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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基层党建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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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基层党建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深入了解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提高工作的针对性,2004年3月,市委组织部汇同市民政局通过下发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等多种方法,重点就全市的非公有制企业、街道社区等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以下调研报告

一、全市非公企业、社区党建工作现状

1、非公有企业党建工作现状

近年来,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各级党委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党的十六大,为非公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非公企业党建得到了新的发展。目前,全市有非制企业162家,从业人员15282人,有党员1506人。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62户,占非公企业总数的38%,占符合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非公企业的97%。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重视制度建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随着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级党委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进一步统一,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后,市委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加大了指导力度。

一是建立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委按照党委揽总、组织牵头,捆绑投入,分线总结、成绩共享的思路,成立了以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市委组织部长、市总工会主席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党建办、总工会、工商联、经贸、工商、税务、统计、个协等13个部门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信息,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将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各成员单位的目标考核,增强工作主动性。

二是建立了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非公企业制度。确定了玉兰公司、杰特公司、港通公司、龙头磨具厂等29户党建工作重点企业,每个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进行联系,坚持定期走访,既联系生产经营,又联系党建工作,找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为企业主所理解和支持。

三是建立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两员”制度。对具备条件单独组建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及时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没有党员而员工人数较多的非公企业,及时选派一些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党建工作联络员去做党的工作。目前,全市已向83户企业派出了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在5户企业中新建立了党组织;在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13名,使6户企业新达到了建立党组织的条件。

四是建立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季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每个工委和直属镇每季度对本辖区内的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以及新建非公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按季度汇总上报数据;各成员单位也按季度汇总上报所掌握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市委组织部对各成员单位和工委、乡镇上报信息及时进行汇总、筛选,对已建立党组织和符合条件、基本符合条件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建立跟踪档案,实行“台帐”管理,增强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二)加强分类指导,党的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党组织。按照“哪里有经济工作,哪里就要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要有党的组织”的工作思路,紧跟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根据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及党员情况,突出分类指导,抓好建立党组织工作。对正式党员3名以上,有合适的支部书记人选、生产经营较稳定的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不足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采用联合组建、行业组建、行政区域组建、挂靠组建等有效形式建立党组织。对无党员的非公企业通过采用派党建工作联络员、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先行介入的办法,加大对职工的培养,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员工及时吸收到组织中来,壮大党的力量,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是创新选拔机制,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负责人的选配,采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对企业法人代表是党员且符合担任党组织负责人条件的,原则上实行一肩挑;企业法人代表不是党员的,党组织负责人可在是党员的副经理中选任。党组织班子成员主要从企业的领导决策层、中层干部,以及企业技术骨干中的党员中产生。

三是理顺管理体制,构建起完善的党建工作网络。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有利于非公企业快速发展的原则,采取适合非公企业规模、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管理模式。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特别是全市有影响的一些企业集团,如玉兰纺织有限公司等,其党组织由市委直接管理。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得比较好、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重点区域,如贾家、养马、简城等乡镇,由行业归口部门与乡镇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式管理,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业务优势。对一些地处偏远乡镇、规模较小的非公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党组织管理。

(三)选准活动载体,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开展党员实践“三个代表”示范行动活动。针对不同岗位、担负不同任务党员的特点,广泛开展争当“生产能手、技术能手、管理能手、营销能手”的“技能练兵”活动,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组织党员职工为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企业生产提质增效献计献策,确定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全市非公企业中共设立示范单位6个,示范党小组60余个、示范岗120个。通过典型示范,树立起了非公企业党员的先进形象,赢得了业主的拥护和支持。

二是实施“双向培养”,改善员工队伍结构。对企业党员通过加强培养教育,使他们逐渐成为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管理骨干,成长为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对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管理中的骨干,通过培养教育,提高其政治修养,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为党员,实现政治上的先进性与生产中的模范带头的统一。2003年全市在非公企业中共确定“双向培养”对象182名,吸收发展党员53名。

三是推行厂务公开,拓宽了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渠道。切实加强非公企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把职代会作为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企业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由职代会、党组织监督,使职工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大大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协调了劳资关系。此外还针对非公企业中科技人员、高级知识分子以及侨属等相对集中的特点,积极作好统战工作,积极协调业主与员工的关系,帮助解决好劳资矛盾,维护好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探索有效发挥非公企业党员作用的组织模式。开展按党员专业特长和组织功能划分党小组的试点,针对处于不同岗位、担负不同任务党员的特点,提出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在全市非公企业中设立了安全生产、技术练兵、节能降耗、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完成任务示范等类型的党小组84余个,使一个党小组内的党员既能在业务上相互帮助,更能在思想上相互提高,形成了创先争优、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部分乡镇、部门党委及领导,对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问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有的抱“无所谓”态度,认为不建党组织企业照样发展;有的“重农村,轻企业”;有的存在“畏难”情绪,担心企业主不理解、不支持,不敢理直气壮抓党建。主要表现在,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没有思路,或制定一定的办法,但不指导,不检查,不督促,抓落实不够,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力度不大。

