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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是我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做好群众工作历来是各级各部门的政治责任和基本任务。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是切实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需要,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们正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时期,一方面,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是发展的黄金期;另一方面,各类矛盾纠纷大量出现,是矛盾的高发期。社会发展规律表明,任何一个社会的转型时期,都会出现许多新情况,引发许多新问题。就南充市而言,*年至*年,全市范围内就发生各类规模不等的群体性事件81件,充分暴露出了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等鲜明特点,势必对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南充带来极大的压力与挑战。如何深入扎实地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妥善调处各类因利益关系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实现省委提出的“改善民生、保障民安、促进民和”这一目标,就成为了当前各级各部门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
近年来,南充市针对新时期经济社会领域中出现的问题,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审时度势、防微杜渐,在全面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成功探索出了以“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为核心内容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包案责任体系,并在实践中发挥了显著作用。2*年,全市发生有一定影响的矛盾纠纷480件,较*年同期下降9﹒35%;调处470件,成功调处率较*年上升1﹒7%;发生群体性事件(事故)33件,较*年减少33﹒3%,实现了全市社会政治持续稳定的既定目标。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逗硬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在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位置,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其它领导按照“一岗双责”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强化维护社会稳定主体责任的落实。市委维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定期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对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五个一”的工作思路,探索和建立了《南充市化解不稳定因素责任分解表》,将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责任落实给了分管的市委常委、副市长,相关部门及所属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同时,还提出了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建议、化解时限,建立了定期反馈与动态跟踪督查工作制度,以此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根据各自分工,对化解责任再进行细化落实,从而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责任体系,为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提供了制度约束和保障。针对在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突出的稳定问题,市委还专门成立了6个维稳工作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牵头,市长,分管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市委、政府秘书长等具体负责某一项或几项矛盾纠纷的调处。
(二)坚持科学研判,逐一调处,最大限度化解矛盾。
一是着力及时科学研判。对发现和已经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我市各地和各相关部门始终坚持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科学研判,把握现状、分析原因、剖析危害、研究对策,为有效调处矛盾纠纷赢得了主动。去年8月,我市某电子工业学校与四川省石油管理局南充公管中心因房屋租赁问题引发纠纷。在协商解决未果后,电子工业学校负责人扬言,将组织1500名学生上街游行并集访市委、政府。市委维稳办获悉后,赓即组织教育、石油、公安等有关部门研判。分析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经济合同纠纷。南充公管中心在省石油管理局未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出租房屋的行为是引发这起纠纷的重要因素,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主体过错责任;某电子工业学校在知道南充石油公管中心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的情况下还与其发生租赁关系,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同时,电子工业学校负责人企图以游行的方式给党委、政府施压的行为是错误的,应当坚决制止。通过研判,把握了纠纷的实质,理清了解决问题的思路,为促成问题的快速有效解决打下了基础。研判之后,经过多方努力,矛盾双方都明确了责任,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主动握手言和。
二是着力逗硬领导包案下访。各责任领导按照“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保稳定”的工作要求,主动将群众上访变为包案下访,及时主动深入到企业、社区、街道,面对面地听取群众的呼声,面对面地化解矛盾。去年10月,我市丝访行业职工因“两保”问题,数次到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人数众多、情绪激烈、影响较大。为切实化解这一重大的稳定隐患,市委抽调了6名常委、副市长组成工作组,按照各自分工进驻企业,耐心细致地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客观全面地宣讲政策法律、动真碰硬地解决问题,真心实意地扶危济困,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信任,确保了问题的有效处理。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我市领导通过下访的方式,对120件有一定影响的矛盾纠纷进行了有效调处,理顺了群众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着力理性做好群众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我市坚持区别对待,及时处理。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一时尚不能解决的,坚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承诺待条件成熟时就给予解决;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则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消除当事人非法非正常诉求心理。我市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因片面抬高诉求而频繁活动,滋生了许多社会稳定隐患。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一方面坚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省有关政策规定,兑现和落实有关政策性待遇,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主动开展送温暖等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片面抬高利益诉求、频繁聚集串联、到省异常上访等行为,则明确表明态度,指出其诉求的不合理性、频繁串联和聚集群访的非法性。通过这“两手”,从而有效地遏制了这部分群体非法非正常活动的势头。
