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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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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农村调研报告

*县地处秦巴山区,面积××××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179个行政村,总人口28.9万,农业人口26.1万名。全县共有党组织521个(党委31个,党总支13个,党支部477个),共有党员10331人,其中:农村党支部209个,农村党员6329名,流动党员639名。2005年全县生产总值11.2亿元,财政收入2436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1839元。近年来,我县在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同时,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提供了加强的政治保证。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工作,近期,我们通过对群众信访件、案件查办和警示训诫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并深入到城关镇中坝、涧池镇西坝、平梁镇新河等10个村采取走访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了一些感性的认识。现将情况整理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狠抓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清正为民

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的重要措施。我们把夯实廉政教育基础为切入点,将党风廉政知识纳入镇村干部培训主要内容和第三批先进性教育必学内容,共讲授廉政党课场次,对名镇村干部、名农村党员进行了廉政知识培训。同时,各级各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讲廉政课、召开专题报告会、播放电教体、举办知识竞赛和廉政歌曲大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树立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在正确舆论的引导下和高尚情操的鼓舞下,涌现了一大批廉洁从政,一心为民的基层党员干部。城关镇中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代权,在月工资仅410元的情况下,带领村两委会一班人指导本村农民发展经济。2003年,该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元,到2005年已达到元,年均增长%。三年来,张代权的小车为计划生育、退耕还林等村务工作行程公里,可他从未在集体报销过一分钱的汽油和修理费,村两委会的其他干部月工资不足400元,也毫无怨言,默默奉献。

2、建章立制,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职务行为

为了规范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的职务行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我县加强制度建设,推行村务公开,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单位,使群众在方便中得到实惠,在明白中消除了误解,群众对基层单位的满意度不断上升。一是实行“村财乡管”制度。针对当前我县村级财务管理上存在的财会人员不稳定,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差,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农村基层干部违反财经纪律较严重的现状,我县于200年出台了以“村财镇(站)管”为主要内容的《汉阴县村财乡镇代管纪律规定》、《汉阴县村级会计委派制验收办法》,并在各村成立了理财小组,对较大支出和各种票据实行村两委、理财小组、镇农经站三层审核,基本做到了账目清楚、指出合理。经过近三年的改革实践,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初步形成了以村财镇(站)管为主体、村财镇审和自我管理为辅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新机制,全县179个村级组织中,有个已实行了村财委托镇管,占到97%。二是大力推行村务公开。自1999年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制度以来,我县制定了《汉阴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汉阴县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办法》、《关于进一步进全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健全了领导机构,组织了学习培训,统一了思想认识,在全县各镇和村委会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政务和村务公开,目前全县18个乡镇已全部推行政务公开,有179个村(居)委会实行了村务公开,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基础上,我们大胆探索村两委班子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述职述廉、党建工作述职等制度,使群众对政务、村务、党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不断提升。三是积极探索村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制度。针对部分离任村干部经济手续不清、交权不交账等现象,我们对各村名村级离任干部实行了经济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布于众,使村干部清白离任,群众放心原任,新任干部大胆接任。

3、强化监管,严办基层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

在重大项目实施、大额度集体资金使用、集体土地调整或转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乡镇党委、纪委切实加强对各站、办、所和村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对胆敢违反政策和纪律,侵害群众利益和谋取私利的党员干部,决不姑息、绝不手软。,我们坚持围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对不廉“村官”的查处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办案保驾护航作用;围绕稳定工作,查办大要案,做到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促进工作,维护稳定。2003年以来,全县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贪污、贿赂等以权谋私的案件件,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予以警示训诫人,警示了全县的党员干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存在问题及成因

当前,农村党组织在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卓有成效,大多数党支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做得比较好的,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又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还远远不能令人乐观,面临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口袋帐”、“包包帐”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现象还偶有发生。如:一些村党务、村务公开不到位,群众想知道的不公开,群众不想知道在公开,群众经常到的地方没有公开栏,群众不常去的地方设有公开栏。如。一些农村党员干部经济不清群众观念淡薄、形象不佳、作风不正,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事,不依章理事,对涉及土地征用、出租等重大事项,不民主决策,凭关系、凭感情,个人说了算等等。如: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政治的安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

1、一些基层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单位的基层领导班子,甚至是主要领导,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对,畏难思想抬头,怕得罪人,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听之任之。有些村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机关干部的事情,与己无关。有的乡镇在处理村干部的问题上,存在求太平,过得去,别出大乱子的思想,轻视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

2、各种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还不够。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土地拆迁安置款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有图形式、搞花架子的情况。尽管大力推行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但由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随意性很大,执行落实不到位,削弱了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有待加强。一些乡镇尚未建立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下属单位特别是村两委会的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不少地方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4、法律规定不够完善,不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实践证明,村财乡镇代管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预防村官腐败的有效途径,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它和乡镇政府的关系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村委会依法管理“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因此,以政府权力推行村财乡镇代管似有违法之嫌。有的村便以此为由,拒不将本村财务交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给当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留下隐患。此外,村委会干部实行村民自治选举后,非党员的村干部占有一定比例,对这一部分村干部的监督除了批评教育外,在立法上存在空白,因而缺乏有效的法律纪律约束措施,出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无法监督,公安、检察机关又监督不了的局面。

四、对策和措施

针对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我们认为应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人。教育是一项治本工程,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强化廉洁自律行为。要注意把握教育的时机,突出教育的及时性,在过年过节等特殊“关口”,或者群众对某一干部有所反映时,进行廉政预警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要结合本地一段时期内存在的问题,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以身边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要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针对村干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的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基层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活动。力争通过教育活动,使基层党员干部廉责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三提高”,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带头遵守法纪,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是要健全制度,通过制度规范人。健全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职务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和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进一步健全和执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的操作流程图,并强化监督制约,使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程序等形成制度,真正达到公开、透明、全面、真实。

三是完善立法,通过法律约束人。建议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委会自主管理村财务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加村财乡镇代管的规定,使目前普遍推行的村财乡镇代管有法可依。要尽快出台切实可行的、有震慑力的规范非党员村干部职务行为的法律法规,使对非党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有法可依、有纪可循。

四是加强监督,通过监督制约人。要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严格执行“村财乡管”制度,大力推行村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各村执行民主决策制度情况,着力抓好对“一把手”和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公益工程招标等重点的监督。要加强自下而上的监督,继续执行村干部在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述职述廉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村级理财小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事务。要强化党内民主监督,进一步落实各项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切实抓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五是要强化责任追究,通过追究督促人。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基层行业不正之风。要制订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办法,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要及时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件、举报信,定期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对发生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既要敢于运用纪律处分手段,又要充分发挥警示训诫的作用,善于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手段,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真正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同时必须及时、严肃地查处基层干部中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

六是要提高待遇,通过待遇吸引人。目前,我县村级干部的报酬普遍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官抓村务工作的积极性。因此,要逐步适当提高村干部的报酬,吸引那些既有经济头脑,又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年轻人参与到村两委班子,带领本村群众发家致富,搞活农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