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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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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调研报告

农村调研报告

关于对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调研报告

2月下旬至3月底,市政协调研一组就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深入浚县、开发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深入县区、乡镇、村庄和有关企业,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集中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并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赴江西赣州等先进地市考察学习,在多次讨论、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在我市调研的基本情况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

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识水平明显提高。调研中可以看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认识明显提高,强化了抓好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制定了发展目标、基本标准和工作措施,在全社会初步形成了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2、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2005年,浚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85%,旱涝保收面积达到78%,蝉联省“红旗渠杯”十一连冠,被确定为省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机耕面积达到90%,机收面积达到84%,粮食总产达60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发展龙头企业8家,产业化经营组织64个,经纪人3300人,带动农户6.5万户,初步形成了农业产业化生产格局。

3、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2005年,浚县农业总产值达到19亿元,增长13.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80元,增长17.6%。开发区打柴口村积极实施城乡一体化,村集体固定资产3500余万元,村民全部住二层楼房,户户拥有商业门面房,农民收入来源稳定,年人均收入5000元以上。

4、城镇化扎实推进,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浚县积极实施了农网改造、饮水改造、县乡道路建设、中小学校舍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善堂镇以“市城乡一体化试点镇”为契机,狠抓小城镇建设,目前已成为一个基础设施配套,对周边乡、村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示范城镇。开发区下辖各村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王升屯新村已经投入使用,近600户村民乔迁新居,村里物业公司、活动中心、老年公寓、门诊等设施一应俱全,水、电、气、暖都已配套接通,城市化社区基本形成。

5、民主法制不断健全,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依法治村活动广泛开展,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普遍实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农村基层民主得到发展。同时,随着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在文化、服务、娱乐等方面的支出持续增加,移动电话、计算机、互联网开始进入农户家庭,农民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从我们对浚县、开发区调研的情况看,虽然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是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标准和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受下列一些因素的制约:

1、农民收入仍然偏低,增收后劲不足。近年来,虽然进一步加大了支农力度,但农村土地有限,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缺乏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加之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因此仅靠现有土地和种养方式很难实现农民收入的突破。与此同时,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经济效益普遍偏低,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弱。

2、村镇规划建设水平低,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不少村庄建设缺少规划或者规划编制不够完善,执行不严,部分村镇建设无序,管理水平低下。多数村没有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村民环保意识淡薄,农户将生活、生产垃圾堆放在院内、大街上,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村中街巷缺乏硬化,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给农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3、农业产业化程度低,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目前农业生产方式普遍粗放,农产品加工程度低,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大多停留在初级生产加工上,精深加工很少,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弱。此外,农村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农业科技推广难度较大。由于农户缺技术、少经验、无资金,无法形成规模效应;高效经济作物比重小,名牌产品少,市场占有率低;优势农产品规模小,布局分散,缺乏产品优势和规模优势。

4、农民整体素质不高,致富能力较弱。在思想观念上,部分农民和基层干部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建新村的错误认识,“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在文化素质方面,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接受新事物、新技术较慢;在技能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还比较少,体能性的务农、打工占绝对比例,这严重制约了农民的发家致富。

5、县乡财力不足,村集体缺乏公共积累。浚县2005年财政收入完成9501万元,人均142元,远远低于全省人均441元、全市人均571元的水平,县乡财政属于吃饭财政,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力不从心。全县489个行政村,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仅有70个,占14%,这些村的集体收入主要是承包费、租赁费等,少的仅几千元,多的不过数万元,很难发挥实质性作用。有的村虽有集体收入,但是却按人头分到各家各户,并没有公共积累。

6、部分村“两委”组织的民主管理意识不强。有的村支部书记把村委会视为下属,干预和包揽村委会工作;有的村委主任认为村民自治就是自行其是,片面强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重大事情不向党支部请示报告。个别村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所设监督机构没有正常运作;部分村的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程度不高,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关于在江西赣州考察学习的情况

