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农村调研报告

关于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为了解我国农村建设情况,及时总结已有的典型地区建设经验,认真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决策部门制定更加具体详细的政策建议,由我委农村经济发展司与产业发展研究所共同组成联合调研组,于2005年10月8日至10日,前往江西省赣州市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做法及成效

(一)赣州市概况

赣州市位于江西省南部,现辖18个县(市、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83个乡镇。总人口845万,其中农业人口677.56万人,占总人口的80%;国土面积3.94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00.23万亩。3475个行政村,49139个村民小组。2004年,全市gdp达到398亿元,人均4710元,工业增加值97.7亿元,农业增加值114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38.35亿元,增长22.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2.84亿元,增长16.1%;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53元。

(二)新农村建设行动的发起

加入wt0之后,我国农业面临着在国际市场上如何保持竞争力的挑战;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乡镇机构面临着职能转变的问题;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村面临着劳动力转移的难题。为找出一条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赣州市委、市政府从2004年7月组织人员展开大规模调研,逐步理清了农村今后的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整合农村工作的资源和力量,通过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该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做法

赣州市于2004年9月提出并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主要内容是“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各地以建设新村镇为突破口,以“亲民、爱民、富民”活动为切入点,以村镇规划建设、“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和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突破口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新载体,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依靠群众、整体推进。

1、以村镇规划为龙头,开展新村镇建设。一是制定村镇建设整体规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所有村镇的规划设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划搞建设,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建立了科学的规划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村庄建设管理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的村镇规划管理体制,把村镇规划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全面开展“三清三改”工作。根据各个村不同的实际情况,按照“环境整洁、道路畅通”的要求,依靠村民理事会和村民代表会制定“三清”的标准,发动群众开展“三清”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保持农村卫生环境的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建立村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2、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发展新产业。一是完成了产业建设规划。根据当地的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区位特点、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按照每个县抓2-3个主导产业、每个乡镇抓好l-2个主导产业的发展思路,基本完成四大支柱产业和六大区域特色产业的规划工作。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方面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注重抓好龙头企业的建设;另一方面,切实加强主导产业基地建设,抓好产业化示范县、示范乡建设,形成基地带农户,“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格局。三是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通过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应用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农产品市场和信息体系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体系,有力地支撑农业的发展。四是抓好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大力组织实施赣南的脐橙、会昌的米粉、大余的金边瑞香、兴国的灰鹅、石城的白莲五个江西省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把全市主要农产品纳入标准化生产的轨道,把果业、生猪建成产值过百亿元的产业集群。

3、以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为依托,培育新农民。一是以市场为依托,以先进和实用技术、务工技能和三产服务培训为主要内容,大力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使18岁以上、45岁以下年龄段的农村劳动力基本掌握l至2门实用农业技术或务工职业技能。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整合现有的大专院校、职业学校、社会办学力量和企业培训基地等有效资源,构建农民培训体系。现已建立县、乡、村各类培训基地3929个,其中县级273个,乡级965个,村级2690个。建立农民知识化工程师资库,提高师资水平,组织专家遵循“规范、实用、通俗、易懂”的原则编写或选用培训教材。三是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各地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广泛开展订单培训、协议培训;根据作物的生长周期和农业主导产业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工作;对村两委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农业生产和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进行以发展本地主导产业、经营管理等所需专业技能知识为主的大专学历教育。四是开展以遵纪守法、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造就一批既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又有一定专业技能、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

4、以农业产业化为动力,组建新经济组织。一是按照“先运行、多扶持、后规范”和“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原则,要求每个县的主导产业都要建立相应产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二是大力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农资供应、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的经济服务组织,全方面覆盖产业体系。三是对合作经济组织在资金上、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能人牵办合作经济组织。

5、以创建文明村镇为先导,塑造新风貌。一是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广泛开展道德、法律、文化、科普“四进农家活动”。二是以开展创评文明信用户、留守孩关心工程等活动为载体,创建精神文明。组织农民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三是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将行政村为单位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延伸到共同利益更加紧密的以一个或几个聚集的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落,创建村组理事会,促进民主管理。逐步把乡村治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提高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四是进行文明村镇创建,重点建设一批标准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村镇。五是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实现每村有一个宣传文化阵地等。

6、抓好基层领导班子。紧紧围绕“亲民、爱民、富民”活动,把以“三清三改”、村镇规划建设、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成果,作为衡量、检验好班子、好干部的重要标准。通过从全国各大高校选拔大学本科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夯实乡镇基层领导班子。全面实施乡镇领导干部农业专业技能过关制度,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带领群众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的能力3实施乡村干部“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新农村建设知识培训工作。

