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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是一种游戏,但又不完全是游戏。说它是游戏,因为它按一定的游戏规则进行;说它不完全是游戏,因为它的根本目的不是娱乐,而是讨论问题,交锋思想,引起大众对某些
重大社会问题的思考与关注。辩论赛是辩论的游戏化,与辩论本身不同。辩论是为了探究问题,辩明真理,没有规则;辩论赛是就一个问题,持相互对立观点的双方而展开的唇枪舌剑的较量,它关注的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辩论本身,因而,带有一定的表演性。既然是比赛,就会有胜负。辩论赛是集知识、思辨、技巧于一体的智能性活动,因而,比赛的胜负由诸多因素决定。就比赛本身而言,心理是决定比赛胜负的关键性因素之一。这里的心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辩手本身的心理素质;二是辩手与观众沟通所营造的心理氛围。心理对辩论赛的作用,犹如水对舟的作用:水可载舟,水亦可覆舟。良好的心理素质与心理氛围,能够保证比赛按设定的战术方案进行,赢得主动,从而为获胜奠定基础;而不良的心理状态与心理氛围,将可能使精心准备的思路、战术方案无法得到体现,比赛陷于被动。
所以,任何形式的辩论比赛,都对辩手或辩论队的心理素质和与观众一起共同营造良好心理氛围的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辩手在这方面的素质与能力,既与辩手本身的操行修养有关,也与平时的自我训练有关。在此,我仅就心理与辩论的关系谈一些个人的体会与看法。
一、辩论中的人格力量辩论赛中,辩论正反两方的观点各持一端,都力图在陈述与辩论中证明本方观点正确,对方观点站不住脚,越是高水平的精彩辩论,双方的观点越是鲜明,交锋也越是激烈,因而,比赛中的一方要想完全说服对方,并因此而获胜是基本不可能的。就本届大决赛而言,辩题是:人性本善,台大正方,复旦反方,立场是:人性本恶。关于人性善、恶问题,中西方思想家讨论了二千多年,至今依然争论不休。在就这么大问题的三十多分钟辩论中,一方要想说服另一方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各方都可以找出许多理论和实例来论证本方的立场。
哈佛大学的杜维明教授在评点这场大决赛时说:我听了正方一辩关于人性本善的充满激情的陈述后,似乎被她说服了,而听了反方一辩关于人性本恶所作的逻辑严密的陈述,似乎又被反方一辩说服了。杜维明教授的这段评点,表明双方的立论都有一定的道理,也都能让人接受。显然,在这种双方都言之有理、论之有据的辩论赛中,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在这短暂的时间里说服对方或使对方在自己的立场上完全退却。在这样的比赛中,最后的胜负就取决于哪一方能更好地说服观众和评委。
说服观众和评委,就是让观众和评委更乐于接受你方的表现,更乐于认同你方的观点。达此目的,靠两方面力量:一是以理服人,二是以德服人,前者是知识的力量,后者是人格的力量。知识力量能使人们信服观点的论证,人格力量则能使人们接受辩手本身,并进而在有意无意中相信和支持该辩手的论证与反驳。
在辩论中,人格力量的首要基础是辩手言谈举止所表现出的完美人格和高尚品德。能言善辩是做一位辩手的基本素质,但所言所辩要让人接受,首先让人接受的不是所言所辩的内容本身,而是辩手自身。如果一位辩手,无法让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和认同,那么他所说的观点和所作的反驳在使人接受的过程中就会大打折扣。对此,古希腊百科全书式的智者亚里士多德在两千三百年前就有精辟的论断:“与其他人比较,人们更容易和更坚定地相信完美的人:无论在什么问题上都是这样,而且当一个问题意见分歧又不能确切断定时,更是这样。
