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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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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

芙蓉区是湖南省省会长沙的中心城区,总面积4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0多万。现有区属学校(幼儿园)35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33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2所,小学30所)、职业中专1所、幼儿园1所,在职教职工1800余人,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1.4万余人。

一、现行做法及成效

(一)落实责任,整体优化办学条件。

近几年来,我区立足实际,高点定位,以合格学校建设为基准,全面实施提质改造工程,均衡配置学校资源。

1、学校建设优先规划。在规划上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预留学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学校建设资金,优先列入区政府年度重点工程。在小区配套学校建设过程中,实行“三同步”,即配套学校建设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五年来,全区新建学校7所,扩建学校3所,新增面积83600余平方米,新增学位5490余个。同时,还稳步实施“还舍(店)于教”工程,外迁校内教职工宿舍58户,新增面积5000平方米用于学校用房,有力缓解了“大班额”问题,其中一年级新生平均班额已降至50人以内。“十二五”期间,我区还将计划新建中小学校14所,幼儿园7所,改扩建学校16所,全面实现小班化教学。

2、建设资金全额投入。从2002年起,我区年度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比例连续8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2个百分点,其中*年区财政对教育拨款达4.3亿,今年财政预算教育经费超过5亿元,有力保障了学校建设资金。同时,还通过教育闲置资产置换、银行信贷、督促开发商履行配套建设责任等多种途径融资保障学校建设投入。“十一五”期间,学校建设总投入达5.2亿元,其中区财政对学校建设专项投入达4.12亿元,约占学校建设总投入的80%,占财政对教育总投入的27%。“十二五”期间,区财政预计安排10亿元用于学校建设。

3、设施设备统一配置。在实施学校提质改造工作中,我区在全省做到了“四个率先”,即率先完成合格学校建设任务,所有中小学的仪器设备均统一按省Ⅰ类标准配备;率先建成全覆盖的教育城域网,实现千兆带宽高速互联;率先实现“校校通”和“班班通”,计算机生机比达到7:1,师机比达到2:1,所有学校均创建成为市级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率先实施校安工程,全面完成校舍安全检测,所有学校安装了防盗视频监控系统和防雷系统,基本做到了全区城乡学校硬件无差异。

(二)创新思路,深度扩张优质资源。

我区把整合利用区域优质资源当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以强带弱,加快扩张优质教育资源。

1、优势带动,集约发展。我们坚持“建好一所,办优一所”,有效整合区域优质资源,稳步推行优质带动战略,把区域内优质学校先进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移植运用到新建学校中,成功创办了大同二小、火星二小、燕山二小、育英二小和育才二小。所有一小和二小均实行“一校两址”,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办学理念、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资源配置、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考核评估。其中,在班子配备上,实行“两所学校、一个法人代表、一套班子”,即两校共一名校长、一名书记,另各配备一名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在两校师资配备上,实行“两统筹”,即统筹配备本部原有教师;统筹配备教育局分配的新教师。在研训活动上,实行“三统一、一共享”,即统一研训主题、统一研训计划、统一研训平台、共享研训成果。“二小”模式的成功运行,有效扩充了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提升了新建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声誉。

2、结对帮扶,捆绑发展。区属优质小学与相对薄弱学校“一对一”结成对子,帮扶制订发展规划,协同解决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选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到被帮扶学校全职支教。硬性规定帮扶学校每学期流动送课、送讲座或指导教学不得少于6人,每人蹲点指导不少于1周。并且明确每个学科带头人对口帮带对象不得少于2人。建立捆绑考核机制,被帮扶学校年度考核情况作为帮扶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切实提高了帮扶的实际效果。

3、合作办学,联姻发展。为发挥省示范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年5月,我区与长郡中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实行深度托管,创办了长郡芙蓉中学,该校将完全按照长郡中学全套的办学理念和教学模式进行管理,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教学管理、统一教材资料、统一师资配备、统一考试评价。同时,市、区中学之间定期开展对流活动,共享教育教学及管理经验,教师之间互派交流,合作共进,有力带动了全区初级中学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注重内涵,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我区把提升教育质量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举措,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目标。

1、健全机制,均衡师资配置。一是政策倾斜。区委、区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新进教师优先分配到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的学校任教,工作3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教师被评为学科带头人、名师或者晋升高一级职称后,在本校继续服务2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评聘高级教师职称,必须有在农村学校、区内相对薄弱学校工作或对口帮教1年以上的经历。二是权益倾斜。在教师评职晋级中,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教师的要求,且不受比例限制,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均予以评聘;在教师评优评先中,相对薄弱学校评优比例为其它学校的1.5倍;在干部队伍培养上,优先提拔使用长期在农村和薄弱学校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年轻干部;在教师待遇上,专门为相对偏远和薄弱学校教师增设每月200-300元的特殊津贴。三是轮岗交流。全区每年5%以上的教师实行轮岗流动,流动的重点对象是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同时,实行校长任期制,在同一所学校担任校长通常不超过2届,现东岸乡6所学校校长、书记均是城区学校交流任职来的,更加有效地促进了农村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和全区学校教学实力的均衡。

