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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近日,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就我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对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通过调研,在"制权、管钱、用人"三项制度上进行改革创新,不断从源头上预防和探索治理腐败的新路子,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特别是今年初,廊坊市纪委为了全面贯彻中、省纪委会议精神,我们先后对霸州、永清、固安、香河、市财政局等单位就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4月份,又组织了8个不同内容的调研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就贯彻落实市纪委三次全会情况进行了调研。我们在市纪委副书记邓小社同志的带领下,深入到香河县就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调研期间,我们听取了各单位领导关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召开了县、乡中层干部、退休职工等各类人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与15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对反腐败抓源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月6日,在接到省纪委关于开展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调研的通知后,我委立即成立了以邓小社同志为组长的3个调研组,先后与市财政局、市土地局、市建设局等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到县(市、区)纪委进行调研。
二、我市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特点
从调研的情况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领导对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十分重视,在认真贯彻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张国斌同志在市纪委三次全会结束时所作的题为《突出主题、把握灵魂、狠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做到:管住权是是核心,管好钱是关键,用好人是根本。从而使我市的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其主要特点和经验是:
(一)源头治理腐败的核心--管住"权"。预防腐败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而限制权力滥用是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核心,是用自己的"刀"砍自己的"柄"。因此,我市针对改革发展中的实际,大刀阔斧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切断权钱交易的链条。一是摸清底数。按照清理方案从各单位自查自纠入手,清理审批项目;从物价部门掌握行政收费项目入手,逐一造册登记,从中筛选审批项目;从人事部门机构编制入手,根据各部门职能、权限、列入重点,开展项目清理;从清理法律、法规文件入手,在各行政执法执纪部门对照检查,逐一落实审批项目。近两年以来共清理审批项目925项。二是大力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对所有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又不属于政府职能或不应由政府直接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减掉。共取消行政审批540项,削减率达58.4%。三是加强对保留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在下大力消减审批项目的同时,加强对保留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先后制定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审批程序》、《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规定》、《企业产权交易公开拍卖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358项具体规定和办法。同时,建立了行政审批中心、收费中心、经济投诉中心。四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凡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行政审批的项目,都采取公开招投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切实改革和完善政府管理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全市建筑工程报建率、投标率、公开招标率、工程监理率和交验合格率均达到了100%。全市已建立土地有形市场10个,储备经营性土地4407.75亩,出让92宗2121.3亩,招标拍卖227宗3313亩89733万元,占出让面积总数的18.39%。今年1~4月份,全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40宗127.36亩,其中招标拍卖40宗127.36亩3320万元,占出让面积总数的10.42%。政府采购方面,市成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廊坊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将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共28个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02年以来全市政府采购15520万元,节约资金1348.8多万元。建立了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凡国有企业破产和国有小型企业改制转民营,一律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企业产权。现已招标拍卖39宗,交易金额达6.1亿元。对这些项目公开招标、拍卖,不仅有效遏制了腐败,而且保证了工程、商品和服务质量,优化了资源配置,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五是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内部实行了定项、定人员、定责任、定奖惩的"四定"责任制;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纪律规定》,明确了审批原则、程度、形式、权限及责任追究;市、县普遍建立了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廉政投诉中心),有力地促进了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如:市开发区通过建立行政服务中心(设置32个窗口,承办业务108项),实行"一站式"窗口办公服务,统一受理开发区范围内的业务,阳光作业、限时服务,减少了办事环节,加快办事效率,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实现了"三个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三个规范"(规范放权、规范服务、规范管理)、"三个知情"(客商知情、全员知情、社会知情)、"三个突破"(体制上求突破、技术上求突破、方式上求突破)。进而推动开发区"二次创业"。
(二)源头治理腐败的关键--管好"钱"。我市从改革财政制度入手,创新财政管理新体制,探索市、县、乡、村四级财务管理的新路子,从源头上加强了对公共资金运行中的管理。一是实现了财政集中支付。去年7月1日,在推广大厂县集中支付制度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本级全面实行财政集中支付。155个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银行帐户全部取消,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全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实行财政统一管理。就这一项,全市每年就能活化资金7亿多元。同时,一次清出各单位未纳入财政管理的帐外资金3800多万元,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10个县(市、区)703个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于去年9月底全部取消,实行了集中支付。二是乡镇财务全部实行"零户统管"。全市90个乡镇财务全部实行了零户统管,只在乡财政所设立一个帐户,乡直各部门银行帐户全部取消。三是积极推行农村财务集中结算制度。主要做法是取消各村街会计,每村设置结算中心驻村现金出纳1名,对村级财务实行统一收支单据、统一设银行帐户、统一进行会计核算、统一管理会计档案、统一规范核销程序、统一规范财务公开时间等"六统一"管理。这一措施加大了对乡镇两级干部的监督力度,杜绝了农村财务管理中下帐不及时、白条下帐、非生产性开支过滥等问题的发生,化解了干群矛盾,得到了中纪委和省纪委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四是企业收费实行"一个漏斗向下"。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维护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杜绝收费中存在的"三多两超"(收费单位多、收费人员多、收费项目多、收费超范围、收费超标准)以及"暗箱"操作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使他们能够专心致力于企业发展。年初,市纪委提出各县(市、区)要成立企业收费中心,将原来由7-8家职能部门分别到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费用改为"收费中心"一个漏斗向下统一收取。