某些作者在有关雄辩术的论文中认为,讲演者表现出的人格完善丝毫不能增加其劝导能力,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恰恰相反,他的个人特点可以永远被看作是他所拥有的最有效的劝导手段。”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论断在现代社会心理学中得到了充分证明。由此可见,要做一个好辩手,就必须首先争取做一个完善的人,如果人格不完美,做人的品位不高,那么再怎么伶牙俐齿的辩手,在常人眼里,都只不过是巧舌如簧的辩手,而不是真正的辩才。具有完美人格和高尚品德的人,在其言谈举止中,就会充分体现出人类的智慧和人性的优美。柏拉图说:“如果有一个人,在心灵里有内在的精神状态的美,在有形的体态举止上也有同一种的与之相应的调和的美,——这样一个兼美者,在一个能够沉思的鉴赏家眼中岂不是一个最美的景观?”无疑,当一个具有充分人格力量的辩手将艺术化的辩论技巧,优美的辩论风度与完美的心灵和品德高度统一在一起时,他所展现给人们的将不仅仅是辩论本身,他将给人们展现一种智慧的艺术、一种善的艺术和一种美的艺术。我十分欣赏本届大决赛中,复旦大学代表队四辩在总结人性本恶,但人经过教化将趋向善这样基本立论时所说的最后一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却要用它来寻找光明。”词语虽简短
普通,但却能让人感受到其中智慧、善和美的统一,体会到一种内在的人格力量,因而,在观众中引起的共鸣十分强烈。
人格力量还基于辩手的知识底蕴和理论素养。现代社会中人,几乎没有人能成为古希腊社会中那种百科全书式的智者,大多数人只能通晓有关领域的知识,不可能掌握全部的知识。在这样情况下,谁精通哪一领域的知识,谁就是哪一领域的权威,谁知识积累越丰富,谁就对问题越有发言权。任何人都无法研究尽所有的社会问题,但真正的辩才却应该能够辩论
所有的社会问题,并说服别人认同或支持自己的看法。这其中靠的不是三寸不烂之舌,而是辩手本身的知识积累和理论素养。深厚的知识积累,能使辩手在辩论中旁征博引,融会贯通,滴水不漏,使对手无机可乘;良好的理论修养,则能使辩手更深、更新、更广地把握辩题,判断是非,应对问题,使对手感到遥不可及。深厚的知识底蕴和良好的理论素养的有机结
合,将在一定程度上带给辩手某种超凡脱俗的魅力,从而给人一种权威感和信任感。这些无疑都丰富了辩手的人格力量。心理学的实验证明,能给人一种权威感和信任感的人,其思想和看法易对人产生影响。对辩论赛来说,这种影响力越强,越有利于最终获胜。
俗话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里的“道”,既含有“理”,也含有“德”。“理”和“德”是世界文化普遍认同的基本价值,中华文化尤为重视。因此,以德服人是符合人类文化价值倾向的,尤其符合中华文化的价值倾向。在中华文化中,德具有至上的地位,中国人在追求人生的“三大不朽”(立德、立功、立言)中,将立德置于首位。“德”是中华文化所崇尚的一个最高价值,所以,在申办奥运时,设在蒙特卡洛路易斯饭店里的北京奥申代表团展示室所悬挂的一条醒目对联是:“德无量寿无量,日长明月长明”,其所表达的精神就是:以“德”服人。在这样的文化精神下,辩论赛中以德服人就更具价值和意义:有“德”,就能在更高的价值层面上把握辩题,判明是非;有“德”,就能与观众在精神上获得共鸣,从而为比赛营造良好的心理氛围;有“德”,就能得到观众的同情、支持和认同,从而获得取胜的力量;有“德”,就会形成“真理在手,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良好心境,从而在辩论中从容不迫,应对自如。以德服人,是人格力量的胜利。人格的力量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在辩论赛中所起的作用却是决定性的。
二、论赛前的心理调节
从接到辩题到正式比赛,一般都有赛前准备过程。在这过程中,除了要精心思考立论,收集材料,组织论据外,还要充分做好赛前的心理调节。由于赛前准备都比较紧张,所以人们常常注意了前半部分的工作,而忽略了后半部分的工作,也就是说抓了“硬件”,忽略了“软件”,结果经常是后悔莫及。任何比赛都要注意赛前的心理调节,辩论赛更应该注意,因为辩论赛中由于紧张说错一句话而被对方抓住,就完全有可能导致整场比赛优势的丧失,陷入全面被动。因此,赛前的心理调节是准备辩论赛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根据自己的体会,我认为赛前的心理调节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协调认知。现代认知心理学有一重要理论叫认知不协调理论,该理论认为,人们都力求认知的协调一致,可事实上人们常处在认知不协调状态。认知不协调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主观认知与事实认知的不协调。例如,假设有个学生自认为自己的智力水平很高,可是在一次考试中,他却没有及格。这样一来,第一种认知即相信自己很聪明的信念便和
