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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对全区社会中介组织基本情况及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重点就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进行了分析思考。
一、全区社会中介组织基本情况
据初步调查统计,全区共有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家,主要分布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会计事务所、职业介绍所、人才交流及人力资源中心、商务咨询和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239家社会中介组织共有从业人员1055人,其中,从业人员在1-9人的有220个,10-49人的有18个,50-99人的有1个。从业人员中共有党员82人,其中,有1-2名党员的17个,3名以上党员的3个,无党员的219个;建有2个党支部,区管法律服务机构联合党支部和区人力资源中心党支部,均隶属区级机关工委领导管理。
各社会中介组织由区工商局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区司法局、区劳动局、区教育局分别对区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职业介绍所(人才交流及人力资源中心)、教育培训机构行使业务主管权,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所以及公证、鉴定、保险等行业社会中介组织的业务管理权限均在市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区职能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有业务管理权限的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在239家社会中介组织中,登记注册性质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比例分别为18.4%、8.4%和72%,仅有3家职业介绍所、人力资源中心为集体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单位,几乎所有的社会中介组织都遵循市场法则从事经营运行。
从调研座谈及以上情况梳理中,我们可以分析得出:1、为区别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新社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内涵应界定为市场中介组织,一类是“专业知识服务+企业化运作”,体现市场中介组织的公正性、公平性,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所、商务咨询机构等;一类是“专项信息服务+公益性效应”,体现市场中介组织的公开性、社会性,如职业介绍所、人力资源中心及教育培训机构等(不含民办学校)。2、绝大多数社会中介组织由于其从业的特殊性,需要有政府职能部门实施业务主管(核心是对其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机构设立的行政许可),体现出较强的行业自律特征,这一点与非公有制企业有较大区别,但目前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现状为业务隶属有层级、职能领导分散化,不仅区域内有省、市属职能部门直接管理的大量社会中介组织(如挂靠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律师事务所就有32家,没有列入此次调查统计范围),而且同一层级的不同职能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也是相对独立,缺乏统一的规划、牵头部门,不利于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及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随着全区社会中介组织快速发展和非公领域党建工作的逐步推进,我们从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特点和从业人员的构成实际出发,围绕“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的目标,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积极探索开展社会中介组织党的建设。
1、统一思想认识,明晰工作思路。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壮大,是开展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求各街道、各有关系统党工委坚持以服务为先导,寓党建工作于服务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服务党员需求之中,把社会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定位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其社会影响力;二是资源帮助,为他们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为他们申领高级资质提供咨询;三是发挥党员作用,重视做好社会中介组织的人才工作,凸现党员的先进性,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管理体制。2002年,我们率先成立区委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工委,协助区委组织部对包括社会中介组织在内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建立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协调会议制度,落实了相关职能部门和党组织的责任。对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建立了以条为主、以块托底的管理体制,即由业务主管部门主抓,注册登记部门配合,街道党工委托底。如:对于区属律师事务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等业务属性较强的,分别由区司法局党总支、区教育工委、区劳动局党总支主抓;对于不动产评估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经纪机构以及科技咨询、工程咨询、管理咨询等经济鉴证类、商务咨询类社会中介组织,由于区属职能部门无业务主管权限,则纳入社区党建工作整体框架,明确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为党建工作责任主体。
3、抓好信息通报,夯实组建基础。我们建立了包括社会中介组织在内的“两新组织”党建信息动态收集制度。区委组织部每季度与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联系,主动了解社会中介组织的登记注册情况,并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各街道工委通报,通报的信息主要包括五项,即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办公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和从业人数。各街道、各社区党建工作联络员分片包干,对责任区内的社会中介组织定期上门拜访,重点与单位负责人做好沟通,了解经营状况、服务需求、有无从业党员及对成立党组织的态度。同时,区委组织部与民政、教育、劳动部门密切配合,在社会中介组织年检核证、业务培训时,向单位负责人通报党建工作思路及要求,消除他们思想的一些顾虑。通过不懈努力,我们对社会中介组织基本做到了家底清、目标明,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负责人对我们的工作逐步理解和认可,这就为下一步建立党组织创造了良好条件。
4、开展主题实践,发挥模范作用。在去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区管法律服务机构联合党支部和区人力资源中心党支部50多名党员,与机关党员一起参加了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按照要求做好必要课时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注重以主题实践活动锻炼党性、展示风采。区管法律服务机构联合党支部开展了“服务法治政府、服务和谐鼓楼”的“双服务”活动,组成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相关活动和文件出台当好法律参谋;参与信访群众接待,为依法信访、依法维权做好向导。区人力资源中心党支部开展了“珍爱岗位强素质,创业创优展风采”活动,引导外派员工中的党员加强岗位技能学习,在爱岗中创业,在敬业中创优。同时,以“亮出党员身份”活动为契机,树立了一批身边的党员典型,如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十佳青年律师王金宝、“十字秀绿茵坊”创业明星绿淑萍等。
5、实施三项对接,形成党建合力。在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情况下,我们充分整合资源,发挥整体效应,不断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党的工作的渗透力。一是与职能部门服务对接,要求业务主管部门针对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难点,主要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并对其从业人员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强化党员在市场经济中的职业道德意识;二是与社区党建对接,依托社区党组织的资源,开展党课活动,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并及时把社会中介组织纳入楼宇党建管理范畴;三是与群团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的群团工作优势,在社会中介组织中积极开展工会之家、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党的工作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三、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对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总体而言,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还是我们非公党建领域的薄弱环节,相对于全区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速度和总量,相对于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滞后,受到不少因素的制约。