2、搭建平台,促进资源共享。一是优资源。推行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创建了专门的资源网上传平台,全区教师可随时提交上传内部管理和业务资源,每年还针对资源的上传数量和质量,开展优质原创资源评比活动,优质原创资源实现了年级、学科、课题全覆盖。二是搭平台。在教育城域网的基础上,搭建了统一的学科资源服务平台、师生博客平台、“教师E家”教育教学支撑系统,以及24个涵盖文化、艺术、德育等方面的专题网站,开辟了基础教育远程教育平台,创建了人事管理、学籍管理、装备管理、教育官方网站等一系列办公管理应用平台。平台的搭建为教育资源的融通共享提供了无障碍服务通道。三是促应用。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学校管理等整合,学科整合覆盖率达100%,教师参与面达92%,课时覆盖率达56%。率先在全省开辟了“资源在线”平台,学校、教师优秀的管理经验、教育教学成果等资源均可上传与其它学校教师共享。同时,我们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开设了名师互动、在线答疑、网上检测等栏目,使得家长、学生足不出户就可以与教师交流互动。

3、科学评价,促进特色发展。一方面推行统一的办学水平评估考核机制,全面实施新视导模式和督学责任区制度,将学校课堂教学、教育科研、特色发展、师生成长以及农民工子女就读比率等诸多方面纳入质量评价内容,并开发了教学视导电子管理平台和学科教师全覆盖的网上适时点课系统,常态化开展办学水平评估,在保障所有学校必须达到统一的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引领、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另一方面,设置了“素质教育综合奖”、“学校特色项目奖”、“信息技术应用奖”、“课堂教学综合效益奖”等专项奖励,调动各类学校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全区开发的教育特色项目达51个,挂牌市级以上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36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7个,形成了“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教育格局,为促进每一个学生个性发展、每一所学校内涵发展提供了优质平台。

(四)立足公平,突出彰显教育本质。

我区始终站在促进民生改善的高度,把教育当作“惠民工程”来抓,为每一位学生提供相对平等的教育机会,凸显教育的公益性。

1、率先免补,实现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为让人民群众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我区2005年率先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实行“一费制”全免;*年率先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本市户口学生实行免杂费入学;*年在全省率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本市户口学生实行一费制全免,并免费向学生提供校服、饮用水和教辅资料,率先在全省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零收费”;*年在实施义务教育“零收费”的基础上,对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除杂费和借读费,在农村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除课本费;*年起,对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等实行“零收费”政策,人民群众更大程度地共享了芙蓉教育均衡发展的成果。

2、统筹协调,保障学生无差异接受义务教育。我区积极统筹协调,从政策上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部入学构建绿色通道,取消义务教育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全区所有学校都有义务接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设置“城乡学子共享教育蓝天特别贡献奖”,对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比较多学校进行奖励,切实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同城市民待遇。目前,全区就读农民工子女占全区学生总数的46%。同时,强化对学区内残疾儿童的摸底和随班就读工作,建立了贫困生助学体系,确保学区内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子女100%入学。

3、规范行为,确保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我区坚持素质教育办学方向,在教育招生、教育收费、家养家教、学生课业负担等方面采取强有力措施,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全区小学招生坚持按学区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做到统一步调、统一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明确规定“原则不收择校生,坚决不收择校费”,严格控制跨区入学的生源,禁止学校自主招收择校生。小学升初中一律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实行微机派位,形成了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的良好机制。同时,将教师家养家教和师德不良记录与评优评先、入选学科带头人等直接挂钩,将教育乱收费、违规招生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一票否决”的内容。*年,全区组织开展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先进单位”评选,对每个当选的单位给予10万元重奖。从*年起,在全区深入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校的自律意识,优化了办学环境,确保了教育公平。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建议

虽然我区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面探索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认真思考、客观面对的问题。