第二种认知即考试不及格的事实不一致。二是所持信念与所要接受的观点的不协调。心理学认为,人们不喜欢看或听,更不愿意接受那些与他们所坚持的信念或希望相反的东西,所以,一旦出现这种东西,人们的认知心理就陷于不协调。显然,后一种情况的认知不协调在辩论赛中经常会出现的。辩论双方的立场是抽签决定的,而不是自己选择的。这样就经常会出现辩论的立场与自己所持信念不协调的情况。例如,本届辩论赛有一辩题是:现代化等于西方化。对于这一问题,现在学术界和社会大众都普遍有这样的共识:即现代化不等于西方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抽签结果要求以“现代化等于西方化”为立场,那么认知的不协调也就随之产生,而与此立场相对的反方则可能没有这方面问题。本届辩论赛的另一个辩题,即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却使正反两方都陷入认知不协调。因为,现在世界各国都公认艾滋病既是医学问题,又是社会问题,而辩题却要求正方论证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要求反方论证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在认知不协调的情况下,要按规定的立论辩赢是十分困难的,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就要积极做好认知的协调工作。这种协调显然不是让立论服从自己的信念,相反,而是让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向立论靠拢,并尽可能地将立论内化为自己的信念,那怕是暂时的。这个过程应该是在对辩题作全面、科学的分析,并形成具有一定科学性的立论中完成。因而,在这个过程中,不是完全摒弃自己原有的信念,相反,应积极地将自己的信念带进去,在分析和思考中努力找到立论与自己信念的契合点,这样就能很快地将原先不愿接受的立场转化为自己从心里认同的立场。显然,认知协调是一个积极的,富有创造性的接受过程,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过程。俗话说:据理力争。如果心理上无法接受辩论所应据的“理”,那么不论怎么“争”都将是无力的。世上许多事都是知易行难。协调认知的重要性,理论上大家都清楚,但真要哪个人去实践就难了。本届大决赛的辩题是:人性本善。在准备辩题的正方时,我们队的队员从立论到逻辑推演都统一得比较快,因为,人性本善都是大家心之所向。可是到了准备辩题的反方时,大家的心就不那么统一和顺畅,总觉得有些解不开的疙瘩和理不清的思路。后来几经反复,不知费了多少口舌,争了多少次,临走前才把基本观点一致起来,并为每个辩手所接受。正是因为大家最终都从心理上接受了人性本恶,但教化能使人抑恶扬善这一基本立论,所以大决赛中,每个队员都显得比较胸有成竹,对自己的立论和观点充满信心,相信它就是真理。这种精神和心理状态为最后胜利奠定了重要基础。
第二,个体与群体的心理协调。辩论赛是由各方四人组队进行的,是一种团体性的比赛。在立场确定的情况下,四个辩手都应在同一立场上与对手作刀来剑往的较量。一旦哪个辩手游离了本方立场,整个队将陷入被动挨打的局面。所以,这种辩论赛十分强调四个队员之间的默契和协同作战的整体意识。要形成默契,四个队员就要心心相通;要能协同作战,形
成整体,就要处理好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使个体真正融入群体,使群体变成一体,在辩论场上异口同声。
辩论要求每个辩手应该有自己的风格,可是整队的辩论比赛却要求每个队员之间要有良好的配合,因此,对于一个辩论队来说,不是不断的配合产生默契,而是相互的默契而产生配合。这种默契是通过四个队员之间深入的思想沟通,观点交流达成的;是对根据立场需要所确立的理论、事实、逻辑和价值的一致认同。这种默契显然是辩论场上配合的基础。参加
