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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铁矿企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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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铁矿企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我县的铁矿企业迅速增加,为了全面掌握我县铁矿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总结经验,逐步提高铁业建设的整体水平,进一步规范铁业市场,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由财政、地税、国税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两个一行=人的调研小组,于=月=日至=月==日,利用=天的时间,对聚隆、长沟、发达(一组)和宏发、燕山、头道河(二组)等六个具有代表性的铁矿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了解和走访了相关乡镇、其他部分铁矿和周边群众。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一组调研的三个企业分别处于马圈子、八道河、朱丈子三个铁矿资源较为丰富的乡镇。长沟铁矿位于八道河长沟村,所有权属于长沟村,现法人优建明,租赁经营,期限为====年=月至====年=月,从业人员==人。年设计能力为=万吨,矿石来源主要是收购采区范围内民采矿石。====年=-==月份共生产铁精粉====吨,品位==~==,售价平均===元,应缴增值税==.=万元,资源税==.=万元,所得税=.=万元,全部上缴。====年=-=月份生产铁精粉====吨,未销售;发达铁矿位于朱丈子白枣山村,法人宫万芹,矿长郝印荣,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人。年设计能力为==万吨,企业自己有矿山,矿石来源主要是自采。====年=-==月份共生产铁精粉=====吨,品位==~==,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应缴增值税==.=万元,资源税==.=万元,所得税==.=万元,全部上缴。====年=-=月份生产铁精粉====吨,未销售;聚隆铁矿位于马圈子三十六磙子村,矿山位于沈丈子村,法人邢伟,矿长潘租兴,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人。年设计能力为=.=万吨,矿石来源部分自采,大部分外购。由于铁矿从==年=月起转让给现法人邢伟,目前铁精粉库存====多吨,未销售。

二、存在的问题

=、企业不设会计机构,财务核算简单。在我们检查的三个企业中,除发达铁矿设有较为正规的会计机构及聘有专职会计人员,会计、现金分管外,其他两家企业均未设会计机构,只是由某一股东或股东亲属既当会计又兼出纳,财务核算简单,只登记流水帐,记录收支,代替成本核算。有的甚至连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都不能妥善保管,从头到尾是一本流水帐、糊涂帐。同时,在调查中还了解到,全县大部分铁矿企业会计机构都不健全,一方面不利于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帐目不全,责任不清,经常造成帐在人不在,人在帐不清的现象,影响了税务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对企业业务的日常指导、税收监管等工作的开展。另外,不完善的财务制度也容易滋生腐败及各种各样违法犯罪行为,易造成股东之间、股东与工人之间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及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影响投资环境,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补偿标准不明确,企业与周围群众矛盾重重。近一年多来,由于铁精粉与铁矿石价格的攀升,我县部分矿区内的土地、山林也都身价百倍。由于没有补偿标准,土地和荒山的承包人(村组、民)漫天要价,企业凭空出价,征山占地的实际价格往往凭借铁矿石的资源量或人际关系来确定,一旦资源量或人际关系发生变化,原有的交易价格和协议就被打破,企业与群众就形成新的矛盾。如马圈子镇聚隆铁矿,====年征占荒山==亩,补偿价格为====元/亩;征占耕地==亩,补偿价格为====-====元/亩;=-=年生的杨树苗===元/棵。期间企业几次易手转卖,到今年,沈丈子村村民以补偿价格太低为由要求聚隆铁矿对征用荒山、树苗重新给予补偿,补偿价格为=====元/亩。聚隆铁矿以原企业已支付补偿金并签有协议为由拒绝补偿,造成企业与周围群众关系紧张,矛盾加深。到目前,聚隆铁矿已停产==余天。其他两家铁矿虽然目前还未碰到类似纠纷,但也为今后新征土地补偿金的支付问题忧心重重。

=、违法倒卖矿产资源,买卖双方权益不清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不允许私自买卖,县委县政府及矿业主管部门对我县的铁矿资源也加大了管理力度。但是,由于铁业的暴利,目前仍存在投机行为,铁矿企业和资源频频易手。现在流行的做法是,以较低的价格买下矿山,投入一小部分资金,装点门面,然后待价而沽,获取暴利。另外,还有的村、民、组以承包荒山名义转让了山林(同时等于转卖了地表之下的资源),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单方撕毁协议,往往形成诉讼纠纷。所有这些现象都严重影响了我县铁业的健康发展。

