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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方公安局推出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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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方公安局推出的若干措施

为服务泉州市“项目建设年”,进一步深化“三项建设”活动,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和服务环境建设,积极回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石狮市公安局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进万家,送平安,创满意,促和谐”爱民实践活动。在此次活动中,石狮市公安局主动作为,结合公安机关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十项工作措施。这十项措施主要包括:

1、扎实开展走访回访,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百警走千家访万民”和“大走访”活动,组织全体民警走进千家万户,深入群众家庭,与群众交朋友、结对子,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建立健全与群众的定期联系制度。二是深入推进案件回访工作向做广、做精、做细的方向发展。要求:不论案件“大小”,发案后各办案单位应立即指派民警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访问、了解案件情况;案件受理后,办案单位应定期(或在重要的办案环节)视情向案件当事人反馈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特别是对未破刑事案件、未查结的治安(行政)案件更应视情将未办结原因告知受害人或其家属,争取理解;案发地派出所的警务区民警对辖区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有影响的治安(行政)案件,也应积极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协助开展调查工作,寻找防范薄弱环节,提出防范建议;对一些重大或敏感案件,在必要的情况下派出所领导也要亲临现场,开展走访工作。三是在派出所推行“警民恳谈日”制度。派出所每季度、警务区民警每月至少利用一个工作日,深入辖区与群众开展恳谈活动,做到“恳谈对象不受限、恳谈内容不受限、恳谈形式不受限、恳谈时间不受限”。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各派出所将认真梳理、限期解决,做到“有责任,有督办,有反馈”,通过真心实意的贴近群众,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事情、解忧困。

2、梳理治安热点难点,加大整治解决力度。全局各警种、各单位正按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打击追逃和基础防范竞赛活动。同时,要以正确、客观、负责任的态度评估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对公安工作满意率的成绩,冷静分析存在不满意的原因,寻找群众关注、工作中容易疏忽或做不到位的环节。各警种、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走访回访、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通报)工作(向群众报告工作)以及通过第三方协助等途径来寻找、梳理群众关注焦点。如委托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或委托辖区热心社会治安工作的各界人士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解等。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或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将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3、关注群众身边的“四小”,努力营造“四大”。不会办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就不会办大事;小事办不好,大事就干不成。在此次活动中,石狮市公安局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做到“四小四大”(即多破“小案件”,营造“大治安”;建设“小平安”,累积“大平安”;做好“小事情”,力促“大和谐”;抓好“小细节”,树立“大形象”),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4、加大追赃工作力度,尽量减少群众损失。侵财案件的发生会给群众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只有及时侦破并追回赃物,才能减少和挽回群众的损失。因此,要求各办案单位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破案与追赃并重”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加大涉案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全力为群众挽回损失,努力做到“追赃最大化,损失最小化”。

5、改革完善工作方式,提高服务管理质量。石狮市公安局要求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健全完善服务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同时,将探索建立《石狮市公安机关接处警和窗口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对各办案单位接处警服务质量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报警人对接警态度、出警速度、现场处置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听取报警人对接处警工作的建议;对治安、户政、出入境、交警等窗口单位,也要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设立电话、网络投诉受理平台,对服务对象的投诉要逐一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努力,最大限度地增加群众满意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不满意的因素,尽最大努力把群众不满意的事项在我们工作的环节上化解。

6、深入开展摸底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局将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全面掌握、认真分析、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把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

7、加强执法管理监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创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典型”为契机,石狮市公安局将认真抓好规范执法主体、制定各警种执法管理标准、健全执法档案、全面推进法制室和专(兼)职法制员队伍建设。要充分利用“数码鹰”等现代警用器材装备,对民警的执法执勤行为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并就工作程序、奖惩措施做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改进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方式,各单位在处置群众报警时,经现场初步了解后,不能当场处置完毕、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的,要以尽量方便群众和有利于办案为原则,询问案件被侵害人或证人的工作应在案发现场或其它便利的场所进行,避免和减少要求案件被侵害人或证人到办案单位接受询问的做法。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绩效考评机制,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不严格、不公正等问题,树立公安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

8、广泛开展“开门评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开展“警民共建”、“短信评警”、“警民恳谈”、“相约警务室”、“警营开放日”等活动,不断完善民警向群众定期报告工作、通报治安情况制度,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公安工作,增进理解与支持。市局每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等各界人士报告一次工作;各业务大队、各窗口单位每半年向案件当事人、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等报告一次工作;派出所每半年向辖区群众报告一次工作;警务区民警每季度向辖区群众报告一次工作。同时要接受报告对象的满意度测评和监督。超级秘书网

9、开展系列评选活动,深化警营文化建设。通过开展“爱民之星”、“群众身边的好片警”等系列评选活动,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大张旗鼓地把在公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体现时代特色、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挖掘出来、宣传推广出去。要着力打造,进一步丰富警营文化生活,积极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参与,通过警察卡通形象大赛、警察形象短片展播、发放警察招贴画、制作警察系列纪念品、举办警察文化论坛、警民联欢会、记者进警营等形式,展示新时期警察风采,增进人民群众对警察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10、加强公安宣传工作,不断推进警务公开。全局各警种、各部门和全体民警要主动适应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加强和改进宣传方式,积极参与多种传播媒体互动的“大宣传”格局,形成正面鼓劲、争创一流的舆论导向。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公告栏等各种的方式方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有关警务活动,向公民公开涉及权利和义务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执法依据以及执法结果等警务内容,各种警情信息,提供公共安全提示,传播安全防范知识,教授自我保护方法,增强市民防范意识,不断拓展为民服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