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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保障厅:,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城市化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专题调研的通知》(*劳社办函[2005]138号)文件精神,我们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抽调专门人员,对我市目前推进城市化和劳动就业事业的现状、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十五”全市就业工作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了市场化就业机制,构建了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框架体系,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资料显示,到2005年底,全市总人口为***万人,其中劳动力资源总数为281万人,占总人口的68%。2001年—2005年,全市累计新增就业再就业39.66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1.6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33.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4%以内。
(一)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五年来,我市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在加快经济发展中,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首先,进一步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大投入,继续实施了双“三o”工程,对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促进其迅速扩张,不断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同时搞好企业内部挖潜,稳定和扩大就业。其次,大力招商引资,积极发展园区经济,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增长点。第三,积极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把民营经济接纳下岗失业人员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内容,使第三产业、民营经济等成为就业的主要渠道。第四,认真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减免相应的税费,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领办创办企业。
(二)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对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市及区县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目标责任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区县、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了检查考核办法,落实了奖励约束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调动了方方面面做好再就业工作的积极性。
(三)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再就业工作起的显著。
2001年底我市基本实现了下岗与失业的并轨,大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但是还有相当数量的“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未实现再就业。从2002年底以来,我市把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转向援助困难群体再就业上。通过政策扶持、大力开发公益型岗位等措施,确保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再就业,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全市已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配套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特别是2003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决定》,有关部门的9个配套文件以及形成的7个操作性文件,对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促进就业再就业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证。我市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力度,建立了对“4050”人员、一户两代、单亲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再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制度,利用政策杠杆,积极支持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2003-2005年,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170万元,扶持1024户335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带动5978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通过发放《再就业优惠证》、认定服务性企业等措施,税务部门减免各种税费1.6亿元;全市财政为下岗失业人员指出生活救助和就业再就业资金1.92亿元,其中,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公益型岗位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7460万元。
(四)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我市作为劳动保障部确定的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日渐明显,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机制基本形成,服务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成功实现了向乡镇和街道社区的延伸。全市已建立起各类职业介绍机构33家,其中,政府公共职业介绍机构10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22家。22个街道、87个乡镇全部建立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有185个居委会(村)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共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593名,基本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构建了覆盖全市的就业再就业服务平台,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本着“建立新市场,发展专业市场,规范已建市场,打击不法市场”的原则,力争2008年以前建起以市级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市场及专业市场为补充,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延伸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了以市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辐射区县人力资源力市场,连接城乡,覆盖全市的多层次、多形式职业介绍网络。
(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发挥基层劳动保障组织的作用,基本掌握全市城镇劳动力、农村劳动力、技能人才的有关情况,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奠定了基础。
2、着力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劳动保障、农业、财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针对农民工培训的“阳光工程”,确定了6家培训机构为省级劳务培训基地,市政府已拨付200万元用于农民工培训补贴。同时,为指导帮助农民工顺利就业,市劳动保障部门编印了5万册《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指南》免费发放。
3、积极实施“西输东接”工程。先后三次到**市的*县、**县、**县参加农村劳动力输出洽谈会,共提供2万多个岗位,意向成交12230人次。组织了84户企业、5764个就业岗位,赴**县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专场招聘会,有1.5万农民工进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5254人次。
4、部分区县已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良性工作机制。**县专门成立了县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办公室,各乡镇普遍配备了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工作人员,建立了250人的村级劳务信息员队伍,并与省内外3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联系。各乡镇都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四本台帐”,并确定了两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形成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长效机制。张店区狠抓农民工培训工作,形成了区、镇、村、个人共同出资的培训投入机制。
(六)失业保险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我市失业保险制度自1986年建立以来,不断发展和完善。统筹范围已扩大到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乡镇企业中的城镇职工。“十五”期间,全市参保单位3039户,参保人数达41.5万人,失业保险费征缴收入达4.16亿元,为24.3万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4.5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不但确保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还承担了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经费,为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城市化进程中就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力资源总量矛盾突出,就业再就业压力大。近几年来,我市城镇需就业人员一直保持在10万人左右;随着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开展,我市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这也加剧了城镇就业压力。再就业困难人员虽总量有所下降,但剩余的多为再就业难点,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市区县属以上企业“4050”人员,夫妻双方、一户两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再就业困难人员及企业军转干部特困户有1.1万人。此外,大中专毕业就业难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