(四)新农村建设的成效

一是村庄面貌有了大大的改变,“脏乱差”现象明显减少。共完成了6674个村庄的改水,受益人口达74.0246万人;改厕67273座,受益人口达70.3836万人;完成通村公路3420.94公里,其中宽4.5米以上的公路l579公里,3.5米以下公路1841.94公里。推广“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后,农民跟城里人一样在家里上厕,而且无臭无味。农民说,用上这种厕所真好,又干净卫生,又能保证种田的肥料供应。

二是农民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了较大改变。新农村建设刚开始的时候,政府干部下来层层做工作,农民认为政府在搞形象工程。当农民看到了新农村建设给自己带来实惠的时候,观念逐渐开始改变。农民由“要我做”变成了“我要做”,建设家园的热情空前高涨。

三是干群关系得到改善。以前乡镇干部下农村时,是“要钱要命”,而现在是“送钱送物”。赣州市农工部部长曾新方说:“现在去农村,农民会拉着你去他家喝茶。”

四是节约了耕地。近一年来,全市共拆除破旧猪牛栏、厕所57648间,面积75万平方米。清理农民无序建房2925宗,共计345336.1平方米;其中占用耕地510宗,计98025.19平方米;依法拆除54宗,复耕6367.09平方米。

二、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

2004年赣州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7388元和2553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2034元和383元,属于欠发达地区。辖区内又属低山丘陵区,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赣州无论从经济实力还是人均耕地面积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却率先发起新农村建设行动,形成了欠发达地区低成本推进型的赣南模式,其具体做法在广大中西部低山丘岭地区具有普遍的适应性,便于在全国同类地区推广。

(一)用人得当,领导先行

江西赣州新农村建设,是赣州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后发起的。其中,主要发起人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潘逸阳,是来自广东省的外调干部,中山大学哲学博士,其博士论文为《农民主体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以农村为载体、以农民为主体来进行的。这表明,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与地方党政主要决策者的开放意识、工作经历、知识层次具有密切联系。不论发起还是推广新农村建设行动,在现行体制下,地方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是首要领导的素质高低,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当地新农村建设行动的成败。

(二)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府深入开展调查,全面掌握当地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符合群众意愿的实施方案。通过强化宣传发动工作,公开扶持标准,创新补助办法,实行“以物代扶”、“以奖代补”。调研数据表明,公共设施中,政府与农民投资比例约为6:4,家庭设施中,政府与农民投资比例约为3:7。新村镇建设示范点由定点制改为群众申报制。村民自愿申报,愿意搞新农村建设的群众申报率达到80%以上的就定点,实行动态管理,择优选择定点,越积极、越先申请实施的农户就先实施,并给予较优惠的奖励政策,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同时注意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发言权。在规划编制过程当中,吸引村民代表讨论,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认定,通过村民自己制定村规民约保证规划的切实执行。通过群众推荐、选举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军人、老教师等有威望的人产生理事会,由理事会出面与广大群众协商化解矛盾,让群众做群众的工作,真正让农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行摊派,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正确处理阶段性目标和长远性目标的关系,既要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打好基础,分步实施。

(四)因地制宜,科学指导

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乡镇制宜,因村制宜。在村镇规划上,要根据当地客观条件,科学编制规划;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在方式方法上,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

(五)建章立制,规范操作

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把符合客观规律的东西形成制度和规范,建立长效机制,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持续良性发展的轨道。只有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才能确保新农村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必须有长效机制作保证。

(六)整体推进,突出重点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广大农村点多面广,一方面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另一方面,又要从解决好农民关心的具体问题入手,找准突破口,根据当前的资源和工作力量,突出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分步实施。赣南市把发展新产业和“三清”工作全面启动,改水、改厕、改路量力而行。

(七)典型示范,以点带面

赣州市各地在铁路、国道、省道以及公路沿线率先展开新农村建设工作,特别是在323国道、赣粤高速公路沿线,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

(八)整合资源,优化配置

一是整合部门力量。赣州市31个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新农村建设成员单位,承担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健全了考核措施,并发挥部门的优势,围绕整个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制定了详细的支持参与工作方案,部门整合有力地牵引了农村各块工作的整合。如规划建设部门要抓好村镇规划建设,按时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并负责在今明两年内对全市的县乡规划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岗位培训;国土部门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好土地审批关等。二是整合各类资金和项目。依据各级政府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包扶单位助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将各方资金统筹到新农村建设上来,提高了各部门资金分散使用的效益。三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行企业、学校、个体工商户与村庄结对,建设新农村的“1+1”模式。

三、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范围广、对象复杂、难度大

新农村建设涉及到农村生产、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千千万万农户,投资范围广,投资金额大。我国农村各地经济条件、地域特征千差万别,基础设施投入和公共服务需求有很大差异。目前,国内一些地方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但大都刚起步,经验不足,区域性的成功经验是否适合在全国推广尚待验证。