二是少数企业党组织,由于对自身职能认识不清,在发展方向上定位不准。有的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把握不当,出现了抛开党建,一头扎进生产中代替业主专抓生产的情况,党组织成为企业的“第二生产经营决策中心”;有的党组织无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成为听从业主任意摆布、完全听凭业主意愿行事的企业“内设机构”;有的牌子高挂,制度上墙,但党组织有名无实,开展活动流于形式,作用难以发挥,形成一个“空壳”。

三是一些企业主趋利思想严重,对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认识不足。

(二)少数企业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很正常

首先,受时间上的制约。一些党组织为了避免党的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冲突,把活动安排在工余班后,但由于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生产节奏比较紧张,职工下班后已很疲惫,很难打起精神参加组织生活。

其次,受活动经费、场所上的制约。有的业主思想不通,对开展党建活动在经费上支持不够。经费没有保障,活动的开展难以为继。

再者,缺乏保障激励机制。一些企业党务干部同时也是雇员,因为没有必要的保障,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受到业主的打击报复被辞退,在开展活动时、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上存在畏难情绪,党组织作用不能得以充分发挥。

(三)党务工作者的素质有待提高。主要是一些企业的党务工作者对党务工作不熟悉,组织协调能力不强,影响了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和党组织作用的发挥。

(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是教育手段滞后。在科技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仍然停留在开小组会、学文件上,所传递的信息过时、滞后,而个人得到的信息往往比组织上来得快、来得早,由于教育手段陈旧、内容单一,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和效果。

二是管理模式针对性不强。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特点看,绝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的规模不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少非公有制企业处于不断分化、组合的不稳定状态,加上非公企业用工制度的灵活性,常采取闲期放假、岗位转换等形式解雇、清退部分员工,企业职工的流动性比较大,使某些企业常出现党员队伍“朝增暮减”的现象。由于现行的党员管理办法针对性不强,加上有些外来党员,没有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隐瞒党员身份,致使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混同于普通工人。

(五)发展党员工作有待加强。从2003年来看,全市在非公企业中共发展党员53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00余人,进一步扩大了党在非公企业中的阶级基础,但同全市非公企业发展的总体水平相比,党员的数量仍然偏少,仅占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力量薄弱状况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2.社区党建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社区党建工作尽管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居委会型管理模式制约了社区统筹、协调、服务功能的发挥,导致党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领导作用部分弱化,已越来越不适应城市管理的需要。为切实找准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现存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促进全市社区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对全市34个社区中的部分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了解到我市社区党建工作普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社区设置不够科学,妨碍了社区统筹、协调、服务功能的发挥

一是社区设置偏大、人数偏多,增大了社区管理的难度。简城镇14个社区所管辖的范围大致是20年前12个居委会所管辖的范围,但随着20年来城市范围的扩大和城镇人口的增加,有的社区人口急剧增长,如简城镇新民街社区人口达到了3万多,马号街社区人口达到了2万5千多,比许多中小乡镇的人口还多,还有两个社区的管理范围横跨沱江河。而社区的管理模式仍然是20年前的居委会型的管理模式,只不过将原来的居委会改成社区,换了一个名字而已,从职责、权利、管理范围上都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已不能适应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城市管理新形势的需要,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二是企业破产、改制进程加快,使社区管理面临新问题。近年来,相当多的企业破产、转制,原来由单位管理的人越来越多地成为社会人,下岗企业职工党员随之不断增多,纳入社区党组织管理的党员人数近年来呈大幅度上升趋势。简城镇近年来由破产、转制企业转入社区的党员达1206人。因下岗而进入社区党组织管理的这部分党员流动性大,一些人在组织部门转了组织关系后不到所在的社区党支部报道,把党组织关系揣在口袋里,成为口袋党员。在这批党员中,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多,不少人长期不在家,难以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使得一些支部开党员大会很难达到规定人数,给社区党支部发展党员、党内选举造成困难,给原来开展规范、正常的社区党组织活动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二)、社区党建资源条块分割,制约了社区大党建网络的形成

一是社区集体经济薄弱。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目前全市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基本上是空白,缺乏凝聚人心的必要的物质基础。以简城镇为例,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仅有120块钱的笔墨费,由于缺乏经费,很多活动只好因陋就简。不少社区连最基本的办公活动场所都没有,对居民群众很难产生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目前,简城镇14个社区中,有办公场所和活动阵地的仅有3个。

