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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疫情影响情况
作为老工业基地,曾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产业结构发展不均衡,老工业基地面临资源枯竭,企业设备和技术老化,市场竞争力下降,资源性城市主导产业衰退,经济发展步伐相对缓慢等问题;随着国家提出并实施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正在牢牢抓住时代赋予的新机遇,积极发展经济,重点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全面推进和激发企业经济活力。中小微企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其生死存亡和健康发展,对稳定就业,实现经济增长、提升经济活力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对保障生产体系完整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至关重要。地方政府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方针,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将中小微企业打造成为经济生态发展新引擎。但由于中小微企业整体发展起步较晚,在创业初期规模较小、融资渠道较少,市场需求不足,经营管理和市场分析能力较弱、难以在市场上打开局面,经常遇到“注册容易经营难”问题,成为了创业者的发展瓶颈;疫情之前,由于一直面临着整体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产业结构亟待优化升级等发展难题,这使得中小微企业面临着较为严峻的经营困境和融资难题;肺炎疫情的爆发,导致企业外部融资环境持续恶化,老难题加上疫情新冲击使得中小微企业变得尤为脆弱和无力。肺炎疫情冲击影响,具体表现:
(一)中小微企业经营收入严重下滑
1.预期订单情况。原有预期订单被无限期推迟或被客户直接违约取消订单。2.企业开工率情况。实行外来人员隔离制度、工人返城复工受到防疫政策影响,招工困难,导致中小微企业开工率严重不足,生产效率不高,产能低下。3.产业供应链情况。受产业供应链制约,上游企业未复工、生产原料供应不足;下游企业未复工、订单被取消;交通运输受阻、物流中断导致产品无法及时运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销售计划难以实现,无法实现预期销售收入。4.出口贸易情况。外贸出口业务大幅度下滑,严重冲击了中小微企业对外贸易收入;欧洲、和东南亚等国海外疫情快速扩散,进一步限制了进口需求,并对全球产业链构成冲击。疫情期间,部分国家和地区对中国采取了贸易管制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出口贸易。
1.人工成本。主要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人工成本,疫情期间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实行“合同制”的企业人员数量较多,企业负担的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较高;另外还要特别关注的是实行弹性薪酬制的员工,这部分员工自身流动性比较高,属于企业临时性用工,基础保障低、绩效收入波动大,尤其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居多的酒店餐饮、居民服务、交通运输和文化旅游等行业,部分供应链中心和制造业中的出口加工行业也有不少属于劳动密集型的,如:防疫物资、纺织制品、服装鞋帽以及奢侈品牌产品等,在整体销售不景气的时候,这部分行业临时性用工成本占企业经营成本的比重也会相对较高,需要引起关注。2.租金、偿贷本息成本。受疫情因素影响,企业复工率严重不足,大多选择停产歇业,但企业为此提前支付的厂房、写字间以及办公设备等租金成本以及偿贷本息成本却是需要实际背负的,中小微企业本来就对经济风险抵抗能力较弱,在销售计划严重下滑,租金和偿贷本息成本上升,预期不确定的情形下,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经营负担。3.原材料、仓储库存成本。由于物资、人员流动性受限,企业预订的原材料难以运送至工厂,导致生产和销售计划难以实现,迫使企业通过多种渠道采购原材料,维持生产,导致原材料成本增加;因为交通运输受阻,物流中断,大量的产品,无法及时正常发出,导致出现严重积压甚至发生毁损,形成了较高的仓储库存成本。4.收账成本。对于中小微企业给予客户赊销商品产生的应收账款,考虑到疫情因素会对客户生产经营和资金流造成一定的冲击和影响,为防范资金风险,企业需要进行重点催收;加强对客户资产和信用的调查,制定科学合理的信用政策和管控政策,编制分析报表,强化对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这些监管工作都会额外增加企业疫情期间的收账成本。5.疫情管理成本。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企业必须主动开展疫情严防严控和动员工作,其间产生的人员和疫情物资成本,大部分需由企业自身承担,增加了疫情管理成本。6.融资成本。受疫情因素影响,金融市场出现了剧烈波动;外部融资环境骤然收紧,让中小微企业面临巨大的现金流压力。融资困难,借贷成本大幅度增加,企业实际负担加重,这对社会稳定和产业生态造成了重大的破坏。复工复产的进程取决于疫情缓解的进展。当前,绥芬河、满洲里等通商入境口岸,肺炎确诊输入型病例持续增多,本地新增确认病例也陆续出现反弹,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复杂严峻。
二、地方政府相关支持政策
为了支持和救助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快速响应,先后出台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多项政策,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提高了复工复产的整体效益和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财税支持政策
1.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对区域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设备投资补助、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等政策支持。2.落实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符合政策申请条件的,给予延期缴纳税款的政策支持。