针对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远赴江西赣州考察学习。通过对瑞金市、赣县、兴国县、于都县、会昌县的实地考察,我们感受到,赣州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步早、抓得实、效果好。该市早在2004年就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决定》、《2005—201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并围绕“五新一好”(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以“亲民、为民、富民”活动为总抓手,以村镇规划、“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和文明村镇创建为切入点,以村镇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基层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的突破口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新的载体。目前,该市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科学合理的工作体系,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新农村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其主要做法是:

1、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赣州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尤其是通过一些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市农村深入广泛地进行了宣传发动,在广大农民群众中产生了共鸣,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的主人翁意识,较快形成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在推进过程中,组建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充分发挥其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务,使群众做群众的工作、群众的事情群众办成为主旋律。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引导新农村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建设新农村中,赣州注意辩证处理阶段性目标与整体目标的关系,选准切入点,分步推进。一是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把“三清三改”作为启动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与此同时把搞好村镇规划作为管长远、管根本的基础工作来抓,减少投资浪费。二是在集中整治农村违规批地、乱占耕地建房的基础上,堵疏结合,引导农民拆除“空心房”、流转宅基地,改造旧村落、建设新村镇,使“空心房”这一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三是着力推进村庄整治和改造,使农村的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在较短时期内有了一个较大的改观。广大群众从看得见的变化、摸得着的实惠中受到触动,自觉自愿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四是抓点连线扩面,适时开展了文明创建活动,用点线面结合的办法形成了一批典型示范村落,使农民自愿参与的程度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

3、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路径。在工作路径上,首先是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由村民自主推选产生,通过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实现村民的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其次,在新农村示范点的建设中,采取“统一扶助标准、择优选择定点、实行以奖代补、农民自主建设”的办法进行推动。“统一扶助标准”,就是政府根据本地农村实际和自身财力状况,确定建设项目及补助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定点”,就是通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与农户签订建设意向协议,自主向政府申报,把农民自愿参与率高的村确定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并实行动态管理,政府对示范点进行项目建设补助。“实行以奖代补”,就是改变过去政府资金拨付办法,以政府采购实物进行补贴的形式,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建设家园,使政府投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又使农民成为投入的主体和受益的主体。“农民自主建设”,就是村庄的整治改造、“三清三改”、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的建设,都通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来组织实施,做到建设资金由理事会筹集管理、建设合同由理事会签订、工程进度由理事会督促、建设质量由理事会监管。同时,立足欠发达地区农村实际,积极探索了一些花钱少受益面大的技术路径。

4、整合力量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一是强化领导。市、县两级都成立了以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县直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指挥、调度和协调,整合领导力量、整合资源、整合资金项目,指导、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二是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市、县、乡万名机关干部深入农村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并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指导和参与新农村建设。三是对各类涉农支农资金和项目统筹安排和集约投放。各级财政设立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建立了多元化筹资机制,广辟资金渠道。四是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尽其所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形成全社会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的浓厚氛围。

5、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稳中求快,确保了新农村建设健康持续深入向前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赣州从启动这项工作开始就一直强调要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并注意正确处理几个关系。一是急与缓的关系,既从农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同时又尊重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不急于求成、浮躁冒进。二是远与近的关系,着眼长远搞好规划,同时又立足当前,根据当前工作实际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阶段性工作任务和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三是点与面的关系,坚持抓点带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不平衡发展带动全面发展。同时,注重建章立制,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下来,使新农村建设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发展、良性循环的轨道。

自去赣州考察以来,调研组的同志一直在讨论、在反思:与我市相比,赣州的村落聚集程度很低,农业经济基础较弱,农民人均纯收入(2005年约2690元)不高,但为什么赣州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头,成为全国各地学习的样板?这给我们以深深地启示。主要是:

1、新农村建设必须从农民身边最直接的利益入手。新农村建设千头万绪,必须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愿意、最容易得到实惠的具体问题入手。赣州以“三清三改”为突破口,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基本实现了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彻底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现象,农民群众深深地感受到了党的恩情,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新农村建设得到了农民发自内心的拥护。

2、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充分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赣州通过宣传发动,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规定全村80%以上的农民自愿同意后,才能被确定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从而较好地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

3、新农村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赣州市在制定规划时坚持因乡镇制宜,因村制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村庄建设中不大拆大建,“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不增加农民负担,节约了投入成本。

