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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未成年人性格、人格培养、发展的第一场所。在家庭里,未成年人学到了最初的社会生活知识和生活技能、道德规范、行为习惯等。国内外研究证明,未成年人的早期生活经验,将深刻地影响其一生。在家庭诸要素中,家庭结构、家庭教育方式和教养态度、父母的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家庭居住环境等都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其着重要作用,如果在这些家庭要素中出现问题,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起到极其消极的影响,这类家庭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问题家庭。
2004年,我们通过对300个家庭的问卷调查,问题家庭普遍有以下一些特征:
1、家庭环境不良。一个人的社会化过程始于家庭,不良的家庭环境会导致子女不健全的人格,主要表现有:(1)、家庭关系对抗。问题家庭经常充斥着吵骂、指责、揭短、厮打,孩子没有欢乐,享受不到父爱、母爱和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有恐惧、忧虑和失望。(2)、家庭行为有失风范。主要是指有些问题家庭的父母文化素质、道德水准低下,行为不检点、不文明或具有不良嗜好,甚至有违法犯罪记录。
2、教育方式不当。心理学家认为:未成年人个性发展及特征与父母教育方式和教养态度关系很大。而不少问题家庭缺少应有的教育子女的意识和知识,缺少科学的教育子女的方法,从而导致未成年人误入歧途。他们主要有以下几种不良教育方式:(1)、冷落受气型。由于家庭破裂,孩子受冷落或成了出气筒,从而易被社会上的恶习所吸引,自暴自弃或逆反攻击别人。(2)、简单粗暴型。由于问题家庭的很多父母文化素质低,缺乏科学、正确的教育方法,遇到孩子犯错时,多取用打骂、体罚。(3)、自由放任型。有些问题家庭的父母忙于工作、挣钱,只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而忽视思想教育,或只注意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对思想教育不管不问,或干脆让孩子自由放任。
3、相互衔接不够。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单位的紧密结合,相互衔接,互相促进。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问题家庭在与学校、社区、单位及社会教育衔接不够。(1)、与学校教育疏于沟通。许多问题家庭家长很少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认为教育主要是学校的事,父母承担生活就行。(2)、与社区教育及单位教育不愿沟通。出了学校,许多家长认为教育孩子是自己的事,有问题也是家事,在面对社区或者是单位上门做工作时,不愿配合。(3)、与社会教育难以沟通。许多问题家庭在面对子女教育束手无策,需要提供相应的教育指导、心理咨询、维权等服务时,不能很好的利用社会教育资源。
一、问题家庭未成年人表现出来的特点
1、心理问题日益严重。由于问题家庭的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缺少家庭的温暖,在社会上受到外界的歧视,从而出现了很多心理疾病,心理问题越来越严重。他们主要表现在:(1)、自卑心理。很多孩子由于家庭原因(如父母离异、父母不和等)怕外界或同学说三道四,不敢或不愿意跟同学接触,造成自我封闭,性格孤僻,情绪自卑,给自己施加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2)、逆反心理。问题家庭子女由于在家里得不到父母正确的教育和引导,产生了对父母和老师的不信任,不愿意听父母和老师的教导,开始讨厌别人把自己当小孩看,以自我为中心,甚至有时觉得父母和老师是和自己作对,产生了一种逆反心态。(3)、极端心理。由于缺少家庭的温暖和社会的有力支持,他们产生了一种对社会的不满情绪,使他们对周围的人总想反抗,唱反调,总有一种胡闹的欲望,内心出现矛盾,客观世界处处使他们感到紧张,容易出现越轨,冷漠无情,破罐子破摔,从而产生一种极端的心理。
2、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据我们初步统计,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中,绝大部分青少年都是问题家庭的子女,且他们违法犯罪呈现出三种趋势。(1)、低龄化。江汉区今年上办年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案件51起,共117人,其中14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就有37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32%。(2)、低文化。江汉区今年批准逮捕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初中文化50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43%,小学及文盲的14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12%。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受家庭环境的影响,无人看管,不想上学,辍学后与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鬼混在一起,久而久之,深受其害。(3)、团伙化。很多问题家庭的子女在犯罪过程中,借助于团伙的力量互相壮胆,以减轻自身的恐惧心理,干出了一个人不敢干的暴力犯罪,常常以此来增强自己逃避惩罚的安全感。江汉区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其中团伙犯罪就有14起,涉案未成年人62人。
3、学习状况日益堪忧。由于大部分问题家庭子女在家庭里得不到温暖,在学校受应试教育的困扰,使他们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耽误学业。(1)、逃学、厌学现象比较普遍。他们在学校学习成绩不理想或犯错误时,家庭很少给予关心,学校老师也疏于管理,使他们对学习、生活产生了厌恶情绪,经常逃课,沉溺于网吧、游戏机等场所,逃避现实。(2)、中途辍学现象比较突出。问题家庭子女在逃学、厌学的过程中,极易被社会上一些不良分子所引诱,让他们得到一时的安慰和满足,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的父母甚至主动教导小孩一些不良行为,让他们在社会鬼混,不去接受教育,流浪社会。
