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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辩的起源与释义
只要有人与人相处的地方,就有辩论;只要有辩论的地方就有雄辩。雄辩,作为人类语言沟通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寓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寓于人们本能的竞争潜意识之中;雄辩,作为辩论中一种独特的语言交流形式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雄辩在辩论中的特殊地位。
既然说语言是人类沟通的重要形式之一,那么,就可以说“辩”字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雄辩作为辩论领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在人们的语言沟通中所起的作用也就非常重要了。
俗话说:“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正是人与人在相处之中无法躲避的竞争性、排他性和残酷性的反映。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胜与败的结果大抵是出于谋略加枪炮的对话;而在和平年代,枪与炮似乎不再为人们所崇仰。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因此就没有竞争了,人人都可以高枕无忧地去尽享天伦之乐了。
有赞成就会有反对;有建设就会有破坏;有深度就会有浮躁;有成功就会有失败。所有这些,都离不开一样东西——语言。
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即使把世界分成无数个具象的分支,那么,这无数的分支也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矛盾体彼此间的互相联系、互相排斥和互相依存中的一种载体。不同的物质有不同的属性,不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导致不同的观点。这一切,都是产生辩论的温床,也都是产生通过雄辩来宣扬某中立场观点的正确性的一种手段。
1.西方之辩
其实,雄辩并不是近几年才发明出来的产物。仅就西方而言,早在古希腊时代,演说和辩论就破手社会重视,乃至连学校的教育也注重了多学生在演说能力方面和背诵名家警句方面的培养。这样,口若悬河者开始逐渐在社会上崭露头角。当时的雅典是比较开明的奴隶制城邦,政治上的民主、经济上的繁荣带来了思想领域的活跃。雅典学派林立,各种学说之间相互论辩极为盛行,因而,对有关“谈说之术”的研究也居于重要的地位。
公元前390年,苏格拉底在雅典创立了第一所修辞学校,对后世影响很大。
德国学者雅斯贝尔斯在其《苏格拉底、佛陀、孔子和耶酥》一书中曾经指出:苏格拉底的一生是“谈话的一生”。这位自诩为“雅典牛虻”的哲学家成天蓬头垢面,到处找人辩论,柏拉图的《理想国》就是记录苏格拉底辩论的一部分精彩的实录。
古罗马人先是传承了古希腊人的论辩风格,并将其推至各种领域,能言善辩、巧言令色者俯拾皆是,后经教育家们去粗取精,自成一体,使得演说论辩发展成为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之一。不仅如此,古罗马还造就出一大批在语言修辞方面具有很高水平的雄辩家。西塞罗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
演说和论辩造就了无数的辩士,辩士所及之处,也从先前的元老院和法庭走向了社会。许多行业在张榜纳贤时还采用了辩论赛这种形式。如此一来,能言善辩者妹妹能征服他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时期,辩论开始在民间中广为人们所接受。不过,尽管有许许多多的智者为辩论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辩题的谋划上也涉及了文化教育、人际关系、上层建筑、伦理道德、法律体系、体育卫生等话题,但由于思辩方式的差异,当时的论辩结果很多都是精彩有余,寓味不足,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后人还有舞蹈之嫌。以至到后来,一些场合的辩论还走向了它的反面,竟然出现了诡辩成风的现象。应该说,诡辩也能致胜,这样的辩论就连苏格拉底也是始料未及的。
2.中国之辩
其实,辩论在中国,和西方一样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当年雅斯贝尔斯提出“人美的轴心”时代,辩论在东方的发展也已经从萌芽走向成熟了。
与西方所不同的是:西方人早已将辩论社会化,而东方尤其是中国人的辩论却仅作为语言的一种形式而存在,没有形成一种单一的学科,其原因大概在于中国古代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相对稳定的缘故吧。
追溯历史,可以管窥中国人对于“辩”的态度发展的轨迹。
