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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查市辖县、区和市直机关重点单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抓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落实,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调研组自2006年*月15日至30日,先后对13个单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好的方面
1、思想重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被调研的单位,普遍都比较重视抓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通过抓学习宣传,广泛开展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调动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中,注重抓宣传教育工作,他们结合学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上级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材料,广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对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如何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等问题开展讨论,提高全区党员干部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营造反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组织所监管的企业学习宣传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监管企业有383人参加了自查自纠,仅在自查自纠阶段,召开动员会66场次,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明确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能按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抓住重点,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市卫生局及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单位能认真按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以谈心的方式开展自查。局领导找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自查自纠谈话;单位负责人找各科室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谈话;科室负责人找本科室人员谈话。通过层层谈话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交流思想,把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增强工作效果。二是创新自查方式。除按要求组织开展个人自查外,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监察员等方式多渠道查找问题。市中医院等单位针对药品器械采购中可能出现商业贿赂的环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由医院领导带队到××等地与医药器械供货商了解在药品器械购销中有无商业贿赂的问题,又邀请药品器械供销商到医院进行座谈,了解本院药品器械购销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三是从重点、难点入手。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从制度、程序、台账、资金管理方面入手,审查2001年以来各单位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等方面招标和采购方面进行核实。目前,审查工作还在进行中。四是设立治理商业贿赂缴款账户。市卫生局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设在工行的缴款账户,要求将收受商业贿赂款于9月30日前主动缴入该账户。至10月1日,该账户已收到上缴款额1940元。在该区××局查出了自2003年以来,该局共收取××发行费28900元,均以加班费、节日慰问金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局机关干部职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
另外,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单位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中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点”。如,市××局自查自纠工作“四查四对照”,即:对照法规查制度,对照法规查程序,对照程序查台帐,对照台帐查资料。该局领导同志带队到下属单位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督促下属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市××局以“四个进一步”和“六个结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即:进一步认清商业贿赂的危害性,提高治理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重要性的认识,坚决严格依法办案不动摇;进一步强化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大力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更好地把握政策界限,推动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六个结合”即: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政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内部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度和加强职业道德、廉政文化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实现专项治理工作经济、政治、社会综合效果的统一。有力推进治理工作的发展。
3、整改结合,抓好落实。大多数重点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能针对本单位在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商业贿赂问题,积极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以制度堵塞漏洞,预防商业贿赂的发生。
从我们调研中发现,大多数单位较重视资料建设,落实规范管理。××等单位比较重视资料建设,相关资料分类归档,规范齐全,且有专柜专人管理。各种会议记录相对完整,比较规范。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自查工作不够重视,积极性不高,自查工作流于形式,自查自纠工作效果不明显。
2、有的单位资料建设不够规范。会议记录少,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完成信息上报任务差。
3、没有自查到实质性问题。主要是基本没有自查案件。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品采购等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行业,没有查出一起商业贿赂案件,说明自查自纠工作不是很到位。
4、有的主管单位对下属的机构管理、指导不够,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
三、困难和问题
有的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立法滞后、制度不健全、监督和调查取证困难、大气候影响、潜规则等等。如:立法滞后问题,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金融部门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分别颁布于1993年和1996年,对商业贿赂的形式内容规定过于简单,不能适用。另外,工程、土地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1、交通工程建设资金拨付问题。有的交通工程建设资金绕过局财务直接拨付到项目办专款专用,但决定资金的拨付往往由个人决定,很少开会集体研究,难以监督。
2、交通工程建设施工方的“挂靠”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包工头”挂靠几个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同时参与同一工程的招投标,容易出现围标情况。
3、国有土地拍卖中对一些恶意与开发商串通故意压低地价的评估机构,市局国土资源部门没有制裁权,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宣传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指示精神,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关注治理工作的情绪,在社会上大力营造反商业贿赂的廉政氛围,促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完善监督机制。要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行业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有关单位出台相关的管理监督制度和规定,增强治理工作的针对性,以减少或避免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3、实施阳光操作。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医药采购、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实行公开招投标的规定,改革不适时宜的制度和方法,加大对易发多发商业贿赂案件的行业行为的监督管理,杜绝暗箱操作行为。
4、加大查处力度。要明确查处重点,进一步搞好案件的排查,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加大对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持对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和震慑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体现治理工作的社会成效。
市治贿调研组
200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