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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地税系统扶持三农涵养税源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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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地税系统扶持三农涵养税源的思考

基层地税系统扶持三农涵养税源思考

在中共中央今年一号文件惠农政策的指引下,广大农民群众已从粮食直补中得到了实惠,种粮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当前,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怀农民是保证中国的粮食安全、保持全国稳定的头等重要问题,也是我们地税系统面临的重要任务。但是,我们应清醒的看到,当前,在我国农业发展的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农村发展的后劲尚有不足,农民的总体收入水平仍然比较低下。在支持“三农”问题上,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需要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我们地税系统如何利用税收的杠杆,大力支持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支持广大农民进一步脱贫致富,是当前摆在地税干部面前的一个崭新的课题。

一、加大扶持“三农”力度,是地税系统义不容辞的职责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党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陈云同志就告诫全党全国,“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无农不稳、无粮则乱”,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多、底子薄、耕地少、水源缺的农业大国,农村的稳定、农民的安康、农业粮食的安全,是我们各行各业的首要问题。民以食为天,中国的国情和历史告诉我们,农业是百业之首,粮价为百价之基。粮食价格决定物价,物价影响金融和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八十年代末的通货膨胀和抢购风潮使我们记忆犹新;去冬今春以来粮食价格的波动引发的物价的波动,也是最现实的明证。

没有农业的稳定发展,就没有国家粮食的安全,也没有农村个体私营和工商业的发展,也就不可能有地方税收事业和各级财政的发展和巩固,各行各业的发展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大力扶持“三农”,是县级地税系统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为地税事业的长远发展着眼,只有农业的不断壮大,才能使基层地税事业“为有源头活水来”。

二、近年来在基层农村粮食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粮食价格存在的“谷贱伤农”问题长期存在。由于价格的扭曲,“剪刀差”的日益加大。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种粮比较效益下降。2004年与1995年农业生产资料年相比,柴油由每公升1.5元上升至3.6元,增长2.2倍,农业用电由每度0.3元增长为0.5元以上,增长近一倍,化肥(标准肥)由每公斤0.5元增为1.8元,增长三倍以上。而粮食价格则不增反降。在粮食价格不能表现价值的市场作用下,粮农不肯对土地作较多的投入,更不肯对农田设施基本建设作长期投资K撬担爸值夭蛔话讯瞧ぬ睢保绰阌诖虻憧诹浮E┟穹从辰昀丛诹甘巢牟糠值乜槌鱿至恕拔郎铩保ú簧先魏畏柿希┖汀巴焓铡保ú唤剿糠峙┗Ф愿刂恢植谎斐赏恋赝嘶⑺亮魇В踔脸鱿至烁霰鸹┚獭⒘继锘奈叩南窒蟆U庑┪侍猓荒懿灰鹞颐嵌粤甘嘲踩侍獾木韬蜕钏肌?o:p>

(二)、体制形式的资金占用问题。家庭生产责任制的实行,给中国农业带来强大的活力。但是,千家万户对农机具“小而全”的重复购置,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资金分散使用,难以发挥大量资金的整体效益;据调查,目前平均每户购买农机具的费用在8000元以上。二是家用小型农机具的利用率较低,农机动力机械的利用率平均在10%左右,而配套机械的利用率权为2%,表面上是农机的闲置,实际上是资金的闲置形成的自然折旧损失,资金浪费是相当惊人的。因此,在农机服务中需要有关部门支持,进一步增强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三、扶持“三农”及粮食生产的对策

(一)、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硬件的投资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投入。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村三级干部,应制定粮食生产的长期规划,并研究出一套在现行体制下,组织农民开展防灾救灾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的有效措施,如以工代赈、集资办水利等,本着“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民主制定既符合当地实际,又能有效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长远的办法。另一方面,各级各部门要在价格体系,农业体制、社会服务等方面,从“民以食为天”这个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关系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支持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国家给农民的优惠政策真正给农民带来好处,使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二)、地税系统应在直接为农口生产的企业如农业机构、水利、化肥、农药的企业中,采取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或支农退税扶持政策,这不仅可以涵养税源,让利于农,而且主要利用税收的政策杠杆,扶植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这样虽然短期养活了部分税收,而从长远来看,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富裕,对县级税收和财政事业的发展壮大,对社会的稳定,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三)、建议尽快取消农业税收及各种农税,如“农业四税”,在当前个体私营经济和股份制企业迅速发展,税源不断增长、整体税收形势比较乐观的情况下,取消农业税势在必行。大部分县级财政已没有征收农业四税的必要。而且由于农业生产的周期长、风险大、困难多,取消或减免农税,或降低农业税率,不仅是合情合理的、应该的,而且是可能的。只有我们财税系统对广大农民群众轻税薄赋,才能使农业增强后劲,促进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及工商业的发展壮大,为基层地税创造更多的税源,以保护农民休养生息,保证农村长治久安。

(四)、银行系统应设立支持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专项信贷资金,扶植长线农业的发展。主要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的硬件信贷投资,改善生产条件,以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和各种风险的能力,主要用于抗旱防涝、防风林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电力设备建设和购置大、中型农机具。这项贷款应是低息或贴息,体现出国家重视粮食生产的产业政策,通过有重点的投放,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积极扶持农村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这对提高农业机构和利用率、减少千家万户的重复购置,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有着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以扶持“三农”为已任,将粮食安全记心头,是摆在我们基层地税面前的头等大事,也是保证国家长期稳定的大事,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当广大农民真正富裕之日,就是基层地税、财政事业真正辉煌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