二、加强问题家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和改进问题家庭家长正确观念和教育方式。
(1)、加大宣传问题家庭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现代家庭教育的新观念、新方法的力度。绝大多数问题家庭未成年人家庭家长之所以不能教育好孩子,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意识到家庭环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和应该采取怎样的方法教育孩子,因此,我们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大问题家庭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现代家庭教育的新观念、新方法的宣传力度,从而改变问题家庭家长的教育观念,提高问题家庭家长家庭教育的意识,从根本上改变问题家庭青少年的家庭教育问题。
(2)、开办问题家庭家长学校。针对问题家庭家长,开办家长学校,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聘请专业人士和有丰富家教经验的家长为教师,按不同问题的家庭进行定期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这个培训不只是单纯的讲课,而是要在每一次的培训后让参加培训的家长进行一次交流分享,把他们在教育子女中遇到的问题,错误和经验都讲出来,哪怕是几句话、几分钟,让大家共同从教育孩子的实践中学习、借鉴、总结、研究,从而不断提高他们教育子女的能力。
2、加强对问题家庭未成年人教育、帮助和引导。
(1)、建立问题家庭未成年人档案。对每一个问题家庭未成年人建立档案,加强对他们学习、生活、心理和家庭情况的了解、跟踪,并详细记载。并对问题家庭未成年人按不同的家庭问题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类别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制定的教育措施分两类:一类是制定问题家庭家长的教育措施,一类是制定问题家庭未成年人的教育措施,采取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教育。
(2)、加强问题家庭未成年人心理辅导。针对问题家庭未成年人心理问题较严重这一情况,应鼓励孩子多与同龄,特别是与异性好友交往,学会互相关心,体贴的处世之道。注意培养孩子的耐挫能力,多利用周末或节假日与孩子轻松相处,巧妙谈心,做孩子的“心理医生”,了解他们的心理困惑。应在每一个辖区开办“心语室”,对社区的问题家庭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用爱心抚慰问题未成年人心灵的创伤,为他们解决心理上的困惑,帮助他们解决新的问题。
(3)、开展问题家庭未成年人帮教和扶贫助学活动。应积极拓展“三个三”江汉帮教,采用心理疏导、环境引导、活动教导等帮教方法,对问题青少年进行结对帮教,帮助他们走出迷途,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同时,针对部分问题家庭经济环境较差的情况,积极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打响江汉区“爱心暖童心”——九年义务教育助学活动品牌,组织区辖各大单位团青组织广泛开展“爱心暖童心”助学活动,与问题家庭的特困子女结对,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4)、开展紧扣形势、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活动。活动是教育未成年人的载体,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功能,利用双休日、重大节假日、革命传统教育周和寒暑假等有利契机,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理想信念、公民道德实践教育、法制安全自护教育、社会实践等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活动,培养问题家庭未成年人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丰富未成年人的业余生活,增强他们综合素质。
3、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性网络。
(1)、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要认真做好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联系。学校老师要经常家访,了解孩子的家庭环境,家长们的施教手段,并将孩子在校情况向学生家长进行通报,通过家长和老师对教育方式方法的共同探导,可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更有针对性、及时性,使两方面教育形成合力,提高整体教育效益。
(2)、充分发挥社会在指导家庭教育中的作用。教育专家指出,社会指导家庭教育能弥补许多教育中存在的空白,它针对家庭教育问题提出要求,配合学校和家长所在单位,对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干预、教育和指导,为增强家庭教育的科学性、计划性和艺术性提供了有利条件,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增强教育效果。
(3)、建立社会干预机制或机构。针对目前的法律法规中的一些条款已不能满足形势的发展这一现实。社会应建立防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或其他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机制或机构,当有此类事件或苗头发生时,明确具体部门及时予以制止,同时开展调查取证,切实用法律武器捍卫未成年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