4、新农村建设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赣州市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委常委、市委农工部长为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市委农工部参与,制定目标考评方案并负责进行考核,不定期派出督导组督促检查,在全市通报正反典型。同时涉农部门之间责任明确,实行联动,形成了合力。

5、新农村建设必须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的工作重点是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赣州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村镇规划设计工作;强力推进“三清三改”,着力建设了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带动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大力培育新农民,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让18岁—45岁的农村劳动力基本掌握1-2门实用农业技术或务工职业技能等,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6、新农村建设必须注重政策的引导带动。赣州注意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吸引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参与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村镇规划、“三清三改”、“空心村”改造等诸多事务中,出台并认真落实一系列资金投放倾斜政策和规费减免政策,起到了良好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对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建议

通过深入调研和对赣州经验的学习,结合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实际,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要统一领导机制,统一办事机构,同步推进工作。建议党委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书记担任具体办事机构领导,市、县直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实行联动,形成合力;乡镇一级集中力量抓新农村建设,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以此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首要任务;村两委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把建立健全党支部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载体。同时,要着眼长远,搞好长期发展规划,建议制定《鹤壁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作为长期指导我市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明确责任,分解目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对口帮扶、全社会参与支持的创建工作新局面。一是制定责任目标,定期督促检查,并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二是实行规费减免政策,规定市、县各级各类规划设计单位为小城镇、中心村编制或审核规划时,只收规划设计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设计任务,所需规划设计费用由县区、乡镇财政统筹安排;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本级规费减半收取或只收取工本费。三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细化方案,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特别是规划建设部门要抓紧抓好村镇规划建设,按时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并提供多类型的村镇规划、设计图纸供各地参考。

3、选准切入点,抓好示范点,突出工作重点,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议:我市新农村建设从整治村容村貌入手,狠抓“三清四改”即清垃圾、清庭院、清街道,改水、改厨、改厕、改圈,达到“四化”即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彻底治理脏乱差现象,让农民喝上干净水,用上卫生厕,住上漂亮房,走上平坦路。

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鉴于我市乡镇少、村庄少、机关多的有利条件,建议今年每个乡镇确定的示范点不少于2个,同时大力开展结对帮建活动。县区党政领导每人在挂钩联系的村镇,分别抓好1个村镇的示范点建设;有条件的市、县直单位要分别在包乡扶村所在地抓好1个示范点建设;各乡镇除了要抓好本乡镇新农村建设的日常工作外,也要主抓1个村示范点建设;各级领导和单位结对帮建的新农村示范点不宜重复交叉。

要把空心村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对空心村的整治,要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对村庄内废弃的旧房、猪牛栏、厕所和一户多宅闲置的房屋进行全面清理,予以拆除。对尚可利用的房屋允许依法流转。拆除旧房屋和对拆除旧房屋空出的宅基地转给他人建房的,可以通过协商给予适当补偿。在人口集中、交通比较方便、经济基础较好的地方,鼓励规划建设社区型农民新村,鼓励村民向新村集中。

4、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需要,积极探索建设新农村的组织形式,深入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具体问题入手,调动农民积极性,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建议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农民成立类似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的组织,并以此为主要组织形式,通过农民群众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建设、自我监督,推动村镇建设。组织成员主要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工人、老教师和农村能人中有声望、有能力、有公心的人组成。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做到“多支持、多沟通、多服务、少干预”,指导该组织制定章程、建立制度、规范运作;鼓励和支持其自主管理、民主运作、大胆工作。党员较多的,可以设立党小组,充分发挥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

5、发挥优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产业,拓宽农民增收就业渠道。要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采取一种产业确定一个发展思路,明确主要市场目标,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培育,尽快形成一批优势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带区,实行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要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现有的专业村、特色产业生产规模,不断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拉长产业链,把企业做大做强。要组织城市工业企业把能向农村扩散的上游配套产业,逐步向农村转移,提高对农民就业增收的吸收和带动能力。

