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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跑官要官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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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跑官要官问题研究

当前,在中央关于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方针指引下,广大干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他们勤政为民,踏实工作,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扬。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干部中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在专就干部队伍中“跑官要官”问题进行一些探讨。“跑官要官”专指那些为了个人升官得益而四处攀附权贵、行贿受贿的行为。这里有两层涵义,主要是指为获取官职头衔而行贿的“买官”者,也指为获取个人私利而慷慨赠官的“卖官”者。

一、“跑官要官”的表现与危害

说到跑官要官,可能有人会振振有辞地说,毛遂不是曾主动向平原君自荐,结果如愿以偿,功成名就吗?这些“跑官要官”者拿毛遂自荐来自比,其用心是为自己“跑官要官”寻找根据,其实二者有着天壤之别。毛遂自荐,是要去担负最危险的任务,要官者哪个又不是拈轻怕重?毛遂只求负重任,并不要官职,要官者哪个不计职务高低?毛遂执行任务,不为名利,而要官者哪个不是倚权得利,大捞“油水”?

概括而言,“跑官要官”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有的四处活动,以亲戚、朋友、老乡关系大套近乎,拉拢上层领导,表面上没有经济往来,无形中在进行感情投资;有的慷慨解囊,借领导至亲红白喜事、本人生日、搬迁、逢年过节之机,大兴行贿之实;有的利用手中权力,为领导及亲属大开方便之门;有的乐当轿夫、吹鼓手,为领导“政绩”营造“和谐”氛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跑官要官”的危害之大,更是不言自明:“跑官要官”者多属那些工于心计、勤于钻营、不学无术者,让这些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不仅败坏党风政风,带坏干部队伍;而且严重影响干群关系,原创:阻碍地方发展;甚至贪赃枉法,为害一方,极大地贻害党和人民的事业。近年来,“跑官要官”的歪风屡禁不绝,导致有的人刚刚提拔,便因案发翻身落马。那么,“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

二、“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根源

其一,发现选择机制不健全。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一言堂盛行,领导说行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有的组织考察干部,也是找单位少数几个头一问就完,倾听不到群众的呼声。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或者表面凑个热闹,搞个民主推荐、拟任公示之类,实则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考察干部,似乎“德能勤绩”全面衡量,实际上重“能”轻德现象十分严重。于是,那些溜须拍马者、作风飘浮者往往被提拔任用,甚至被有的领导看作“能人”了。

其二,择优劣汰机制不健全。考察作风官僚,考察手段陈旧,考察政绩不全面、不客观、不准确。没有把是否实践了“三个代表”、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标准,而是片面地把某些形象工程作为政绩衡量,客观上导致了那些投机分子削尖脑袋,一味表现。由此也让不少人误以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不是“干”出来的,而是“跑”出来的,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真正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其三,讨论决策机制不健全。单位或部门的一把手往往在用人上存在着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一把手说了算。这种一把手的绝对权力也让那些“跑官要官”者找到了目标,自然也就与其“过从甚密”了。不但工作中如影相随,生活中也就格外关照了。

其四,约束机制不健全。不管上级、班子内部还是普通群众对用人都缺乏监督,抱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或者有意见不发表,甘当好好先生;或者人家官大三级,我无权监督,少说为妙。于是对组织上用人,用准了巴不得,用错了也没关系,大家求得个相安无事。

其五,用人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纠错机制不健全。由于用人上的片面和失察,不可避免地存在“带病上岗”、“带病任职”现象,按理说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一方面对错用者该下的下,该撤的撤,另一方面对用人失察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顺藤摸瓜,追究相关责任。但因这方面制度不健全,责任无从追究,惩戒难以到位。加之现今能上能下体制尚未完全确立,一旦提拔,除了极个别错用者因东窗事发被绳之以法外,违法情节稍轻的照样稳坐官位,逍遥自在。

由于以上五大机制的不够健全,给少数干部通过非正常渠道晋升提供了方便和可能,“跑官要官”也便有了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如何实现由“以人选人”到“以制度选人”的转变,任重而道远。

