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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在县妇儿工委的指导下,按照《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简称“两纲”)的要求,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三举措贯彻落实“两纲”精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统筹协调,提升妇女儿童工作意识。
司法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县司法局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面负责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宣股负责对妇女儿童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专门制定了本局实施“两纲”工作计划,制定了全面细致、切实可行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并进行检查督促,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是发挥法治宣传优势,增强妇女儿童法律思维。
将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六五”普法规划,以“三八节”、“儿童节”、“青年节”、“12.4法治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妇女儿童营造知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制环境。
三是强化法律服务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在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中,着重强化了对妇女儿童进行法律服务的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未成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为青少年儿童提供法律保障。各司法所相应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健全规范化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点27个,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到位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县司法局已在各类活动中发放法治宣传教育读本资料3000余份,接洽咨询者600余人次,接受法律求助100余次,让广大民众特别是妇女儿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