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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新农村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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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新农村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新农村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2005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再一次引发人们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关注和思考,为了解当前我区广大农村文化建设情况,学习借鉴先进

地区农村文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以促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步伐,根据今年统战系统调研计划安排,由中共蕉城区委统战部牵头,民盟蕉城区委、民革蕉城支部等组成调研组,联合开展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调研活动。2006年6月至8月在区委常委区统战部长王丽云、区政协副主席民盟蕉城区委主委郑贻雄带领下,调研组与区文化部门负责人一起先后深入我区沿海山区乡镇及20多个村居进行调查,通过座谈、访问、视察等形式了解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活动的情况,还先后前往泉州市泉港区和莆田市荔城区等地考察取经,在认真分析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一、我区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

2002年10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决定》颁布以来,我区农村文化建设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全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活动的开展有了新的进展,特别是民间文化多元化发展尤引人注目。但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广大农村文化生活的贫瘠让赌博、迷信、色情等有机可乘,从而影响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状况比较普遍,具体情况是:

1、阵地建设不平衡,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我区16个乡镇(街道)文化站中产权明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仅七都、金涵和位于猴盾村的区少数民族文化站三个站,其余各站或一直以来就没有站址,或系借用其他单位的场所,面积狭小,设备简陋,功能不全。据不完全统计,我区有76个行政村建立了村文化活动室,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27.3,但大多数村级文化活动室只是挂一张牌而已,形同虚设。而且原有的文化设施普遍老化。据调查,现有的部分乡村影剧院多建于上一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现多数已成为危房不能使用。

2、乡镇文化事业投入少,活动经费短缺。据了解,“十五”期间上级省、市厅、局对我区文化事业的投入累计达55万元(其中扶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4万元,维修、设备添置经费23万元,文物经费8万元),我区年文化体育事业经费财政预算9.4万元,其中文体局文化事业费1.1万元,图书馆经费(包括图书购置费)4.3万元,体育事业经费4万元,但这些大多为人头经费,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已相当紧张,真正用于开展业务工作的已所剩无几。文物事业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由于缺乏资金,使得文物部门无法对一些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也无法向民间征集文物。我区民间资本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很少,几乎没有,只有在2004年开始的天后宫(妈祖庙)修复工程中,募集到民间资本100多万元。全区乡镇现有的文化站所除少数外,绝大多数是多年来未能添置新书,且文化活动器材贫乏。

3、文化队伍人才紧缺,整体素质在下降。我区16个乡镇(街道)文化站均为一站一编制,由于基层文化站待遇低,难以吸收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人才,而且原先进人渠道不规范,素质参差不齐,目前在编的有12人,但仅有9人在岗,被乡镇挪作他用或被外借的有3人,即使在岗的也往往兼有乡镇(街道)的其他中心工作,难以做到专干专用。现有乡镇文化专干平均年龄偏大,由于缺乏培训学习,知识老化现象比较突出。

4、文化活动少,农民文化生活依然贫乏。每年农村的文化活动主要是在各种节庆日、纪念日以及民俗日,由各乡镇文化站通过联办、协办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民间文艺演出、书画展、图片展、拔河赛,及棋、球类比赛等。上级宣传、文化等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下乡”活动一年仅二至三次,也只到2-3个乡村,活动形式多为慰问演出、义务题写春联、电影公映等,活动次数与形式十分有限。近几年,随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民间民俗文化活动又重新活跃起来。在一些传统的节庆日,一些乡镇、农村都有开展一些民间民俗文化活动,最有名、最具特色的是霍童的“二月二灯会”和畲族聚居村的“三月三畲歌对唱”。但这些毕竟是少数乡村举办的少数文化活动,广大农村看电影难、看戏难、看书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四难”问题依然突出。尤其是在电视网络广泛普及、网络文化盛行的今天,由于国家将卫星电视节目由模拟转为数字接收后,我区广大农村原电视“村村通”设备未及时更新,绝大多数乡村群众只能收看1-3套外地节目,许多偏远山区基本无法接收电视节目。群众长期看不到中央、省、市(区)的电视节目,也得不到发展生产的信息技术的指导和服务。乡村文化生活贫乏,除了聊天、打牌外,农民没有其它文化活动,导致一部分群众沉迷赌博和庙会活动,致使一些地方赌博及“六合彩”等歪风盛行。