1、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环境不佳。社会中介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状况取决于社会中介组织自身存在与发展的状况。一是受制于从业人员的流动性。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属典型的“社会人”,由于竞争压力和执业特点等原因,其工作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很大,导致从业党员的个人行为大都处于党组织的视线之外。二是受制于经营发展的不稳定性。从社会中介组织整体发展来看,尚处于初创发展阶段,不少中介自身的实力还不强,生存和竞争能力较弱,大都处于分化组合的动态之中,党建工作受到“冷落”。三是受制于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当前,在社会中介组织内需不需要党组织,需不需要开展党建工作,需不需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业主中、群众中甚至党务工作者中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必然影响了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2、党员偏少,建立党组织难。我区239个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1055名,但能够纳入党组织组建对象的党员仅82名,占从业总人数的7.8%;能够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仅3家,占社会中介组织总数的1.3%。以我区20家法律服务机构为例,经调查证实,实际有党员28人,但有13名基层法律工作者系退职或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不愿接转;有6名在职律师的党组织关系分别在省、市律师协会或原单位,由于多种原因,他们也不愿转入组织关系。这就造成区管法律服务机构联合党支部仅有党员9人,党员超过3人的仅1个律师事务所。
3、党务人才队伍缺乏,传统党的工作方式失效。社会中介组织中党员人数少,能从事党务工作的人才更少,寻找和培养能力强、有热心、素质高的潜在党务工作者非常困难;也有一些处于培养期的对象刚熟悉党务,但由于岗位变动、人员流动,往往前功尽弃。另一方面,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主体的系统和街道党工委,不少基层党务工作者对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存在着“有想法无思路,有方向无办法”的情况,要么继续照搬照抄传统的党建工作套路,导致社会中介组织党员活动形式单调,内容枯燥;要么感到无效果干脆放任,一年到头搞一两次活动应付交差,没有吸引力、生命力,缺乏创造性地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活动的勇气和能力。
4、党建工作精力和投入相对较少。非公企业、街道社区和社会中介组织,虽然同属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创新阵地,但相对于非公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相对于社区党建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性作用,社会中介组织的影响还不够大、地位还不够重,客观上导致了我们工作精力和投入的不平衡,社区党建优先于非公党建,非公党建力度又按照非公有制企业(现有党组织7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现有党组织5个)――社会中介组织(现有党组织2个)?D?D社会团体(现有党组织1个)的顺序逐步减弱。
四、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和我区工作实际,我们感到要从观念、实践、能力和方式四方面入手,围绕党组织服务社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和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两个重点,坚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
1、更新观念,加大投入。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社会中介组织是不可缺失的环节和领域。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壮大,不仅是“小政府、大社会”内在规律的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而且对于中心城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强大的支持力和扩散效应。市委、市政府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积极培育律师、审计、会计、咨询、评估、调查、策划等中介组织,促进新兴专业化服务功能的快速提升”。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地位重要,大有可为,必须要加快跟进,尤其要优先制度建设的投入,抓紧时间制定一套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使社会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抓好组建,勇于实践。没有一定数量的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加强和改进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就是一句空话。好的思路、好的设想,不可能落实,也不可能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党建工作永远是在外围兜圈圈、打转转。因此,要把每年新增一批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作为硬性任务,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考核,认真抓好经营发展稳定、从业人数稳定、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积极创新组建方式,探索社会中介组织楼宇党建模式,培育和发展中介组织的行业协会,采取区域统建、行业联建方式,抓好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的覆盖。同时,要不断增强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工建、团建促党建的工作协同力,对于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中介组织,要充分借助工会、共青团的力量,发现人才、吸引人才,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为党组织组建创造条件。
3、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火车跑得快,全靠火车头带。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对从业人员的吸引力,很大程度取决于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的能力和形象。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在没有行政命令威信,没有资本力量支撑的环境下,对广大从业人员的更多吸引和凝聚,很大程度要依靠党组织负责人的亲和力、服务力和动员力,包括以自身人格的魅力去感召。这就对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的能力素质提出很高的要求。因此,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该安排经常性、系统性的业务培训,不断帮助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提高能力素质,使他们成为既懂得市场运作、又熟悉党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4、改进方式,注重实效。社会中介组织的生存、发展,要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在市场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这就要求我们要遵循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规律,按照其从业人员的特点,自觉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党建工作。在宏观层面上,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微观层面上,要按照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开展活动,找准工作的切实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尤其要注重利用信息网络手段,打破时间、地域、专业等的限制,组织党员学习和交流,寓教于乐,切实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同时,各级地方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分类指导的调查研究,不搞一刀切、一个样,不用同一个标准、同一个进度要求各类型社会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