本届辩论赛的英国剑桥大学队,由三名博士生和一名硕士生组成,因此,在比赛中显示出很强的个人单兵作战能力,每个人的陈述都比较深刻,有一定的冲击力。遗憾的是,由于他们之间存在着来自大陆队员和来自台湾队员之间的教育背景差异,所以,他们没有形成很和谐的思想与观点上的默契,从而影响了整队立论的战斗力与对抗性,影响了整队的配合。对于每个队来说,默契的达成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更需要队员之间心灵的开放、思想的交流和情感的汇聚。这就要求每个队员在赛前对本队其他队员对辩题的认识和所设定的战术方案有充分的了解、理解和体会;同样,自己也要无保留地把自己的思想与其他队员沟通,在这当中,任何形式的思想或心理的自我封闭和抵触,都将导致严重的后果。队员与队员之间出现思想差异、观点冲突是难免的,是极其正常的;而且对辩论赛来说,正是这种差异与冲突能不断引发新思想、新观点。所以,面对差异和冲突,如果每个队员都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理解与宽容的精神以及配合意识,那么这些差异与冲突最终一定会走向一致和默契,并形成富有创意的思想与观点。
杜维明教授在评点大决赛的两支队伍表现时,认为复旦大学代表队在比赛中表现了一种流动的整体意识,并对此表示赞赏。实际上,这种流动的整体意识既是复旦代表队在整场辩论中在理论和逻辑上的层层推进过程的反映,也是复旦代表队整体协同作战的意识与风格的反映。纵观整个比赛过程,可以看到整体协调作战的意识与风格是复旦代表队取得最后胜利
的一个关键性因素。一个队的整体风格,是靠四个队员来共同塑造的;一个队的比赛,是由四个队员来共同完成的,因此,对每个队来说,除了要有良好的默契外,还要有良好的整体意识。每个队员肯定有每个队员的风格与习惯。每个队可以根据不同风格队员的组合来设计整个队,但是任何一个有风格的队伍都不是不同风格队员的简单组合,其风格都是根据队员
的不同风格所作的再设计结果。因此,在组队参加比赛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各队员的风格与整队风格对每个队员要求之间的矛盾,从而在心理上导致个体与群体的不协调。在这样情况下,就必须有一个协调与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应是消极的适应,而应是积极的配合。不否认按整体风格要求,个别队员的长处或者说某些富有创意的精彩表现会受到抑制
,但是如果这种抑制能带来整体效果是完全值得的。一个队的整体风格是一种有机的风格,它应在队员的自觉选择中形成。一旦一个队整体风格对每个队员的要求确定下来,也就同时确定了每个队员在比赛中要表达的内容及其表达的方式。因此,一个队员要能自觉地适应整体的风格及其要求,就应该有很好的整体意识,协调好个体心理与群体要求之间的差异,明确自己在比赛中所“扮演”的角色。说得明白些,就是在整体中,每个队员都应有舍得牺牲自己风格和表现机会的心理素质,只有这样,流动的整体意识才能形成。如果每个人都“扮演”好自己应该“演”的角色,那么整体就会光彩耀人。复旦代表队之所以能给人一种强烈的整体感,主要就是因为每个队员都很好地“扮演”所应“演”的角色,显示出鲜明的个
性。新加坡人对他们四个人的风格作了很个性化的总结:姜丰:亲切,不温不火;季翔:严肃,理性;严嘉:机智,幽默;蒋昌建:成熟,稳重。正是这四个个性与风格鲜明的辩手,才组成了一支强有力的队伍。
第三,心理调动。一支好的辩论队在辩论场上必须有很强的感情投入,正如一个演员没有感情投入演不好角色一样,没有很强的感情投入,辩论是绝对辩不好的。要能投入感情,一方面对比赛要有充分的信心,另一方面要有高昂的斗志和强烈的参赛欲。这就需要在赛前做好心理调节与调动工作,以保证比赛开始时,每个队员都能处在最佳的兴奋状态。赛前的心理调动是靠个人的自我调节、激励,队员间的相互鼓励和教练的积极引导来共同完成的。赛前,每个辩手都会不同程度地感到压力、紧张。一旦压力感太强,紧张过度,人就很难进入兴奋状态,这时感情也就很难调动。因此,赛前进行必要的心理放松和情绪调整,是每个辩手必须做的工作。在这次复旦代表队的训练中,我主要指导陪练队伍的比赛。
