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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结成绩,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工作机制得到完善。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及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建立了包乡(镇)县领导、政府战线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逐级签订责任状。通过细化、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形成了“一级对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全县组成10个督查组和9个包乡督查组,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打非治违”、“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防控”、“百日攻坚战”、“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整治,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领域监管整治。上级部门督办的延河镇万宝村提水站老化和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易遭雷击等隐患问题得以解决,形成了抓安全生产隐患的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各部门坚持以落实责任、注重实效为着力点,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召开安委会议11次,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生产月”、“三项行动”、安全应急演练、创建安全社区等专项行动。组织安全综合大检查12次,专项安全督查18次,下达整改意见书125份、限期整改意见65条,对危化品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和停业整顿,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处罚,通过严管严治,有效遏制了事故的发生。四是安全生产意识显著增强。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促和谐、保民生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哈尔滨市安全生产、消防、交通违法行为“十个一律”规定,张贴安全标语,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法规、知识进学校、进社区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人员及安全监察员80多人次到省市培训,协调省市专家到我县现场培训,发放《交通安全手册》、《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品30多种5万多份,出动宣传车200多台次,张贴宣传标语6.5万条(面),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去年,我县被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单位,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薄弱环节,虽然我们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一是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偏高,部分领域问题突出。去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859起,同比增加66起,上升8.3%;死亡26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4%;伤290人,同比减少119人,下降29.1%;经济损失229.75万元,同比增加113.45万元,上升97.5%。二是基础条件滞后,安全生产压力加大。近年来,我县工业经济和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提速,客货运输车保有量显著增多,而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技术装备陈旧,生产条件相对落后,现有的安全基础和技术水平,达不到经济发展的要求,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三是部门重视不够,沟通协调仍然不足。一些领导和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没有完全统一到安全发展理念上来,存在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思想,对安全工作抓的不细、不实。县、乡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偏低,隐患治理跟踪问效及安全监管档案、台帐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责任制不完善,行业部门督促落的不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源头监管仍需加强。一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道路失控漏管、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农用车辆事故多发及车辆驾驶培训、消防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还较为普遍。针对以上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在工作上采取更加扎实的措施,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保障。
二、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
根据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年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扩大安全检查覆盖面。今年,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年为契机,继续开展“打非治违”攻坚战。要立足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选准突破口,找好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全县成立的10个督查组,督查的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牵头单位由安监局予以明确。检点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主,坚持深入开展“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业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三查”活动。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要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以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严查车辆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以防火和人员紧急疏散为重点,排查整治批发市场、大型商场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用电安全整治,要加强用电设施的规范管理,改造老化线路,严查用电违章违规行为;食品卫生安全整治,要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和查处力度,避免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责任追究,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经营。继续深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自主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工作机制,把安全防范触角延伸到村屯、社区,到各生产班组,充分动员单位、企业、群众以及工会组织、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体系。要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从根本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开展好一年四季、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在“两会”、“五•一”、“十•一”、“建党90周年”等重要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保证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严格落实监控整改措施和责任,切实提高事故预防、预警和控制能力。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的企业和单位,要坚决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隐患整改指令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同时,要严格实行事故倒查制,从严从快启动行政问责制度。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标语、过街横幅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要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行业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好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特岗人员的操作技能。要广辟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普及安全常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应急体系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强保障。要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组织,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按照我县关于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处理突发事件预案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针对不同行业的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使管理人员、救援人员、职工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任务和措施。同时,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要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行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评价、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严格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换证工作,凡隐患整改不到位、降低许可条件、新改扩建项目未依法履行审批的,一律不得发证换证。要强化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对发证后管理滑坡的,要暂扣证照,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一律依法吊销证照。要加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当前,我县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十分艰巨。做好安全工作,既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检验。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扎实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既要作牵头组织者,又要作直接参与者,亲临现场排大隐患,对辖区内和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和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形势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有针对性地抓好落实。要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密组织,统一行动,对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做到有组织、有措施、有落实、有跟踪督促。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组织部署不周密、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检查整改成效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要建立安全生产、政务值班值宿和信息报送以及档案管理制度,公开曝光非法违法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责任。县政府成立安全督查组,要落实督查检查组长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既要认真扎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道路交通等事故多发行业和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县安全检查组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暗访暗查机制,督促各部门、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