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财政供养管理调研报告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财政供养管理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财政供养管理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市坚持宣传、管理、协调和督查“四轮驱动,齐头并进”,切实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用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确保了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减轻了财政压力和人民群众负担,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截至2006年底,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058名,其中:党政群机关人员2142名,事业单位人员2013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903名,市级党政群机关财政供养人员年增长幅度连续5年控制在2%以内。

一、抓宣传,重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善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保证国家机器的协调运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升到执政为民的高度来审视,着眼于提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来把握,摆放到党委政府工作的全局来定位,抓住三个重点进行宣传和学习。

(一)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各级中心组学习的机会,专题学习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新政策、新制度及新措施,使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树立“编制就是法规”、“编制就是高压线”、“编制就是财政”的理念,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提高政工人事干部的业务素质。定期举办人事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对机关事业单位政工人事干部进行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政策培训,使之准确领会政策措施和操作规程,增强了做好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载体。

(三)营造社会舆论氛围。采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期刊等多种舆论宣传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督程序,提高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扩大社会的知情权和群众的监督权,构建良好的社会效应和舆论氛围。

二、抓管理,重创新,健全各项制度

与时俱进、注重创新,努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效性,是机构编制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理论性、政策性和操作性三个层面的创新,把理论研究与政策创新、政策研究与操作方式创新、推进工作与提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制度上探源,从规律上寻根,从工作上突破。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工作内容,为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的审批制度。制定了《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议事规则》及机构编制专项申报、统一承办等11项制度,对机构编制事项的申报程序、受理条件、审批权限等做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机构编制审批,坚持机构编制管理的“三个一”制度,即: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统一由机构编制办公室一个部门审核,统一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二)着力完善有增有减的调控制度。充分利用机构编制的调控职能,确立了机构编制有增有减的原则,不断优化配置机构编制,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关系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部门及行业倾斜。对因工作任务增加确需增加机构和编制的,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和机构精简的原则,主要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所需的机构和编制;工作量明显减少、业务范围明显缩减的,及时核销或调整机构、核减编制。

(三)严格实施计划管理的增人制度。注重从源头上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严格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增人事前申报和计划管理制度,每年年初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申报年度增人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复核。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本年新增财政供养人数不超过上年财政供养人数的2%拟定增人计划,并按照既定原则分配增人计划,报经市组织人事调配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实施。

(四)建立健全人员实名管理及公示制度。通过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簿》的管理办法,在机关事业单位中推行了人员实名管理制度,努力探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膨胀的有效手续。《机构编制管理簿》是到有关部门办理干部任免、人员增减、审核工资、核拨经费、办理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依据,由单位和机构编制部门各持一本,其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性质、编制(员额、性质、人员结构)、经费渠道、在编人员、人员结构及人员进入时间等。同时对照《机构编制管理簿》的登记情况,定期派员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进行抽查和清理,逐一核对人员和编制对应情况,并将《机构编制管理簿》及清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抓协调,重约束,密切部门配合

把管编制、管人员与管经费有机结合起来,以编制为基础,形成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工资核定、人员调配整体联动、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是新形势下有效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的一种尝试。我们不断强化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参谋助手职能,建立了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编委直接领导,机构编制部门牵头协调,组织、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机制。

(一)严格实行缺编进人卡管理,加强了前置监督。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由负责调配工作的部门到机构编制部门领取《机关事业单位缺编进人卡》后,再办理人员调配手续,并在《机关事业单位缺编进人卡》上签署意见。新进人员的单位须持人员调配手续和《机关事业单位缺编进人卡》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人员上编手续,做到一人一编一卡相对应。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凭调配手续和《机关事业单位缺编进人卡》办理新进人员的工资、经费核拨、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手续。对未按规定到机构编制部门领取《机关事业单位缺编进人卡》和办理人员上编手续的,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不予办理新进人员的任何手续。

(二)严格实行人员减少通知单管理,防止了吃财政空饷。因人员调离、退休、参军、辞职辞退、解聘、开除、升学及死亡等因素引起人员减少,其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文件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减少手续,经审查后及时核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减少通知单》。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减少通知单》和有关规定及时核销其各类经费、津贴和补贴。

实践证明,我市通过严格实行缺编进人卡和人员减少通知单管理,较好地实现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了增人事前控制和人员减少信息反馈自我约束的统一,不仅有利于机构编制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人员编制,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决策提供机构人员编制情况,也有利于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密切配合,能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盲目膨胀,杜绝吃财政空饷现象的发生。

四、抓督查,重落实,强化纪律要求

机构编制管理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我们通过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监督和严查违纪案件等,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督查机制。机构编制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把关、协调和监督作用,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系数总量控制目标,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严明工作纪律。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纪律,要求各级各部门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执行力。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进行职能调整、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规定、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或拟定领导讲话材料擅自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等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牵头协调的职责,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日常监督、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年检等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限额、编制数额、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配备执行情况、超编制违反规定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擅自聘用临时人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利用“12310”举报电话这一平台,及时受理违反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举报,不断扩大群众参与监督检查的热情和社会效应。

(三)严查违纪案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要求和中央编办、监察部颁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件。近年来,我市针对群众举报反映某小学教师长期在编不在岗吃财政空饷的问题,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针对群众举报市某部门存在在编不在岗、长期在外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出了辞退处理。