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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 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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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 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002年5月区县合并后,新的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加快发展,富民强区,打造江北新市区”的宏伟目标。依法治区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为“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创造优越法治环境,我们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寻找工作突破口,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深化依法治村,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现将我区的创建工作作一汇报:

一、创建的基本情况

我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自去年5月开展以来,坚持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实际需要出发,经过试点、推广,目前在全区118个村民委员会全面展开,其中区、镇街两级试点单位25个,占21%。全区11个镇街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依法治镇(街)办公室负责牵头指导、检查、落实。

二、创建的具体做法

回顾近一年来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一是统一认识,大力宣传,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创建前,我们通过座谈会了解到,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搞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会给村里的工作带来麻烦,会给自己套上“紧箍咒”,是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有的人认为是搞形式主义,积极性不高。针对镇、村干部群众的种种想法,我们从不同角度向干部群众宣传分析创建的必要性,把提高镇(街)村干部的民主法治观念,统一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要的认识,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通过召开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开展送法下乡等形式,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维护村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把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具体做法向干部群众宣传;并利用各种机会,大造舆论,提高基层干部和村民的创建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是调查研究,联系实际,制定创建标准。创建前,我们先后向宁波、盐城等市了解他们的一些具体做法,并结合村民自治模范村标准和农村支部升级达标(五好支部)标准及文明村的标准,与区组织、民政、宣传(文明办)、综治等部门协调,一道下基层调研。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订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标准和示范内容讨论稿,发各镇(街)、部分村和区机关有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三十多条。后又召开座谈会,再次征求意见,使创建的内容和标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紧密结合实际,涵盖内容广,便于操作和考核。定稿后报区委、区政府批准通过,最后以区委办、政府办文件的形式转发(讨论修改的时间近四个月:8月-12月)。

三是开展试点,培植典型,争取区委重视。我们选择了沿江镇冯墙村和珠江镇七里桥村作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试点单位,先后在试点村召开座谈会和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围绕“四民主”、“两公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组织建设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我们先后邀请区委分管领导和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领导到试点单位听取汇报,进行考察指导,争取区委和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四是适时推广,加强指导,全面推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12月12日,区委在沿江镇冯墙村召开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现场会”,推广冯墙村、七里桥村的经验。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书记、司法所长、部分村书记或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确定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组织、宣传、纪检、民政、综治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镇(街)党委、政府负责本地区创建工作;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绝大多数村达到示范村标准。

(二)明确目标,抓住重点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创建活动夯实基础。在创建工作中,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创建始终,重点抓住村组干部和广大村民两种对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策、农村基层民主、农业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要求每个村应建一个法制宣传栏、成立一个法制学校、配备一套法律书籍,构建法制教育物质载体。法制教育坚持三抓:一抓村组干部、党员法律素质的提高。抓住冬训、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等契机,利用村法制学校,对村组干部和党员进行法律培训40余场次,参加人员近3000人次。二抓教育形式多样化。坚持“送”法进农户,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教堂等活动。星甸镇去年实施的农民教育工程,把法制教育列入其中,规定镇干部每人包10户,教师包5户,村组干部包3户,党员包1户,带领群众学法,年终检查考核,此举有力地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三抓多管齐下,营造全民学法氛围。通过举办法制宣传月、法制文艺演出、文明守法户评比、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村民法制学校、有线广播、宣传栏(板报)等阵地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普法工作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

二是依法建章立制,提高创建水平。依法建章立制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中心环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须制定一套上符法律法规和政策、下合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作为村干部依法管理的依据和规范村干部、村民行为的准则。因此,我们在创建活动中,狠抓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完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对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依法进行制定或修改,真正体现合法性、民主性、平等性的原则。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内容涉及到村支部和村委会及下属委员会职责、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土地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村干部的行为规范、村民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力求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同时,围绕“四个民主”,加强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建设。

三是以村务公开为抓手,实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改善干群关系、促进创建活动的重要工作。创建中,试点村都对村务公开栏进行出新,严格按要求进行定期定时公开。凡涉及村民利益的,如土地承包、宅基地划拨、财务收支、征地(带劳)补偿等内容必须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村里建立了党支部、村委会工作报告制度,成立了财务管理小组、村务监督小组,实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等一系列民主监督制度,对村干部和村务、财务进行监督,有效地保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创建过程中,针对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各村都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治调组织建设,建立了警务室、检察室和纠纷调解室;成立了安置帮教、护村队等组织,配合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妥善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坚持纠纷排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化量矛盾纠纷。有些村聘请法律顾问,让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地增强了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维护了农村正常的经济秩序和村民生产、生活的安全。

(三)注重结合,增强活力

在创建过程中,我们注重把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相结合,力求使创建工作增强活力,使创建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

一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相结合。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是保障和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服务性工作。在创建中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村级经济发展抓创建,以创建促经济发展,以发展巩固创建,较好地发挥了创建活动应有的作用,使创建活动具有了强大的动力。

二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创建活动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又能为创建活动提供广泛的支撑和依托。在创建中坚持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以创建促进民俗、民风的好转;同时,充分利用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推进创建工作。如顶山镇大新村在评选星级文明户活动中,把创建内容贯穿始终,实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

三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党组织的建设有机结合。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涉及到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一项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才有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同时,创建过程也是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过程。创建工作能否真正落实到实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因此,我们在创建中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坚持把创建工作与加强党组织的建设紧密结合。

三、下步创建工作的打算

通过近一年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使我们深刻体会到,提高认识、形成创建良好氛围是关键;齐创共建、形成合力是前提;建章立制、依法办事是核心;组织建设、党的领导是保证;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是基础。我区的创建工作还刚刚起步,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提高,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1、进行再动员,大造创建声势。举办镇村有关人员参加的创建工作培训班,举办创建工作宣传周,重点对创建的意义、内容、目标、标准以及与创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召开阶段性创造工作座谈会和现场会,进行再宣传、再动员。

2、汇编制度,进行推广交流。选择1-2个制度建设比较好的村,对其制度归纳汇编,供其他村参考。区依治办将总结创建中带规律性的东西,编印创建工作手册,发给各村,便于指导创建工作。

3、成立指导小组,加强指导监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指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镇(街)村,指导、督促创建工作。

4、组织检查考核,及时总结创建成果。按照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意见的要求,今年底将成立考核小组,按照标准,对各镇(街)创建工作进行抽查考核,将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对达标村进行授牌。

5、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结合“四五”普法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对村组党员干部和村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促进“两个转变”。

6、按照市里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形式方法,力求取得最佳效果。

四、目前创建工作存在问题

1、少数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不列位,工作缺乏力度,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

2、整体推进难度较大。由于村与村之间所处的区域位置不同。经济实力悬殊较大,再加上村两委班子的情况不同,创建工作整体推进较难。

3、镇(街)村创建经费缺乏,束缚了工作的有效开展。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