陪练队在赛前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在他们看来,与正式队比赛,赢一场赚一场,输了,不赚也不赔,因此,他们在正式开始比赛后,有些队员很快就兴奋起来,而且感情十分投入。由于心理相对比较放松,没什么顾虑,所以,有些队员也会不时地调侃正式队员,出一些事先没准备的幽默。陪练队员的表现说明:赛前辩手自我心理的调动与调节对辩手在比赛中的表现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赛前辩手的自我心理调节,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和别人说笑话,放松一下,提前到现场感受气氛;四周走走看看等等。
实际上,每个队员的心理调节是与整个队的心理状态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设想,如果一个队中有三个队员心理状态不佳,另一个队员再怎么调动也是调动不起来的;如果赛前,四个队员各管各的事,互不交流,互不提醒,那整个队的临战气氛就没有,整队的心理状态就调节不到最佳点。因此,队员在比赛前的相互提醒、鼓励和安慰很重要。这样做,不仅
能有效地释放队员的心理压力,使其产生信心,而且也能有效地起到鼓舞军心,激起斗志的作用。一支好的辩论队,都应有一核心队员,该队员在赛前就起鼓动军心,唤起斗志,凝聚全队的作用。
教练在赛前对队员情绪和心理的积极引导,十分有助于队员赛前的心理调动。我在指导陪练队时,赛前一般不再与队员讨论辩论中的立场与反驳,主要作战术的交待和心理鼓动工作,尽量使他们兴奋起来,产生迫不及待与对方决一雌雄的斗志。另外,我还给个别队员做一些心理引导,让他们找准比赛中表现的感觉。在一次比赛前,我告诉四辩:“你在总结陈
词时,要给人一种震撼感,使观众觉得紧接下来的对方四辩的总结陈词无论如何都压不过你,因此你的陈词要有激情,就像一个伟人在给千百万人演讲,字字句句都掷地有声”。我这一引导果然在比赛中起效果,他一改过去慢条斯理的总结陈词,用充满激情的语调,配以具有表现力的手势,总结了基本立场与观点,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赛后,他自己感觉也很好。
赛前的心理调动,应适当把握好调动的时机。有一次,陪练队要与正式队进行一场模拟赛,原先规定下午三点钟开始,于是我从二点半开始,对他们作最后的战术交待和心理鼓动,到三点钟一切准备就绪,等待比赛开始。这时,由于正式队伍临时有事,比赛延至三点半开始。最后比赛下来,队员普遍反映,由于比赛突然延迟,比赛时间与兴奋点错位,所以在比赛中很难兴奋起来。这个事例表明:心理调动应努力使队员的最高兴奋点与比赛开始时间比较接近,不能让队员兴奋着等待比赛,而应尽量使队员兴奋着进入比赛,这样比赛的效果比较好。
第四,克服心理障碍。每个人都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障碍,人们许多不注意的失误或过错,往往与心理上的某些障碍有关。心理障碍对辩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口误上。口误在辩论中最为忌讳,因为,一次小小的口误一旦被对方抓住,就可能使整场比赛陷入被动。口误有多种表现形式:
一种是老是说不好某句话。例如复旦代表队的四辩在与英国剑桥大学队的比赛中作总结陈词时,在说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时,显得比较紧张,说得有点卡壳。知情者都知道,这不是他不熟悉这句话,而是他的心理障碍在作怪。因为,“淫”和”移”音相近,在平常的训练中,他经常把这两字念反,结果就形成了一种心理障碍,每当说
到这句话,他心理就紧张,怕再出错,越怕出错,就越紧张,越紧张也就越容易出错。
第二种表现形式是老是把要表达的意思表达反了。在训练比赛中,有一队员在反驳对方时,经常说:“对方辩友也……”她用这一句式所要表达的真正意思是:对方刚才指责我方所犯的错误,正是对方现在所犯的错误。正确的表达应该是:“对方刚才口口声声说我方………,可真正这样的不是我方,恰恰是对方,对方刚才的表现正是犯了对方自己一再反对的错误。”这个反驳应该说是有力的,但是由于她在这一句式中用了“也……”,结果把整个意思说反了,因为用“也……”这一句式反驳,实际上首先不自觉地肯定了对方刚才的指责,而对方现在所犯的错误只不过是对方所指责的错误。这样,整句话的辩驳力大大降低,并给对方一个强有力的反击机会。如果对方反驳道:“你们实际上承认了刚才的错误,”那么我方就陷入被动。经常出现这种错误,在很大程度上与她思维和反应的心理定势有关。她对对方说别人错了,可自己却在这方面出现类似错误的表现十分敏感,所以一遇到这种场境,她就会急于反驳,试图一下子把对方推入尴尬境地,急于表达,于是自然地用了这样一个顺口而简单的句式。这种心理定势很容易转化成辩论中的心理障碍,即到时总找不出更好的句式来表达应该表达的正确意思。
