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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我局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目标,我本人加强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狠抓业务学习,提升自我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尽心尽力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建设,尽职尽责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扎扎实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坚持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坚持深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现将上半年以来个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组织作一汇报:
一、以学习提升素质首先,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水平。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做到“两个务必”,参加政治学习,认真参加电教片《蜕变》等警示教育学习,对照自己自警自厉;经常阅读有关报刊,及时了解掌握时事资讯;其次,注重业务知识的钻研,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我就到书中去找。自己弄不明白时,就主动向其他同志请教,通过相互间的学习讨论,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二、以团结凝聚力量第一,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作为一名副职,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为一把手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主动地协助一把手开展好各项工作,坚决服从一把手的指挥和调度。在集体的领导下,坚决维护一把手的权威。在集体决策中,勇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决策前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决策后,按决策执行不走样;第二,与其他副职以诚相待,互相支持,优势互补,互相补台。在工作中顾全大局,既不揽权,也不越权,既坚持原则,又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管好分管业务;第三,注重与一般干部的团结。在工作中多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一个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体。
三、以管理优化环境,真抓实干,深化市场秩序。按照局党组分工,今年我分管市场科、个协工作,联系玉阳分局。在市场监管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进一步创新机制,加强农资监管。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做好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近年来,当阳市工商局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从源头管理抓起,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的办法,实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新方式,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2007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620户次,查处违法经营农资案件16件,案值78万元;共收缴假钾肥10吨。过改进农资市场监管方式,有效地规范了农资商品经营行为,使农资经营单位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从根本上保证了农民买上放心农资,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民消费者的权益。
(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营造农资市场经营的良好氛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政策,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搞好农资市场监管,我局从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入手,开展送法上门、增强农民识假辨假能力等项工作入手,努力营造了农资市场经营的良好氛围。一是开展送法上门宣传活动。利用市场巡查机制,对经营单位上门进行宣传把法律法规送到每一位经营者手中。这样既有利于农资经营者自觉学习工商法律法规,又有效增强了农资经营者的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形成了农资经营者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和遵纪守法的良好局面。二是通过电视等媒介增强农民朋友识假辨假的能力。去年,我局通过《三峡晚报》公布化肥、农药检测结果24批次,通过当阳电视台假钾肥消费警示1起,并利用深入农村田间地头、电视新闻等形式,通过真假实物对比,向农民朋友介绍真假钾肥、磷肥与磷石膏等肥料的感官鉴别,引导农民正确、科学的消费。三是加大红盾护农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地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红盾护农的重点要求,形成社会关注的氛围。
(二)严格进货渠道,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防止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扰乱农资市场的经营行为,我局严格审查登记材料,严格掌握前置审批,严格核定登记事项,严格按照登记程序和登记审核责任制办事,严格严格按照农药、化肥、种子经营的要求,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同时,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经营资格或超范围经营的门店,坚决予以取缔。今年以来,在执法检查中,先后对38户无照经营或不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进行了依法取缔。为使全市农资经营门店达到布局合理,方便农民和准确掌握农资经营者情况,晋州市局对农资经营单位实行一企一档,并编制了全市农资经营业户统计表,以便于统揽全局、准确掌握全市农资市场经营情况、及时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各工商分局、所对经营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有效地掌握了农资经营监管的主动权。
三、建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切实掌握农资经营监管主动权
为便于准确地掌握农资经营户的进货来源和经营情况,准确掌握农资经营户的底数,切实弄清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规模、农资产品的来源、品种、数量、价格、去向和有无违法违章等基本情况,晋州市工商局在统一调查审核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市各农资经营企业使用了市供销社系统统一的进销、货登记台账,对进、销货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登记;农资经营企业使用统一的销货发票,要求农资经营企业向农资生产厂家索要农资商品质量信用卡,农资经营户与农资生产厂家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同时,落实了市场巡查制、市场预警、12315投诉举报、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者责任制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这样,使全市农资经营单位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达到了标准统一,设置规范。
四、实行农资商品经营连环承诺,增强农资商品经营者的诚信自律意识
在农资商品经营监管上,晋州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农资商品连锁经营新模式。农资主营和连锁经营新模式主要是把国家允许经营的化肥、农药、种子等品种,以晋州市华北农资市场为基点,向农村各销售商店辐射,形成市区大型农资经营单位把住主要经营渠道、工商部门巡查监管农资管理的新模式。晋州市供销、农业、林业等单位的主体农资单位与各农村销售网点签订连锁经营协议,实行统一经营标准,有效提高了规模农资经营主渠道的信誉。同时,晋州市工商局探索实行了农资商品经营连环承诺制度,要求供货商对经营者必须签订质量保证责任书,并由经营者及时报工商局备案。目前,在农资市场内经营单位全部与供货商签定了质量保证书,并由经营单位及时报工商局进行备案。这样,有效地增强了农资经营者的诚信经营和自律意识。
实行了农资产品准入备案制。市供销社系统是我市农资商品经营的大户,拥有257家经营企业,为规范其经营行为,晋州市工商局与市供销社系统积极采纳外地的管理经验,采取各农资经营企业对购进的农资产品除进行详细登记外,还要对其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证件进行核对,并报晋州市农资办公室,由农资办统一上报工商局备案,便于实施日常动态监督管理。
五、对农资产品实施抽样检查。晋州市工商局上半年会同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该市农资市场、城区一社、城区二社、农化总站和中化化肥公司晋州经销处等20多家批发企业销售的化肥进行了抽查。抽查了秦皇岛撒可富、山东绿源集团等24个厂家生产的复合肥、磷酸二氨等32个品种的化肥。化肥样品经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检验,抽查合格率为92%。对销售不合格的化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报石家庄市工商局下发了市场监督预警,提示广大消费者避免上当受骗。
为便于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在全市实行了农资消费警示制度,主要提醒农民到证照齐全的农资门市购买农资、买到假冒伪劣农资怎么办等,较好地起到了对农资经营者的警示和对农民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作用。
今年晋州市工商局市场监督预警和消费警示7期、转发省、市局市场监督预警3期。为便于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在全市各乡镇设立了农资消费警示牌,主要提醒农民到证照齐全的农资门市购买农资、买到假冒伪劣农资怎么办等,较好地起到了对农资经营者的警示和对农民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作用。
六、实行农资经营单位亮证经营制度,推进农资商品依法经营
为便于广大农民消费者监督,促进农资经营者依法经营,晋州市工商局对全市所有农资经营者实行了亮证经营制度。将各农资经营门店核发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承诺保证书在醒目位置进行悬挂。这样,既规范了农资经营单位的依法经营行为,又便于消费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