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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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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的几点认识

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功能与发展方向。随着我国的改革不断深化和开放的力度加大,与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往日益加强。对一个城市的规模、建筑风格、文化底蕴、风俗民情、投资环境、管理水平等将直接展示在人们的眼帘,并面对面的接触,但给人们的印象最深刻的要数城市的市容面貌和管理水平。特别是城建公共设施养护更直观地反映城市综合水平。笔者根据城建公共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实践及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如何进一步提高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水平,谈谈个人见解:

一、XX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的基本情况

我在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实践中,深切地体会到:

(1)各级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成效明显,市政府不仅对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高,管得严,而且对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极为重视。各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都明确各自的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严格做到“养管”经费到位,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制到人,使城市的交通干道、排水排污、市容卫生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市民反映满意,凡来宁的外省市人员也赞扬XX城市管理水平高。

(2)积极推进综合“养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了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水平。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城建公共设施“养管”任务的加重和难度的加大,市建委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联手从2000年开始,先后在江东新区和栖霞、雨花等区,对城建公共设施进行综合养护与管理的体制,进行改革试点,收到了明显成效。不仅克服了原来三个维护管理部门(市政、园林、环卫)各自为政,在实施“养管”目标任务过程中,相互扯皮推诿现象,而且堵塞了“养管”工程款审报上的漏洞,提高了养护资金使用率,提高了城建公共设施“养管”水平,促进了城建公共设施硬件建设。

(3)加强养护与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了城建公共设施“养管”质量。为了适应现代化大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近几年来,区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除对养护队伍进行整顿和更新外,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努力提高人员“养管”工作技能和整体素质。市建委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分期、分批地组织法律法规培训班、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班。通过培训,一是有效增强了参训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二是全面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技术技能。三是参训人员获得了相应岗位资质证书。四是提高了整体养护队伍的素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要求,以技术骨干为龙头,广泛开展各种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坚持开展金陵之夏百日优质竞赛等活动,扩大培训成果。

(4)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与管理力度,促进城建公共设施“养管”水平的提高。为了发挥建设管理职能部门作用,强化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力度,有效保证城建基础设施完好率及其功能的发挥,实现长效管理。例如:每年除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不定期的暗查外,还由XX市建委牵头,市园林局、市政公用局、市财政局、市市容局等行政部门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对各试点单位分别进行两次集中考核检查,考核标准严格按《市政养护维修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打分制,与养护经费挂钩,绩优者奖励;连续两年不达标者,取消综合养护资格。明确区政府有关建设行政职能部门为管理单位(业主)对中标单位进行长效管理,每月进行检查和考核,以促进“养管”责任到位,提高综合维护水平。

二、目前全市城建公共设施“养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调查情况综合分析,我市城建公共设施“养管”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与国际化城市标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现行的城市公共设施“养管”体制相互制约因素太大,影响了公共设施“养管”上档次、上水平。现行“养管”体制是三个主管部门(市政、园林、环卫)行使各自职能,很难形成合力,在实施“养管”工作中,经常出现相互制约,相互扯皮的现象,行政主管部门也难协调。严重影响了城建公共设施“养管”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的落实,有些问题,很难追究那家责任。例如,园林工人在树木大修剪工作中,由于清场不及时或不彻底,造成树枝树叶随风飘落,对环卫工作造成影响;另外,环卫工人有时将路面的树叶和尘土直接扫进路边的雨水井,又造成市政雨水井淤泥超标;市政在清疏雨水井和窨井时又会因淤泥滴漏造成路面污染等。

(2)依法加强检查监督力度不够,使“养管”经费和目标任务难于落实到位。公共设施的养护质量很难保证。

三、依法强化养护与管理,使城建公共设施“养管”上新台阶

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是一项科学的系统工程,它展示着一座现代化城市的总体形象和综合实力。在科学地做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推进现代化城市建设中,需要依法强化,科学管理。尤其要重视依法对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我认为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实际工作:

(1)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目标“养管”责任制。从2000年开始市、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联手对原相互扯皮的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体制,虽然进行了综合改革,推进新的综合“养管”体制,初步改变了基层“三所”(市政、园林、环卫)各自独立养护与管理,经常发生相互扯皮不协调、相互矛盾、任务与责任难落实的现象,但在实践中仍然不适应现代化城市公共设施“养管”的要求,往往在清疏窨井、修剪行道树、清理道路绿岛杂草等工作中仍然存在相互不协调矛盾,影响城建公共设施“养管”质量达标。

为了彻底改变现实存在的问题,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化“养管”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加强检查监督,基层“三所”实行养护管理“一体化体制”,彻底改变原“三所”各自为营的旧体制。改革后,各区政府对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按区域划分等级,实行工程作业量公开招标养护管理,这样做既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和行政职能部门事务缠身以及违法行为,又彻底解决了原基层“三所”相互不协调,容易产生矛盾,任务与职责难落实的问题,真正落实目标任务、工作责任、管理经费包干一次到位,便于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质量。同时,新体制也能把竞争机制引入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中,逐步同国际接轨,使养护与管理战线的职工在无形中不仅增强责任感而且也产生了危机感。

(2)健全和完善地方法规,依法加强养护与管理。我国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坚持走改革开放之路,努力建立市场经济体系,实际上在实践中逐步创造条件建立法制经济体系。同样,对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否则,现代化城市建设与管理,很难达到国际化先进水平。为此,抓紧健全和完善地方性法规,依法加强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势在必行。

(3)整顿“养管”队伍,努力提高整体素质。根据目前“养管”人员的整体素质,是难以适应现代化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的。队伍需要整顿更新,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在培训中,除组织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外,更重要的是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技能,使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确保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不断有所创新,上新台阶。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4)充分发挥行政职能部门作用,依法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最根本的问题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加强监督。为了促进城建公共设施养护与管理上水平、上台阶,行政职能部门必须依靠法律武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让依法治国的方略真正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经济建设和城市管理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