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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行政许可法》的公布施行,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有重要意义。
今天我们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集中起来学习《行政许可法》,听取省政府法制办林魏副主任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刘沛副司长做有关《行政许可法》讲座,目的就是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全体工作人员,通过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转变工作观念和思路,保证行政许可法在全系统得到全面、正确地实施,并以此促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各级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下面,我就如何学习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讲三点意见。
一、严谨、扎实地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
从去年底开始,根据各级政府和省局的工作安排,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开展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前期工作。今年以来,根据省局《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方案》,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这些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加强领导,及时部署。各级部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印发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或方案。一些局(分局)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这项工作。
二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各单位都把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省局聘请了国务院法制办的专家对省、市、县局领导和省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江门、深圳等局组织市、县(区)工作人员举办《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部分局(分局)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行政许可法;一些局(分局)还参加了当地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组织的辅导学习,参加《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省局还规定,在公务员录用岗位培训中增加行政许可法的内容。
三是行政许可清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省局已于*年底就本系统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各部门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年1月初分别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编办等部门。目前,已经组织各处(室)和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对本系统涉及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了第二轮的清理工作。各市局根据省局部署,对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主体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已经开始清理。目前,梅州、清远、广州等市局已经将本局行政许可事项有关情况报送省局。深圳等局与当地法制办积极联系,采取由法制机构与业务部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与专家学者相结合的办法,对行政许可项目逐项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
四是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年全省系统各单位已经完成了行政许可“窗口受理”工作,已经实现了行政许可事务的统一受理和统一送达,省局和大部分市局已经实现了全部许可事项的有关办事程序、资料、期限等许可内容的公示,向社会公众提供完整的信息,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目前,各单位正在对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公示内容。同时还在积极研究制定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受理、听证、审查、登记的工作程序和制度,疏通有关人员的申诉渠道;建立完善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避免重许可轻监督的情况发生;完善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许可单位和人员权利和责任的统一。
总的看来,全系统大多数单位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重视的,工作也开展起来了,但进展还不平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单位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行政许可是上级部门的事,与自己联系不大。少数单位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还不到位,对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和清理的政策界限没有完全掌握。二是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不够到位。一些单位还没有把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上来,少数单位对这项工作至今仍未作出安排。三是清理工作不够到位。有些单位对清理工作抓得不紧,总体进程不够理想;多数单位侧重于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而对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和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则重视不足,行动不快。少数基层单位仍然在主动受理既无法律规定,也无任何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增设申请人的审批环节。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特别是一些工作滞后的单位,尤其要增强紧迫感,加快工作进度。
现在距离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只有两个月时间,因此,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我们必须加大力度,严谨、周密、扎实地进一步深入推进。
二、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和行政水平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不仅是对行政许可行为的规范,而且对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都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要求我们重点把握好四个问题:一是于法有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都要依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能、行使权力,依法办事,彻底杜绝任意增设或任意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发生。二是公开透明。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和结果公开制度,行政许可信息共享制度,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的听证制度等。这就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增加办事程序、许可标准、许可收费等内容的公开化,减少“暗箱操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便民高效。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窗口式”办公制度,实行统一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的程序与期限。这就要求各级部门进一步完善“窗口受理”制度,丰富“窗口受理”制度内容,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老百姓办事。四是权责统一。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和对被许可人的事后监督,要把责任意识落实到行政管理的每个环节,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同时,要结合本单位的过错责任制,把权利和义务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
各级部门要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在推进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创新和管理思路转变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一要在“三个转变”上取得明显进展。要坚决扭转一讲行政管理就是要审批的思想,对于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由市场机制去解决,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二要在坚持依法行政上取得明显进展,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三要在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上取得明显进展,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方便企业、方便基层。四要在强化事后监督上取得明显进展,把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督、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三、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领导
各级部门要继续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研究,把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作为当前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贯彻措施、监督检查“三到位”。
第一,组织领导要到位。各级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机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要按照省局部署的工作和确定的时间,认真落实各项具体的工作任务,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在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的前头。
第二,贯彻措施要到位。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原则上不收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对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进行理顺。对当前时间紧、任务重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认真研究,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合理、合法的原则,积极争取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等形式,确保许可主体的合法地位,保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第三,监督检查要到位。各级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和省局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按时限、按质量完成任务。当前,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规避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现象,该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取消,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变相保留,实施行政许可中是否存在乱收费等。同时,要重点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发现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同志们,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践行“*”重要思想,实现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努力开创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