(一)需要本级协调解决的几点问题及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快学校建设步伐和现有学校提质扩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以及芙蓉优质教育资源影响带来的社会“跟风热”,特别是“零收费”惠民政策全面实施,在当前缺乏强有力的择校管理制度的情况下,无序择校现象难以根本遏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非本区学生大量涌入。据统计,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总数已超过1万人,约占全区学生总数的40%。近两年每年来我区小学择校生达到近千人。加之,由于配套学校建设难以跟进,特别是部分小区没有严格按照既定规划建设,千方百计扩大小区建设规模,而未考虑同步对原配套学校的扩容调整,造成原配套学校用地规模、学生容量偏小。建议继续通过教育经费专项支出、教育闲置资产置换、银行信贷、督促开发商履行配套建设责任、争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等多种途径融资保障学校建设投入。同时,对现有用地规模未达标的学校实施提质扩容工程,将学校校园内的教工宿舍整体拆除外迁,最大限度扩大学校办学规模,力争至2015年使所有学校人均校舍面积全部达到省颁标准,实现小班化教学。有计划、分年度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工程,不间断更新和升级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

二是进一步控制“大班额”和遏制“择校热”。目前,我区现有学校学位已呈超饱和状况,平均每班学生数55人,最高班额达70余人(小学标准班额45人),全区仅1所小学未超过标准班额(45人/班)。建议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继续执行《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择校热问题的通知》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调整学区划分、控制学校招收跨区择校生、规范异动手续等有力措施,有效控制无序择校现象,切实建立起控制大班额的长效机制,力争在3年内基本解决全区大班额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快初级中学规划布局和体制调整。目前我区新城区学校数量不足,特别是东岸乡面积占全区的二分之一,但该区域没有一所普通中学,学生就读中学极不方便,在东岸乡境内建设一所普通中学势在必行。建议抓住东岸新城区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契机,做好东岸新城区中学的规划布局工作,确保配套学校与城市发展规划同步、建设先行,至2015年,在东屯渡和马王堆地区新建1中学,在东岸新城新建中学3所,实现中学布局基本合理。同时,在与长郡中学合作创办长郡芙蓉中学的基础上,将现有初级中学逐年达成与省内名校的深度合作办学,新建中学也采取全面引入市属省级示范性中学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快速提升中学办学水平,强力打造优质中学品牌。

(二)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小学教师的对口培养。*年以来,由于受到国家毕业生分配政策、师范教育两级管理模式的冲击和影响,曾经作为以培养小学教师为主要任务且发挥独特作用的普通中等师范学校,绝大部分已经转型或者升级,高等师范院校基本取代中等师范学校并承担起培养小学教师的任务。遵照小学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知识结构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小学教育其实更需要综合型素质的教师,而受到现行高等师范院校的管理体制、培养模式、教学方式、课程设置等惯性影响,其更侧重知识的理论化、专业性,严重缺乏针对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的对口教育,导致近年新进小学教师一定程度存在不适宜担任小学教师的现象。建议在高等师范院校普遍增设小学教育专业,开设并细化与小学教育相配套的综合素质课程,并在实施免费师范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提高小学教师地位和待遇等相对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师范院校招收优秀生源,为小学教育提供更优质的师资,保障义务教育持续优质均衡发展。

二是调整义务教育教师编制标准。由于新课程科目设置多、要求高,教师跨科、跨头的情况普遍存在,加之在消除“大班额”、推行小班化教学的过程中,班级总数将日益增大,学科专职教师需求将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在校教师一定程度还要承担着学校及学生的安全防护职能,师资配置的总量和比例增大。而现行编制标准(2002年出台)已不适应新的教学实际和学校办学实际,教师编制偏紧。众所周知,现行城乡学校如果完全按编制配备教师,则会造成教师严重超负荷工作,或者只能通过聘请代课教师来维持教学的正常运转。但由于代课教师的流动大,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建议省市编制部门根据办学实际,重新调整和优化编制配置标准,确保配足配齐教师,切实保障正常教育教学对教师数量的需求。

三是进一步健全配套学校建设的政策机制。*年,市人大常委会颁布《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时,每4000居民以上住宅区应按标准规划配置小学、幼儿园,每8000居民以上住宅区还应按标准规划配置中学”。在实施过程中绝大部分的住宅项目开发商均能按《条例》要求,将配套学校建设与小区建设同步推进,建成后主动交给区教育行政部门办学,基本达到了同步配套的要求。*年,省政府又颁布《关于加强城市义务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工作的意见》,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确保50%以上用于城市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总额的15%至20%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舍修建,并主要用于城市义务教育设施建设。长沙市城区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提取20%的比例专项用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设施建设”。但由于上缴的相关配套费均由市财政统收,而学校建设责任完全落到区级政府,导致学校建设与投入责权分离的现象,造成区级政府投资压力过大,直接影响了配套学校建设进程,配套学校建设难以跟进。建议尽早出台更具法律效力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资金筹集和建设责任的落实,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同步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