四是着力靠前处置群体性事件。近年来,我市因利益关系调整引发的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对群体性事件,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靠前指挥,果断处置。一方面,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深入研判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应对能力;另一方面,对一旦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党政领导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尽快平息事态。
去年1月12日,西充县教师因要求享受地方补贴问题,堵断国道212线长达3小时之久。事件发生后,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市长亲临一线,及时组织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疏通了道路、劝返了人群,有效地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了最低程度。
(三)坚持跟踪督查、一抓到底,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对领导包案工作开展的情况,市委维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始终坚持“双向督查”的办法,既定期跟踪领导对所包案件的办理情况,又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矛盾纠纷的发生地,实地查看问题的化解情况。通过“一上一下”的督查方式,既全面了解矛盾纠纷化解的动态情况,又督促了工作措施的落实。去年8月,省委维稳办批转了“理塘县藏族商人与我市南部县商人发生虫草纠纷案件”,要求我市要站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强督查,保证问题的有效处理。市委维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全面研判后,当即指示由南部县委政法委牵头、南部县公安局具体承办此案,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期间,市委维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6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案件的办理情况,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年9月底,此案在多方配合和艰苦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既确保了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又有力地维护了事发地藏区的稳定,维护了汉藏民族团结,受到了社会的好评。据统计,去年,市委维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共督办了36件不稳定事件(苗头)化解情况,保证了工作措施的落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工作成效显著。
二、实行包案负责制的积极作用
(一)强化了维护稳定的主体责任。包案负责制是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维护社会稳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是“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形式。它的全面实行,有效地改变了部分地方和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消极应对局面,激活了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了政治责任感,“维稳为大”已成为了各级各部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前提,“五个一”的工作方法已成为了各级各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本策略。据统计,*年,市委维稳领导小组及市委维稳办对在全市有一定影响的120余起矛盾纠纷进行挂牌督办,逐一建立了工作台帐、逐一落实了化解责任、逐一进行了跟踪督办,促进了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同时,还将包案负责制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
(二)增强了维护稳定工作执行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效果如何,关键在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执行力如何。领导包案责任制的实行,不仅改变了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观念,而且增强了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执行力。去年,我市在调处挂牌的120件矛盾纠纷工作中,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本着“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感情在一线融合、活力在一线凝聚”的思想,真抓实干地解决了许多突出问题。我市高坪机场被征地村民对补偿标准不满,在多次要求提高补偿标准未果的情况下,遂多次大规模集访市委,企图以此非正常手段,达到和实现其利益诉求。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领导和责任部门深入一线,反复深入地宣传政策,耐心细致做疏导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另一方面,加大了对补偿政策的落实力度,坚持该兑现的坚决及时兑现,该特殊帮助的坚决及时帮助,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了群众的权益,最终从根本上消除了这一较长时期困扰全市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三)转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干部工作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维稳工作的成败。包案负责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干部求真务实改善民生、保障民安、促进民各的重要工作手段,成为了检验干部工作作风是否求真务实的重要准绳。实践证明,我们的干部只有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沉得下去、静得下来,就能够在工作中有作为、有建树。我市嘉陵区土门镇50余位村民因对水库修建后淹没补偿标准不满,于*年8月5日集体到京上访,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社会影响较大。事件发生后,市委、嘉陵区委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了赴京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一到北京,就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在第一时间内与上访群众见面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通过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工作,上访群众被顺利劝返。与此同时,嘉陵区委又立即指派干部深入到群众家中,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迅速兑现了补偿政策,帮助群众发展生产。此举不仅有效地化解群众的积怨,维护了群众的利益,赢得了群众信任,确保了社会稳定;同时,极大地教育和警示了各级干部,只有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心实意地为群众着想的精神,群众才能够心平气顺,我们也才能够取信于民。
