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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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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它以先进的廉政理论为统领,以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先进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廉政文学艺术为载体,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2005年初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铁道部党组、西安铁路局以及上级法院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作为铁路法院,必须结合法院工作性质和特点,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构建符合司法工作实际、具有法院特色的廉政文化,切实发挥廉政文化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法院廉政文化主要指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对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及社会评价。法院廉政文化既有廉政文化的共性,也有符合司法工作特点的个性,其核心价值观是为民、公正、清廉,其中“为民”是本质特征,“公正”是根本要求,“清廉”是内在要求。

(一)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在2005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法院明确将总书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重要指示确立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新时期人民法院衡量全部司法活动的根本标准,也是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一方面,廉洁与公正从来就是联系在一起的。“公生明、廉生威”,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能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反之,如果法官不廉,贪赃枉法,则必然导致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的缺失。另一方面,廉洁与为民也是密不可分的。廉洁是对领导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法官从事司法活动的必然要求。如果法官漠视人民群众的诉求,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一己私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则与司法为民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要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必须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法官廉洁自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多年来,人民法院强化对法官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清除了一批法官队伍中的“蛀虫”,但是人民法院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由于法官违法违纪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出了问题,人民法院必须着眼于建立“不愿为”的法官自律机制,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力度,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根本,以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为主线,以司法为民为目标,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机制。

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围绕廉政主题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教育活动,其目的在于使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并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和影响,增强广大干警的反腐倡廉意识,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为法院反腐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具体而论,法院廉政文化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层次,即思想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其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处于较低层次,思想文化属于较高层次。法院廉政思想文化需要科学规范的制度和一定的物质设施来保证,同时法院物质设施和规章制度的建设要体现法院思想文化。

(一)法院思想文化。廉政文化首先是一种思想文化,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必须用廉政的思想文化教育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使廉洁司法成为广大法官共同的信仰、追求和自觉实践。法院思想文化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法官的道德文化,一方面指法官作为普通公民应具有“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道德品质,另一方面指法官应具有符合其职业特点的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等职业道德品质;二是培育积极向上的司法文化,一方面要承传和发扬我国历史中形成的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惩恶扬善等优秀司法文化传统,另一方面也要借鉴和吸收权力制约、人人平等、权利至上等西方的优秀司法文化传统;三是要旗帜宣明地反对官本位、权大于法、司法人情化等消极司法文化和腐朽文化,大力弘扬和倡导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符合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廉政文化。

(二)法院制度文化。法院制度文化是约束法官行为的规范性文化。廉政制度是法院廉政文化的规范化表现形式,是法官保持良好职业操守和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而健康向上的法院廉政文化又促使法官更加自觉地遵守法院各项廉政制度。法院要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一方面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即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对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出现违规办案、不文明行为等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等措施,构建规范司法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走访人大代表、邀请各界人士座谈、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建立网上投诉窗口等方式,保障监督渠道的畅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从制度上保证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法官的廉洁性。

(三)法院物质文化。法院物质文化是以有形的实物形态存在的文化,是法院在长期的审判与建设实践中逐步积累的、凝聚着法院思想文化的物质环境,直观反映法院建设成就和廉政文化的品位。具体到法院建筑的风格、审判法庭的布局、文化设施的建设、办公设备的现代化、司法装备和生活场所等都要展现廉政文化特色,凸显中外古今的廉政文化,展示“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司法为民”等理念。通过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使法官在积极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中工作和生活,感受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的规范,逐步养成良好的廉政文化习惯。

三、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要注重“三个结合”

法院廉政文化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法院各项制度与目标的思想保障和确保法官遵守各种行为规范的内在约束。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法院廉政文化的特点和规律,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体而言,要注重与三个方面的结合:

(一)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要与建立“四不为”机制相结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着眼于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的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必须与构建“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以充分发挥廉政合力,努力实现从治标到标本兼治的转变。一要切实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法官队伍拒腐防变的政治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健全完善廉政制度体系,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三要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健全完善由人到案、由案到人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四是把从严治院与法官待遇从优结合起来,强化法官的职业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激励广大法官公正、廉洁地行使权力,积极探索“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要与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相结合。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要摒弃空洞、枯燥、教条性的教育方式,要将教育性与娱乐性结合起来,突出宣传、教育、娱乐的作用,加强教育的互动性、参与性,增强法院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营造春风化雨式、充满人情味的廉政文化氛围,使法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宣传即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简报、快报等形式宣传法院的廉政建设及廉政典型;教育即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廉洁自律警示牌,发放廉政卡片,开展廉政知识竞赛、理论考试、上党课、观看电影录像等形式,进行不间断的廉政教育,使廉政文化深入人心,强化全体法官的廉政意识;娱乐即成立法官协会、钓鱼协会、书画协会、健身队、篮球队、乒乓球队等,同时完善相应的硬件设施,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体育比赛、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以丰富法官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要与借鉴吸收其他部门成功经验相结合。法院廉政文化作为我国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部门的廉政文化建设相比,既有符合司法工作特点的个性,更有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而体现的共性特征。因此,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既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行不断探索和实践,同时也要积极借鉴吸收其他部门的成功经验,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四、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第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加强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和构建创新型工作思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一系工作要求和目标结合起来,使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保持健康向上的良好发展势头。

第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发挥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具体到我们法院,就是要坚决贯彻和模范遵守部党组、局党委关于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把法院的各项工作统一到局党委和中院的要求上来,始终围绕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重点和典型案件坚持深入现场开庭审理,以案释法,在活动中做到清正廉洁,以法办案,展示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为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三,必须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全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政治处协调,广大干警积极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如我院在办公区域制作、悬挂的以廉洁自律、道德、操守方面的警句、格言和宣传栏,就是营造法院廉政文化氛围的一个载体,在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下,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使廉政文化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与时展同步伐,与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总体安排同步伐,使之贴近法院实际、贴近干警生活、寓教于理、寓教于文、寓教于乐、寓教于各种有益活动之中,切实增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不断探索和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