二是社区党建资源条块分割。各个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党员活动阵地。相关单位出于管理等方面的考虑,党员活动阵地在自身闲置不用时也不可能对社区党组织开放,造成社区党建整体资源的浪费,而不少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却苦于找不到场所。

(三)、社区干部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削弱了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社区干部待遇极低。以简城镇为例,全镇现有14个社区、16个社区党支部,党员共计1576人。社区干部工资执行的是仍然是二十余年前的工资标准,每个社区仅有社区党支部书记1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有工资补助,每人每月为40元,远低于现在每人每月130元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早已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需要。虽然简城镇每年都拿出2万余元用于全镇14个社区的考评奖励,以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但也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区干部待遇低的问题。造成社区干部岗位缺乏吸引力,无人愿当社区干部。

二是年龄结构老化、精力不足。社区干部中有很多人是离退休老同志,完全是凭党性在尽义务,加上年纪偏大,精力有限,工作虽然尽心尽责,但工作效果仍然不够理想。

三是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大。党建、计生、卫生、综合治理、处法等工作头绪多、工作杂、任务重,样样都要喊到社区居委会头上,各项任务与社区干部的微薄待遇不相称,社区干部怨言较多、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对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社区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1、关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

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中央和省、市领导多次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作了重要批示。今后,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要统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的认识。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企业党工团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要把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和督查。

二是要统一企业主的思想认识。使他们认识到在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不是限制企业的发展,而是通过党组织和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和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动,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是要统一广大员工的思想。使他们认识到非公企业的广大员工是工人阶级的有生力量,是我们党团结和依靠的力量,使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壮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继续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我市非公有制企业规模不大、党员数量不多、多数企业没有党员或党员极少,要求所有企业都建立党组织是不现实的。因此,党组织组建工作必须突出重点,着力抓好10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和有3名以上党员的企业的党组织组建工作。对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生产经营较为稳定,有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都要抓紧组建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重点抓好非公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联合支部的组建。在属地原则下,也可按相对集中的行业组建行业党支部。其余分散的党员可以挂靠村党支部和个协、私协等组织组建党支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坚持有利于加强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有利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切实搞好组建工作。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先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建立起来,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同时,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要与加强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通盘考虑,发挥党组织的统揽、指导、协调作用。

(三)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壮大党员队伍

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数量少,党的力量还很薄弱,直接制约着党组织的组建。发展壮大企业党的队伍,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力量薄弱的问题,已成当务之急。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要放在5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要把发展对象的重点放在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要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加强职工教育结合起来,把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日常的培养考察结合起来。组织非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建立优秀青年员工名册。继续深化落实“两员”制度,加强联系,明确责任,建立培养联系对象,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提高素质。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党组织,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使有1名以上党员或3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都有入党积极分子。

(四)提升党员素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针对非公企业部分党员的角色意识淡化、党员作用弱化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主要从两方面着手,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继续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组织纪律、群众观念、遵纪守法、形势任务等方面的教育,加强科技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业务技能。要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一帮一”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以党员的带头表率作用,引导职工积极建言献策,争先创优,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作出贡献。

第二,加强对党员业主的教育,使他们模范地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平等对待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准确定位,进一步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应该体现为16个字,即教育、管理、服务、引导、支持、监督、保证、协调。具体而言,一是搞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发挥党员在各自的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支持企业主依法经营,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三是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协调企业主与员工的关系,维护企业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四是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五是做好私营企业主的统战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私营企业主的团结、帮助、教育和引导,鼓励他们努力扩大生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非公企业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其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非公企业党组织在生产经营中准确定位应是:参与而不是干预,服务而不是领导,支持而不是包揽。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同企业主及职工的思想沟通,逐步建立一种党组织与业主、职工相互协调的促进机制,使企业主深刻认识到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影响,把非公企业党组织建成“为企业所需要、业主所理解、党员所欢迎”的组织。

(六)、立足实际,不断探索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机制

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制度建设情况还不尽人意,主要是一些党组织还没有建立有关制度,或建立了制度却没有很好地落实。因此,要从非公有制企业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党组织的工作机制。当前着重要健全党组织自身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运转机制。

一要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流动党员跟踪管理、党员培训等制度,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二要建立党员联系职工、定期听取企业主和党员职工意见制度、党员企业主教育管理制度等具体制度,保证党组织的活动有章可循,扎实有效,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大力培植典型,通过培育玉兰公司、港通公司等典型,发挥其的激励导向作用,促使党员在企业生产经营的主战场上使实劲、创实绩。

四要完善保障机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向企业党组织予以倾斜,为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保证。如在活动经费上,市委组织部门可每年从私营企业党员上缴的党费中按比例返回一部分,作为私营企业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同时,非公企业也应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规定,从管理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以解决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

