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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统发中遇到的问题及探索
实行工资统发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堵塞工资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重要举措,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形式。我县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及退(离)休费实行工资统一发放以来,保证了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强化预算管理、控制财政支出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工资统发工作运行规范,平稳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些单位对工资发放疏于管理,有的长期患病早已超过时限,不按规定办理工资扣减手续,仍全额领取工资;有的已调出本单位或调到外地甚至已经病故,却不及时办理减人下册手续;有的已到达遗属补助等各种补助(贴)发放时间,仍然享受补助等等,造成了财政资金损失和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严肃工资政策,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杜绝以卡发放工资中的不合理现象,我们针对工资统发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
关于独生子女费的改革
一、独生子女费清理前的基本情况
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37条之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年满14周岁止。独生子女保健费的申报和停发实行单位填报,财政局工资办审核后发放或停发。
截止2005年5月底,县本级以卡发放工资人员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有1276人,其中:享受5元的138人,享受2.5元的1138人,月发放金额约3535元。
二、独生子女保健费动态监管系统的实施
结合现行的工资管理软件(用友管理软件),针对部分单位不及时办理停发手续的实际,我们在现有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动态监管系统。初次录入发放时间和应享受金额,每月发放工资时,系统自动计算独生子女的年龄,当监管系统检测到某人员子女已年满14周岁,则自动停发该人员的独子费,以此达到动态管理的目的。
我们的具体做法:一是积极与银行、软件商联系,争取技术上的支持,专程赴汉中,配合软件商对相关数据做了科学处理,动态控制部分工资项目的发放。二是会同人劳、监察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工资统一发放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西财发【2005】88号),对独生子女费的申报做了规范和要求,由各单位报送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起发时间和领取金额,并提供相应的证明。三是严格审核单位报来的材料,将原始数据录入监管系统,建立独生子女费的基础数据库。现在该监管系统已正常运行。
三、效果
通过清理,截至目前,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1100人,其中:享受5元的134人,享受2.5元的966人,月发放金额约3085元。据不完全统计,共清理超出享受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176人,清理金额450元。每年为财政节约资金5400元。
关于岗位奖金的考核发放
按照西人劳社发(2005)124号文件关于发放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奖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从2005年5月1日起发放岗位奖金。为切实加强此项奖金的发放,顺利执行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保证机关工作人员的既得利益,我们积极与人劳部门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岗位奖金考核办法。要求各单位每月5日前及时向工资办报送上月在职人员考勤情况及本月岗位奖金申报表,对不符合享受奖金条件的人员,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已发的岗位奖金,同时对不按要求考核、报送的,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我局工资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6月份考勤情况,审核了2005年7月份岗位奖金申报表,并对财政以卡发放工资中未审批岗位奖金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清查。具体情况是:在职人员1176人,已审批享受岗位奖金1091人,其中:本月符合享受条件的1083人,应停发8人(缺勤超过5日);未审批85人,其中:不属于享受范围的80人(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部分事业编制及离岗休养人员)。从运行趋势看,总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单位都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考核、及时申报,基本保证了岗位奖金的正常发放。
但数据表明,岗位奖金的发放中也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分单位原领导干部免职后不在岗,但单位不如实填报考勤(填全勤或无考勤),通过协商,人劳部门明确,免职领导可享受岗位奖金。但有一些单位对考核流于形式,弄虚作假、闭门造车,没有真实反映本单位人员出勤情况,给财政以卡发放工资和岗位奖金造成很大困难,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通过与单位核对,发现**办等单位5名干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长期不在岗,单位也未申报办理工资停发。根据掌握的情况,我们积极与监察部门联系,了解全县公职人员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司法处理)的具体情况,并按照市纪委下发的《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停发核减了服刑(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同时督促有关乡镇对本乡镇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及时办理核减手续。
3、“吃空饷”现象时有发生。在2005年财务专项检查中发现,**局擅自将两名离岗人员的工资卡收回,做为本单位的其他收入,以此来套取财政资金,检查组进行了处理。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财政、人事、监察等部门每年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或者普查,凡查出类似现象,严肃处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工资统发的安全性,进而规范支出管理,堵塞财政支出漏洞。
关于退休人员及遗属的管理
以卡发放工资保证了退休人员退休费的按时发放,但一定程度上,给单位的管理带来了困难,部分退休人员(遗属)迁到外地居住,与单位基本失去联系,即使需要到原单位办事,也由其儿女代办,有的甚至几年也未去过单位,杳无音信。部分遗属居住在农村,单位财务人员变动后,甚至无人认识,脱离于单位管理之外。
由于上述情况,部分人员去世后仍然持卡领取工资,单位无从知晓,不能及时办理工资停发手续,造成了财政资金损失。建议一是对遗属和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的生活补助由单位直接发放,不再持卡领取,还管理权于单位。其次,采取有效的方式对退休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单位也应加强联系,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避免“吃空饷”现象再度发生。
教师队伍的管理
全县教师工资纳入统发以来,占全县统发人数的69%,且人数逐年增加给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带来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分学校反映,单位对教师的工作业绩无法考评,干好、干坏都有工资,干与不干一样拿全额工资。给管理带来困难。
2、一些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经不住大城市学校的高薪诱惑,私自离开学校,外出应聘。学校只能向教育、财政部门申报停发工资,但未按相关规定做除名等处理。截至目前,全县有近30名教师在册未在岗。我局工资办多次督催单位办理减人下册手续,学校无动于衷,理由是:不愿得罪人、外出教师返校后随时可以恢复工资,又充实师资队伍。这种趋势已经在部分新招录大中专毕业生中呈现出来,其工资关系刚进入财政供养,又私自离岗外出应聘,形成恶性循环,给学校带来损失。
建议一是加强教职工人事管理,对私自离岗教师,严肃处理,清理出教师队伍。二是严把“进人关”。选聘一些有能力、责任心强、愿意在西乡教育事业奉献的青年,充实教师队伍。三是结合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选择试点,将教师工资退出以卡发放,逐步全面退出,还管理权于学校,促进教育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