通过调研和企业经营者以及县直职能部门收费人员座谈了解,该办法的实施,不仅严肃了收费纪律,消除收费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弊病。而且,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为企业经营者专心致志研发产品、拓宽市场创造了条件,企业经营者普遍叫好。比如:企业按规定分四次交清全年费用的,一些企业一次就交清了;一些经营规模比较小的个体私营企业主分别找到"收费中心"表示愿意加入统一收费行列。该办法的实施还真正做到了"企业没少交,部门没少得,政府没少收"。五是委派财务总监。按照市政府《关于对市重点工程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实施意见》,去年,我市对市海关大厦、人防、市城区扩展、市文化艺术中心等工程委派了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对市政府和市财政局负责,游离于重点工程组织系统之外,负责监督检点工程资金健康运行。这一做法有效地遏制了重点工程财务审批上的违规违纪现象,杜绝了重点工程不合理费用的支出。六是工资发放全部纳入数据库信息监控系统。去年,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2156个,近13万名干部职工的人事编制信息、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工资信息全部录入数据信息库,建立了全市人事编制工资发放数据信息监控系统,加强了对人事编制管理和财政管理,实现了对县乡工资发放的源头管理和动态监控,并为财政预算编制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源头治理腐败的根本--选好"人"。"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源头治理腐败的根本。近几年来,市委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党政机关干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一是考察预告制。对市委管理干部拟提拔县处级干部,县(市、区)一级拟提拔的科级干部,分别在报纸、电视台、公示栏公布被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并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设立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任前公示制。主要是对拟提拔的干部再一次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并经查证属实的暂缓提拔或不予提拔,对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查处。近年来,在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暂缓任命的31人,有问题不予任命的4人,其中有1人给予纪律处分。三是公开选拔县处级、县(市、区)直科级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市委出台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近两年来,全市已公开选拔5批县处级干部,公开选拔85名,占同期提拔干部的30%。同时对新提拔的干部实行了试用期制度,对拟提拨任用的200多名处级干部,1200多名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特别是去年机构改革中,对考察测评中群众信任度高的7名干部提拨重用,对1名民意票不超过50%的部门正职就地免职。四是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市直部门全部通过面试、竞争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核、择优录用等程序,公开、公正选拔中层干部。对落选的同志,按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执行待岗学习半年。五是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制审计工作力度,2002年以来共对148名干部进行了审计,其中党政领导干部142名、企业领导干部6人,查处各种违纪资金10569万元。利用审计结果:提拔重用5人,平调33人、撤职22人、开除1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调研我们认为,我市近年来围绕经济发展抓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集中支付工作不够完善。从全市来看,虽然市直和各县(市区)全部实行了集中支付制度,但发展不平衡,进入支付大厅的单位性质和数量不等。特别是进入集中支付大厅的单位仍在实行部门核算,这样一来导致参加支付的单位部门仍要设立一套财会人员,还未从根本上节约人力和财力。
(二)行政审批消减还不到位。经过三次行政审批削减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不够完善,特别是行政审批程序、过程,还未完全适应加入WTO后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行政审批大厅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
(三)政府采购力度还不够大。目前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范围只限于货物类、服务类,如:计算机、复印机、办公家具、汽车、取暖用煤等项目上。而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项目还没有完全纳入公开采购范围。目前采购办与采购中心已分开,但采购中心尚未从市财政局分离出去。
(四)企业产权交易不规范。一是产权交易机构自身不规范,按规定要在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要达到50万元以上,还要有一定数量的专业资格人员。二是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入市场面临一些困难,如:职工安置、安置资金、信息渠道不畅等。
四、建议及对策:
(一)财政制度改革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县财政集中支付各项规章制度,要扩大财政集中支付的范围,将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全部纳入,积极推行部门核算向集中核算转变。财政集中支付向乡镇和村街延伸,在市、县、乡、村同时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四统一"管理。二是深化和完善市县两级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改革向复式预算延伸。三是加强对非预算资金的管理。要进一步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范围,将目前尚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校、血站、租赁业等非预算资金置于财政的管理监控之中,最大限度地消除"小金库"。四是进一步提高"票款分离"率,加大"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工作推行力度,解决个别"死角"问题,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这一用票方式,逐步减少三联收费单据的使用。五是加快《罚没物资管理办法》和《待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的推行。对执法部门没收、扣压的物资,在抓好试点工作基础上,由市政府下发文件,并将这一新的管理办法全面推开。同时做好与拍卖行等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工作。六是由市纪委发文,规范市财政局和行政执法单位行为,强化双方的权力、义务和承诺,杜绝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二)政府采购范围要进一步扩大,重点是将工程类全部纳入采购范围。一是督促市财政局起草《基本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的实施办法》,交市政府审议后下发。二是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实现规模效益。三是进一步探讨实行新的定点采购方式,如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定点加油等。特别要加大对政府采购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增加政府采购行为的透明度,公平对待供应商和订合同的人,抑制权力的滥用。
(三)产权交易工作需要完善。一是加快产权交易机构建设,投入必要的资金,充实相关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系统和市场信息系统。二是拓展交易领域,产权交易领域不应仅限于国有资产,要面向社会,将不同性质、不同所有制的产权交易全部纳入产权交易市场范围。
(四)行政审批工作在改革创新上加大力度。一是进一步抓好再清理,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削减40%。二是对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做好后续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各县(市、区)年内均要建立方便群众、服务企业的"一条龙"行政审批大厅。真正做到"进一家门办成,盖一次章办好,收规定费办完,按承诺日办结"。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五)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差额考察、教育培训、考试考核、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辞职、降职等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廉政鉴定,推行无记名投票决定重要干部制度,积极探索干部"下"的途径和办法,进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保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