖。有的把养殖场选址在连人都上不去的崖边上,目的不纯,动机不良,就是为了伺机私挖;第三种是借助住宅、企业厂房等进行隐蔽性私挖。白天看是一个窑洞、一个猪圈、一个厂房,晚上就进行私挖滥采。特别是刚才武队长讲到的太原市接到举报古交有私挖滥采,但我们几次都查不到,就是利用厂房作隐蔽,挖得很深、隐藏性很强。从类型上讲,大致就是三种类型,我讲的是直观的。出现这个情况,除了一些人受利益驱动、以身试法外,从我们政府部门来说,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监管不到位。我们的监管人员多年来在这些地方工作,297个私挖点,谁都知道,但是平常不去监管;而是接到举报,接到电话才去。这方面我们有许多制度,政府还给工作人员发补助,况且“黑口子”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开的,这说明我们的巡查监管不到位,或是就根本没有进行巡查,要么就是监管人员支持作“保护伞”。刚才,纪委高书记通报的处理情况仅仅是个初步的,警示性的。二是打击不力。我们的同志不敢打、不会打、不善打,发现非法违法行为,打电话请示,把责任推给政府,抱着这种态度,怎样能打击到位。我们有制度、有办法,按章行事就行,为什么还要请示报告。还有为什么已封闭矿井很容易就能打开,这说明我们当初就没有严格执行封闭标准。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有通风报信的,有虚报情况的,这些都是为了从中捞取好处。正因为有以上三种原因,使得私挖滥采的抬头成为必然,而不是偶然。针对目前这种情况,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和鲜明的态度,一方面是要认识到这些行为是破坏国家资源,损害老百姓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就是对违法行为斗争的态度必须鲜明,我们自身所处的身份和位置,既要和违法犯罪人员作斗争,同时也要同我们自己作斗争。尤其对于违法违规的工作人员,我们不能开除了事,简单处理,还要追究法律责任,从这方面来讲,并不是我们现在要这样干,而是上面有政策、有要求,古交有情况,我们必须这样做。通过这次会议,希望全市的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按照会议要求,始终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和敢于动真的、碰硬的信心和勇气,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二是打击手段必须更加强硬。一直以来,我们各级各部门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我们要强调的是做到“三个到位”,把好“四个关口”。具体“三个到位”:一是巡查要到位。国土、公安、民营、特别行动队和各乡镇、街道一定要对私挖滥采区和已关闭矿井坚持24小时巡查,要做好排查记录,登记造册,做到底情数明,不可随意应付,更不能隐瞒不报。二是监管要到位。安监、民营、国土和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有证矿的监管,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组织生产,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严禁越层越界开采。特别是目前正是煤矿兼并重组的关键时期,要加强对整合关闭矿井的监管,严禁借拆除设备名义组织生产。三是打击要到位。对于发现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对那些新开井口和打开已封闭的井口,要彻底地封死堵死,炸毁填埋,绝不能留下死灰复燃的可乘之机;对那些越层越界开采的矿井,要责令立即退回原界,按规定构筑永久密封,从重给予处罚,拒不执行的依法吊销证照并予以实施关闭;对那些洗、配和储配煤厂区内设有非法违法采矿点的要立即实施关闭;对那些借各种名义擅自开采露头煤和浅层煤的行为,要立即叫停,并予以封口填埋;对那些借整顿和拆除设备等为名私自组织生产的,要严肃查处,直至取消主体资格,并对矿井实施关闭。“四个关口”:一是要严把火工品关。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雷管、炸药等火工品供应和使用的监管力度,绝不允许为非法违法采矿者提供火工品;同时加大对非法火工品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和使用火工品行为;特别是要依法吊销关闭矿井的民爆物品使用证和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切实从源头上制止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二是要严把销售关。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外销渠道的监管,严禁非法违法矿产品流入市场,严禁外销黑煤;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我市厂矿企业使用煤的监管,严禁使用黑煤;切实从源头上堵住非法原煤的销售渠道。三是要严把用电关。电力部门要严把供电关,绝不允许为非法违法采矿的矿山供电,同时要严厉查处非法转供电行为,一旦发现,立即拆除。四是要严把用工关。劳动部门要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管理,绝不允许外来民工和当地农民在非法违法矿井务工,凡不听劝阻继续进行非法违法采矿活动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打击合力必须更加坚强。具体要做到四个配合。一是乡镇、街道要与国土、公安、特别行动队等监管部门紧密配合,做到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二是公检法部门要与监管部门紧密配合,对于发现或者移交的非法违法采矿案件,要从重从快予以处理。三是监管部门要与监管部门紧密配合,要服从指挥,统一调子。同时,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我们的设施设备,做到资源共享,使打击更加有力。四是源头治理部门要与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对于已经确定的私挖滥采点,要立即予以断电,该处置的处置,并给予严厉的处罚。

四是制度落实必须更加严格。具体要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要严格执行逐级负责制。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我自己担任组长,同时要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市、乡、村及相关部门和驻矿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各村居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居的考核,奖优罚劣,问题严重的要根据村民组织法等规定作出调整。二是要严格执行包联责任制。对于私挖滥采的多发区和重点区要实行市、乡、村及监管部门包片包点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同时要在包联的基础上实行人员轮岗制,定期对包点包片人员进行轮换,乡镇、街道、公安、特别行动队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三是要严格执行群众举报奖励制。要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和奖励措施。凡举报属实的,要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利益。

五是责任追究必须更加严厉。对发现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要依据《实施方案》的精神严格处罚,特别是对那些非法违法采矿者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惩不贷,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该劳教的劳教;对那些由于监管不力或渎职、失职等行为而造成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该开除的开除,该降职的降职,该撤职的撤职;对那些充当“保护伞”的人员,要坚决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从政治上关心,经济上支持,营造一个奖优罚劣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是我市整治矿业秩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监管,切实在全市形成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强大合力,使私挖滥采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为维护全市安全平稳的良好局面,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