第三种表现形式是经常把某个字的音读错。汉语中有许多字是由不同字或由一个字为主加上某些偏旁部首组合而成。这些组合字的读音,有些读构成组合字主体的那个字音,例如,“叨”读“刀”的音,“惦”读“店”的音;有些组合字则不然,例如“恪”,就不能读“各(gè)”的音;而应读“克(kè)”的音。由于前一种情况居多,所以大多数人形成了一种按构成组合字主体的那个字的读音来读该组合字的习惯。这样一旦遇到后一种情况,习惯就会形成心理障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大学生辩论赛中,许多辩手在讲使用率比较高的“莘莘学子”这个词时,要么完全读错,要么卡壳、要么在观众的笑声中再重复一遍,把读音改过来。因为,许多人按习惯,把这个字读成了“辛(xīn)”的音,正确的读音应是”申(shēn)”的音,形容众多。在辩论赛中,把字读错,不仅会闹笑话,而且还会遭对方辩友以纠正读音方式的“善意”攻击。在许多情况下,辩手把某个字的音读错,并非他不知正确的读音,而完全是由习惯所形成的某种心理障碍造成。
口误是难免的,但在辩论中应尽量避免口误。为此,各辩手在赛前要有意识地克服并消除口误背后的心理障碍。消除这方面的心理障碍,可以根据情况采用多种方法进行。例如,针对老是把某句话说错的毛病,有意识地去分析自己认为很熟的这句话,分析这句话的完整含义和内在逻辑,形成新的认识以代替旧的意识。针对说话的句式问题,可以就某种意思的表达设计多种正确的句式,并从中确定一个自己最得意的,既然是自己最得意的,在场上就会脱口而出,不会被旧句式所困,至于读音问题,则只能靠多读,以加深印象。在辩论赛中适当调整语速,也是克服心理障碍,防止口误的好办法。
三、辩论场上的心理控制
在这么多比赛中,辩论赛在本质上与棋赛最为相似,辩论赛在“辩”中对抗,而棋赛却在“谈”中对抗,我们时常把下围棋称为“手谈”。不论“辩”中对抗,还是“谈”中对抗,其中真正在较量的,不是言语和词句,也不是一粒粒棋子,而是对抗双方的心力、智慧和勇气。任何对抗都是控制与反控制的过程,你不控制对方,就会被对方所控制。在双方的心力、智慧和勇气的较量中,在棋逢对手的情况下,控制对方的心力和勇气往往成为取胜关键。这种控制也就是控制对手的心理。要控制对方的心力与勇气,就要用自己的心力与勇气与之较量并压倒对方。为此,首先就要调配和控制好自己的心力与勇气,使其具有强大的能量。辩论赛与棋赛有点不同,在棋赛中,棋手远离观众,观众的反映不影响比赛;而辩论赛具有一定的表演性,它需要观众,观众的认同和支持都会对各方的表演产生全面的影响;因此,在比赛中,如何通过与观众的心照不宣的交流,赢得观众的心,观众的认同和支持,是辩论双方都要考虑并采取措施解决的问题。由此可见,在一场辩论赛中,心理控制有三个方面:自我心理控制,对手心理控制和观众心理控制。
第一,自我心理控制。自我心理控制是实现对整场比赛全面心理控制的首要前提。如果自我心力不强,勇气不振,即使再怎么有智慧,都是很难战胜对手,征服观众的。中国学把“气”视为生命之本。“气”消命亡。这道理也同样适用辩论赛。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一支真正能战斗的好的辩论队,应该是充满活力和生气的队伍,只有这样的队伍,才会在比赛中展现出排山倒海的气势和攻击力。一个队的气势和战斗力,一方面基于其知识和理论的素养,另一方面则基于其自我心理的控制力,在比赛中,显然后者更具决定性意义。自我心理控制首先控制的是紧张。紧张是辩论赛的最大敌人,可紧张又是辩论赛所难免的。紧张影响陈述与反驳的逻辑与力度,影响注意力,让对方的漏洞和矛盾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溜走,严重的还会影响辩手的风度,因为过度的紧张会使辩手在发言时,两手发抖,嘴唇发紫,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