(二)保障体系不到位,企业用工不规范。一是不少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存在着不签订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加班加点、压低工资等问题。二是同工不同酬,由于身份不同,各项待遇大相径庭,有的企业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降低成本的手段。三是有的企业负责人的法制观念淡薄,不按《劳动法》办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落实和维护。
(三)劳动力素质偏低,就业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据调查统计,全市劳动力资源中,具有初中学历的109.08万人,具有高中技校学历的62.11万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16.66万人,分别占劳动力资源的47%、26.8%、7.2%,剩余部分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新兴的产业,大都需要专门的人员,对劳动者素质特别是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许多劳动者难以胜任。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但由于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以及在这些领域存在的劳动与报酬不相称的实际问题,致使许多岗位难以招用到人员,由此造成了有岗位无人干、有人无活干的局面。
(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滞后。依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我市适时制定了《**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但是,市、区(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依据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区县之间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也不平衡,特别是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建设相对薄弱,影响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
(五)农村劳动力比重大,统筹城乡就业的任务重。据调查统计,全市农村劳动力占劳动力总量的65%以上。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相比,在文化素质、技术水平、择业能力、权益保护意识等各方面都还存在不小差距。统筹城乡就业,不论是实现就地消化,还是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在技能培训、就业观念转变、就业引导和服务等方面,需要花费更大的人力、物力、财力。
(六)失业保险基金欠费严重,资金缺口大,“两个确保”形势严峻
一是困难、停产、破产企业逐年增多,亏损面增大,无力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二是部分企业法人对社会保险政策缺乏正确、全面、长远的认识,造成近年来企业欠费屡屡发生,且日趋严重。截止目前,全市失业保险欠费企业达431户,欠费总额3508万元。
三、城市化进程中我市就业问题的应对措施
“十一五”期间及较长一个时期内,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推动城乡就业全面协调发展,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力争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任务。
(一)突出就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紧紧盯住个体私营经济,落实鼓励扶持政策,广开就业门路;紧紧盯住服务业和第三产业,降低准入门槛,增加就业容量;紧紧盯住劳动密集型行业,打造鲁中制造业基地,拓宽就业渠道;紧紧盯住中小企业,改善发展环境,挖掘就业潜力;紧紧盯住灵活形式就业,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政策,拓展就业空间。要坚持发展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突出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要加强各类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培训,构建市场化、社会化、多种教育资源共同参与的就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全面实施创业培训工程,扩大创业培训规模,为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推介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推行面向各类青年的就业培训,鼓励没继续升学的青年学生到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机构接受技能培训;扩大技能扶贫实施范围,使更多城乡困难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扶贫与就业联动机制。
(三)突出就业服务,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逐步实现就业服务的全程信息化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实现“一键登陆、全市查询、资源共享”,推进市场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巩固完善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把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有机结合起来,构建集岗位开发、再就业服务、托底安置于一体的基层再就业援助平台。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实行上门服务、即时服务、承诺服务和一站式服务,推进就业服务的功能多元化、方式人性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规范发展各类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监督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诚信、有效的就业服务。
(四)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逐步将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体制,实现城乡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政策的统一。坚决清理针对农民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着重解决好拖欠克扣工资、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突出就业目标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推动就业工作的重大责任,认真解决影响就业工作的突出问题,做到工作责任、政策落实、资金投入、措施保证“四到位”。要明确就业工作的具体目标,继续把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五项内容作为具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督促落实,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履行职责,真正把就业再就业的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对就业再就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或提出解决方案。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将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落实打足。要充分发挥各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工作的局面。
(六)加快城市化步伐,不断拓展城市就业空间。随着农业产业化、工业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化水平必将有一个大的飞跃。为此,要把加快城市化步伐作为扩大就业的一条重要路径,在做好中心老城区改造开发的同时,加快新城区建设步伐,大幅度提高中心城区总体规模和就业容量。要加快县区城镇建设,扩充城镇规模,拓展就业门路,适度分流中心城区的就业人口,减轻中心城区的就业压力。要逐步消除影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缓解农村就业矛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土地征用、失地农民补偿和社会保险问题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和保障问题,以避免“无耕地、无工作、无低保”的“三无”人员现象的出现。
(七)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保障作用
近几年,由于我市破产力度加大,失业人员也大量增加,使得失业保险金入不敷出,失业保险面临巨大压力。因此,我们要抓好一个基础,即:大力抓好失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参保面要有大的扩展。同时,加大清理企业拖欠失业保险金的力度,采用新闻媒体曝光、行政、法律手段等措施促缴,使征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强化一个手段,即:实行现代化管理,充分考虑失业保险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充实、加强经办机构的力量,实现经办业务全程微机化管理,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微机网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一个目的,即:确保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失业保险救济金,搞好对享受失业保险人员的跟踪调查,实行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的定期培训和定期报道制度,对在享受失业保险期间另行择业,其工资待遇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即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