三、防治“跑官要官”的对策

结合《干部任用条例》和当前的工作实际,以笔者之愚见,提出防治“跑官要官”对策如下。

㈠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要坚持任人唯贤。历朝历代开明的官吏都十分重视选拔有德才的人为官。诸葛亮在《出师表》中,向后主力谏“亲贤臣,远小人”;绵延1000多年的封建科举制度,虽有不少弊端,但它注重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是可取的。诚然,这种制度也并非尽善尽美,但历史证明,通过这种制度选拔出来的大批状元、榜眼、探花和进士、举人,绝大部分成为了国家的栋梁;如今的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历经笔试、面试和考察,则更为科学和合理。今后要进一步加大考试选拔人才的力度。传统的举荐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继续运用,但要加强民主举荐的力度,切忌少数领导干部凭好恶推荐人才。望城县委从去年9月开始试行票决制任免干部,一年任免科局级干部138名。“不善走上层路线”的李茜,通过票决制顺利当选团县委书记,一年来一直干得不错。事实证明,票决制的推广,有效地遏制了“跑官要官”行为,堵塞了“跑官要官”的成本通道,值得大力推广。选拔干部的过程中,领导干部还要坚持原则,注意方法科学和合理,严格区分“贤”与“庸”,切实把真正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任用到重要岗位上来,力戒“任人唯亲”。的一个亲戚写信希望在长沙谋个“厅长的位置”,闻讯后非常恼火,觉得这个亲戚远不能胜任厅长,给湖南省委去信说:“任何无理要求不应允许。”为我们在干部选拔中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作出了很好的表率。

二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一个干部干没干事,干没干好事,关键在考核。真正做到凭实绩认定和使用干部,把确有实绩、为群众所拥护的干部选拔上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考核干部落脚点要放在群众的评价和工作成效的好坏,而不只是听本人的汇报。宁乡县基层司法干部袁雪松,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民请愿,因此得罪的人不少,在当地群众中口碑却极佳。作为上级组织和领导者,要有一双孙悟空般的火眼金睛,主动辨别忠奸良莠,多把目光投向那些默默无闻、踏实干事者。

三要加强责任追究。用人失察与贪污受贿,同属腐败;组织腐败较经济腐败,危害更甚。目前个别地方,用人准确,原创:皆大欢喜,提拔失误,拍屁股走人,责任无从追究。而将那些道德品质低下的“能人”提拔上来后,“能力”越强,则危害国家和社会更烈。这几年曝光的某些动辄贪污几百万几千万的巨贪,有不少当年即是走的“跑官要官”路线,这些“带病上岗”的贪官,到头来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是巨额损失。所以,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到底,让那些“得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腐败者没有市场,“跑官要官”者自然也就没有了对象。

㈡建设一支公正严明的干部队伍

加强学习是关键。现在的少数干部,满足于一知半解,“一本本子一支笔,一张寡嘴混饭吃”,甚至热衷于“上午围着轮子转,中午围着盘子转,晚上围着裙子转”,整天不学无术,庸庸碌碌,追求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这是很危险的,很容易使人失去理想信念,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挫伤开拓进取的锐气。我们的所有干部,特别是组织人事等重要岗位上的干部,一定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要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契机,不断锤炼自我,提高修养,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把自己锻造成为一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公正严明”的优秀国家干部。

强化监督是保障。缺乏监督是干部滋生腐败的温床。要建设一支公正严明的干部队伍,就要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要以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契机,结合《干部任用条例》的实施,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落实监督措施,使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成为必然,也成为可能。

奖优罚劣是手段。没有激励也就无所谓动力。勤与懒是相对的,廉与贪也是相对的,而且两两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只有建立一定的奖惩激励机制,优者才会更优,劣者也会变优。奖励宜重,处罚宜准,让真正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让那些“平者让,庸者下”。

㈢建立健全干部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深刻领会精神,切实将精神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二是建立完善配套的干部管理制度。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考核、干部教育培训、干部过错责任追究、干部廉政制度等。三是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严肃处理“带病上岗”、“带病提职”和“跑官要官”行为,一旦查出问题,不管官职多大,后台多硬,该处分的要处分,该判刑的要判刑。

“跑官要官”虽是一种痼疾,但也并非不可救药。只要我们全社会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找出良方,斩断买官卖官的腐败链,要彻底治愈这一痼疾,不但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缪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