中国虽为礼义之邦,但早先在文化方面真正的和外域的交流甚少,且说人治取代一切社会之治,所以,有心利用辩坛的空间赢取爵禄者就更是微乎其微了。老子就曾硕果:“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儒家弟子们也以“孔子于乡党恂恂哪也,似不能辩”为荣。难得“孔门”出了个叫子贡的弟子被人称为辩才,但却因此而被孔子诩“粪土”、“朽木”之类。其实,这些评说本身也就蕴含了价值观、价值取向等方面的辩的意味。
对一个问题的看法不同,对一个人的评价不同,这一切都始之于思想的相悖,导致争论,而争论反映在语言上,正是今人说起的“诸子百家争鸣”时代。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的辩论已和西方的古罗马文化及希腊文化暗暗地呼应了。上从思辩的层面去分析,中国的辩味似乎比西方更浓一些。
中国人有一种特性——争强好胜:要么不辩,要辩就要赢;要赢就要辩理;要理就要争。于是,凡在辩论的场合无不是为“理”字而辩。从这点上看,中国古人比西方古人无疑是更知辩的内涵了。
辩因此在中国成了“富国强兵”的一种不可多得的语言利器。司马迁的《史记》中记述的范睢有“辩才”,齐襄王得知后,特使人赐以重金与酒作为行赏。由国君对辩的重视到网罗天下智辩之士,引发了学究们对辩的热忱。许多人才因而周游列国,以言语推销自己,换取名利地位,也因此有许多具备滔滔辩才者被国君们所重用。
多的不说,且举战国时期就有晏婴、蔺相如等,都是处变不惊的辩才高手。再往下说,有如《三国志》中的孔明说周,才使得孙刘联军抗曹,火烧赤壁;有如汉代刘邦手下的陈平,就是以其高超的辩才而成为《鸿门宴》中真正的“幕后黑手”。过去人没有雄辩的概念,所以,通常把能以理服人的人称之为辩士。像晏婴、蔺相如、孔明、陈平正是他们分别所处时代最具代表性的辩士,他们的一些经典的辩词被无可辩驳地流传千古,并影响了后人,成了后人行辩致胜的典范与楷模。
唐代时期,辩则堂而皇之地被列入科举之中,所谓“身、言、书、判”四项,其中的“言”,内容就包括“言词辩正”。不过,当时的“辩”并没有一种规范的定义标准,全凭考官的个人意愿来评分。尽管唐代时期的辩已初成气候,但由于社会等级森严,布衣百姓难有机会和“上等人”平等对话,所以,辩论只能在上层人物中起到阐发思想、启迪智慧的作用,在社会上仍形不成竞技对抗的充分条件。而且,这种对百姓的禁锢在中国长达千年之久。
3.辩的释义
随着历史的进步,东方人也好,西方人也罢,人们的思辩能力和思辩范围都在不断加大,学究们对辩的理解也逐渐地从纯观念意识中开脱出来,如今人们一提起辩字就会悠然地想起辩论。道理很清楚,这是因为后来人们的辩大都是基于理性为前提的,也就是说,人们可以根据各自对某一种事物的视角和理解的不同进行平等对话,这种对话就是辩论。而辩论中谁都想以自己的辩理说服对方,于是有了辩的竞技,于是有了辩的角力。乃至如今发生在辩坛的争斗也变得愈演愈烈。而正口双方的无论哪一方,都是要力求自己能取得胜利的。但胜利并不是说只要去参与辩论就能有的,关键的还看会不会辩论,能不能在辩论中辩出自己的理来。能辩出道理来压倒对方的自然就是英雄,辩不出理而被对方所压倒的要说他是什么那就无所谓了。英雄是受人们所崇拜的,由此,人们心目中将辩场上的英雄喻之雄辩家也就毫不奇怪了。
人是要讲理性的,而理性又离不开对真理的探索。所以人们又将为真理而辩的辩论称之为理性的辩论。其实,在人与人交往中,只要有辩论的地方,就不乏智慧的碰撞,而智慧碰撞的结果,就要应验诚如前面所说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规律。这种规律且莫说在辩论场上,在任何具有竞争色彩的地方也莫不如此。
毕竟,竞争是人的一种本能的潜意识,而辩论只是这种潜意识当中的一种形式而已。从这个意义说开去,在辩场上所能闪耀出的人的理性的光辉,并不在于他拥有多少真理,而在于他能辩出多少真理。再用辩论口才的狭义去理解,则是:能自圆其说者算不上好口才,能把自圆其说者驳扁了才是真正的好口才。雄辩者大多属于后者。
辩论的初衷是探索真理,但今日所说的辩论,则具有两层涵义:一是非竞技辩论;一是竞技辩论。非竞技辩论大都是发生在为原则而为的辩论,为国家民族利益、为大是大非问题而辩,那是为真理而辩。诸如为中性的话题而由人在事先设置出某种话题而发生的辩论,这是一种竞技,这种竞技若也说成是为真理而辩,就未免有些牵强了。说通俗点:前者社带宫廷色彩的,而后者则是带街头色彩的;前者是政治性的,而后者则是技巧性的;前者是权利型的,而后者则是智慧型的。前后二者切不可混淆。
竞技与非竞技的辩论既有不同,也在交叉。其交叉点在于对辩论原理的灵活运用。事实上,人们接触更多的是日常生活中的辩论。通过辩论赛的语言训练,可以使人们掌握更多的辩论技巧,有助于在实际生活中运用。
辩论的最后无疑都是一种结局: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归根到底是为了战胜对手,要胜就要有取胜的自信,要有取胜的自信就要把握好雄辩之术。
什么是雄辩之术?
柯可说,雄辩术,是雄辩家以口语或书面语合乎逻辑地推导出正确的结论,并说服听众的方法的总称。雄辩学是运用逻辑学、修辞学、美学、哲学、心理学、社会学、传播学、文学、口才学、演讲学的基本原理对人类的争辩论证行为进行综合研究的理论概括。
掌握了雄辩术,就等于拥有了一件护身之宝。信息社会注重的是信息的交流,用什么去交流?当然是语言。能言善辩者就是能准确表达自己信息的人,也是在生活的海洋中游刃有余的人,也是最受欢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