2、关于社区党建工作

(一)、合理设置社区,进一步理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街道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力度。为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全市社区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要把社区建设作为今后城镇建设和管理的主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建立党政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在小城镇发展较快、已具备一定规模的乡镇如贾家、养马等乡镇,符合建立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党总支条件的,可以在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设立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党总支。并赋予其一定的城镇管理职权,作为社区工作的牵头抓总机构,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鉴于简城镇城镇人口多,所肩负城市管理任务重的实际,在简城镇城区设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办事处(副科级建制,书记兼主任)党总支,配备2-3名工作人员(人员在简城镇现有人员中调剂安排),以增强领导力量,促进各项管理措施的到位。

二是合理设置社区,对现有社区设置做适当调整。按照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的社区设置应以1000—1500户(约5000人)左右为宜。在调整时要充分考虑地域、人口、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以方便管理。

三是积极探索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模式。结合我市实际,要抓好市级领导联系社区和市级部门联系社区工作。社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自觉融入社区,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社区在职党员要放下架子,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履行义务,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以保证居民自治的正确方向。要通过开展在职党员接受社区评议、市级部门接受社区评议等方式,探索激励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机制,使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党组织在社区中有职、有权、有威信,说话有人听,以增强社区统筹、协调功能。

四是条块结合,切实做好破产、转制企业下岗党员的接收工作。为进一步增强党在城市中的群众基础,建议成立XXX市委企业工委,统揽全市企业党建工作,对转制、破产、新建等一时找不到归属和归口的企业党组织进行直接管理。在企业工委内专设一个破产、改并企业党员支部,对破产改制后暂未明确去向的党员进行管理,这个支部不担负发展党员的任务,可以避免因大量流动党员进入社区党组织而给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负面影响。同时,在社区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和流动党员服务站,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确保社区党员管理不留死角。

(二)充分利用好社区党建资源,建好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增强社区党组织的经济基础。

一是加大社区各单位的协调力度,实现社区党建资源共享。打破社区各单位党组织党员活动阵地“唯我所有、唯我使用”的旧观念,将所属文化、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实现社区党建活动阵地的共享,力求社区党建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

二是多方投入,建好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在原有大中企业破产、转制善后问题的处理中,要充分考虑到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党支部开展工作的需要。在办公场地和成立筹备资金方面妥善解决。在新区开发(如白塔小区、射洪坝小区)和旧城改造中,建设单位要为新成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和活动用房。在老城区,可采取自建、购买或者租凭的方式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资金由市政府、简城镇政府共同负担。要积极推动与社区单位的共驻共建,充分挖掘、利用驻社区单位的闲置房层、设施等资源,拓宽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渠道。各单位要积极抓住民政部正在实施的“星光计划”这个机遇,争取政府的必要投入,配合“星光计划”补助资金,带动、拉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租、借、建、改等形式使每个社区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和活动场所。考虑到社区党组织中下岗职工党员多,个别党员生活困难的实际,建议组织部对社区党组织所上缴党费实行全额返还,积极支持社区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及党内帮扶活动。

三是切实抓好服务,增强社区经济基础。抓好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单位党组织都密切关注的社会性、公益性工作,采取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办法,推动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的产业化、实体化和社会化,增强社区的经济实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增强社区的服务功能

一是改革社区干部选聘制度,优化社区干部结构,提高社区干部队伍战斗力。积极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考、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选聘社区干部,从机关、事业单位和下岗职工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中选配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成员。把那些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年龄适中、热心为居民服务的社区工作人员,经过规定程序充实到社区居委会的党支部领导班子中来,培养一支适应社区建设要求的、精干、廉洁、高效的社区干部队伍,逐步实现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干部的知识化、年轻化、职业化。对工作成效较为明显的现任社区干部和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分流的人员,可以在社区干部的招录中优先考虑。

二是合理设置社区干部职数,保证社区干部经济待遇,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按照省上的要求,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每月应有不低于300元的收入,每个社区居委会每月有不低于200元的办公经费,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解决社区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目前,省内大多数地区的社区干部工资标准在300-600元之间。雁江区目前每个社区干部职数为3人,其中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民委员会主任)1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1人、社区文书1人,工资标准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每月300元,其他干部每月200元,均纳入了镇级财政预算。根据我市社区设置规模偏大的现状和经济发展水平及城市管理的需要,建议每个社区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兼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1人,计生专干、会计、文书1名,工资标准为书记(主任)每月260元,其他干部每月200元,纳入乡镇级财政预算。逐步将社区干部在职期间的医疗、养老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对工作成效显著、特别优秀的可以招录为公务员,并选拔进街道和乡镇领导班子。从根本上免除他们工作上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