(二)新农村建设缺乏法制化的制度保障

现实工作中,许多地方的发展思路和具体措施随领导人的更换而发生重大调整。赣州虽然将新农村的发展规划通过地方人大表决方式加以稳定,但因没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同样面临法制化制度保障问题。由于各地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如果因领导人的轮换而使新农村建设行动出现多次反复,势必严重挫伤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农民的积极性,削弱党和政府的领导权威。新农村建设行动如何通过法制化途径,获得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是今后面临的一大挑战。

(三)政府投入严重不足

全市自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累计投入的资金近5亿元,其中财政安排6300万元,捆绑专项资金1.2亿元,吸引社会资金3.1亿元,资金投入中政府只占30-40%,农民占到60-70%,而目前赣州的新农村建设尚未全面铺开,只是在点的层次上进行,覆盖村庄的数量比较少。根据对赣州18个村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目前江西赣州农村要完成“六通”、“五改”、“两建”十三类待建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政府和农户在内的各村人均总投入需要1913元,其中需要政府补助48%。从目前政府给示范村的投入看,资金缺口依然较大。例如,兴国县1年来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的财政资金300多万元;兴国县4000多个村落,有能力搞示范的目前只有200多个,约占全部村落的5%;另外,道路资金缺口大,兴国县的交通经费只够建58公里,但已安排190公里的建设任务,政府补贴资金难以保证到位。

(四)资源整合困难

现有的许多涉农项目资金,由于来自不同的部门,在使用上难以整合起来,难以根据各地发展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以发挥更大的整体效应。兴国县副县长欧阳巧文说:现有的支农资金比较分散,整合的时候不仅涉及到利益调整,还涉及到资金用途的改变,不符合资金的使用政策,可能会有一定的管理风险。

(五)农村土地管理法规不完备

土地法中虽然有“一户一宅”规定,却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这使得在村庄整治改造当中,一户一宅的政策法律依据不够完善,在清理一户多宅的过程中,许多问题难以处理。如在拆除空心房的时候,农民会以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不能拆等种种借口拒拆。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强行拆除会引发干群矛盾;如果不拆,又会影响整个规划的顺利实施。

(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易突破省政府规定的上限

赣州市通过“以物代扶”、“以奖代补”的方式激励农民投身于村庄公共设施的建设。例如修路,农民只有在铺好路基的时候,政府才会去修建路面。江西省规定的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农民为铺好路基所花的费用往往超过此限额标准。农民自愿的行为与省内现行政策规定相冲突,以致许多时候农民自愿筹资筹劳被视为加重农民负担。以兴国县长迳村为例,该村通硬化路待建费用需77万元,政府资助42%,农户分摊58%,村人口4211人,人均建路负担为106元,远远超过省里规定的标准。

四、政策建议

(一)选择不同地区先行示范,再逐步向全国推广

根据近郊、平原和山区等经济特征,在东、中、西部各找若干地区先行试点。可优先考虑新农村建设已经有一定经验的地方作为试点,如在江西赣州市。在总结各地经验,完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再向全国其它地区推广。

(二)以法制化方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

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列入“十一五”规划,明确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未来5年国家重点投资的领域。制定并出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明确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将在未来的几十年里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最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关立法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稳定的法律制度保障。

(三)扩大新农村建设的财政预算投入,单列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

制定财政预算时要单列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投入应能满足新农村建设阶段性投资的需要,并明确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的比例。近两年来,地方财政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的比例为9:11,配套资金比例可参照此执行。

(四)整合各项支农资金

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所有支农资金由该机构统筹使用。各地在村庄规划的指导下,根据项目向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申请资金,各省、市、县设立分部,负责项目的审批、资金的拔放和监督。若部门资金由于利益整合困难,可考虑部门资金下到基层的弹性化和地方化管理,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在现行体制下,对不太符合部门规定但合理的地方资金整合行为,给予灵活宽容对待。或者由涉农资金相关部门联合统筹资金的使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五)完善和制定宅基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相关法规

针对《土地法》中“一户一宅”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一户多宅”的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征收较高金额的宅基地占用费;或者修订法规,允许集体土地所有者以司法途径收回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宅基地。制定并出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为农村各类合作组织的发展扫除法律的障碍。同时给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所办实体减免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扶持其发展壮大。

(六)进一步完善并尽快实施农民筹资筹劳管理新办法

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农村道路等公共设施具有一次性投入大、收益期长的特征。我国的财政实力目前尚不能完全负担农村公共设施的提供,需要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来参与新农村建设。2005年7月农业部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赋予省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农村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筹资限额的权力。根据今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一方面省级政府要适当提高筹资限额标准,为村民自愿筹资留出更大的灵活空间。限额虽然高,只要农民真正享有民主权利,政府不强行摊派,并严格按“一事一议”表决,农民会自我约束资金筹措负担;另一方面要根据基础设施一次性投入大、长期维护费用低的特点,改年度限额为3年或5年总限额,允许农民跨年度使用筹资限额。建议农业部尽快完善“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并颁布实施,为各地根据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提供新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