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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市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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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市场整改措施

一、指导思想

围绕“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活动开展,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对全市液化气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液化气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取缔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液化气储配站和槽车分装点。

(二)依法查封乱摆摊点、无证经营液化气的供应点。

(三)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隐患,设在居民密集区的临街兼营或代收“换气点”

(四)依法查封超过检验期限和检验不合格的液化气钢瓶。

(五)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非法进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的行为。

(六)依法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

三、任务分工

市区液化气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查处行动。

各县(市)和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自行清理整顿本辖区内的液化气市场,市建设局负责做好指导、抽查和验收工作。

四、工作步骤

清理整顿液化气市场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市建设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清理整顿液化气市场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对照清理整顿重点进行自查自纠,于月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建设局。同时,联合执法组成员集中办公,系统学习《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掌握政策标准,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为集中清理整顿阶段。采取全面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区液化气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对18个县(市)和矿区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抽查。活动结束后,将全市液化气市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液化气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清理整顿液化气市场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建设局调研员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建设局城建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担任,具体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抽查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和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办公地点,公布举报电话,与市区同步开展清理整顿活动。各县(市)和矿区要将工作方案、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于月日前报市清理整顿液化气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搞好分工协作。清理整顿液化气市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市建设、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意识,认真履行职责,选派法律意识强、有经验、懂技术的同志参加执法检查,增强执法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卓有成效地完成好此次清理整顿工作。

(三)加大处罚力度。对集中清理整顿工作中查处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经营物品予以没收,集中处置销毁。对阻碍工作人员检查或拒不服从清理整顿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理整顿液化气市场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以及有关政策,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同时,对集中清理整顿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及时曝光处理。

(五)巩固整治成果。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和矿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管理,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全面稽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使液化气经营市场逐步达到规范,确保我市液化气市场的安全和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