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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认识
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加强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建设法治政府、效率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完善审批机制、提高执政能力、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齐心协力,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理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运行体制,拓展服务功能,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运转协调、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平台,实现顺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目标。
二、明确职责权限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是行政服务管理机构,挂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履行对市政府各部门入驻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领办、督办工作;对入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日常考核和年度公务员考核,受理服务对象投诉,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各入驻部门已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操持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一律不得在本单位或者其他场所受理、操持。入驻前,必需明确本单位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首席代表”接受派驻单位充分授权,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派驻单位负责;必需刻制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工作时由“首席代表”严格依照《用章规定》规范使用,其他时间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妥善保管。
(四)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入驻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年度目标考核、行风评议及创优评先等工作中占有一定权重,对派驻工作人员的任用具有建议权。
(五)经市政府批准、各部门未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大厅,要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监督,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考核。要加强信息沟通、业务协作和相互配合。
三、完善服务功能
(一)坚持应进必进。除经市政府批准,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平安以及申请量较小的审批事项外,其他经常性的审批事项要全部入驻;审批事项料理中,除涉及检验检测检疫和评估评审环节等不适合入驻的外,其他环节也要全部入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要全面入驻。入驻项目须经市政府依法审核批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严禁多头受理、体外循环。
(二)坚持充分授权。各窗口单位要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凡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的所有审批环节,全部由授权窗口操持。窗口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能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当场办结;对需经部门协商决定的重大审批事项,由首席代表负责联系督办,按时办结并送达;对申请量少的审批事项,可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负责预约相关部门受理,督办和结果反馈等事宜。
(三)坚持依法行政。所有入驻事项都要按照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办事流程、许诺时间、收费依据、收费规范六公开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互联网上及时进行状态和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窗口对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申请事项,均应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关于规范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事项料理顺序、相关文书的要求的通知》鹿政办函[]63号)要求规范操作;对不予受理审批的事项,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需要上报、转报审批的事项,应当及时操持;本级审批权限内,不得出现申请人往返于窗口与部门之间的现象。
(四)坚持便民高效。各入驻部门要不断规范审批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统一的审批实施方法,各入驻部门窗口要全面梳理与优化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请资料与办理手续,缩短许诺期限,提高审批效率。对同一个审批事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操持的实行联合料理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采用现场踏勘、现场会办和联合会办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创新工作机制
(一)建立与完善“一口对外”审批机制。加快推进有关部门设立行政审批及行政监管服务科(室)各部门要整合行政审批及行政监管职能,明确工作职责,统一行使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和相配套的服务职能;条件幼稚的应整建制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努力实现职能归并率、项目归位率、人员到位率、审批授权率均达到100%
(二)积极创新创优服务方式。坚持把创新创优作为提升窗口服务的动力,不时拓展服务形式,创新服务手段,树立服务品牌,形成窗口特色,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坚持一次性告知制,首问首办负责制,服务许诺制,限时办结制全程领办制并联审批制,预约上门服务制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时创新完善便民利民的服务新举措。
(三)建立绿色通道。为通过我市项目准入评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设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和保姆式服务。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依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将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资源,将全市行政审批项目都纳入市行政审批系统,通过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时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网络体系。要加强网络基础和安全建设,健全网络管理机制。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提高网上审批的实效性。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行政审批系统和政务服务网站之间的数据交换与传递。通过增强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联办、网上投诉、网上公开和网上监管等功能,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申请人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强化队伍建设
(一)严格窗口人员条件。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实行AB角工作制度。各入驻部门要把素质高、业务精、服务优的工作人员选派到窗口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确需轮换的必需事前征得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意。
(二)加强窗口人员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受派驻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所在部门领导,日常工作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人事部门核定并单独划拨评优指标,不占派驻部门的评优名额;市政务服务中心按顺序组织考评后,由派驻部门惩办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对多次不执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严重影响机关形象的窗口工作人员,市政务服务中心可书面告知派驻部门,派驻部门应积极配合并调换合适人选。
(三)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各入驻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切实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不时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素质与服务能力。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是锻炼、培养机关工作人员的平台,各入驻部门应积极选派后备干部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经过窗口锻炼、符合任用条件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荐,所在单位应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七、加强监督管理
(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要依据自身的特点,进一步完善考核、考勤、评比、培训、学习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套符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的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构建服务型政府窗口的服务规范与服务体系。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入驻部门窗口的考核评比纳入本级政府作风与效能建设考评体系。
(二)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市监察局要把政务大厅办事窗口和网上审批工作列入年度监察工作重点,并派驻2名工作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要依法依纪对入驻窗口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电子监察、效能监察、执法责任制检查等形式,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实现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设立投诉窗口、投诉电话、举报箱、电子信箱等形式,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服务事项料理情况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置。要发挥特邀监督员队伍和新闻媒体的作用,促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继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协调。市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各入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促进窗口各项工作运行规范有序。
(二)强化部门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市财政局要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软件和硬件设备等基础设施投入、工作经费和正常开支等予以重点支持;市人劳局要积极支持和指导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建设,并在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方面给予倾斜;市政府法制局要对入驻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及时进行审核确认。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服务功能及运作效应,宣传窗口工作人员的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理解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市政务服务中心继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