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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两基督导检查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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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两基督导检查演讲稿

我省从*年开始实施“两基”工程,经过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年全省通过了国家的扫盲验收,20*年122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了“普九”省级验收,全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两基”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实现了湖南几代人整整一个世纪的追求与梦想。最近几年,我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控流保学的责任与工作机制,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大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重视和支持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两基”工作水平又有了新的提高。在此,我谨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多年来关心、支持“两基”工作的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对工作在教育一线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教育部的要求,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在明年4月份对我省“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这是对我省“两基”工作的一次整体验收和全面评估,也是我们进一步总结工作、继续前进、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一个重大契机。下面,我就切实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通过“两基”国检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重视“两基”工作

国家教育督导团在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全部验收完毕之后,对省级政府的“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是依法对省级行政区域“两基”水平的验收和认定,因此称为“国检”。根据国家“两基”国检整体安排,今明两年,中部所有省份和西部部分省份要通过“两基”国检,明年4月份要对我省进行“两基”国检。这次“两基”迎国检工作要求高、时间紧、责任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两基”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一要深化认识,进一步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这次“两基”国检,通过抽查市、县、乡“两基”工作来评估认定全省的“两基”工作,既是对我省“两基”工作成果和水平的确认,也是对省政府和全省各级政府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法、依法行政的考核;既是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家“两基”工作部署和措施的全面检查,也是对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考查;既是对湖南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一次检阅,也是对“唯楚有材,于斯为盛”湖南形象的一次展示。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两基”国检的意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维护湖南整体形象的高度,坚持把“两基”作为农村教育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特别是要以这次“两基”国检为契机,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努力建设教育强省,切实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富民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二要坚持不懈,进一步夯实建设教育强省的基础。实施“两基”工程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感,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克服各种困难,举全民之力办教育,为实施“两基”提供了有力保障。人民群众以巨大的热情和牺牲精神,为“两基”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一线教师,带着对事业的追求和热爱,呕心沥血,兴教育人,默默奉献着自己的智慧和年华。多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落实责任、加强教育督导,坚持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用特殊的感情、特殊的政策、特殊的措施支持和帮助老少边穷地区加快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确保了“两基”工作的全面推进。特别是近几年,我省先后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列入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小学师资水平,并建立了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的“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包括“两基”在内的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到20*年底,全省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已分别达到99.*%、96.77%,在校生年巩固率分别达99.46%、96.97%;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94%和94.93%;全省小学、初中生均建筑面积均达到了国家标准,D级危房率基本消除,一般危房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今后,我们要坚持不懈,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为建设教育强省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要正视问题,进一步巩固“两基”工作的成果。我省“两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两基”国检标准与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经费投入尚未完全落实。国家和省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都有明确要求,但在一些县还没有完全落实。二是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由于“普九”起点低,各级财力有限,我省大多数地方的“两基”带有明显的突击性,校舍建设质量普遍较低,教学设施和图书配备不够齐全。随着时间的推移,教学设备需要更新和添置,校舍需要维修改造。三是师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省政府明确要求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在一些地方也没有落实。四是义务教育发展并不均衡。学校之间、贫困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之间差距较大,残疾少年儿童和流动人口中适龄少年儿童的教育仍是薄弱环节。此外,一些地方在“两基”初步达标后,对巩固提高工作有所放松。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影响我省“两基”国检验收,更重要的是会影响我省基础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务必正视这些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努力提高“两基”工作水平

全面实现“两基”目标,是省政府对国家和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既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更是一项富民强省的基础性工程。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着力把“两基”工作推向新阶段。