由于乡村之间千差万别,发展不平衡,各有优势,建议从实际出发,因村制宜,划分不同类型,走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道路。近郊村可重点发展二、三产业,突出为城市服务的特点;近企村可重点发展为企业配套、服务的产业;城中村可全力以赴发展为城市服务的第三产业;纯农业村就要加大种植业调整力度,发展养殖业和粮食深加工;山区村可重点发展养殖业、林果业和畜牧业;地少人多村可重点发展劳务经济,等等。

6、以农业产业化为目标,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形成农村新机制。要大力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引导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同享的利益联接机制。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扶持力度,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整合财政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支持优势产业项目建设。将农业产业化工作列入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年度考评内容,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按照“先运行、多扶持、后规范”和“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发展、壮大农村新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推广农民经纪人、种养大户、各种行业协会、专业协会、联合社、经联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建立起覆盖农业产业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群体,做到乡村主导产业有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覆盖农户达到60%以上,大力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同时,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农资供应、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的经济服务组织。

7、整合资源,建立基地,制定培训计划,把提高农民素质作为新农村建设成败的战略根本,努力培育新农民。要进一步整合我市教育资源,引导职业技术学院、技校、民办学校等尽快适应形势发展,设立相关专业,创建培育新农民基地。每个县区建立一个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重点建设2-3个骨干专业,每个乡镇建立一个职业培训基地和一个主导产业培训基地,做到培训基地、培训教材、师资队伍三位一体,争取用3—5年时间,把全市农村16—45岁的劳动力轮训一遍。在培训内容上:一是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二是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增强农民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反对封建迷信,改变陈规陋习,造就一代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又有一定专业技能、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

8、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着力抓好村镇规划,重点发展小城镇。村镇规划中,要区分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防止一哄而上、千篇一律。建议2年内完成所有村镇的规划设计工作,并实行严格管理。凡是已经有建设规划的村镇,要严格按建设规划审批农民宅基地,不得在规划区外批宅基地;未作出规划的村镇,必须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未完成规划编制前,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要引导鼓励建新拆旧,纠正一户多宅现象。凡到规划区内建新房的农户,必须拆除老宅基地上的旧房,其老宅基地由集体统一收回或流转;凡不愿拆除旧房的不得批准其在新宅基地建房。各乡镇应加强规划建设管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确保村镇规划的落实;鼓励制定村规民约,把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结合起来,建立科学、高效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

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编制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规划要适度超前,条件好的要高起点规划建设。规划中应注意保护有价值的传统民居等文化遗产,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要突出农村特色,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规划建设模式力求形式多样,可充分利用山形地势,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形成不同的风格,设计成自然村落式、农村社区式、田园农庄式、旧村整治式、城郊集中式等多种形式,防止搞成千村一面的线条式规划。要提供多种房型供农民选用,避免过多的下店上宅火柴盒式的、车厢式的低水平建筑。

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以城镇化引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以县城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心建制镇为重点,健全小城镇的居住服务、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小城镇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正确引导乡村企业向城镇集聚、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流动和到城镇就业,注重发挥小城镇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功能。

9、抓住机遇,奋发有为,跑部进省,广开渠道,整合资金,千方百计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要认真学习和研究中央、省委的文件,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城乡一体化试点为契机,用活、用足上级扶持政策。相关部门要把项目打捆,跑部进省,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和支农资金。同时,多方筹集社会资助,努力调动农民投资投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包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筹资机制,广辟资金渠道,全方位加大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投入。还要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和后劲,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经济支撑。

10、以文明创建为载体,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塑造农村新风尚。在广大农村大力倡导“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念,认真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组织农民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实施“八个一工程”,即创建一批达标文化站,新建一批农村文化设施,培养一支文化工作队伍,扶持一批农民业余剧团,建立一支村级电影放映队,培育一批特色文化村,打造一批文化产业,树立一批村镇社区文化示范点。抓好基层群艺馆、文化站、图书室建设,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利用各种节庆日、民族传统节日、农闲时间和农村集市日,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对违法经营场所进行取缔,确保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通过村级自治组织经常性地开展“卫生庭院”、“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庄”、“信用村”、“信用户”等群众性评比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按照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点面结合、联片创建、注重效果、增强辐射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一批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精心打造一批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村镇精品,带动文明村镇的全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