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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服务群众便民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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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服务群众便民工作措施

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执行力,切实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事务,努力树立民政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便民措施。

一、救灾款物发放。发生灾情后,民政局根据灾情核查情况,第一时间将救灾款物下发到受灾乡镇,由乡镇下发到村,村委会直接下发到群众手中,确保灾民就近及时得到救助,能够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饮用、有临时住所,有病得到及时救治。

二、医疗救助。申请人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医疗救助,乡镇、街道报民政局审批后,申请人可直接到乡镇、街道领取医疗救助款,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方便群众。

三、五保供养。符合五保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申请,村委会报乡镇审核、乡镇报民政局审批后,散居五保户的供养金由乡镇直接下发到五保户手中,也可自愿申请到就近的乡镇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

四、老年优待证申办。为方便老人,将过去由民政局统一办理老年优待证,下放到乡镇、街道办理,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老年优待证。

五、临时救助。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群众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临时救助,民政局批准后由当地政府直接发放救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