=、私挖滥采现象严重,既浪费资源又造成安全隐患。一是受利益驱使,违法采矿屡禁不止,无序开采问题日益严重。二是矿产开发监督管理仍不到位,资源浪费严重。由于我县矿山企业广布、监督管理难度较大,而且矿山规模化开采程度明显偏低、经营粗放,采富弃贫、采厚弃薄现象相当普遍,铁矿资源回采率仅为==%左右,加剧了资源耗竭。三是相当多的矿山企业仍以卖矿石为主,即使进行磁选,但加工程度低,又不进行精选,致使资源浪费与效益流失并存,对全县矿业经济的长期稳定持续发展构成直接威胁。四是地质勘查资金投入不足,资源保障程度低。目前我县大部分铁矿企业主要目的是“赚快钱”。而且小规模矿山企业无资金能力和意愿进行找矿深探,致使全县新增矿产储量不多,增加的也是地表资源量。深部矿产资源保证能力弱,浪费严重。五是安全问题突出。尤其是个体矿山业主安全意识差,往往只为赚钱,不顾一切,忽视安全问题。特别是洞采矿山,设备简陋,生产条件恶劣,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如发达铁矿,主矿脉深入河床之下,但由于缺乏水文地质资料,一旦开采,如安全措施不到位,将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矿产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日趋加重。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马圈子一带,沿公路两侧到处是剥离的山皮,裸漏的荒山,采矿的洞穴,不合理采矿造成严重的地质、环境灾害。主要是无限度地从地表和地表深处开采出巨大数量的矿石和岩土,改变和破坏了地表的自然平衡。另外,由于铁矿的开采、选厂占用和破坏大量土地,山林,也严重影响了自然平衡和环境的和谐。

=、企业规模小,缺乏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目前,由于我县小规模铁矿企业迅速增多,不少小业主缺乏开拓精神和长远发展战略,追求短期效益,小富则安,企业后劲不足。且资本少,底子薄,融资能力弱,容易由于资金短缺而陷入困境。信息闭塞,因不了解市场行情,一些小业主只能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建选厂,开铁矿,造成无序竞争,一旦市场发生变化,铁精粉及矿石价格下降,又会造成一哄而下的局面,不利于铁矿业的持续发展。

=、税负不平衡,部分税种流失严重。当前,对企业税收的征管,我县采取了以企业消耗电度为标准推算产量征收增值税和资源税的办法,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企业由于财务制度不健全和计量不透明而造成的税款流失的问题。但是,由于矿产资源分布不平衡,矿石品位有高有低,矿石品质有粗有细,尾矿堆放距离有远有近等原因,导致不同企业吨铁精粉消耗电量不同,普遍采取固定铁精粉耗电量计算征税,税负不平衡。如下表:

(=月份)单位:元、吨、度、===元/吨

企业矿石入选矿矿石选矿比精粉吨精粉税负

名称品位品位品质x:=品位耗电量%

长沟铁矿=====~==粗中颗粒=.===-=====.==

聚隆铁矿≥==<==中颗粒====试生产未销售

发达铁矿≥====~==细颗粒=.===~=====.===.=

按选矿比计算资源税与按电度计算相比

另外,在吨精粉耗电量一定的条件下,以企业生产生活用电作为计税依据的征收办法,也因铁精粉价格的高低,造成增值税与资源税的税负不平衡。如:以发达铁矿为例(税率==%,进项税按=%抵扣,用电度===计税)

①=吨铁精粉===元售价

吨精粉增值税====*(==%-=%)===元

资源税====度*=.=====元

②=吨铁精粉===元售价

吨精粉增值税====*(==%-=%)===元

资源税====度*=.=====元

铁精粉的价格越高,增值税增长幅度就越高。

另外,在我们调查中发现,由于近阶段铁选企业、矿山买卖交易十分活跃,而且多是两家私下交易,虚签转让合同,还有的以卖方保留小于==%股份的办法形成合资入股的假象,偷逃所得税,且数额教大。如马圈子聚隆铁矿,原法人高士国,====年=月将企业转卖给邢伟,转让价格为====万元,扣除预计投资====万元,赢利所得达===万元,偷漏所得税款===余万元。可见,在铁矿交易较为频繁的情况下,全县税款流失的现象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企业一哄而上,电力供应不足。目前,我县已有数十家铁矿企业上马投产,陆陆续续还将有一些企业继续建设投产。由于铁矿企业是耗电型的生产企业,部分乡镇已经出现电力供应不足的现象。在我们检查的三个企业中,八道河长沟铁矿、朱杖子发达铁矿都不同程度地受到限电的影响。据企业反映,==年==月到今年=月份期间,经常停电,有时每天停电达=、=次,每次=-=个小时,提前又接不到通知,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如发达铁矿,尾矿库距离选厂===多米,骤然停电容易造成尾矿和废水回流,企业叫苦不迭。