1、要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两基”国检为动力,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财政的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大力改造学校危房,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扶贫和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工程,切实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今年年初,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列为为人民群众办的八件实事之一,确定年内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364所。各市州要认真落实省政府明确的五条筹资渠道,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农村寄宿制建设任务如期完成。要重视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与应用,强化资源整合,有效解决教学资源匮乏和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两基”工作中实施的各项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目标责任制,确保新建和改扩建后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绝不能出现“豆腐渣”工程,绝不能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2、要强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教师的素质在教育事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长远性、根本性措施来抓。要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加大对师德先进个人的宣传。要加强教师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教师准入、资格认定和岗前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办法,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做好中小学核编定岗工作;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推行中小学岗位管理制度和工资制度等。要积极落实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山区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定引导和鼓励城乡教师双向交流的政策措施,推动教师由城镇向农村,由发达地区向贫困地区,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要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山区教师的培训工作。

3、要加强经费保障与资金管理。按照国务院部署,20*年,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省政府已考虑把新机制改革列入明年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生活费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新机制改革工作,认真做好20*年财政教育预算,配套相关专项经费,确保按“三个增长”要求落实到位;今年年底决算前要按“三个增长”要求增加相关教育经费,保证20*年度财政教育投入,兑现教师国家标准工资。要高度重视实施“两基”中形成的各种债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剥离和化解。县级政府要切实承担各类工程欠款,今后不允许出现因欠款问题引起的债主堵校门、锁教室现象。要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无论是中央、省安排的资金,还是各地配套的资金,都要精打细算,讲究效益。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项目经费的审计和监督。

4、要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推进教育公平公正。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非学历培训,继续推进城市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逐步解决好择校问题,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良好的九年义务教育,追求更高的教育质量,这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的重要职责。各地要把提高入学率、降低辍学率作为“两基”迎国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各中小学校要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两个核心问题,端正办学思想,转变教育理念,规范办学行为。要摆脱“应试教育”的惯性和影响,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教育评价制度,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别是要更加关心贫困地区教育的发展,关注薄弱学校的改造,关爱校园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学生学习、住宿、就餐等方面的具体困难,让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越来越好的义务教育。

三、分级负责,切实加强对“两基”工作的领导

“两基”迎国检迫在眉睫,有效工作时间不足4个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保障,行动上积极主动,确保我省“两基”顺利通过国检。

一是要健全领导机构。省政府已经成立了“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教育、财政、发改、人事、编制、国土、建设、公安、劳动、司法、工商、地税、国税、共青团、妇联、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统筹和协调全省“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两基”迎国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省教育厅。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定期研究解决“两基”迎国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抓好“两基”迎国检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政府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抽调政治责任感强、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好的同志负责“两基”迎国检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两基”迎国检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安排足够的专项经费,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两基”迎国检工作责任制,将“两基”国检的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教育部门要承担起“两基”迎国检的日常工作,并重点抓好提高普及程度、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财政部门要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有关教育的各项工程顺利实施;发改部门要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与教育、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好有关教育的各项工程;人事、编制部门要理顺教育人事管理体制,确保教育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管理职权;国土、建设部门要为中小学建设提供大力支持和优质服务;公安、劳动、司法、工商等部门要在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控制学生流失等方面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责;地税、国税部门要加大对城市教育费附加等有关教育税费的征管力度;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团体和组织要在扶贫助学及特殊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部门的工作,并写出专题汇报材料。同时,要实行“两基”迎国检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相关负责领导负相关责任。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出了问题,要追究地方政府和行政一把手的责任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积极自查整改。各级政府要对照“两基”国检的主要内容,认真抓好自查工作。县市区政府要以乡镇为单位,对照“两基”评估验收标准逐校、逐项自查,并对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市州政府对辖区内各县市区“两基”工作及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省政府在明年开学初将对各地“两基”迎国检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省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地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凡20*年底以来拖欠的教师工资,必须在年底前补发到位;凡中小学D级危房,必须在明年春季开学前予以拆除;凡初中辍学率超过“两基”国检控制标准的,必须在明年春季开学时降低到控制标准以内;凡中小学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在寒假前全面排查并予以消除。

四是要加强督查指导。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督促各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两基”迎国检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与解决工作的困难与问题。特别是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县级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与考核,将这次“两基”迎国检工作情况纳入“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积极进取、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地方,给予支持奖励;对消极等待、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在国检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同志们,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富民强省、建设和谐湖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