二、农村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区农村文化建设步伐滞后有历史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长期以来对农村文化阵地建设重视不够,对优良传统文化的偏见和缺乏支持,给各地农村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带来消极影响,而经济欠发达、投入不足也严重约制了农村文化的发展步伐,但从各级政府自身来说,存在以下比较突出的问题。

是对农村文化建设认识滞后。由于各级领导对文化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认识不足,特别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口号下,相当多的人认为文化工作是软任务,是花钱多效益少的社会公益事业,可搞可不搞,又不愿意花钱投入,致使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滞后,从事文化事业的同志心灰意冷,缺乏积极性,大多放弃主业改做乡镇中心工作。

二是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不足,活动经费严重短缺。目前由于国家财政投入少,地方财政又有困难,未能落实每年地方财政收入1-2用于文化建设的政策。除了人头经费外,区、乡用于农村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几乎没有,导致文化设施建设滞后。乡镇文化站不能依靠自身发展,依靠产业化、市场化运作生存困难。目前乡镇只能勉强发放人员工资,没有文化建设项目,没有添置文化活动器材,图书室的图书不能正常更新。

三是文化管理体制不畅。一方面,乡镇文化站专干以块管(乡镇管)为主,人员大多被乡镇抽去从事中心工作,专干没有专用。区文化主管部门无法对他们进行调配和交流使用,基层文化站人员长期处于固定状态,没有交流、缺乏工作活力。而且乡镇财政对文化站投入极少,管理不力,导致相当多文化站形同虚设,没能发挥农村新文化主阵地的作用。另一方面,广电与文化分属两个职能部门,对农村的传媒文化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协调。而且农村地域广、人口分散、广电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收益小,仅靠广电部门是无能力承当农村广电网络建设。虽然国家规定到2010年农村地区20户以上的村全部实现网络村村通,但原有“村村通”的用户并未列入新的网络“村村通”工程计划,得不到上级补助资金,导致我区目前许多乡村原有接收设备无力更新。在卫星传播电视节目由模拟转为数字接收后,广大农村地区只收1-3台外地的电视,无法收看省、市、区电视节目。

三、加快我区新农村文化建设步伐的思考与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需要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适合广大农民群众口味的文化生活。实践证明,凡是文化生活比较丰富,群众精神比较充实的地方,社会风气、社会治安状况就好。而那些文化生活贫乏的地方,不论富裕程度如何,封建迷信和宗教势力就会抬头,社会治安恶化、干群关系紧张等现象突出。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群众文化工作是新农村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而且乡村群众文化中心和文化网络的形成发展,可以将农村文化建设推向一个新的水平,不仅使群众得到高尚的精神享受,同时在稳定社会、发展经济上也起到重要作用。农村文化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凝聚人心,聚合民力的作用,它将有力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改变目前我区农村文化建设滞后的状况,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和经验,加快新农村文化建设步伐,我们建议: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建设强大的基层文化阵地。一要认真贯彻中央《意见》和省政府的《决定》精神。规划好新农村建设中基层文化阵地布局和建设问题。结合乡镇建设规划,通过改建、扩建、调剂改造、新建等途径,加快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步伐。二要加强文化宣传工作。文化宣传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强有力的宣传文化,就没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所以党政领导及宣传部门要时时关心和宣传新农村文化建设。三要加大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一方面认真落实每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2%用于文化建设的政策,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对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对实施文化站达标建设的乡镇给予资金扶持和奖励;另一方面学习借鉴南平、泉州、莆田等地的做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乡镇文化事业,积极开展民间融资活动,通过村企共建、村校共建、村庙共建以及城乡共建等方式,引进资金和文化活动器具及资料,满足乡村群众平时读书看报和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之需。

2、创新机制,培育新型文化队伍。通过择优招聘,将思想素质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充实到乡镇文化干部队伍中。配齐配好乡镇专职文化站长和村级文化协管员。加强对乡村文化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文化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鼓励乡村文化工作人员自学、进修,有目的选送部分人员到相关院校深造。同时进行业余文化人才资源普查,大力培植业余文化队伍,对文艺骨干免费进行培训。

3、创新手段,积极构建农村文化活动的网络。

一是依托乡村文化站点,积极挖掘本地文化艺术资源,扶持民办文艺团体,发展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鼓励农民自编自演、自娱自乐。