=、由于体制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乡镇政府(财政)无法追踪和监督企业除耕契两税以外的税种征收进度及应收尽收情况。企业的立项、筹建,少不了乡镇政府的协调与帮助,有人形容企业筹建期间是企业与乡镇政府的“蜜月期”。企业一旦投产,除需要政府出面解决矛盾与纠纷外,基本上与乡镇政府敬而远之。加上企业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某些基层税务所不急乡镇之所急,不主动向乡镇政府提供税收征管情况,使得乡镇政府(财政)对企业依法纳税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力不从心。

三、建议

=、利用税务部门对铁矿企业进行一般纳税人认证的时机,由县乡两级财政、税务、矿业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帮助企业建立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健全财务制度,促使企业规范化管理。既有利于税务部门清缴测算税款,防止税源流失。同时又能很好地对企业的效绩进行考核,促进全县铁业的持续发展。

=、随着近几年我县招商引资政策的不断深入,来我县投资的外地企业和个人越来越多,政府应切实从观念上、行动上转变职能,为企业服好务,帮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促进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更上一层楼。首先应当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懂得外来资金的注入,是解决县域经济投入不足的最有效办法,是利于县利于民的好事,它不仅能带动产业升级,促进铁业规模化、效益化发展,还能够起到辐射作用,带动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快我县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奔小康的步伐。另外,责成相关部门尽快制定一个既合理又适应当前形势的征山占地补偿参照标准,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不允许非法买卖。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协调乡镇政府、村组、村民与企业的关系,鼓励人们树立“大市场”观念,把外来投资者当作自己的朋友。对那些为难外来投资者,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决不姑息,严惩不怠。服务创造商机,商机才能引来凤凰,只有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改善服务形象,才能让县域经济走上高速发展的大道。

=、加大管理力度,杜绝非法买卖、私挖滥采等行为。在时下铁矿业迅猛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旨在“倒买倒卖”采矿资格和国有矿产资源的投机行为以及私挖滥采现象,虽然也富了一些人,但是由于没有形成产业升值,不利于我县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从扶持企业、整顿铁业生产秩序的角度出发,打击强买强卖、私下交易、私挖滥采行为已迫在眉睫。建议抽调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专门的执法检查机构,专门研究、解决矿产资源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加大对非法买卖矿产资源、私挖滥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必要时,定期组织开展全县矿业执法重点检查工作,对各个矿点、坑口业主及生产人员的采矿资格、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等进行全面检查。对那些小规模、无证照、破坏性开采的个体小矿点,特别是大中型矿床周边的小矿点进行整顿,对未按规定办理采矿证的矿点,坚决予以取缔,严禁私挖滥采、非法买卖现象的泛滥,确保我县铁业以及县域经济的稳定发展。

另外,随着铁矿频繁转让,交易额逐渐增大,税收流失现象日益严重,必须加大交易过程中所得税、营业税的征收力度,防止税源流失。乡镇政府(财政)、税务、工商、矿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资料共享,及时发现与掌握铁矿企业的交易行为和交易价格。乡镇政府、税务部门要“闻风而动”,准确测算交易所得、计税额和纳税额,及时向纳税人催缴,并责成交易的买方作为纳税保证人,负连带责任。同时协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欠缴税款的企业暂不予办理过户、年检、炸药供应等手续,采取各种措施,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制定技术规范,保证地质环境、林木绿化、耕地恢复及安全操作等方面有据可查,有标准可依。环保部门、林业部门、矿业部门尽快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荒山绿化技术标准、耕地恢复技术标准及安全操作技术标准,在企业立项审批过程中与企业签定协议,已经投产、开采的企业进行补签,强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制订和完善开发方案(设计),并按照签定的协议和技术规范保护和恢复环境、绿化山地、安全生产。

=、完善征管办法,确保财政征收。首先,在目前铁精粉价格趋于稳定的前提下,建议县乡两级财政、税务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到企业现场办公,根据企业所在地矿石的品质、品位及矿石来源等不同情况,本着灵活适用、因地制宜的原则,测算制定一个合理的吨铁精粉耗电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参照既定的标准计征税款。如以后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要求企业向基层税务机构和乡镇政府(财政所)申报,并经确认后及时调整计税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第二、乡镇政府(财政所)要加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制度建设以及依法纳税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帮助企业建立会计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及纳税申报制度。第三、赋予乡镇财政所税收协管员的监督职能,主动配合基层税务部门做好本乡镇辖区内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并实行岗位责任制。第四、基层税务部门要配合乡镇政府工作,定期向乡镇政府汇报企业税收收缴、入库进度情况,便于乡镇政府统筹安排收支,确保税款应收尽收,财政增收。

=、建立企业用电申报制度,合理调度电力资源。针对目前用电紧张的实际情况,要求各用电企业定期向电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用电计划,包括生产经营时间、停产维修计划、日最低用电量等情况。电管部门根据辖区内企业用电计划统筹安排,合理调度电力资源,确保电力供应。即使必须限电拉闸,必须提前通知企业,将损失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