(四)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矛盾纠纷的出现,特别是一些因决策不慎或失误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党群干群关系的不和谐。对这样的问题,如果我们听之任之,或不主动积极解决,就必然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导致对立情绪,最终损害党的执政基础。这方面市内外的教训很多。我市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程中,提出了“一手抓产业培育促进发展、一手抓解决群众疾苦促进和谐”的工作重点。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始终将维护稳定与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疾苦、巩固执政基础相结合,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大的利益冲突。*年我市就成功处理“11﹒14”出租车堵塞交通事故,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市委“两手抓两促进”的实施,赢得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我市在处理信访老案的过程中,包案领导既依法解决当事人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又坚持以人为本,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生产生活面临的具体问题,从而有效地沟通了思想、消除了隔阂、解决了问题,有效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
三、实行包案责任制的几点思考
(一)必须强化党政领导的主体责任。任何一项工作开展的成效如何,党政领导主体责任落实是根本。包案负责制的实行,正是党政领导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表现形式。当前,我市社会政治总体上持续稳定,但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特别是一些深层次利益性矛盾的影响,全市范围内还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有的还相当尖锐和复杂。加之,我们个别地方和部门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各自为政、消极被动,也导致了一些矛盾的积聚和新矛盾的产生。我们社会的稳定形势还不容乐观。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以包案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主体责任。一方面要明确责任。要强化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它成员承担相应责任,领导班子集体承担责任的原则,切实形成“人人有压力、个个担责任”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要突出责任追究,对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从严追究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失职、渎职责任的规定》,严肃查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二)必须将维稳工作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政绩是组织对领导干部工作能力与工作绩效的客观评价,也是领导干部个人追求的重要价值取向。我市已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定与个人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要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科学的政绩观和科学的稳定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的思想观念,切实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范畴。只有这样,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才能够真正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主体责任,才能够真正地领导、指挥、协调、督促各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全面开展。一要实事求是地下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范畴;二要加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适时跟踪工作的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三要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科学考评维护稳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年度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其奖惩、任免、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作为个人荣辱的重要价值取向。
(三)必须构建包案负责制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包案负责制不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权宜之计,而是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切实承担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体责任,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实践证明,包案负责制的全面实行,有力地促进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妥善处理,切实地推动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长期坚持和逐步完善,着力构建包案负责制的长效机制。一要坚持整体联动。包案负责制绝不是只针对某个特定的领导和特定部门的责任制,它的全面实行,必须依赖相关的领导和部门的全力配合,整体联动,工作才能够收到实效,否则,将会陷入各自为政和“孤立无援”的状态。当前,要着力抓好三方面工作。第一,主体责任领导要加强与相关领导的协调和沟通,改变“分工即分家”和“事不关己”的工作状态,形成领导合力;第二,主体责任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形成部门合力;第三,要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工作往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加大投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需要投入,没有投入,维护稳定工作将无力开展。我市近年来在维护稳定工作投入方面给予了倾斜,基本保障了工作的需要。但从全市看,整体投入不能够适应工作的需要。今后,党委、政府要在经费、装备、办公设施等方面加大投入,以确保维护稳定工作的需要。三是坚持科学用人。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考验着工作主体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公共关系等多方面的素质。在选用任用干部时,一方面要善于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岗位上选拔德才兼备、能力突出的敢办事、会办事、能办事、办好事的干部;另一方面,要建立将从非维护稳定工作岗位上任用的干部指派到维护稳定工作岗位上进行定期锻炼的工作机制,以增强他们积极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四是坚持竞争激励。要以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为主线,健全维护稳定工作竞争激励机制,对在维护稳定工作中领导重视、工作落实、效果明显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并纳入政绩范畴;对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严肃查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