二是成立乡镇电影放映队或文化传媒中心,推动农村电影

“2131”工程(即在“21世纪初、全国农村1村1月保证看1场电影”)在我区农村得到落实,解决农村看电影难的问题。

三是建立“农家书屋”,满足农民对科技文化的需求。最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提出,国家鼓励和资助各地农村建设“农家书屋”,要求场所不小于20平方米,书籍不少于1000册,含有30多种各类期刊及100多电影光碟,以满足农村群众阅读需求。

四是结合“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借助体育活动的场所——健身路径、篮球场、乒乓球台等,推广体育文化,让农民在健身的同时也得到文化的提高。

五是结合民间文化和文物保护活动,促进乡村民间文化的繁荣与发展。通过组织申报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活动,提高农村保护和传承传统优良民间文化的意识,让我区民间的铁枝、纸扎、火把拖石、肩头戏、线狮、傩面舞等得到发扬光大。

4、创新理念,借助各种载体,活跃农民文化生活。

一是节俗文化活动。传统节俗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重要组成部分,其长久不衰的生命力是深深植根于民间大众,应充分认识其文化底蕴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巨大现实意义。当然,其中也可能夹杂某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但我们要遵循“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针,积极加以扶持和引导,使频临消亡的民间节俗文化活动成为广大农村社区民间文化的健康主流。充分利用节假日和农村集市开展文化活动,如春节各地民间文艺踩街活动,二月二霍童文化艺术节活动、三月三畲族歌舞文化活动、妈祖文化活动、关帝文化活动等。

二是民间艺术表演活动。各地农村都有不少民间艺术人才、民间绝活艺人,由于多种原因,大多面临断层后继无人的状况。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发掘、整理优秀传统民间艺术,解决传人问题,并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自编自演,参与到弘扬时代主旋律和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公益性文艺活动中去。

三是特色文化活动。我区是畲族聚居人口最多的地区之一,又是全国最大的大黄鱼以及绿茶的主要产区之一。畲族文化、大黄鱼文化、茶文化等应成为我区独特的文化品牌,加以充分挖掘和培育。此外,校园文化、灯谜文化、企业文化等也应加以重视和引导,使之融合到新农村文化生活中。

四是各级各类文化下乡活动。每年各级各类文化下乡活动,是促进农村文化建设的新鲜血液和催化剂,应很好进行策划和包装,尤其是科技、文化下乡和电影下乡巡映活动,应多播放适合农民群众口味和需求的娱乐影片和科教片来赢得农村市场。

五是学习外地经验,借助农村“三堂”和闲置校舍拓展农村文化活动的空间和形式。我省南平、泉州、莆田等地充分利用“宗族祠堂、民间庙堂、废旧礼堂”(三堂)作为民间文化活动的场所,依靠离退休党员干部、乡村老人协会、庙堂管委会等承担农村文化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让老协会会长或庙堂管委会会长兼任村文化中心主任,利用民间庙堂的“香火钱”为农村文化活动“买单”,将“三堂”变成政策法规的“宣传站”、社情民意的“中转站”、先进文化的“传播站”的做法很值得学习和借鉴。借助“三堂”场地既可解决活动场所不足和经费不足的困难,又有利于推动文明新风进“三堂”,还有利于调动当地群众参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此外,我区乡村目前有许多地方学校的楼房闲置,可以借用作为当地文化活动的场所和开办图书室、阅览室、棋牌室之用。

5、明确职能,实施有效管理。乡村文化站点在履行服务和经营性职能的同时应积极协助主管部门管好基层文化市场。对进入农村文化市场的民间艺术团体,市(区)文化部门要审核把关。有条件的文化中心可以房屋租赁的形式,将镇区网吧、电子游艺室、音像出租户、图书销售点、棋牌室等集中到文化中心,依法统一管理,有秩序集中经营,遏制地下黄、赌、毒现象。

6、领导重视,加大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力度。

一是抓好农村电影“2131”工程的落实工作。“2131”工程带有公益性,建议区政府要解决电影器械设备及购买拷贝的资金;文化部门要负责各乡村“2131”工程计划的制定和业务指导;乡镇要负责计划的实施,保证乡村农民一个月看一场电影。

二是建议区委区政府要专题研究解决农村地区更新广电接收设备的资金问题,满足农村群众对广电联网的需求,让山区农民与平原地区群众一样能收听收看中央、省、市、区广播电视节目,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三是建议开展一年一度的民间文化艺术节活动,由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在国庆中秋期间组织民间文艺汇演活动,让各乡镇、社区的民间艺术团队集中进行比赛和交流,以促进农村民间文艺的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