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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作为一个多元聚合、构成复杂的动态系统,其管理具有“不可分割的全局性、不可中断的全程性和不可偏废的全能性”,必然要求诸要素协调统一。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综合执法的手段统一解决城市管理的矛盾和问题,有利于城市管理的协调运作和良性发展。*年4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1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汉寿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批复》,汉寿县组建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履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
一、城管综合执法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一)理顺了管理机制,工作载体建设得到了加强
县城管执法局组建后,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等方面的处罚权,改过去多个部门执法为一个部门综合执法,解决了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相互扯皮的问题。下设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城市规划监察三个行政执法大队,归口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所,在县公安局龙阳镇派出所加挂汉寿县城市执法公安大队的牌子,不单列编制,明确相应的干警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汉寿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明确了城市管理的任务、目标和标准,为城管执法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奠定了体制基础。高标准配备了工作人员。城管执法局从实际需要出发,拟定编制68名,部分工作人员从原城管办、城管大队工作人员中择优招考录用,1名文秘、2名法律专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同时从县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选调了一批业务能力强的一线执法人员。现城管执法局68名工作人员均已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45%为大学本科文化,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依法文明执法得到落实,服务形象得到改善
为尽快扭转原来一些执法人员因简单粗暴在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形象,县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伊始便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加强自身学习,提高队伍执法水平。该局积极开展执法人员政治、法制、职业道德教育和准军事化培训,坚持每周一学习、每月一考试,每季度一考核,并将成绩张榜公布。通过这些举措,在全局形成了主动学法、文明执法的氛围,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得以强化,业务水平显著提高。二是配置鲜明的制式包装显示综合执法机构的新风貌、新起色。三是改进工作方法。对一般管理对象的一般违法行为,第一次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才处罚,避免激化矛盾和形成对立情绪。四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批评、监督与建议。自觉接受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城管工作的监督。完善城管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各项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建立了监督责任考评制,定期对队容风纪、文明执法、履行职责、执法规范、执法效果等按星级进行考评,按优劣进行奖惩。督察小组每天上路排查,定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当场纠正与跟踪督办相结合、督办结果与执法目标相结合、督察结果与工资挂钩相结合等方式严格督察,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五是设立城市管理服务台。全年无休息日接受投诉、举报、咨询,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自成立以来共办理市委书记批示件1件、市长热线6件,县委书记、县长批示件3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包括电话询问)121人次,对上级批转的热线电话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三)管理整治得到强化,城市管理进一步规范
1、城管难点得以突破。针对城管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县城管行政执法局注重用法律的手段,依法强力推进。以取缔占道经营摊点、占道流动摊点为重点,对主要街道的摊点进行了集中整治。该局成立以来先后取缔占道经营摊点100个,规范设置摊点共30多个。拆除了影响市容市貌的遮阳棚300多处。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禁炮”行动。自成立以来,城管执法局共出动执法车120多台次,执法员近200人次,查获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4起,收缴烟花数百筒。解决了城区多年禁炮不止的老大难问题。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拆除破损老旧广告牌。组织人员清除“牛皮癣”等小广告1000多处。
2、城市规划得到强化。集中整治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行为,在公安、建设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城管行政执法局集中拆除了大面积违法建筑,收到良好效果。安排专人负责对建筑垃圾弃土清运及倾倒过程进行严格监控,从源头上控制建筑垃圾、污泥污染。自成立以来,共立案查处违章建设工地79处,其中强制拆除5处,停工23处,清理基建占道48处。
3、城区交通秩序得到整顿。加强了公共客运市场管理,和物价部门联合对公交、出租车进行了适当调价,确保城区客运市场稳定。加大了对非法营运出租车的打击力度。对马路停车场进行了重点整治。对城区客运车辆乱停乱靠与违章行为及高音喇叭进行了严厉查处。
4、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改善。组织专门力量对部分学校周边占道摊点及噪音扰民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勒令停止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行为,为学生们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影响城管综合执法的因素
1、执法环境待改善。当前社会各界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期望值非常高,而城管执法的环境又很差,两者之间的反差一直是困扰城管综合执法的难题之一。如在整治无照商贩时,要面对三种不同管理对象(分别为:社会弱势群体、见利忘义者、违法对抗者),反管理事件较多,而且十分复杂。很多市民一方面要求执法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和处罚,甚至认为现有法律法规的力度不够,希望重罚重管;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市民对无照商贩极为同情,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围观甚至围堵执法人员、车辆,无形中助长了违法者的气势。从表象来看是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其实质是深层次的,如社会的需求问题、弱势群众的谋生问题、对管理部门的逆反心理问题等。
2、行政处罚难到位。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很多当事人并不主动履行,城管执法部门既无强制执行权,更无冻结当事人的银行账户权,等到诉讼期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当事人早已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行政处罚决定便成了一纸空文。再如,店面大型户外广告的违法设置问题,虽然群众反响强烈,但城管执法部门却没有强行拆除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因程序复杂、周期长、缺少执行费等原因不了了之。
3、城市规划不完善。虽然城管综合执法部门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加强了对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但是由于城市规划中市场、停车场建设设施不配套、不完善,致使这些现象又得到了反弹,使得城管执法部门不得不又要拿出更多的精力去搞城区整治,这样周而复始,不仅给广大市民带来了不便,也给执法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对城管综合执法的建议
1、健全机制。城市管理是城市有序运转和城市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保证,要进一步健全城管执法局的管理体制,将城管执法机构列入政府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做好职能调整划转工作。要及时落实城管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保障经费供给,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以费代罚创收,罚没分成等现象。
2、严格落实责任制。县政府出台的《汉寿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对城市管理目前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职责已明确到各部门。城管行政执法局作为执法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县城管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城管工作的协调和督导,定期对各部门落实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成绩和问题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局面。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城市是我家,创建靠大家。”文明优美的环境需要每一个市民的主动参与和维护。汉寿作为一个内陆县城,城管工作刚刚起步,群众的意识比较淡薄,要本着以人为本、以教育为先的理念,加大城管创建法制宣传力度,让城管创建意识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小街小巷,提高人民群众的城管创建意识,从而主动维护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4、注重源头治理。要完善城市规划,加强市场、停车场的建设;实施切实可行的再就业工程,优先照顾残疾人和下岗职工,尽力解决弱势群体的后顾之忧,如设置爱心亭、再就业商贸街等,帮助其拓宽就业渠道。切实解决残疾人生活出路,使其不再从事违法违章经营等。
5、从严治队。强化队伍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执法员的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技巧,规范执法程序,增强执法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加强队容考评监督,力争做到“执法全到位,管理全天候,责任无缝隙,考核无盲区”,在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专职监督与广大市民监督相结合、群众举报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把执法队伍的行为置于各种监督之下,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