(二)稳定企业职工队伍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三)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1.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支持力度。2.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金融机构建立快速信贷通道,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放贷效率。持续开展“百行进万企”“金助民企小微”等对接活动,着力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四)帮助企业稳定生产
为企业及时解决防疫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的前提下正常生产。
(五)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和市场运营方等业主(房东)对中小微租户企业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
三、应对策略
(一)加快产业结构转型
面对着欧洲国家出现的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紧缺等现象,地方政府应重点加强与疫情国或各地方政府的合作与沟通,共同应对疫情挑战,遏制疫情发展态势,尽快缩短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周期,鼓励和帮助中小微企业与大型跨国企业建立贸易合作关系,积极拓展防疫物资出口业务,充分发挥作为基础医疗设备、药品生产研发和防疫物资生产基地的优势,如:哈药集团、制药、美罗药业以及天山药业等明星企业龙头效应,积极搭建对口包销的医疗物资产销合作平台,缓解经济系统性停摆压力。同时积极引导内具备转型能力及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参与到云办公、电商平台、物联智控和医疗物资生产项目中去,重点合作对接移动互联网、微芯片、超导、人工智能、5G、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促进产品和服务升级的“科创技术”建设项目,从虚拟运营、智能控制、物联服务和互动创新等方面,强化中小微企业之间的业务融合,加快自我革新转型,降低疫情需求冲击的影响,加快经济恢复步伐,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潜力,为实现企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有力的基础。
(二)因地制宜、因时施策,优化营商环境
要准确评估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和影响其实是有难度的,因为涉及的变量因素实在太多了,既要考虑疫情本身怎样发展(疫情持续时间、发生地域和严重程度),又要考虑政府、企业、社会和人员怎样应对;既要考虑我们自己,又要考虑外部环境的其他成员,并且所有因素都是动态变化的。因此,我们应对疫情的经济政策力度要更大更准。建议以财政政策为主、货币政策和其他调控政策为辅,需要扩大财政支出规模,适度提高财政赤字率,应该实施稳健宽松的货币政策,以改革的思维加以应对,不要让各级地方政府背负更多的债务。当然,目前最为重要的是,绝不能让病毒在复工复产、复游复会中死灰复燃,或者从外部大规模传入,否则,再好的经济政策也可能都难以奏效了。因地制宜、因时施策,地方政府要积极配合宏观经济政策,合理引导公众预期,多方征求民意,管控舆论倾向,尽可能地维持经济社会的正常稳定,为后续政策发力创造良好的施政环境。政府应该不断推动改革,倾听企业诉求,包括在员工薪资、社会保险费上给予疫情补贴;在租金、物流仓储费和税费支出上给予政策减免;在金融信贷环节增加流动性支持;在偿还贷款上给予延长展期或续贷,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降低再担保费用、增加中长期贷款;在商品购销环节豁免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债务风险,为企业减轻经营负担。地方各级政府应该继续大力推进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提高中小微企业的即有获得感和幸福感,扩大企业的利润空间,增加企业手里的“红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面临的疫情资金压力,提高中小微企业加大设备投资、研发创新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其自身创新功能,促进其不断的发展壮大,经营压力再减负、创业动力再增强、发展信心再提振,努力给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经营机制。
(三)缓解企业现金压力
疫情期间,企业可以与员工进行内部友好协调适度降薪、引进新投资者、员工集资入股、现有股东增资和延迟支付应付账款以及对外举借信贷资金等多种途径,缓解疫情期间企业现金流压力。此次疫情,波及面大、持续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对行业、产业和产业生态影响巨大,上述缓解现金流短缺压力的政策很可能力度还不够。因为一旦大量的中小微企业持续半年以上还不能恢复经营,损失又不能得到及时补偿,新投资者和企业股东未必愿意投(增)资。国有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还有很大的局限性,与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救助需求存在着很大的偏差;在信贷融资方面,由于中小微企业可能会无法提供符合质押和担保的有形资产,信用体系又尚未建立,而银行出于风险规避等方面的考虑,也会产生畏惧心理,担心放贷以后,将产生大量坏账损失而被行政问责,所以适度收紧金融信贷,提高审批放贷与担保条件,导致疫情期间信贷融资趋于紧张。此时,需要通过政府金融站台、信用背书、追踪评定和风险管控等方式,进一步升级金融信贷扶持和救助方案,为中小微企业解决实际信贷融资需求难题。
(四)鼓励成立地方性信贷创业基金管理公司
由地方政府投资设立疫情信贷创业基金管理公司,借助电商金融平台、小额贷款、财税筹划等服务型资源平台,向中小微企业全面推广融资信贷业务。针对中小微企业,设定专项的信贷条件、信贷限额、风险防控应对措施以及KPI考核指标,进行专业化信贷资质评审和贷款发放工作,全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容缺”受理,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帮助企业尽快获得贷款。建议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对确无还款能力的中小微企业,由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地方性信贷创业基金管理公司的成立,可以有效激发疫情期间企业创业的工作热情,特别是对那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规模适度、健康成长中的企业来说更加有利,将会为其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长效的发展动力,推动中小微企业早日摆脱困境,相信危机过后的中小微企业一定会有一个更高、更快和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